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研究
2019-05-31邓莹璐
邓莹璐
[提要] 构建“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是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有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区域产业升级的关键路径。分析当前“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现状,即对其基础条件和限制因素展开研究,将对进一步提出构建“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政策措施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区域协同创新;中国动力谷;基础条件;限制因素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时间:2019年1月1日
一、“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战略意义
(一)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标志着创新驱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离不开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是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通过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来集聚创新要素,进而大幅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二)响应“一带一部”发展定位,有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部”是中央对湖南发展的新定位和新要求,株洲作为“一带一部”的重要交汇点、联结带,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势必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技术转移、人才转移,有利于推进多层次开放合作、区域合作、校企合作。作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過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中国动力谷势必成为湖南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对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举足轻重。
(三)顺应“一谷三区”发展目标,加快实现区域产业升级。2016年9月,株洲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一谷三区”总任务,将加快建成“株洲·中国动力谷”作为驱动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引擎。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将发挥产业集聚、科技聚合的效应,吸引科技、人才、产业、文化等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株洲由传统产业城市向现代创新型城市转变。
二、“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基础条件
(一)协同创新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首先,国家、省级层面的政策文件对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标志着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已然拉开序幕;2014年国务院就已批复同意支持长沙、株洲、湘潭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于2016年2月正式印发,提出要加快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创新步伐,为构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创新打下基础;其次,市级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与规划,助力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发展驶入快车道。《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2016-2025)》从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要素集聚、创新创业环境等多个维度描绘出构建区域开放创新体系的宏伟蓝图;《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如何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做了详细阐述和具体要求;结合创新发展需求,市级层面还制定出台《株洲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7-2020)》、《株洲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角度对改善科技发展软环境、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加快创新协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动力产业体系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株洲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三大动力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凸显,整体产业发展规模与速度都迈上新的台阶。目前,三大动力产业已拥有企业多达400余家,总产值接近1,400亿元。其中,轨道交通产业实力雄厚,是国家首批十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之一,也是株洲第一个过千亿的工业产业集群,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处于高端地位。作为国内最大的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产品出口7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份额全球第一;通用航空产业优势明显,作为中国唯一的中小微航空发动机生产基地,市场份额占全国90%以上。已有各类航空企业30多家,年产值151亿元,连续五年实现较快增长;新能源汽车产业不断壮大,是全世界最大的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现拥有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等相关企业150余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年产值突破200亿元。以北京汽车株洲分公司、中车时代电动、南方宇航等公司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正快速形成,本地配套率从25%提高到30%以上。
(三)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逐步形成。在政府牵线搭桥背景下,校企合作愈加紧密,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日渐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园区为载体的“3+1”产学研结合模式。市政府与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大等多所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合作共建南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达成合作意向近300项。作为中国动力谷引进和培育企业研发机构的主要载体,动力谷自主创新园已吸引了清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4所重点高校产学研基地或办事处入驻,桂卫华、宋君强等10位院士设立院士工作点。中车株洲所等一些企业和海外机构建立研发合作关系,协同创新“走出去”的步伐向前迈进。
(四)创新服务支撑体系逐步成熟
1、构筑中国动力谷创新载体已经初具规模。近年来,留学生创业园、中小企业促进园、天台金谷、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等相继落成,其中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定位为集“人才聚合、创新研发、创业孵化、科技服务”四大功能于一体的中国动力谷创新创业核心载体,规划总用地面积5,382亩,建设总投资约223亿元,预计可带动企业投资近300亿元。截至2017年9月,已签约企业达103家,其中研发中心入驻高端创业项目40家。园区先后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轨道交通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湖南省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等资质和荣誉。
2、打造中国动力谷创新平台取得一定进展。目前,已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24家、省级61家、市级74家,院士工作点10家,成立了全国唯一的中国IGBT国家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6个,与100多家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国家新能源机动车检测中心株洲分中心、轨道交通国家创新中心、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平台均加紧建设中;建成众创空间17家,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5家,省级6家,其中轨道交通专业化众创空间成功进入国家首批示范专业化众创空间;设立株洲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有效推动国内先进技术在株洲产业化,并依托株洲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国内顶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联合组建株洲智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3、创新中国动力谷科技金融展开有益探索。科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目前中国动力谷在科技金融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多层次、多样化的资本市场逐步形成。一是设立科技银行,累计带动银行授信近9亿元;二是设立创投基金,形成5亿元的中国动力谷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三是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组建轨道交通产业等5支投资基金81.3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融资和社会投资650亿元,开通全省第一家市州股权交易分所,110家企业挂牌交易;四是成立中国动力谷科技金融创新联盟,先后组建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风投机构。
(五)创新人才不断壮大。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株洲先后出台了《“5211”人才计划》、《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株洲市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株洲市重點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引进培育“中国动力谷双创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随后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重点扶持本市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域领先水平的创新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目前,株洲已建立动力产业专家人才库,培育和引进了以刘友梅等11名院士为首的国家级高端人才400多名,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4,000多名。全市拥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42名,各类技术人才总量已达20万人。
三、“株洲·中国动力谷”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限制因素
(一)协同创新主体基础条件欠优
1、知识创新主体数量少、层次结构较低。株洲高等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全市范围内仅有一所综合性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截至2017年11月,全日制学生共计31,192人,教职员工2,370人,专任教师1,822人。另有36所职业院校,在校学生10万余人。而邻近的长沙,本科院校就多达23所,湘潭也有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和湖南工程学院三所本科院校。从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看,虽然株洲作为长株潭城市群工业相对发达的城市,但是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是最低的。以2015年为例,长沙、株洲、湘潭的本科生分别为569,400人、83,000人、128,000人,长沙是株洲的6.86倍,长沙、株洲、湘潭的研究所分别为54,300人、1,426人、8,564人,长沙是株洲的38.08倍。株洲高校数量少、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较低决定了高等教育资源难以有效集聚、基础研究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难以快速提升。
2、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带动能力偏弱
(1)龙头企业辐射能力不强。三大动力产业中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规模大、数量少,年产值在2,000万元到5亿元规模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4.2%,龙头企业能依靠自身技术积累和科技资源进行创新,但是缺乏与外部合作与交流的创新机制和动力。加之受地域影响,大多本土企业创新管理水平较低,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不能适应技术创新的需要,导致产业带动效应难以提升。
(2)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从科技投入和产出数据来看,株洲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自主研发上占有绝对优势。科技投入方面,2015年全市新产品产值的86.3%出自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75.2%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投入;科技产出方面,2015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的62.1%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在科技投入和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直接影响到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3)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较低。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对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资源等需求较大,对产学研合作意愿更强。然而,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株洲高新技术企业数为290余家,而同期长沙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594家,长沙是株洲的5.5倍。2015年株洲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为18%,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不足直接影响到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效果。
3、制度创新主体激励不充分,支持力度欠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本身存在职能、空间、体制上的界限,要实现高效的协同创新必须有政府在其中发挥引导、协调和激励的职能。由于目前没有一套科学完善的协同创新政策体系,各主体间的协同创新大多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低层次、临时性的合作上,合作关系较为松散,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同时,由于政府没有成立专门的协同创新专项基金,且科技金融制度创新力度不够,政府支持资金投入总量规模较小、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资金需求,从而大大降低了协同创新的主动性。
(二)协同创新要素资源储备不丰
1、研发投入水平较低。全社会研发投入仍显不足,这与建设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要求还不相符。2015年,全市工业R&D经费支出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8个百分点;全市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全市规模工业中新产品产值比重仅为17.4%,较前两年基本没有提高。由此看来,全市整体科研投入水平处于较低水平,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2、技术创新平台短缺。从全球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实践来看,区域技术创新平台是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的关键载体。然而,受中部地区三线城市的地域限制,株洲高等院校数量少,尤其缺乏一流大学,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不足,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较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大多集中在中车、南航等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很难共享科研平台和资源。与此同时,一些技术创新平台仅仅是挂靠在科研院所或企业内部,并没有专门的实体,难以成为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合作和交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