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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的城市社区治理能力评价
——方法、框架与指标体系

2019-06-05丁凡琳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居民主体机构

陆 军 丁凡琳

(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任务,实现“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新的发展目标为城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城市基层管理的基础单元——社区指明了方向,即积极鼓励民众、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社区的共建、共治与共享,打造新型的社区治理格局。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社区的管理主体多而复杂,且资源禀赋、发展规划等各有差异,因此,亟待构建一套完整的数据指标评价体系对社区治理能力进行量化分析,以评价与监督社区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考量社区治理水平,及时反馈并解决治理中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效率和居民满意度。

一、治理能力概念界定

传统西方治理理论认为,治理能力是参与公共服务的各主体通过互动、合作和协调,取得共识,共同对公共服务活动进行管理的本领[1];也有学者认为治理能力是一种静态制度潜能与动态主体能力[2]。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现代化治理能力定义为“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社区治理能力则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微观化、具体化,它更强调国家、市场、社会共治且相互赋权,是管理需要与管理能力之间持续平衡的过程[3]。治理能力是促进多元主体充分发挥能力与协同合作,提升居民需求满意度和增加社会福祉的有力保障。

治理效果是衡量地方治理能力高低、辨别地方治理成败的科学工具,也是考量地方治理水平与质量的有效手段[4]。早期的社区治理评价主要集中于考评政府绩效,如美国政府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重点从政府项目管理和预算计划性方面展开评价,以提高政府治理效率与质量①资料来源:财政部预算司.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内容及实施情况,http://www.ppirc.org/html/33/n-2833.html,2010-01-14.。澳大利亚政府则设立专门的评价机构——公共服务委员会(Australian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针对政府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构建绩效评价体系等②资料来源:Australian Government.Australian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https://www.apsc.gov.au.。然而,随着社区治理研究不断深化,传统治理能力评价体系的测量维度狭窄、单一,难以反映多元主体的社区治理能力水平,特别是忽略了对其他参与主体的能力和贡献的测量。目前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社区治理的评价,对社区治理能力评估体系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空白状态。

二、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方法综述

目前,国内外的治理能力评价方法均以指标评价和绩效评价为主,大致分为基于主体的、基于内容的、基于目标的三类评价体系。

(一)基于主体的治理能力评价

社区治理主体是指与社区有利益关系的个人与组织,包括居民、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等[5]。目前,从多元主体角度评价治理能力的文献较少,更多的研究侧重于探讨基层政府及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与绩效,这种方法具有数据来源便捷、指标量化简便、可操作性等优势,但却容易忽略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社区治理的成果评价[6],在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时,单一主体的评价方法具有片面性与不足。近年来,我国多元化治理的研究者也开始通过主体分类进行治理能力的分类评价。周诚君、洪银兴[7]将治理主体归纳为政府与居民两类,认为治理是两者在城市发展与管理中共同决策的过程;覃道明[8]提出了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个主体的评价体系;陈诚、卓越[9]将治理主体分为社区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分别进行治理能力评估。虽然主体分类的标准不同,但以多元主体为视角设计指标评价体系,可以更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参与主体的社区治理能力,及其互动、协调与合作的过程。

(二)基于内容的治理能力评价

从内容角度评价治理能力是学术界常用的方法之一。李文静[10]基于社区多元治理机制,将治理内容分为救助弱势群体、提升居民福祉与满足生活需求(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三类,并对所涉及指标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但作者未对评价体系进行指标化。此外,按城市治理内容建立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对应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人本价值量化二、三级指标,并将指标细化到社区,评价社区服务的内容和品质[11]。

这种方法也可用于设定二级指标。由中央编译局与清华大学联合发布的“中国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中国社会治理指数”一级指标,将社会治理所涉及的人类发展、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参与等环节设定为二级指标。由人民论坛测评中心发布的国家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也借鉴了这一思路,一级指标是社会治理能力,二级指标包括基本保障、宏观调控、财政和基层自治能力等四类社会治理内容[12]。

(三)基于目标的治理能力评价

治理目标是指治理的目的或通过治理所期望实现的效果。以目标为导向构建治理评价机制,有助于反映社区治理的现状差距,探寻治理问题的根源,有效推动不同阶段任务目标的实现。Rothman 将社区工作目标归纳为“事工目标”与“过程目标”两大类。前者指社区为提升社会福利水平需要解决的一些特定问题、应满足的特殊需要;“过程目标”指不同参与主体通过构建合作关系,提升社区民众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技巧[13]。Thomas将社区治理目标分为“分配资源”和“发展市民”两类,强调社区资源合理分配和提升居民舒适性的作用[14]。日本依据不同的目标导向,将地方治理能力的评价模式分为推动型、改善型和业务缩减型三类,分别对不同阶段治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15]。基于目标的治理能力评价设计,侧重于对阶段性成果的考核或对某一时期规划完成进度的考量,主要适用于对目标完成进度和质量的考察。

三、多主体视角构建社区治理能力评价体系

在管理体系中,主体问题比较难以把握[16]。不同主体的职能、权力和利益诉求各异,各主体的治理理念、风格与重视程度也各不相同,从而对评估指标的确定和最终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职能差异,社区治理主要涉及政府、社区居民与第三方机构三类主体。

本文基于多主体视角构建社区治理能力的多层指标评价体系的思路为:首先将三类主体作为一级指标。其次,遵循治理主体—治理内容—具体指标的逻辑框架,根据治理内容设定二、三级指标。第三,对各主体(政府、居民群体、第三方机构)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力、参与程度和职能作用予以指标描述。涉及的指标包括发展水平、管理绩效、居民满意度等,评价内容涉及城市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生态绿化、基础设施、治安安全等环节。计算指标综合得分全面客观评价社区治理能力,得分越高表明其治理能力越强。

(一)政府视角的指标选择

政府主要指对社区进行直接或间接管理,或为社区居民供给公共服务的城市基层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如街道、派出所、社保局与劳保局等。在社区治理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保障,主导社区整体发展方向,组织、统筹、协调与监督其他主体参与治理。有别于其他主体,政府还有调配财政资金支出的权力,政府治理对城市经济增长、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供需调节具有一定的控制与调节作用。依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基本职能,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分别设立满足居民需求、办事效率、财政绩效水平和保障多元治理实施四个二级指标。其后,再基于可量化、可测量原则设定三级指标。其中涉及到的定性评价指标通过(0,1)变量赋值予以表示。具体的指标来源及解释,参见表1。

1.“满足居民需求”的测量

根据公众需求满意度评估社区治理水平,有助于及时有效地找出政府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管理方面的漏洞与不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17]。将“满足居民需求”作为二级指标,可从需求端评估政府当前的社区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以把握症结所在,提高治理的针对性。三级指标主要指就涉及政府职能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环境营造、医疗健康与收费水平等方面征询居民满意度评价;根据社区发展现状,分别将公共服务供给规模与种类、社区停车便利程度、生活环境营造和社区管理费用等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设置作为评级指标,以量度居民对政府治理的满意度。鉴于满意度是居民主观意愿的表现且具有个体异质性,因此需采用对目标社区居民发放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获取居民满意度评价的资料。要注意的是,问卷调查的目的是得到居民对政府社区治理水平的真实态度,因此在问卷具体题项的设计上,需注意满足研究变量测量的信度与效度[18]。此外,还要注重问题类型与形式的多样化,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完善。

2.“政府办事效率”的测量

从办事效率角度评价政府治理能力,主要包括居民需求反馈、对居民诉求的解决效率等。不同于居民视角的评价思路,办事效率应从政府在社区中的主要职能出发,评价政府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统筹协调能力、处理事务的及时性,以及政府办事能力、服务人员办事效率等。需从体现政府办公时效性角度出发选取评价“政府办事效率”的三级指标,主要包括“上报信息反馈率”、“居民需求解决率”、“意见回复时效性”和“出台的相应文件与法规数”。“上报信息反馈率”与“居民需求解决率”用于反映指标评价期内,政府官方网站或对外信息征集信箱对社区治理需要和反映问题的回复量占上报总量的比重。回复效率可以反映政府对待社区民生事务的态度与处理质量,指标数值越高表明政府办事效率越强。“意见回复时效性”主要考量政府处理问题的及时性,以信息发送与信息回复之间的时间差(以小时计)量度,计算从各平台随机抽取的样本回复时效性平均值。该指标为负向指标,指标值越小表明政府处理问题时效性越高。“出台相应文件与法规数”用于评价政府对社区治理的重视程度与标准化程度,文件与法规主要选取在评价年度中与社区治理直接相关的各类文件,此类文件通常由政府出面统筹管理,同时与其他主体相关,对利益相关者治理行为产生影响。

表1: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居委会、党组织中社区居民任职人员占比台账记录台账记录从居民可参与性角度台账记录社区每百人义工人数考察居民自治、自我管理程度,公式为:居民任职人员/所有任职人员×100%指居民担任协管人员的人数,反映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指居民参与义工、志愿服务人数各类协管员人数社区人员入户率选举投票率建议采纳率工作总结意见征集渠道数量听证会召开频次对社区及居民治理能力评价从居民可监督与可反馈角度信息公布平台数量公开信息更新频率组织居民代表、负责人座谈或交流频次投诉解决率问卷调查台账记录台账记录访谈记录访谈记录问卷调查访谈记录相关平台信息收集台账记录台账记录访谈记录访谈记录对组织使命的认知感对组织其他工作模块的认知度组织规模年社区活动人次次%%万元台账记录技术创新类投资支出,反映技术支持与创新能力从居民自治能力的角度企业技术创新投资万元社区专职工作者占比企业社区类投资利润率所有者权益反应居民直接提出意见,表达需求的机会考量居民选举权力,公式为:居委会主任选举实际参与投票人数/应参与人数×100%反映居民建议被采纳程度,公式为:采纳建议数/征求建议总条数×100%反映居民能够进行社区治理监督和反馈的途径多样性反映考核年份平均每年(或月)社区召开听证会的次数反映评价信息的公开度指信息平均更新时间(新闻、公告发布,以及听证会召开的平均时间间隔)平均每年(或月)组织座谈或交流次数,反映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会指居民投诉的反馈情况,指标公式为:居民投诉被反馈件数/总投诉件数×100%指从业人员对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指从业人员对其他工作模块的平均认知水平,公式为:对其他工作模块的认知总分/调查对象总数反映自治组织对社区居民的组织能力,公式为:社区居民人数/工作人员数指每年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的人数,以评价人文与价值观融合度指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公式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全部从业者×100%考察参与社区治理是否盈利,公式为:投资利润率(ROI)=年利润或年均利润/投资总额×100%指公司参与社区治理项目的资本效益从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可持续角度从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社会效益角度社区项目平均周期社会资金占比%人人%%%个次个天次%--人人对第三方机构治理能力评价台账记录访谈记录慈善捐款额增长率第三方机构中非国有企业或机构占比政府对第三方机构治理的评价居民对社区服务类企业的满意度合作企业相互评价访谈记录企业投资参与社区项目的运转周期反映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的社会效益,公式为第三方机构投资资金总额/社区总投资总额×100%考察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公式为:(本年度慈善捐款额-上一年度慈善捐款额)/上一年度慈善捐款额×100%反映非国有企业参与程度,公式为:非国有企业或机构/社区第三方机构×100%政府及相关负责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评价,可采用满意度或综合评分等形式量度居民对社区服务类企业供给能力的满意度评价关联企业、共同参与同一社区项目企业之间的认可度评价,内容可包括合作企业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社会责任等当年获得政府批准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项目数量年%%%---个访谈记录台账记录从第三方机构治理的被认可程度年获批项目数访谈记录财务报表访谈记录财务报表访谈记录财务报表访谈记录财务报表访谈记录财务报表访谈记录台账记录访谈记录

3.“政府财政收支”的测量

财政收支评价是政府组织、部门或公务员针对某项业绩,从经济政策和财政收益角度开展的内部评价,这是政府治理能力评价常用的方法之一。美国很早便将财政收支评价引入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指标中,通过出台《政府绩效与结果法》,规定所有联邦机构均须将财政收支内部评价设定为年度规划与绩效考察的重要环节,且评价的结果将与来年的财政预算直接挂钩[19]。将财政收支指标引入政府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有助于从经济绩效角度评价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政府提升财政收支效率。

三级指标以对应会计年度的政府财务报告作为数据来源,主要从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收入、支出、预算等方面选取指标,以综合反映政府在社区治理领域的财政效率。收入类指标包括“社区办公经费”、“其他经费”。其中,“其他费用”指除社区办公经费外的人员工资,社区网络建设、运营与维护费用等方面的收入情况。支出类指标包括“社区基本设施建设支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基本设施建设支出”主要指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等;“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主要指帮扶、助老、助托、助残等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以及此类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械、宣传与劳务等费用支出。预算类指标选取“较上一会计年度预算额增长率”来衡量政府对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资金投入计划,反映政府对社区未来发展的治理和提升潜力。

4.“保障多元治理实施”的测量

保障措施是指政府为推进社区治理而提供的政策和物质方面的支持性机制,如联合考评机制、政府监督与保障、招标机制等。它是政府作为社区治理主导者的特有权利,也是实现社区多元治理的基础,其对社区治理的支持程度、实施效果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级指标以多元协商、搭建沟通平台等为依据,反映政府对第三方机构的协调、监督与保障能力,如“法规、补贴与减免型政策数量”、“组织招标频次”、“是否有多元治理协商平台”等。通过“是否有联合考评机制”、“组织学习频次”和“多元协商会议召开频次”等,考量政府对其他参与主体的保障能力,具体指标解释参见表1。

(二)居民视角的指标选择

广义上,社区居民是社区内的居民个体和居民自治组织的统称。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居民主要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而居民自治类组织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功能性组织,肩负着为居民争取权利与利益,在居民与政府之间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发挥协调作用,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表达意见并监督政府工作的途径。居民视角的社区治理能力评价可依据治理内容,将二级指标设定为可参与、可反馈与可监督以及自治能力三类,并以此构建三级指标。其中所涉及的定量评价指标均选取正向值,指标数值越高,表示社区居民治理能力越高。具体的指标来源及解释参见表1。

1.“居民可参与”的测量

可参与性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准入性和可行性,包括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社区活动与社区会议的参与感等。居民可参与性是保障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前提,是居民基本政治权力的实现途径,也是对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进行评价、反馈与监督的基础。居民的参与权力可通过居民个体的投票选举、活动参与、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批评建议等形式实现,也可以居民自治组织为渠道,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需求。

三级指标的选取分别从居民个人参与治理的主观意愿以及自治组织对居民参与的态度和保障等客观条件两个维度展开。“社区每百人义工人数”与“选举投票率”两个定量指标用以测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程度。其中,“社区每百人义工人数”反映居民参与义工和志愿服务的概率;“选举投票率”反映居民对社区治理的责任感与参与意识。选取“居委会、党组织中社区居民任职人员占比”、“社区人员入户率”和“各类协管员人数”三个指标从自治组织角度测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与条件保障。其中,“居委会中社区居民任职人员占比”指社区居民在居委会任职人数的所占比重①社区任职人员指除各类协管人员外,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签订合同聘用的任职人员。,体现居民在社区组织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决策的可能性;“各类协管员人数”②协管人员指在社区提供服务,纳入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管理的各类协管员。指居民自愿从事社区各类事务协助管理工作的人数,一方面显示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体现社区为居民提供的参与渠道与规模;“社区人员入户率”指居委会及业委会等居民自治类组织走访居民、听取居民意见的频率,间接体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会与保障水平。

2.“居民可监督与可反馈”的测量

在社区治理可参与的基础上,社区事务的可监督与可反馈性是社区治理中居民的主要职能,也是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我国《宪法》规定:“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权力,这是公民参政权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社区治理的可监督性,从侧面促进了政府执政的公正性与公开性,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对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与主人翁精神。可反馈性是在可监督的基础上,通过上级政府机构对居民建议与意见的重视程度间接显示居民治理的实施效果。

根据评价的主客体将三级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居民意见征集渠道及频次:“意见征集渠道数量”、“组织居民代表、自治组织负责人座谈或交流频次”与“意见采纳率”,体现居民对政府及社区组织的工作进行评价与监督的渠道(如入户、信箱、网络平台等)、意见反馈程度,以间接反映居民的监督力度。另一类是政务信息公布情况,包括“信息公布平台数量”、“公开信息更新频率”与“听证会召开频次”,是对居民获取政务信息路径与时效性的考量。指标数据主要通过网络和社区台账记录来获取,旨在统计当年新闻、公告发布以及听证会召开的平均时间间隔,对没有相应记录的社区可采用问卷形式进行调查。

3.“居民自治能力”的测量

自治能力主要指居民通过居委会、业委会、社区服务站等自治类组织参与社区事务、进行社区治理的能力。作为居民的代言人,自治类组织的主要日常职能在于维护社区居民利益,提供公益服务和社会福利,在社区多元治理中沟通与协调居民、政府、第三方机构之间的关系。随着多元治理的逐渐推进和政府权限的逐步下放,社区自治组织的权力与职能不断增加,居民搭建自治组织平台参与治理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因此,从社区居民主体出发评价治理能力,在对组织职能和治理水平的综合评估中不可或缺。

三级指标主要从居民自治组织的“在职人员综合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两方面来量度。采用“对组织使命的认知感”和“对组织其他工作模块的认知度”两个指标评价在职人员的从业能力。具体可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形式,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对自治类组织职能(公共服务、纠纷解决、活动组织与宣传等)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评分越高表明认知程度越高,社区治理能力越强。采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占比”、“组织规模”与“年社区活动人次”三个指标测量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范围、规模和活动组织能力。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占比”测定在编人数比例,通过台账和访谈记录获取;“组织规模”反映自治组织的性质和服务效率;“年社区活动人次”测量每年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的休闲活动总人次数。

(三)第三方机构视角的指标选择

第三方机构是指除政府、社区居民及其自治组织外,为社区提供服务、资金或管理支持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机构,如物业公司、保洁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这些机构以营利为目的,依靠市场化运营机制,拥有专业化技术与规模化效益,在治理过程中为社区提供设施、服务或资金支持,对其他主体发挥功能的补充。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治理是“政府失灵”和居民个性化需求规模不断提升对公私合作的必然要求。因此,设定评价第三方机构治理能力的二、三级指标时,要兼顾因第三方机构参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力、经济可持续性和其他主体的认可程度等,具体指标来源及解释参见表1。

1.“参与可持续性”的测量

可持续性是保障第三方机构长期参与社区治理的前提。在市场机制下,是否获得资本效益是第三方机构进行社区建设投资、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第三方机构技术革新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是进一步决定社会企业竞争潜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指标。因此,“可持续性”三级指标可围绕资本收益和未来潜力两方面进行量化。

“社区投资收益率”“所有者权益”两个财务指标可以实现对第三方机构资本效益进行直观评价。其中,“社区投资收益率”指社区项目投资的投资回报率;“所有者权益”指由社区项目获得的所有者资本的增减。第三方机构的未来发展潜力由“企业技术创新投资额”“社区项目平均周期”两个指标考量。创新投资对企业业绩与价值提升具有明显促进效果,可以评价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20];“社区项目平均周期”主要侧重于量化企业资金、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占用期限,反映其资金周转能力。

2.“参与社会效益”的测量

社会效益是评价第三方机构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主要体现其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与贡献。在社区治理中,第三方机构创造的社会效益主要包括:为建设政府引导型社区类项目提供社会资金投资,支持政府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缓解财政压力;参与社区治理,提高其影响力和声誉,为其他企业或机构产生示范和带动效应;通过慈善捐赠,提升社会、社区的整体福利水平;借助企业专利或技术创新,带动社区现代化、科技化发展,实现社区知识溢出等。

在社会效益的评价上,选取“企业或其他非政府机构投资占比”“慈善捐款增长率”作为三级指标,反映第三方机构对社区治理的资金、社会责任感和影响力;选取“非国有企业或机构占比”衡量非国有企业或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同于国有企业的政策导向性和资金实力优势,非国有企业或机构的准入门槛较高,承担风险更大,对相关保障机制的要求也更高,其参与意愿强烈与否更能反映市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保障能力。该指标越高,表明社区治理的社会可参与能力越强。

3.“被公众认可度”的测量

与其他的多元主体开展协作型治理,相互间满足需求,提高满意度,是保障第三方机构长期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条件。选取公众认可度指标评价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能力,可以反映其参与社区合作治理的深度以及服务供给能力的高低。

“被认可程度”是一个辅助性评价指标,包括“政府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年获批项目数”、“居民对社区服务类企业的满意度”和“合作企业相互评价”四个三级指标,分别反映政府、居民和社区自治组织、合作企业等评价第三方机构的社区治理能力。其中,“年获批项目数”反映第三方机构被政府认可的程度,是对其治理能力的间接评价;“居民满意度”反映第三方机构服务供给水平及对居民需求满足程度。“合作企业的相互评价”是指共同参与同一社区类项目或关联供给公共产品的上下游企业间进行评价,这是对第三方机构的内部评价。

四、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方法的改进

优化提升社区多元治理能力是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研究构建全面性、科学性、纵向可分性和横向可比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于洞察社区多元治理能力的不足、制定合理的政策、加快推进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仅从理论层面尝试构建社区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应尊重政府机构与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结合不同地区发展特点、经济发展程度、居民生活习惯等,对指标进行相应的修正与改进。在社区评价的实践中,应在现有评估体系基础上,收集各社区的主观和客观数据,建立指标数据库,再根据指标特征值和方差不断对指标维度、数量、范围进行调整。在指标筛选环节,还可选取实际案例进行验证,以不断修正指标维度,使其更具合理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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