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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探析

2019-06-05萧鸣政肖志康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政治素质领导考核

萧鸣政 林 禾 肖志康

(1.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1;2.北京师范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5)

一、问题的提出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对这一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作为首要的能力素质,其科学的定义及合理的评价体系建构已经迫在眉睫。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反复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选人用人中要突出政治标准[1]。201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政治素质与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评价方法成为当前的重要研究议题。

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研究是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的关键环节。本研究希望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央文件与相关文献,回顾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历史沿革,分析和概括我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具体做法及其模式,为改进当前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二、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历史沿革

在我国,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在重要会议、重大关键时期的讲话发言以及中央发布的政策文件,往往决定特定时期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工作的走向。因此,分析中共历届领导集体关于“政治素质”及其评价方法的相关论述,梳理党和国家发布的法规文件,有助于解析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的政治素质与评价方法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针对政权初步建立,建设社会主义任重道远的政治现实,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干部的政治素质。毛泽东对于领导干部的要求是“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红”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专”指的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2]。而对于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和评价在革命时期常常通过“整风”运动和政治审查来进行,在延安“整风”学习中,毛泽东把加强高级干部的理论学习、打通高级干部的思想作为重点,此外还把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加强高级干部纪律性的重要手段。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领导干部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践行者和领导者,他们是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至关重要。邓小平将“德才兼备”的标准进一步细化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其中革命化是首要标准,要求干部能够坚定地信仰并践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3]。在这一时期,强调政治素质不是为了强调政治斗争,而是为了推进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因此,他也强调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和提升要与开展经济工作相联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德与才。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要求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其中“讲政治”是第一标准。并且第一次将“讲政治”作为一项重要要求进行专门的内容阐释,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4]。在具体的评价上,江泽民强调,“由于工作战线、事业领域的不同,德和才的要求也都应该结合实际加以具体化。在发现人才上要强调不拘一格,在使用人才上要强调用其所长。”[5]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胡锦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立场,在政治素质的评价中也更加强调来自服务对象的评价,将群众参与和民意反映作为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参考内容,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政府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政治建设,将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用的首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对“好干部”的新要求:“五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四铁”——“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从信念、立场、责任、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做出要求,其核心在于“忠诚、干净、担当”。对于政治素质的评价方法,提出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要近距离接触干部,通过“四个观察”看干部的见识见解、品质情怀、境界格局和能力水平。尤其强调,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要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既要在“大事”上看政治素质,也要在日常工作的“小节”中考察政治素质。总体来看,在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考核评价上,习近平总书记主张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综合考量一贯行为表现和最终实效成果。

(二)领导干部管理实践中的政治素质评价方法与变化

“政治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在干部选拔、考核、监督、教育培训等政治实践中有诸多运用,领导干部在实践层面的政治素质及其评价工作,主要体现在中央文件与各级党委与政府对于领导干部管理的经验汇报等文献中。《组工通讯》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主办的党内(仅限组织部门相关领导参考)最为权威的刊物之一,汇集了全国各地在干部管理与组织人事工作中最为典型与先进的经验。因此我们以1978年以来中央出台的相关文件作为分析的文本资料及2006年—2016年十年间的《组工通讯》中刊载的政治素质评价相关实践作为文本基础,分析我国领导干部管理实践中的政治素质评价发展沿革与变化。

表1 中央文件中关于政治素质的评价方法

1.中央政策文件

我们查阅了1949年至2018年间有关干部评价管理的中央文件,从中分析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相关内容,如表1所示。

纵向来看,政策文件中与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相关的内容演变,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考核制度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评价,1949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指出干部鉴定是对干部在一定工作或学习期内各方面表现的检查和总结;鉴定方法是个人自我检讨、群众会议讨论、领导负责审查三种方式相结合。1951年1月,中组部提出以“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为干部考察标准,并建立了干部日常表现的鉴定制度。1953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主要应从政治上去进行审查,政治审查主要基于档案材料的分析研判。1966年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对于干部评价工作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干部评价主要以对阶级成分、家庭出身和阶级斗争的态度为依据,政治审查成为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主要方法。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干部评价制度趋于完善,注重对包括政治素质在内更加广泛的干部“德”的考察。换句话说,这一阶段,是主张从更加广泛的德的范畴去评价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考核评价得到恢复和进一步探索。1979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指出干部考核的标准和内容,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文件中明确规定,考德,主要是考核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其方法是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把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恢复和健全考察了解干部的制度,如民主生活会、年终鉴定、功过记实等,党组织通过和干部谈话、听取思想、工作汇报和群众反映等方法了解干部情况。1988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明确指出对干部的德能素质评价进行考核,通过自我评价、主管上级以及同级三类不同群体的评价,综合评定等级结果。199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其中对于“德”方面的评价方法包括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验、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1998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指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方法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等。2006年7月颁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指出,考核评价遵循德才兼备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2011年10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考核的方法主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察、后备干部考察、任职考察等进行,必要时也可对干部的德进行专项考核。在以上中央文件中,对于领导干部“德”的内容与结构的解释,均把政治素质放在了最为突出的位置进行评价。

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治标准”,专门把政治素质从领导干部“德”的结构与内容中独立与突出进行表述。2015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具备的首要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着重考察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考核评价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积极推进分类考核。2018年5月印发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也强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要求档案管理中要重点收集体现领导干部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反映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品质,并且在考察环节也要充分发挥档案中政治素质分析的效用,坚持对于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中政治素质“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

综上所述,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领导干部评价机制经历了数次演变,对于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一直没有专门与独立的方法,基本是嵌入在干部“德”的评价或者领导干部工作的全面评价中。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对于政治素质的评价是从“鉴定”“考察”发展到现在的“考核”,政治素质评价的方法不断得到完善,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2.中央组织部内刊《组工通讯》及地方组织部的实践探索

鉴于我国的政治体制与特色,中央颁发的文件与法规一直发挥着指导、调控和体现全国各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与管理实践的作用。因此,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阶段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实践情况。除此之外,《组工通讯》也是记录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实践探索与经验的重要文本。因此,以下主要基于各地组织部的实践探索文献,以及《组工通讯》(2006年—2016年)近10年的相关文本进行分析①限于有关部门的收藏与时间的限制,本课题组只查阅到了这一阶段的相关文献。,梳理各地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与方法。

本课题组同样发现,各地均是贯彻落实前述中央颁发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领导干部评价内容,在制度设计与管理实践中,没有对地方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进行专门评价。因此,《组工通讯》中只有少量文章对于各地干部“德”的评价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其中涉及“政治素质”及其考核方法的内容非常少,概述如表2所示。

表2 全国各地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的相关方法分析一览表

除中组部内刊刊载的相关报道之外,各地组织部门也有一些以解决干部品德考核评价问题为出发点,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并探索可推广的评价方法见诸相关刊物或媒体报道。例如,重庆市委组织部课题组认为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方法上,可以运用系统论方法、过程论方法、比较方法、反馈方法、制度化方法、建立考察机制方法、定量方法[6]。江西宜春市委组织部课题组认为在领导干部政治品德素质评价中,可以采用民意测评法、回归追踪法、查阅了解法、关键时刻表现验证法、工作绩效印证法、适度公开评价法、执法执纪情况考核法、直接测试法等多种方法综合进行评价[7]。山西省委组织部的郝光亮、钟占荣认为全面地、系统地考核干部的政治素质,需要建立和完善七种考核方法和制度:党委分析制、年度评鉴制、组织考察制、群众测评制、笔试答辩制、舆论监督制、实践考察制[8]。宜春市委组织部在探索建立政治品德评价指标体系上更进一步,设计出一套ABC 档次划分考核法,将指标设计与量化打分相结合,创新了评价思路[9]。

综上所述,目前各地实践中对于包括政治素质在内的政治思想与品德的评价,比较重视将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相结合,日常行为和重大事件时刻表现评价相结合,领导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思想水平评价和业绩水平评价相结合。具体的评价方法,目前主要是采用三大类方法,包括:行为观察法,例如关键时刻表现,日常观察记录法;结果考评法,例如工作绩效印证法、年度评鉴法;多维评价法,例如领导评价、群众评价、自我评价与舆论监督等。

(三)学术研究中的政治素质评价方法与变化

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创新与发展的历史沿革。因此,我们通过中国知网以“政治素质”“政治品德”“思想政治”与“考核评价”作为关键词进行跨库检索,对得到的文献进行分析统计,可以发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研究的小高峰,此后呈波动上升趋势。

政治素质的评价研究,由于其表现形式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不易细化和量化等特点,这一管理实践中的难题一直被学者所关注,成为学术研究的议题,但是真正关于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研究并不多见。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主要是关于政治素质评价总体原则和方法论层面的思考与分析。例如,在干部政治素质考核的总体原则和标准上,马永强、俞本美认为必须细化原则标准,抓住主要内容;结合重大事件,识别是非观;考察日常表现,重视群众公论;抓住原则问题,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对干部的政治素质进行可观的评价[10]。同样,蔡永生强调在干部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中要注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大政治表现和平时言行相结合;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正确处理政治思想素质考核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核之间的关系[11]。张永勤认为,进行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需要给予精细制定的考核操作方案,融思想政治考核于其他各项考核中,多角度、多方位考核干部,全面地反映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12]。

进入21世纪,政治素质开始作为一个重要元素纳入到干部素质模型中,这一阶段的研究开启了从定性概念研究到定量评价指标及其方法研究的转变。尤其在领导人才开发这一环节,有的专家学者在干部素质模型的研究设计中都将政治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要素,并且设计了相关二级指标,例如潘云良从观念、利益、能力、个性品质四个层面对领导干部素质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一指标进行二次分解[13]。

进入21世纪前后,虽然有的学者开始了对于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相关研究,但是比较抽象与模糊。一是夹杂在政治思想与品德中,或者整个领导干部素质结构中进行比较简单的研究,没有专门区分出政治素质及其特点。因此,这一时期学者们对于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研究,也大体如此,基本上夹杂在领导干部考核、考察与品德评价中有所涉及。我们概述如下。

萧鸣政认为,目前实践中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公务员品德评价,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组织考察法、面试法、民意测验法和心理测验四种①参见:肖鸣政.国家公务员考评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肖鸣政.人才品德测评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8.。萧鸣政还对政治素质的评价权重设计进行了探索,将领导干部根据级别分为三级,高级别的领导的政治素质所占权重更大[14],还提出并且实验了领导干部的OSL 品德测评方法[15]。此外,刘敏认为需要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途径,除了常规考察之外,还要采取必要措施,让知情者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回访评价、网上反映等[16]。盛秦陵、杨爱魁结合全国各地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领导干部道德考核方法,将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方法总结归纳为:述职谈话法、双向测评法、立体考核法、心理测试法、邻里家访法、回溯延伸法、批评问责法、开放评估法、关键时间法、直接观察法、案例诊断法等十余种考核方法[17]。

三、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基本模式分析

从以上相关文献分析与实践调查可以发现,目前真正严格意义上研究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方法的成果十分稀少。中央文件与目前地方管理实践中,也没有形成专门针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评价的方法。但是,在管理实践中对于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必不可少,其中对于政治素质评价活动的要求及其论述就或多或少地会有所涉及。因此,基于上述的中央文件、《组工通讯》等文献与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本课题组进行了系统分析,把其中涉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一些思想与做法进行提取,现在概括如下。

(一)基于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政审法

基于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政审法是我国特定时期对于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方法,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前后到“文革”结束这段时间。1949年中国共产党经过武装斗争最终夺取政权,出于巩固执政地位、培养革命干部队伍的需要,建立了干部委任制度和政治审查制度。干部的委任制指的是通过党组织的统一考核和分配,确保将政治上可靠、具有革命性的人员安排到干部岗位,而其中用于甄选政治忠诚的干部的方式主要是政治审查。鉴于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当时的革命任务,政治审查主要考量的是家庭出身背景和阶级成分,并且在实际干部选拔中,更倾向于工人、贫下雇农等弱势家庭及其子弟以及中共党员,体现出“朴素的阶级感情”。

1950年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将社会中的阶级成分重新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工人(包括雇农在内)五大基本阶级。1957年后,人们在政治上基本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群体[18]:革命阶级、中间阶级、阶级敌人。阶级身份成为个人政治声誉和政治态度的重要标志。一直到1978年,在这一时期的历次政治运动中政治审查更是被运用到极致,阶级成分和家庭出身在干部选用中成为不可逾越的门槛,出身的“根正苗红”是成为领导干部的必要条件,良好的家庭出身被视作政治忠诚可靠的标志。由此当时在干部考核评价中便出现了这样观点,认为经济上越贫穷,革命性的彻底性则越强,政治忠诚度和可靠度也就越高,即雇农比贫农政治素质更可靠,贫农比中农政治素质更可靠,适宜委任更高职位。

总体来看,基于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政治素质评价模式主要用于革命干部,其存在时间段主要是在1949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主要操作模式在于政治审查,即通过组织查阅档案与面对面谈话进行辨别。在操作方法上,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政治审查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首先通过本人交代、填写表格、调用与查阅人事档案、考察人员实地调查、谈话等多种方式收集基本材料,达到对干部候选人家庭出身情况的全面了解,其次,以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政治经历、社会关系以及政治观点等作为审查标准①参见:Lee,Hong Yung,From Revolutionary Cadres to Party Technocrats in SocialistChina[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1.高华.阶级身份和差异:1949-1965年中国社会的政治分层[M].香港: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2004:30.,进行党委讨论决议,集体讨论决定审查结果,并借助人事档案制度进行详细记录。

基于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政治素质评价模式在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选拔政治忠诚的革命干部,巩固执政地位上发挥了一定作用,并且操作简便、评价效率高。但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国家管理的规范化,这一评价方法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政治审查以贴标签的形式进行评价,忽视干部个人的政治思想和行为表现,只有革命热情没有革命的能力,“红”而不“专”。在“文革”时期,许多农村生产队长都是雇农与贫农,领导行为中比较随意、缺乏领导经验与能力,结果,人民公社越来越穷,百姓收入越来越低。改革开放后,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随着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的政治素质评价方法逐步淡出历史舞台,随着政治的现代化逐步向以政治思想与行为表现为基础的评价模式转变。

(二)基于政治思想和行为表现的评语鉴定法

评语鉴定法,又称操行评语法、思想品德鉴定法、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定性描述法、评语法[19]。这种方法一般是指评价者根据自己对评价对象长期的观察与了解,参照有关标准内容(诸如“德、能、勤、绩、廉”)用陈述句的形式,对干部某一时期中的思想政治动机和行为表现概括地作出个人鉴定意见,这一评语意见通常会记录在干部的常规考核和人事档案中,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这一评价方法的运用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即评语鉴定法的评价者,一般事先知道自己的身份与职责,有接触与了解被评价对象的机会,能够对评价对象作比较系统而有目的的观察与了解。

评语鉴定法的基本操作流程是,评价者通过对被评价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行为的系统观察,能够把握其政治思想表现的水平与状况。这一方法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包括:首先,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日常观察等方式了解被评价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行为表现情况;其次,依据鉴定内容与要求,结合自己观察事实对于被评价的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行为进行评语鉴定;最后与被评价者的自我鉴定结果相综合,记录在相关档案中。在这一过程中,其评价的基本依据是行为观察,评价的机制是个体经验的分析、综合与印象评判,评价的结果是定性东西,同一品质的表现因人而异,只有有经验的人通过自己的深思熟虑才能准确判断[20]。

基于政治思想和行为表现的评语鉴定法在干部政治素质评价中,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效用。首先,这一评价方法是针对一定的规范标准作出鉴定,评价维度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性,且鉴定结果是由一系列观点明确的语句表述,结果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可比性。其次,评语鉴定法具有显著的教育性,在评语中综合表述了评价的内容、价值评判结果以及评价者的期望,使得被评价者或第三者通过阅读即可以直接领略到有关的评定信息与教育信息,从而产生教育效应和促进性导向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评语鉴定法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例如,评语带有主观性与个人偏好性与表述的笼统性。虽然具有一定权威性,但是缺乏民主性。

(三)基于行为表现的民主测评法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评价法退出舞台,评语鉴定法得到广泛运用,但是容易出现千人一面的现象。新的基于多主体综合评价的模式——民主测评——应运而生。民主测评,是指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时,在一定范围内请了解领导干部行为表现的群众充分表达评价意见的一种方法。197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当时明确了对干部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这里的“考德”,是指考核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主要看是否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主义公共道德,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合二为一。1998年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测评是对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一个基本程序。此后,民主测评陆续被运用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换届以及任期考察等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多项重要工作之中。2006年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增加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廉”的考核。自此,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就形成了以“德、能、勤、绩、廉”为基本内容的相对固定的考核和评价模式。上述所有中央文件中关于“德”的民主测评的内容,不但包括了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素质,也包括了领导班子的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与廉政建设等情况的评价。总体来看,这一评价方法的核心在于在特定时间节点,以政治思想及其行为表现与结果为对象,将被评价干部的上级、同级、下级及服务对象的评价结果相结合,实现多主体参与,综合分析评价。

从具体评价流程来说,民主测评一般由考察组主持。一般采取书面测评形式,请参加测评人员基于被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对照具体规定的政治素质项目和一定分值作出评价。参加测评人员的范围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确定。民主测评工作的一般步骤是,制定测评方案,列出政治素质的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召开会议进行测评,汇总分析测评结果。

从评价方法的效用来看,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在当前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多环节广泛使用,其优点在于:第一,多主体参与,避免了评价组少数领导或者成员评价的独断性,能够全面上收集多方意见,综合给出评定;第二,将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帮助被评价干部更深入地认识自身政治素质情况,明确导向标准,促进政治素质与行为表现的良性提升。但当前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也存在一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问题,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领导和把关作用,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强化党组织和干部管理部门在考察识别干部政治素质中的责任。

(四)基于多维度的定性与定量综合评价方法

对于党政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单纯的定性分析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影响考核的科学性,而仅仅依靠定量分析也会产生“以分取人”的问题。因此,在评价方法的不断改进过程中,基于多维度的定性和定量综合的政治素质评价方法成为我国领导干部管理的新实践与新探索。2011年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要求创新考核干部德的方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正向测评与反向调查相结合、“八小时”内外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测评相结合等方法,建立起包括政治素质在内“德”的评价档案,注重对干部德的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2013年、2018年两次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均特别指出,要改进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手段,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此后,诸多地方组织部门与学者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综合评价方法,其评价结果不仅仅是由单一评价方法得出,而是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考核方法,根据政治素质的内容科学选取相应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进行相互比较和印证,以对干部的政治素质进行综合了解和分析研判。

在政治素质的定性评价方面,首先,查阅相关档案记录,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持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政治素质材料“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使档案中政治素质审核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上岗”。其次,进行谈话了解,将被评价干部的政治表现情况作为必谈内容,重点了解被评价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服从组织安排等方面的情况,谈话人需对被评价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考察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核实意见。再次,开展实地走访,通过家访和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两走进五必访”,即走进被评价干部的社区与家庭,访服务对象、访亲友、访邻里、访家人等。把考察时间维度由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全面了解掌握被评价干部政治思想与品德表现情况,特别是政治言论方面的情况①参见:北京大学“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与评价”课题组河北省调研报告、河南省调研报告。。

在定量评价方面,对被评价干部品德表现特别是政治素质表现情况进行专项考察。通过专项测评,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定量评价形式包括:第一,操行加减评分测评法,又称为正向、反向测评法,对于领导干部包括政治素质在内的品德,细化指标体系,以典型正向和反向行为作为评价依据,进行量化积分评价。第二,政治理论素养测试,如南昌市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知识制成试题,通过软件进行人机对话,得到量化的测评分数,以了解其对政治上的敏感性和鉴别力②参见:北京大学“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与评价”课题组江西省调研报告。。第三,建立干部廉政记录信息化系统,开展日常干部管理数据信息化管理,福建省福清市探索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人一档,记录工作轨迹,用于反映干部廉政情况③参见:北京大学“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与评价”课题组福建省调研报告。。

总之,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评价,一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的问题,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十分重要的工作。但迄今为止,在组织制度体系与学术成果中还没有专门的研究与科学的方法可供选择。我们的调查发现,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评价在管理实践中一直比较薄弱,也是组织人事管理中比较难的工作,本文只是基于我们分析的一个初步概述,还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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