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相逢一杯酒
2019-06-07卫鸦
卫鸦
我与方晓第一次相见,是在长沙。那年他研究生毕业,到湖南考公务员。我回家乡办点小事,顺道在长沙停留,于是就赶上了。从那以后,我总有种奇怪的心理,认为朋友之间最好的相遇方式,不是刻意相约,而是碰巧遇上,因为这样能让一个不喝酒的人找到必须喝酒的理由。在那之前,我滴酒不沾已经有好些年了,以前在内地上过一段时间的班,因工作性质,无数的酒局穿插在生活中。那时身体也真是好,只要有人敬酒,多少杯我都敢喝,烂醉之后,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地上班;只是喝着喝着,就把胃喝坏了,穿孔,住了半个月的院。到了深圳,谨遵医嘱,一直忍着,戒着,并打算一直坚持下去。直到那次和方晓遇上,这种坚持才被打破。他说,喝酒吗?我说,戒好久了。他说,戒个鸟,这次无论如何得喝点。我说,那就喝点。
那天晚上,易清华老师组的酒局,同桌的除我和方晓之外,还有赵燕飞和刘宪国。都是初次见面,因为陌生,场面多少显得有些庄重,话题始终陷在文学当中,干巴巴的,天也就聊不起来。大部分时间,我都在观察和聆听。因此,我永远记得那家茶楼的样子,靠窗的红木长桌以及木质的楼梯,还有穿着少数民族服装、双手交叠站在我们身后的女服务员,长得真是漂亮。
我是个内向的人,在陌生场合,很少说话。方晓跟我也有同样的习惯,坐下后,基本不哼一声,只是闷着头把一杯杯酒喝干。唯一不同的是,我自始至终保持沉默,而他说话的兴致,会随着喝酒的杯数成正比增长,酒喝到七八成之后,基本就变成他的个人演讲了。这时我才相信,他确实是个律师。不过那天他说了些什么,我一句都记不清楚。他变成话唠的时候,我已经喝得七七八八了,仅存的那点清醒和理智,只能够用于控制酒量,不让自己倒下。唯一记住的一句话,是酒局散场之后,我们住进同一家酒店,在电梯里,他望着我,突然来了一句:喝醉酒的男人才可爱。
那时他已经完全醉了,我们彼此挽扶着,找到酒店的房间。在门口,他让我将房卡和门牌号核对了好几遍,才敢进去,生怕进错房间。因此我相信,这句酒后戏言,他自己未必记得。但毫无疑问的是,这话使我再次燃起了对酒的兴致。那年我三十岁,在规则森严的职场里,已经混了六年,正在不可逆转地变成一个让自己越来越讨厌的人。但我突然发现,一个男人要变得可爱,其实也相当简单,只需要一点点酒。看上去,这是一个荒唐的结论,没有任何的逻辑和依据,但我想说的是,我读出的是另一层含义——人生就是那么短短几十年,何必活得那么约束和严谨?
十年之后,再次见到方晓时,我已经沦为彻底的酒徒。那次我去《文学港》杂志社参加一个颁奖活动,需要在宁波住上三天。他从嘉兴调到杭州,法院的工作确实很忙,在电话里,我们频繁变更着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且约定,要是实在抽不出身,就等下次。可是当天下午,他就匆匆赶来了。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他身上的书生气少了几分,脸上的棱角变得更加分明,身材膨胀了一圈,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标志。我也一样,少了朝气,多了几分暮气。这种改变无可避免。没有改变的,是我们喝酒的习惯,坐下之后,依然是没有多少言语。俩人对着火锅,刷了一堆啤酒,才把话题慢慢刷开。到了晚上,换个地方,接着再喝,多了十月兄的加入。我们三个人坐在一个角落里,啃着一种极辣的鸭头,不停地喝酒,说话,桌上很快就摆了几十个空酒瓶,根本停不下来。我们就那样一杯一杯地喝着,老方老卫地叫着,直到后来喝醉了,也不知道聊了些什么,但“老方”、“老卫”这样的称呼,已足以代表一切——我们都不再年轻了。
半个月前,我在川南的一座苗寨里喝酒。方晓突然打电话给我,邀我写“双重观察”。从他大着舌头、不太流畅的表达中,我就知道,他面前肯定摆满了一堆酒瓶。果然,第二天一早,他又打电话给我,跟我说同样的事,并解释昨晚喝多了,他担心自己断片、没有把事情说清楚。我肯定地告诉他,他在喝酒状态下说的事情,比第二天清醒时所说的更加清楚。事实也的确这样。
因此,除酒之外,我不知还能从他身上观察出什么。十几年的相交,我们很少讨论过喝酒之外的话题。即使在对文学十分狂热的年龄,我们也极少聊到文学。偶尔聊起,也是近乎敷衍地认可对方的观点。我不喜争辩,方晓也是。做一名法律工作者,也许是工作中存在着太多的争辩,在生活中,他的言行举止,反倒显示出格外地谦和与温顺。我从不怀疑我们之间的真诚,但我们在文学上的探讨,确实不够尖锐,也不够深入。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留一点时间,说说他的小说。
我和方晓因小说相识,那时的氛围很好,一堆朋友混迹于论坛,不管天南海北,跟个帖就认识了。他在左岸贴了一篇名叫《车祸》的小说,称得上一鸣惊人。那是他的处女作,但文字的节制、节奏,小说的内在张力,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体现了一名写作者在小说方面的天分和才气。读完之后,我立马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于是我们就那样认识了。遗憾的是,认识之后,鲜有交流。毕竟在生活中,文学只占据很小的比重,我们各自为家庭奔忙,也逐渐目睹了一个令人伤感的现象:论坛里结识的一班朋友,陆续离开文学,仅有少数坚守。我和方晓,既没有离开,也称不上坚守,始终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更多的时间只是阅读,偶尔写写,一年一两个短篇,甚至好几年都不写一个。对于一名写作者来说,这样的产量,确实有点少,但这种状态,也未尝不好,至少可以保证小说的严谨,不至于粗制滥造。
累计起来,十多年间,方晓的作品屈指可数,而且他至今保持着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书写习惯——手写。写好之后,再敲到电脑上,然后发给我看。看来看去,对他作品的印象,仍然停在《车祸》中。这是实话,也是我一直对自己的警示,写作最大的难度,是如何超越自己。
近两年,他写作的节奏稍稍快了点,陆续写出了《糖皮质》、《皮尔在那里》、《合体的罗巴》、《花好月圆》、《孤马》、《旋转餐厅》、《我不是来参加葬礼的》等中短篇。每一篇都很好,但具体好在哪里,我不想评论,对于自己的作品,作者本身更有话语权。我想说的是,这一系列的阅读,我是有惊喜的,让我颠覆了对《车祸》的印象。如果说,此前我看到的只是才气,这批小说则是才气加上生活阅历的沉淀。我从小说中读出来的,是他对小说的理解,以及对生活、对这个时代的清醒认知。这是一位写作者走向成熟的标志。
最后,再回到酒。去年我與他约好,十月份去杭州,大喝一场。因小方缓的降生,没能去成,那声遥远的、幸福的啼哭,让我实在不忍心去打搅。所以今年我们又重新约定,他五月来深圳,大喝一场。在我生命中,有过无数次的约定,也有过无数次的失约,但没有哪一次约定,或者失约,有那样的温暖。我想,这就是友情,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当我们告别这个世界时,金钱、物质、时间这些,都带不走,唯有友情,可以超越生命的长度,比如管鲍之交。我不指望那样的长久,但是此生,能有这么一位朋友,我已满足。对我来说,方晓就是面镜子,每次看到他的同时,也照见自己。
(责任编辑:丁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