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七十年(五)
2019-06-03
“两案”公开审判
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特别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案件。对这两个集团的审判,是当时中国政治生活里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世界瞩目。
1980年11月20日,林彪、江青集团的10名主犯被押上审判台。经过两个月零五天的审理,1981年1月25日上午,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了判决书。在16名主犯中,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6人已经死亡,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黄永胜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充分表达了人民的意志,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计划生育政策出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重建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中央政府采取了禁止节育、严格控制人工流产、奖励“英雄母亲”等政策,鼓励人口生育和增长。1956年9月,周恩来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了控制人口的思想,然后,随着1958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席卷全社会,鼓励人口继续增长的观点又占据了上风。从1962年至1972年,中国累计出生了三亿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
随着改革开放的起步,我国开始采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在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一封公开信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在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实现中国人口优生优育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否定的积极作用。
举办经济特区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在会上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
邓小平的讲话极大地激励了习仲勋等广东省委领导同志。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1979年4月,习仲勋建议中央下放若干权力,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
诞生于1979年深圳蛇口工业区的宣传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被誉为“冲破旧观念的一声春雷”
邓小平十分赞同这一设想,委派谷牧带领工作组赴广东、福建考察,同两省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办特区的具体问题。1979年6月中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就谷牧考察组的汇报和两省的报告进行讨论,正式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批准举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出口特区。1980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提出把“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此后短短几年时间里,深圳、珠海从往日落后的边陲小镇、荒滩渔村,变成了高楼矗立、粗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前沿地区。
第二个历史决议
粉碎“四人帮”之后不久,怎样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等问题,关系到全党的思想能不能统一,并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1979年9月,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叶剑英在讲话中总结了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主要特征以及给全党和全国人民带来的极其深刻的教训,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是“反革命大破坏,使我国人民遭到一场大灾难,使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受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是“中国人民将永远铭记毛泽东同志的不朽功绩,坚决捍卫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讲话对“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的评价获得广泛认可,党内普遍希望在国庆讲话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一个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此,中央决定着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稿起草过程中,在党内经过了4000多名干部的认真讨论,又在1981年5月由中央政治局邀请了40多人讨论了12天。在同月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又经过70多人的讨论与修改。此外,还向130多名民主党派的代表征求了意见。
19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任务胜利完成。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原农牧渔业部起草的《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正式将社队企业易名为乡镇企业,并扩大到包括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原有的社队企业归全乡(镇)或全村农民所有。此后,农民创办企业的积极性高涨。乡镇企业突破了所有制形式和经营行业的限制,成为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
自1992年至1996年,乡镇企业发展迎来了第二个高速增长时期,成为中国农村的主体经济力量。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乡镇企业进入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变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百万大裁军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第三世界的崛起,世界和平力量日益增长,国际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局势趋向缓和。邓小平同志审时度势,提出军队建设指导思想要实行战略性转变。
裁减军队,就是实行战略性转变的重要一环。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裁军和军队编制问题。邓小平在会上发表长篇讲话,表达了一个惊人的战略决心:在军队几次整编的基础上,再裁减员额100万。
为配合中央安置转业军人的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困难,挖掘潜力,努力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战士的安置工作。对军队转业干部,各地热情欢迎,积极接收,认真培训,合理使用,使他们成为国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工作分配上,对那些有突出贡献的,打过仗、立过功的,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的同志,给予了适当的照顾,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百万大裁军为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受到全世界的称赞。
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的提出
改革开放之初,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显得格外迫切。这一方面是出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基于当时干部的整体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队伍状况令人忧虑:一是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领导班子超龄问题相当严重;三是领导班子中政治不纯的问题比较突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各级领导班子存在的上述问题,党的主要领导人开始考虑建立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干部“四化”标准,就是在酝酿建立后备干部队伍过程中逐步提出的。1980年8月,邓小平在谈到新时期干部选拔培养标准时说:“陈云同志提出,我们选干部,要注意德才兼备。所谓德,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在这个前提下,干部队伍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把对于这种干部的提拔使用制度化。这些意见讲得好。”在这里,“四化”标准已见雏形,并得到邓小平和陈云的认可。1982年,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写入新党章,成为新时期党选拔培养干部的新标准。
中共中央在特定历史时期提出的干部“四化”方针,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党的领导权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对加强党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