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喜剧与类型学
2019-05-31李莉
李莉
【摘 要】本文主要研究类型学,从文学类型到电视学类型,然后以情景喜剧这一最为典型的电视节目类型来分析类型学在电视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变化。主要的观点为,类型学虽然在电视和电影领域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但是并不完全适用于电视学,而且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电视理论学。
【关键词】类型;电视;喜剧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14-0117-01
类型学是从文学类型中发展变化而来,长时间以来有不少理论学家都为其进行了各种研究,作为新兴行业的电影和电视行业也从类型学中汲取不少经验,演变为新的电影类型学和电视类型学,但是是否适用于电影电视行业还有待考察,本论文从文学类型与电影电视入手,以情景喜剧为例,分析类型学在电视学中的应用与发展。
一、文学类型研究与电视
文学类型研究在文学概念中,主要是指宽泛的文学类型。在早期的亚里士多德时代,文学被主要分为喜剧和悲剧两大类型,传统文学类型观点更加理论化,没有更深的特殊含义,很少被应用在电视学领域。电视学在文本上与传统文学有着很大的区分,电视不能从文本来定义和分类,类型属于文化范畴,与媒介文本、工业、受众等紧密相关。因此我们在分析电视学类型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放到电视节目的语境中去分析。
简·福伊尔在论文《类型研究与电视》中指出,电影类型“把大量独立存在的作品组合成了一个阐释群体能够识别的统一体系”,但电视类型未必是“这一媒体主要贯穿的原则”。[1]斯查特斯认为电视类型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研究,即美学、仪式、意识形态。美学是以艺术表现形式来研究,尤其是个体作者的艺术表现;仪式是从工业与观众的交换模式来研究,多用于语言类比的方法;而意识形态则是制度化运行,把类型当作一个控制工具。
但是电视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理论学,电视也是紧随着时代、媒介和受众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变化的眼观来看待电视类型学,根据不同时代的要求来分类。例如《龙门镖局》在传统情景喜剧的类型理论中,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情景喜剧,它并不是在室内场景拍摄,而且也没有罐装笑声。但是它又具有情景喜剧的一系列特征,比如每一集都是小故事的解决;每一集都可以单独成篇,并不影响整体的发展;每一部分故事情节都很短暂紧促。
二、情景喜剧
情景喜剧是指在特定的情景和特定人物关系下发生的一系列带有喜剧色彩情节的类型化的系列电视剧,在电视类型中是最经典也是最为大众所接受的。亚里士多德曾说“喜剧是相对于比较坏的人的模仿,然而,‘坏不是指一切恶而言,而是指丑而言,其中一种是滑稽。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致引起痛苦或伤害,现成的例子如滑稽面具,它又丑又怪,但不使人感到痛苦。”[2]《龙门镖局》的女主角盛秋月以收保护费为活。在现实生活中“收保护费”是一种恶,但是被盛秋月以一种活泼的方式表现出来,她收保护费,却和小摊小贩关系很和谐,虽然口头禅非常凶恶,但为人善良。这样的一种外在的“凶”和内在的“善”构成一种反差,往往会在特殊环境下产生笑料。
大卫·麦克奎恩认为“‘情景喜剧一词指的是一种叙事性系列喜剧,长度一般为25分钟左右,有固定的演员和布景。”[3]在传统的情景喜剧中,布景多以室内为主,如《我爱我家》就是在室内舞台搭建场景,现代情形喜剧中,如《龙门镖局》则大量采用了外景。
灌装笑料是情景喜剧的一个类型化特征,罐装笑声的使用,原本是创作者想要在预设的包袱处,通过声音给观众暗示,营造代入感和现场感,得到观众的认同。随着电视的广泛传播,观众的笑点逐渐提高,被过于泛滥使用的罐装笑声有时候会让观众产生被轻视的感觉。因此在新的情景喜剧中,要用“包袱”来逗笑观众,这也为喜剧创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类型理论在电视学上的界定其实并不是统一的。网络电视越来越被广泛接受。在现代化潮流下,观众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观看电视栏目,电视类型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进化,在现代模式的电视栏目创作中,创作者开始采用融合跨界的方式,例如美食和真人秀、音乐和竞技等,在更为广阔和横向的电视节目合作中,表现出了类型学在电视节目上的局限性。如果依旧想要用类型学来研究电视领域,就必须要以发展的、变化的眼光来看待电视类型,才能保证类型学研究的长盛不衰。
三、结语
类型学是从文学研究中借鉴而来,后被用到电影学和电视学研究中来,主要作用是分类以及为分类方法提供理由。类型学在电影中的运用较为成功,其中以好莱坞“公式化”电影最为明显。电视学中的应用不如电影学,电视学是一个随着时代和媒介、受众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类型,类型学这种固定化的研究方式不是很适用。从情景喜剧这种电视类型可以看出,它是在不断变化的,电视学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电视学和电视类型学。
参考文献:
[1]简·福伊尔,桑重.类型研究与电视[J].世界电影,1990,(4):4-24.
[2]亚里士多德.诗学[M].羅念生译.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62,16.
[3]大卫·麦克奎恩.理解电视[M].苗棣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