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工会维权服务实现镇街一级全覆盖
2019-06-10本刊整理
◎本刊整理
近年来,青岛工会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旗帜,着力构建工会法治化维权体系,工会维权服务实现镇街一级全覆盖。工会从源头参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着力提升企业民主管理实效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群众性权益维护活动深入开展,劳动者核心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开创了以维权促维稳、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新局面。
·活动背景·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总工会针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新兴行业劳动争议等问题出现较快增长,基层工会存在不能维权、不便维权、不敢维权的实际问题,出台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搭建起工会维权大框架,并不断完善维权体系建设,以“扩团、聘所、设岗、建队”为抓手,降低工会法律援助门槛,拓展援助范围,工会维权服务实现镇街一级全覆盖。
·具体做法·
一、搭建工会维权“四梁八柱”,夯实维权组织基础;
1.联合人社、司法部门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岗,选派律师全天值班,为职工提供专业维权服务;
2.与司法部门联合设立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一站通办”“一条龙”服务,提高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成立工会维权骨干队伍,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
1.优化升级原工会法律顾问团,成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聘任202名律师服务各级工会,涵盖全市152家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区市所属的162个镇街;
2.推进各区市工会普遍建立工会维权机构,实现工会法律服务全覆盖。
·工作实效·
据了解,2018年,市总直接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15件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500余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三、强化制度资金保障,为维权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出台《青岛市工会法律服务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补贴进行详细规定,全市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补贴经费全部由市总纳入当年预算,近年来市总法律援助专项预算年均达到300余万元。
四、加强“四方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维权服务合力。
1.推动建立工会、人社、司法、法院“四方联动”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机制;
2.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部门设立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派出庭等,将争议案件尽可能在诉讼前化解;
3.深化劳动执法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职工投诉信息共享、劳动争议联动调处进行联合维权。
五、创新工会普法载体,提高职工法治宣传社会效益。
编印《职工维权知识手册》等20余万册。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依托劳动广场等职工集中地开展普法宣传。
六、建设“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平台系统。
1.市总对12351维权热线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全程录音留痕、数据自动分类统计等功能,同时设置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满意度回访等多个台位,实现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维权诉求一键提取、即时办理;
2.探索由社会组织承接维权服务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提供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