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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土:构建中国民族史学话语体系的新探索

2019-06-10张宇龙

广西民族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史学纲要少数民族

张宇龙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国家,善于记载历史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一般来讲,中国民族史学是中国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拼图。中国民族史学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商、周阶级社会产生后,就已出现有关民族史的记载,此后绵延不断,直到今天呈现蓬勃发展的景象。中国民族史学资料非常丰富,但又十分分散。众所周知,中国历史资料浩如烟海,其中蕴藏着大量的有关民族史的记载。从文字上看,有汉文文献,也有少数民族文字文献;从载体上看,有纸质文献,还有大量的金石文獻。除国内外,还有大量的海外资料,其中有我国固有的民族史籍由于种种原因流落到海外的,也有外国人对中国民族历史的记述。同时,与一般历史事物一样,中国民族史学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特征。因此,随着当前我国民族史研究不断深入发展,有必要对以往中国民族史的史籍及其发展历程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其自身特征、凝练其发展规律。这不仅能进一步充实中国史学史内容,也更能促进中国民族史学科建设,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民族史学自身发展,丰富中国史学内涵,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是故,系统总结中国民族史学内容和发展历程具有多重意义。

由史金波、关志国两位先生合著的《中国民族史学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拓荒之作。其中,史金波先生长期关注中国民族史学发展动态,曾先后发表了《中国民族史研究四十年的重要贡献》《中国民族史学的社会功能》《论少数民族近、现代史研究》《中国民族史学史刍议》等多篇民族史学研究成果。同时,关志国博士也有很深的民族史学理论功底,先后发表过《晚清以来中华民族史观的形成、演进及影响》《论中国古代史籍对四夷的体系化记述模式》等多篇文章。《纲要》一书正是史金波与关志国两位先生,对中国民族史学长期思考的结果,该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8年出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资助项目。《纲要》主要由前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后记等几部分组成,并由陈育宁先生作序。《纲要》的正文由绪论和十一章构成。从具体内容上看,《纲要》大体上以我国历史上的朝代沿革为经线,以不同历史时期我国民族史学的具体内容和特征为纬线,较全面、系统地勾勒了我国民族史学的发展脉络。笔者对《纲要》的具体内容和细节不再作详细介绍,只对其所体现的学术特点和社会价值作一番粗浅的评介。

第一,《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民族史学史的研究范畴。以往学术界对中国民族史学领域的诸多称谓、概念、研究对象都有不同的理解,并没有达成普遍共识。如,杜荣坤和华祖根两位先生认为:“中国民族史学是研究中国古今各民族历史的学科。”[1]460李珍博士认为:“中国民族史学研究,指的是史学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史学中的民族史学,包括少数民族史学及汉族史家的民族史撰述两个部分;其研究任务是探讨民族史学发展的过程、成就与规律。”[2]此外,有的学者从少数民族史学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如,汪受宽和曲直敏两位先生指出:“中国少数民族史学史,主要以少数民族史学发展过程及其阶段性特点为研究对象,以探索少数民族史学的起源、形成、发展及其在中国史学发展中的作用与贡献为研究目标,通过研究了解各少数民族的史官、史家与史学成就,综合研究和宏观把握少数民族史学的史学思想、历史观念及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的关系,探索少数民族史学的个性特点、优良传统,各民族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和借鉴等,从不同的层次对少数民族史学遗产进行发掘与总结,揭示各民族对中华历史及中国史学史的贡献,展示中国史学史多元一统的历史面貌与特点。同时也为更全面地研究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提供更多的历史资料,推动少数民族历史研究的深入发展。”[3]罗炳良先生也认为:“‘民族史学的定义比较宽泛,汉族史学也可以称之为民族史学,应该明确使用‘少数民族史学的定义。其实上面几个概念的内涵与研究对象不同,使用时不能混淆。其概念名称和研究对象的对应关系应当如下表述:少数民族历史→少数民族历史研究(少数民族史学)→少数民族史学研究(少数民族史学史)→少数民族史学史研究(少数民族史学史之史)。”[4]可见,学术界对民族史学、少数民族史学等诸多概念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

《纲要》在综合学界相关学术观点的基础上指出:“中国民族史学史是研究中国民族史学形成和发展过程、各时期特点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史学成果的社会影响的学问,着重研究民族历史编撰学的发展史,探究历史学家、政治家等对民族史学的评论,也包括对民族史学自身反思、总结和前瞻。”[5]1因此,《纲要》对中国民族史学史研究范畴的凝练,基本上明确了中国民族史学史的研究对象、史料范围、研究路径以及中国民族史学史的基本功能。从《纲要》正文的主要构成来看,基本涵盖了汉族文献里有关民族史的记载,少数民族文字记载以及不同历史时期各民族的民族史观变化等内容,这与《纲要》中有关中国民族史学史的研究范畴是吻合的,即理论与实践是相互映衬的。可见,这对促进中国民族史学界关于民族史学研究范畴达成共识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第二,《纲要》系统地反映了中国民族史学自身发展所具有的三个阶段特征,即“自在”“自为”与“自觉”。在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关于“自在”与“自觉”等概念的阐述,主要来自于费孝通先生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阐释。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6]并进一步解释说:“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份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疆域内部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形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称为中华民族。”[6]在此基础上,徐杰舜先生将汉民族研究历程进一步细化为三个部分,他认为:“汉民族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汉民族研究也不是一步登天的。汉民族学术研究发展史,百余年来,经历了从自在转为自为,再转向自觉研究三个阶段,即历史文献的记载:自在研究汉民族的阶段;二十世纪汉民族研究的崛起:自为研究汉民族的阶段;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研究的重构:自觉研究汉民族的阶段”[7]。此外,还有诸多学者将“自在”“自为”与“自觉”等概念运用在不同学术领域,如许苏民先生将此概念运用在思想史领域[8],赵利生和江虹两位学者将“自在”和“自觉”应用在中国民族社会学领域等等[9]。

与徐先生的观点类似,笔者认为,《纲要》的第一章《先秦时期民族史学的萌芽》到第八章《清代前中期的民族史学》是中国民族史学发展的“自在阶段”;第九章《晚清的民族史学》和第十章《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族史学》大体上是中国民族史学发展的“自为阶段”;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民族史学的新进展》基本上体现了中国民族史学的“自觉阶段”。其中,每一个阶段也都有不同的特点,在“自在阶段”中,先秦到南北朝时期,是中国民族史学的初步发展阶段;隋唐五代到宋辽金夏时期,是我国民族史学全面展开时期,各民族史学家用不同文字記述了大量的多种体裁的民族史著作;元、明、清前中期,是中国古代民族史学走向兴盛时期,其制度完备,成绩斐然,推动了中国古代民族史学走向巅峰。[10]在“自为阶段中”,传统的民族史观“华夷之辨”走向解体,“中国观”“民族观”等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阐释。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期中国民族史学全面开拓,出现了多种民族文字史学、不同民族体裁的民族史和民族史理论,民族史学走向全盛。在“自觉阶段”中,“民族平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凝聚力”等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相继问世,对促进这一时期我国民族史学发展和中国民族史学科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综上,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民族史学的发展历程,基本上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是同步的。

第三,《纲要》体现了中国各民族史学具有“多样性”与“统一性”。中国民族史学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纲要》所体现的中国各民族史学也具有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一般特征,即“多样性”与“统一性”。“多样性”主要是由于中国民族史学是我国历史上和现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在《纲要》中我国民族史学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民族史学内容十分丰富,撰述形式多样,数量巨大。举例而言,在内容上,《纲要》里基本涵盖了我国各个时期的民族史观,如天下观、夷夏之辨、华夷之别、正统之争、天下一统观、中国观、民族观、民族平等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凝聚力等等。此外,我国的民族史籍更是多种多样,有先秦文献中的民族记述,有正史里的民族列传,还有专门的民族史撰述,更有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字的民族史记述。同时,民族史撰述形式更加多样化,有官修、私修之分,有正史、野史、杂史之别,有专门的民族史著述,还有游记、笔记一类的民族记述,以及地理志、地方志等典籍。[5]11因此,中国民族史学的“多样性”,不仅有利于扩充中国民族史学内容,更有利于充实、丰富中国史学内涵。

一般来说,我国各民族史学的“独特性”“多样性”有利于我国各民族的民族认同,增强各民族的民族自豪感。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各民族的民族史在“多样性”中蕴藏着强烈的“统一性”。《纲要》也正好阐述了这一民族史学现象。如,我国历史上不同民族对自己祖先或族源的追溯往往能与中原的华夏族源产生密切联系。据《史记》记载,“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11]1475,“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11]1739,“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11]1689,“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11]2879,可见,《史记》叙述了五帝同宗、诸祖同族的历史。此外,魏收的《魏书》追溯了拓跋鲜卑的祖先是黄帝[12]1,房玄龄的《晋书》追溯了各民族首领的先世,或出于华夏,或与中原民族有深厚的渊源关系[13]2803、2867、2959、3202。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对华夏族源的高度认同。与此同时,我国的各民族政权对正统观念也有高度认同。司马光指出:“及汉室颠覆,三国鼎跱。晋氏失驭,五胡云扰。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14]2186《辽史》也有记载:“宋欧阳修编五代史,附我朝于四夷,忘加贬訾。且宋人赖我朝宽大,许通和好,得尽兄弟之礼。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经意。臣请以赵氏初起事迹,详附国史。”[15] 1455—1456像这样的事例,在《纲要》中还有很多,笔者不再一一列出。虽然各民族政权互有矛盾、彼此纷争不断,但无论是汉族政权还是少数民族政权,皆强烈认同正统观念,这正说明了中国各民族历史在“多样性”基础上,其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具有更高层次的“统一性”,这也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表现。

第四,《纲要》体现了中国各民族历史具有高度的中华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在我国,文化向来是区别不同人群的重要标准,周庆智先生指出:“先秦区分华夷的标准是文化和族类。文化居首,族类次之。在这个问题学术界没有太大的争议。”[16]事实上,在《纲要》里几乎每一章都有关于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认同的概述。如,《纲要》里列举了一段先秦时期戎王使者由余与秦国大臣讨论政事的一段,其中由余指出:“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11]193不难发现,戎族对华夏的礼乐、法度的态度,表明了彼此在文化上的认同感。[5]22还有《纲要》引用了北宋洪皓《松漠纪闻》上的一段记载指出:“大辽道宗朝,有汉人讲《论语》至‘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宗曰:‘吾闻北极之下为中国,此岂其地邪?至‘夷狄之有君,疾读不敢讲。则又曰:‘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卒令讲之。辽代统治上层已接受中原地区的文化,认为自身已位列中华,具有文化上的自信,对历史上的华夷之辨也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5]149因此,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既是广义的中华民族认同[17]62,也是中华是一家民族观的具体表现。

关于国家认同,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认识,概念尚未统一。[18]但一般认为,国家认同实质上是一个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形成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国族)利益的主体意识。[19]显然,一个民族的归属感是国家认同的重要表现,《纲要》在叙述《晋书》时指出:“《四夷传》是正史中四夷化记述的新进展,展现了修史者大一统的民族观,相对南北朝的偏安政权,唐代民族观上有了很大的进展。”[5]110这种大一统的民族观实质就是对我国古代“大一统”中央皇朝的认同,亦即我国古代的“国家认同”。举例言之,吐谷浑王视连在临终时,对其子视罴曰:“我高祖吐谷浑公常言子孙必有兴者,永为中国之西藩,庆流百世。吾已不及,汝亦不见,当在汝之子孙辈耳。”[13]2540很明显,“永为中国之西藩”一句体现了吐谷浑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再有,明代纳西族土官木公《自述》言:“汉唐宋元世,历宦岂须夸。腰系黄金重,诚心报国家。”[20]显然,这是纳西族人对家国情怀的自然流露,更体现了我国不同民族的国家认同。进入近代以来,“国家认同”赋予了新的内涵,如《纲要》介绍的清帝退位诏书中指出:“和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这份诏书对于当时国家结构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以中央王朝为依托的华夷观的正式终结,开始了满、蒙、汉、回、藏共建“大中华”的时代。[5]326-327毋庸置疑,这是近代意义国家认同的具体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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