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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现状分析

2019-06-03鞠蓉蓉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11期

鞠蓉蓉

关键词: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照护模式;专业护理

本项目来源于江苏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失能老人生活现状与养老保障问题研究——以宿城区为例”(项目编号:201814160020X)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19日

自21纪初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慢慢呈现出数量多、发展快、占比大等趋势,失能情况也日益严重。根据江苏民政网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宿城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5.72%,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7.89%。“十三五”规划指出:养老问题是中心问题。加强关注老龄人口的生活,提供养老服务。失能老人是老龄人口中更弱势的群体,如何保障失能老人的生活或成为民生所向,庞大的失能群体对于长期照护服务的呼声或会日益强烈。

一、失能老人照护现状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宿城区的失能老人数量也在增加。我们发现,这些老人不仅生活无法自理,而且多数还患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因而,选择何种长期照护模式对失能老人来说十分重要。因为受到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的失能老人倾向于家庭照护,他们认为,亲属子女能够给自己提供基本的起居照料和看病送药服务就已经足够,同时还能让他们得到安全感和归属感。但是还有一些失能老人特别是失能程度较高的老人渴望有专业护理人员上门照护或是去到机构照护,原因是能够获得比较专业化的保健康复护理,有利于身心健康。可以了解到,有近一半的失能老人对目前的照护模式是不太满意的。一方面他们平时的经济来源十分有限,主要是养老金和子女供养,并且失能老人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平均只有1,200元左右,高昂的护理费用和苛刻的护理门槛将许多有需求的失能老人特别是重度失能老人“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很多失能老人因为缺少专业的护理和日常陪伴,终日只能待在家中,由子女或配偶照料日常生活。但是子女无法经常性的陪伴在老人身边,只能偶尔来送饭、打扫卫生,大多数时间需要老人独自生活,难免造成生活不便。总之,失能老人目前的生活质量还有待提高,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为老人打造出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家园。

二、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子女、亲属供养压力大。目前,宿城区内有高达94%的失能老人选择了家庭照护,主要的照护人员就是老人的子女或者亲属。但是,持续的低生育率导致宿城区内的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的趋势,随着人口转变的深化,独生子女家庭、“421”结构家庭、失独孤儿等残缺家庭和代际居住分离的空巢老人家庭数量不断增加,子女亲属的抚养负担压力越发严重。一方面由于失能老人多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看病吃药、检查身体,高额的医药支出对于一般失能家庭来说是难以承担的,无形中造成了生活压力;另一方面失能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家庭成员定时的陪伴照料。可以发现,在宿城区中有14%的老人失能时间超过十年,其中20%的失能老人表示每天需要8个小时以上的护理时间,如此长时间的照料必定会造成家庭照料人员的身心疲憊,影响正常的家庭生活。同时,家庭一般也不具备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相关设备,即便家属愿意照顾老人也面临着专业上的难题。

(二)传统观念限制照护模式。目前,长期照护是保证失能老人生活质量的主要模式,包括家庭长期照护、社区长期照护和机构长期照护。据调查显示,家庭长期照护是宿城区失能老人最愿意接受的照护方式,主要是因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失能老人认为家庭照护更符合“养儿防老”和传统“孝道”的观念。当提及是否愿意去到专业的照护机构养老,老人普遍认为没有必要。除了经济上的压力,老人对专业护理机构也存在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机构里的专业护理人员无法做到像子女一样尽心尽责,老年生活得不到保障,只有家庭照护才能得到身体和心理上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但是对于失能老人来说,由于失能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存在部分或完全缺失,对照护的专业性要求相对较高,因此机构长期照护才是满足失能老人照护养老需求效果较好的一种照护模式。

(三)专业护理门槛高。由于身体机能的弱化和疾病的影响,目前失能老人对于专业化的护理服务需求较大,但是因为长期护理行业的不成熟,老人的需求无法得到及时的满足。在调查过程中,一些老人也曾反映过现在市场运行的一般专业护理机构收费标准过高,平均每月需要3,000~6,000元,疗养型的更是高达每月8,000元。然而,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经济来源有限,基本是依靠退休金或子女的赡养金生活,高额的护理费用对于失能老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同时,专业化组织机构的服务门槛高不仅体现在费用标准上,其对于失能程度的接受也反映出高门槛的本质。大部分机构只接收能够基本自理的失能老人,不接受失能程度较高或者完全失能的老人。因此,那些真正需要专业护理服务的失能程度较高甚至完全失能的老人只能“望院兴叹”,造成专业护理机构的床位利用率不足,“空床率”较高,运营举步维艰,只能通过提高收费标准来维持运行,但是高收费反而导致更高的空床率,形成恶性循环。最终无法给失能老人带来真正的高质量的专业护理服务。

(四)老人缺少精神寄托。现在宿城区很多养老机构都会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以及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但缺乏对于精神慰藉方面的相关服务。精神需求的满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失能老人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失能,很多老人不能独立完成基本的生活自理活动,都需要在外界的协助下才能完成,这样很容易让失能老人自身产生一种失落感、无能感,觉得自己什么事都干不了,所以对一切事物都失去了兴趣,从而对生活产生一种消极的态度,昏昏沉沉的度日就成为了一种生活常态。再加上有些子女忙于工作,能够陪伴老人的时间少之又少,老人找不到人倾诉,就更加会感到孤独,没有了精神寄托会加重老人的寂寞感,严重的甚至会有老人无法承受老年孤独或者不想自己成为子女的拖累而早早结束自己的生命。

现代长寿研究理论也曾指出,在所有影响健康的不利因素中,最致命的便是不良情绪和恶劣心境,消极情绪会使得老人抵抗疾病的能力逐渐下降,从而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因此,如果社会、家庭能够给予失能老人更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从精神上关爱失能老人,让失能老人的情感得到慰藉,这对失能老人的身心健康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三、实施长期照护服务的建议

(一)发挥政府作用。首先,宿城区政府要全面支持和放开生育政策,鼓励多生,出台有利于减轻育龄夫妇负担的政策,可采取经济辅助、减免税收、生育保障等方法,让育龄夫妇愿意生、敢生,从而减轻子女供养压力;其次,争取做到人手都有一份养老保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生活提供保障,免除一定的后顾之忧,减少子女赡养老人和扶养孩子的双重压力。可以参照2016年人社部发表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最后,增加财政支出,加大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的支出,扩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适当给予失能老人家庭经济补贴,并对专业照护机构、组织实施优惠政策,缓解失能老人的照护难题,减轻子女亲属供养的压力。根据2018年江苏省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养老新政,江苏省将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二)多方面关爱失能老人。针对目前宿城区失能老人精神关爱的缺乏,应从更多的方面来制定加强对失能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措施。首先,从机构或者社区的服务角度来说,这里就是失能老人的第二个家,在提供生活照料的同时也应该从精神上给予失能老人更多的关爱,扩大专业护理人员的规模,提升护理工作的质量,让护理人员能与失能老人多聊聊天,无论倾诉还是聆听,失能老人都会在心理上得到安慰,不会感到孤独。机构或社区也能在周围活动场所增加一些能够供老人娱乐锻炼的场所,多组织一些老人们的集体活动,让老人们不会感到无聊,老人们也可以坐在一起晒晒太阳、聊聊天,精神上有寄托。

从失能老人的家属角度来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尽管有的子女因为忙于工作,不得不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但定期探视老人,给予老人家庭的关爱是必不可少的,家庭的关爱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子女对老人的关爱也能稳定老人的情绪,帮助老人更好地融入机构的生活。

从失能老人的自身角度,需要帮助老人改变自己的想法,不要总让他们觉得自己没用,要增强老人寻求精神慰藉的意识和能力,使他们保持乐观的心态,发现自己的優点并培养兴趣爱好,积极加入老年活动的行列中去,丰富老年生活。因为一个积极乐观的失能老人,自己就能寻求各种机会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

(三)推行互助养老。可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失能老人由于丧偶或是子女忙于工作,大多数的时间都是独自待在家中,生活不太便利,很难直接寻求外界的帮助。因此,在长期照护过程中,可以推行“服务互助”,即依靠家庭成员以外的非老年人以及“相对年轻”且“健康的”老年人照顾年老的且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以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为纽带,开展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互助服务。两类人群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的,之间相互扶持、相互照顾。这也是一种社会参与式养老,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轮到自己年老时,也有社会人照顾自己的老年生活。“互助养老”不仅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也可以应用于机构养老,能够解决照顾服务与护理人员短缺等问题,同时也可以为老人提供多层次的社会互动的机会,丰富老年人的老年生活。

(四)壮大专业护理人员队伍。调查数据显示,有40%的失能老人希望能够有专业护理人员到家进行护理或是在专业化的机构享受高效服务。所以,通过壮大专业护理人员的队伍来满足失能老人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化护理队伍的理念,定期地培训相关护理人员,拓宽长期护理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职业操守等。不断地提高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高效快捷地为需要照护的失能老人提供多层次的服务,打破高门槛的专业护理困境,实现老年幸福生活;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市场现状,制定合理的护理人员福利待遇水平,吸引更多相关专业人员加入这一队伍,壮大专业护理的规模,从而达到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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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少勇,徐金萍,都芳.我国城镇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模式及影响因素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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