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式众筹平台盈利模式研究
2019-06-03李嘉嘉
李嘉嘉
[提要] 股权式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模式,不仅降低了广大创业者获得资金支持的门槛,还使得大众投资人的投资选择更加广泛。创业者和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完成众筹融资,平台也借此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得以发展。本文分析国内外众筹行业现状,研究对比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盈利模式,以此引发对于平台长期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盈利模式;生态圈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2月27日
一、引言
资本是推进经济发展的首要和持续的推动力,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推动。众筹融资作为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解决项目筹资方的资金需求,同时聚集广大网民以获得某种回报的目的进行融资的一项新兴互联网金融活动,以其相对于传统融资更高效率实现融资匹配的特点,逐渐被社会所认识并接受。股权众筹作为众筹融资的一种形式,既具有众筹融资的一般性质,又具有其特殊性,是新型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模式之一。截至2016年末,我国互联网众筹平台至少有608家,其中涉及股权众筹业务的平台约占一半。可见,股权众筹是我们互联网众筹研究的主心骨。随着我国互联网众筹行业的不断发展,股权众筹平台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股权众筹平台作为连接筹资方和投资人的中介平台,如何寻求有效合理并合适自身平台发展战略的盈利模式是平台经营者亟须需解决的问题。
二、股权式众筹平台发展现状
随着众筹行业的逐渐发展,学术上研究的重点主要落在众筹市场上三大主要参与者,即资金需求方(项目发起者)、资金提供方(投资者)、中介方(众筹平台)。也有学者根据不同类型众筹模式就其模式的特殊性进行研究。根据众筹融资的法律关系和回报特征来划分,众筹可以分为三种:捐赠行为的众筹;购买行为的众筹;投资行为的众筹。其中,投资行为的众筹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债权性质的众筹和股权性質的众筹。一般人们经常提到的众筹是指股权性质的众筹,也就是,融资者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兜售股权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分红或股权增值等的一类互联网投资行为。
众筹平台作为连接项目发起者与投资者的第三方中介,充当一个信息交流和执行的门户,因其减少了双方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了参与风险,还使市场参与者之间建立信任。迄今为止,众筹平台的商业盈利模式仍存在较多差异,众筹平台的发展问题也是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
Maeschle(2012a)研究了股权众筹平台上经常使用的“先到先得”的匹配机制,认为在过度需求的情况下,这种分配方式并不能使超额的特定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果。Maeschle(2012b)研究股权众筹平台的竞争压力是否影响到项目发起方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研究发现平台应该公布关于公司的业务信息,比如公司规模、法律形式、所有权结构、行业、公司地点等;公司的财务状况,特别是资产负债表的公开;公司的治理,如团队结构、团队成员教育水平及年龄等。
国内众筹平台的发展相对落后于国外,但国外的本土化思维研究给国内众多学者提供了方向。肖本华(2013)总结了众筹模式在美国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建议我国可借鉴此模式,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下试点发展众筹融资。李雪静(2013)分析了众筹融资模式的整体发展,同样指出对我国众筹融资平台监管的重要性,建议建立消费者保护政策,加强消费者教育以及股权众筹市场的建设。在参照美国的JOBS法案的基础上,杨东等人分析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就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做出建议性探讨。杨东、苏伦嘎(2014)结合现股权众筹平台存在的两种融资模式:“快速合投”与“领投+跟投”对平台运营模式进行分析。
三、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盈利模式比较
股权众筹平台最常用的盈利模式,就是向成功在平台上完成众筹融资的项目收取项目佣金,佣金比例约融资额的5%~10%。例如,全球众筹行业鼻祖Kickstarter就是收取成功融资项目融资额度5%为佣金,以此的盈利模式使得平台得以运转。但实际上,国内众筹平台发展规模较小,一些众筹项目的融资额度也小,仅仅按照国外的盈利模式,收取项目佣金是难以维持平台的日常运营,更别说平台的长远发展了。甚至有些平台在发展早期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免费开放给双边用户使用,以此来打击竞争对手,导致平台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在目前,国内股权式众筹平台通常采取的盈利模式有三种:佣金模式、股权回报模式、增值服务收费模式。
(一)佣金模式。或称中介费,是现阶段最常见的收费形式,具体操作方式是在项目成功融资之后,平台向融资放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通常是融资额度的3%~5%不等。像人人投、百度百众、原始会等股权众筹平台就是采取这样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它所获得的是现金回报,收益多少是明确的。但正因为收益是通过现阶段的众筹项目数量和融资规模决定的,一旦平台上的众筹项目数量以及其融资规模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平台收益将往往难以维持其日常运营。
(二)股权回报模式。股权回报模式是指项目在众筹平台上成功融资之后,平台获得此项目的部分股份作为回报收益,这是一种股权投资行为。有的平台不仅收取中介费,还要求获得项目的部分股份;有的平台则将收取的佣金以现金形式平价折算成股份,如京东众筹。这样的盈利模式,不仅增加了回报收益,而且随着项目成功做大,平台获利的空间则会变大。但这种模式也有风险,如果平台退出股权,从而获取收益短时间内是无法兑现的。
(三)增值服务收费模式。增值服务收费模式其实是股权众筹平台在撮合项目交易时提供的各种增值服务,并以此收取服务费。此类的增值服务主要包括创业孵化、财务、法律等服务。采取此类收费模式的平台有天使汇,天使汇通过互联网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与工商局、银行连通,办理增资、减资、股权质押、分红等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股权众筹平台发展思考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众筹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在投融资双方的审核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教育、投资人权益保护上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使得国家及相关法律部门更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预防监管的滞后。通过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打开市场,调动相关企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众筹生态圈,完善众筹服务。未来股权众筹平台可以联合创业培训机构、产品设计方、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线合同期签署机构、安全与商誉认证机构、法律研究机构、广告媒体机构、各类监管部门等,围绕着创新、创业及投资人服务三个方面,构建众筹金融生态圈,完善各项众筹服务,从而使得整个众筹流程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三)选择优质项目及制定合理的投资者门槛。投资的众筹项目是否能带来足够的回报是所有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优质的创业项目是促使股权众筹交易成功的关键。投资者从股权众筹平台获得的项目质量的感知,直接影响到其是否选择在此平台上进行投资交易,因此平台为了长期发展,需选择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确定合理的筹资金融、制定有效的筹资时限等特点的项目,从而提高平台上项目的融资成功率;另一方面,投资者的投资偏好也影响着其在众筹平台上的投资选择,股权众筹平台应当根据自身筛选的项目制定符合项目投资的投资者门槛,从而吸引匹配度更好的投资者进入平台。
五、小结
股权众筹行业在我国尚处于年幼期,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立足于股权式众筹平台的发展现状,对目前国内的股权众筹平台盈利模式进行分析及研究。在未来,我国股权式众筹将继续健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完善,建立围绕创新、创业和投资者服务视角的众筹金融生态圈,完善众筹服务,提倡優质项目及投资者偏好匹配的准入门槛,促使股权众筹平台稳健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M schle,Oliver.Rationing of excessive demand on crowdinvesting-platforms[J].Thunen-Series of Applied Economic Theory,2012.
[2]肖本华.美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13(1).
[3]李雪静.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
[4]杨东,苏伦嘎.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风险防范[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