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法律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的培养
2019-06-10张君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教育制度的有效创新和改革,中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与方法也在进行有效的改革。在中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教学主体性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不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能力,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升中职法律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下面对中职法律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性培养方略进行主要研究和讨论,旨在通过尊重和培养学生们主体性地位,不断提升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中职法律课程教学效率的有效提高。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主体性;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9)16-0035-01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9.16.025
在中职学校法律课堂教学中,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和提高学生们自主学习和探究知识和问题的能力,中职学校法律专业的学生们必须要进行教学观念和方法的改革和创新,从学生们的角度出发,不断调动学生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学生们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使得学生们能够更好地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发现并解决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下面对中职法律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性培养的方略进行主要讨论和研究。
一、创设法律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在进行学生主体性培养的过程中,老师要结合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内容的现状,不断创设多种法律教学情境,让学生们融入到法律教学情境当中,不断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激情,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能力,从而更好地推进中职法律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而常用创设教学情境的方法主要有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等。老师可以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将法律教学的内容以案例的方式呈现出来,这样既能够让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教学的氛围,使得学生更好地参与到法律课程教学中来。
二、教学观念与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在中职法律课堂教学中,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出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和价值,老师必须要进行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革,结合学生的个性化特点和学习法律知识的现状,进行多种教学模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丰富中职法律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形式,让学生能够更加主动、积极地去学习法律知识和内容。老师的教育理念要与时俱进,创新的教学方法要多样化和生动化,如分层次教学法、因材施教法、分组教学法、实践模拟教学方法等等。老师要不断变换着教学的方法,给学生以新鲜感,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例如在法律教学中学生很容易混淆人民与公民这两个法律概念,那么老师可以通过分组教学法,让不同的小组之间开展人民与公民法律概念之间的讨论,并在讨论的过程中逐渐学习和掌握人民与公民的具体概念及内涵,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思维和能力,提升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进而将学生的主体性教学地位充分发挥出来。
三、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多样化教学
要想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就必须要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意见,充分發挥出学生的教学主体性作用,老师发挥好教学引导作用,让学生去主动学习和探索法律知识,对于学生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老师要及时予以纠偏,将学生引导到正确的学习和思考的方向上来。而在进行法律课程教学时,老师要围绕学生来开展多样化教学,同一法律知识可以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不同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运用同一个教学方法来教学,通过不断变换教学方式和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以此来不断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法律知识的能力。例如在进行刑法的教学时,老师可以运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们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总结刑法的知识。同时也可以引导学生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来分析刑法相关知识,从而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也能够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和运用刑法知识,充分地发挥出了学生教学主体作用。此外,老师还可以运用打油诗或者顺口溜的教学方法,因为一些法律知识需要死记硬背,而学生在硬性记忆法律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老师将一些法律重点以打油诗、顺口溜、小故事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们,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激情,使得学生更加愿意主动、积极地去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更好地提升学生们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中职学生的主体性,老师要不断改革教学观念,更新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结合学生的个性化特点和具体学习现状来进行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断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创设多种教学情境、教学案例分析以及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等途径来不断丰富法律课程的教学内容,提升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此外,老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教学地位,以学生为中心和重点来进行法律课程的有效性教学,不断培养和提升学生们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
参考文献:
[1]王开勇.如何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性[J].青年时代,2016(10).
[2]何文年.在中职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性的策略[J].广西教育(中教版),2015(6).
[责任编辑 万淑蕊]
作者简介:张君(1983.3— ),男,汉族,辽宁人,讲师,研究方向:法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