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浅议
2019-06-03李晶晶
李晶晶
关键词:大数据;税收;征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20日
一、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大数据是一种资源,大数据技术是一种生产力。大数据时代,谁能掌握好数据、谁能利用好数据,谁就能提高洞察力、占领制高点。
1、“互联网+”时代倒逼税收征管从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方兴未艾,大数据在社会各行业已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在税收领域,税务机关也积累了海量涉税信息,在利用数据资源支撑决策、治理和创新等领域有大量潜力可挖掘,税务部门如果将大数据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就能轻松实现向数据要税收。
2、大数据管理将突破信息管税瓶颈。信息来源不畅,是困扰信息管税的瓶颈。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已提出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的宏观设计,国家将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正在审议《税收征管法》修正案,也专设一章对税务机关从交易方、银行、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获取涉税信息做出相应规定。抓住了这一机遇,将有利于从思维、技术、平台和法制等各个层面全面解决涉税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利用问题。
3、大数据将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利用大数据技术,税务机关能够监控纳税人的资金流、信息流和货物流等信息。税务部门如果能掌握数据,能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发现数据背后的价值,使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税收管理、决策、创新将产生新的驱动力,届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将迎刃而解。
(二)挑战。普遍认为,大数据产生价值要具备三个要素:一是信息化工具;二是复合型人才;三是海量信息源。当前所面临的挑战是“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蓬勃发展,特别是各行业各部门的大数据应用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对大数据的掌握和处理能力,还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征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益凸显。原因如下:
1、缺乏完善的大数据采集处理工具。面对海量的税收数据,尚未搭建统一的大数据采集、整合、提取的系统平台,也没有引入数据挖掘分析工具,无法对分散在各系统中的数据碎片进行有效采集,导致内部数据无法整合,外部数据无法共享,不能提取出对税收征管有价值的数据。
2、缺乏大数据信息采集机制。当前,在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外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联网信息的获取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或信息壁垒,也没有统一的涉税数据的采集标准和口径,大数据管理的第一关——数据采集机制尚未建立。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源,信息管税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数据分析就是画饼充饥。
二、用大数据推动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变
(一)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大数据已成为一种资源,建设一个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数据综合处理应用平台,能集成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等功能为一体,是我们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必要技术保障。
1、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全面、完整的基础数据是进一步开展数据挖掘、应用的前提和关键。要制定贯穿信息采集、存储、查询、应用等全过程的信息管理规范,建立数据标准体系,统一涉税数据的采集标准和口径,保证数据准确采集和规范使用,形成每个纳税人的一户式数据档案,为下一步的拓展应用奠定基础。
2、消除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增值的关键在于整合与分析,整合的前提就是数据开放。要依靠法制保障和政府支持,横向推动税务数据与相关部门涉税数据实现共享共用。要通过“语意引擎”、“网页抓取”等大数据技术,将来自互联网的数据信息进行抓取、整合、接入,将大量非结构化的数据融入数据平台,作为税收数据的辅助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线索。
3、整合应用系统,完善分析工具。一是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优化、升级金三系统,形成统一、灵活、高效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平台;二是引进先进的数据分析和挖掘工具,有效利用大数据可视化方法,进行数据的批量导入、集中存储、自动关联、分类应用,充分释放大数据蕴藏的能量。
(二)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征管应用体系。仅仅采集和拥有数据还不够,要发挥数据价值,需要税收征管方式、手段与大数据技术发展相适应,与大数据理念相匹配,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用数据管税、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
1、用数据管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分析征管数据、提高征管工作质效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具体如下:一是对纳税人实施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纳税人信息库,将纳税人从生到死,即从登记、申报、非正常到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涉税行为和经营行为等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工具和可视化方法,展示每一户纳税人的真实“画像”,透视数据间的关联性,提示纳税人之间,税种之间,涉税行为之间的规律和特征,使税务人员准确识别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风险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提高管理的精准度;二是对征管岗责实行数据化管理。用大数据将税务人员的经办事项、办结时效、操作程序等全方位记录和自动化整理,以数据展示每一名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能,使领导层能够全面、直观地掌握税务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为考核评价和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对征管状况开展数据分析。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调取存放在数据库中的税收管理数据,运用关联规则、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各种数据挖掘方法,开展税源分析、征管質量分析、税收成本分析,对税收集中度、税源区域性分布、户籍情况等征管状况进行多方位展示,从而掌握征管质量和效率;四是用大数据强化风险监控。依据大数据思维注重预测性、趋势性分析的特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由侧重“事后管控”向“事前防范”转化。依托大数据技术,从征管数据仓库,快速精准地推送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点,提示纳税人纠正行为、排除风险,从而大幅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风险防控整体能力。
2、用数据决策。全面准确的信息是科学决策之源。税务机关也应当以大数据的思维和视角,将大数据技术引入服务税收决策层面,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智能化和高效化。具体为:一是促进决策科学化。通过整合多部门数据,构建数据共享、协作应用的机制,突破传统的“人盯户”的管理制度,以企业类型、规模、行业和风险等级等维度展示税源真实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和科学依据;二是促进决策智能化,利用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和利用,强化征管运行和状态的数据监测,在数据汇聚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智能化技术保障;三是促进决策高效化。将税收征管要素与海量征管数据资源相结合,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实时、准确、直观的展示,使决策者能够随时了解某一区域的税源情况、征管状况和经济发展规律,发挥信息技术的高效化特点,为决策提供支撑。
3、用数据创新。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在对传统思维和手段建构形成强力冲击的同时,还能为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提供了新的驱动力。具体为:一是推动征管模式向“数据化”模式转型。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一种资产和资源,大数据系统和云计算平台也成为新的生产工具。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现行税收征管所依据的信息技术将逐步被新兴的大数据技术所取代。技术的升级换代,必将推动税收征管模式向“数据化”转型,逐步实现征管制度由管户制向管数制转变,征管手段向大数据技术应用转变,征管规程由业务流程向信息流向转变;二是推动业务流程向“数据化”流程演进。按照数据的生产、汇聚、分析、挖掘、应用等环节设置业务节点,将工作任务分布到征管评查各部门,进行征管流程重组、职能重组、资源重整,实现流程创新;三是推动运行机制向“数据化”运行转变。由大数技术将“税收大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验证,以检验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从而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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