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多维转变
2019-05-31黄宇鹏
黄宇鹏
(福建江夏学院发展规划与评估处,福建福州,350108)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和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1]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2]《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也进一步明确了“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3]的发展指标。面对转型改革,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效的评估标准也应作出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由多主体、多要素、多指标构成的复杂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将这一系统分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自2003年我国开展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建校时间不长且又面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的新建本科高校,其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全按照评估要求建立,以致各高校的顶层设计千篇一律,出现同质化发展的困境。新建本科高校是推动应用型高校建设的主体力量。应用型高校旨在培养满足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和高校教师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重新构建学科方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实现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对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应用型本科高校应重新评估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适应性,以保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从建设动力、建设标准、建设目标、建设重心、评估主体等多个维度实现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由“外塑型”向“内生型”的转变。
一、建设动力转变:从政府推动转向高校自觉
2000年以来成立的新建本科高校是应用型高校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教育部主导的本科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在合格评估的指挥棒下,各高校初步建立了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但这种“外塑型”的质量保障体系只是在材料上和量化上满足了评估要求,而在具体实践中并不能发挥应有的成效。
政府推动建立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在高校具体教学管理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成效还存在较大差距。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全对标合格评估的要求,虽在教学经费、校舍、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条件方面保障了教学的有效运行,但在教学管理组织体制、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制度、教学质量监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更多的只是形式上的保障,实际的教学质量虽有提升却并不显著。二是与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内涵不相协调。合格评估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指标考核,促进高校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而各高校为了通过合格评估,完全对标合格评估要求,在学校目标定位及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出现“同质化”现象。但应用型高校建设旨在促进高校利用自身的办学优势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旨在促进高校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旨在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因此,应用型高校建设成败的关键在于契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定位以及不同于其他高校的办学特色,这就要求对应用型高校的合格评估不应依照统一的指标体系,而应从宏观方面予以框架性指导和监督,支持并鼓励应用型高校办出特色。三是抑制了高校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作为高校的主管部门,政府控制了高校办学的命脉,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其发布的各类排行榜则左右了高校的形象和声誉。因此,由政府主导、第三方组织辅助的高校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成为高校对标建设的唯一标准,这就抑制了高校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当下,国家正大力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给办学目标不鲜明的高校尤其是新建本科高校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应从政府推动转向高校自觉,这是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关键。首先,政府应针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实际,制定针对性的评估标准,突出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以及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评估考核,尽可能减少量化指标,引导高校特色发展,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其次,处在转型期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不仅应结合自身优势以及地方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定位,还应深化对“应用型”的认识,凝练学科特色;再次,高校管理者及全体教职员工都应树立质量意识,应认识到高校是高等教育质量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提高办学质量是高校教师的职责所在;最后,应用型本科高校要重视优良质量文化的“内生”建设,实现从“要我评”到“我要评”的过渡,推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为高校的自觉行为。只有把好人才培养的每一个关键节点,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才是高校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现实体现。
二、建设标准转变:由参照国家统一标准转向学校自主开发
应用型本科高校虽然不是新生事物,但如何建、怎么建,还处在经验积累的探索阶段。长期以来,培养应用型人才一直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定位,而本科高校一直被赋予培养研究型人才的使命。本科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一直秉持的理念是:“学校传授的是知识,企业传授的才是技能。”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培养的“知识型人才”越来越与社会脱节,以致企业要对毕业的学生重新进行技能培训才能勉强上岗。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毕业生知识技能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著名教育家钟秉林教授将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体系界定为“由高等学校自身负责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并认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应该包含五大要素(见表1)。[4]厦门大学李国强认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师队伍质量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与课程教材建设、诚信学风建设、制定大学章程以及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等十几项工作任务。”[5]辽宁教育研究院王洋认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由6个子系统构成,即质量标准系统、条件保障系统、监控保障系统、评价保障系统、机制保障系统、质量信息系统。[6]可见,不同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要素构成存有不同的认知,反映了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个性化和多元化,也从实践证明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应制定统一的量化标准。笔者认为,钟秉林教授提出的“五个保障体系”基本涵盖了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内容,且层次分明。
表1 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五大要素一览表
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应改变一味的“对标”,尤其是要改变脱离学校发展实际的“一一对标”建设思路。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应赋予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大的自主权,鼓励其自主开发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标准。根据钟秉林教授提出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五要素模式,就应用型本科高校而言,其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应强化以下指标:(1)背景保障方面,明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级各类质量标准都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来规划;(2)投入保障方面,在教学条件上,应逐年提高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建设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完善并新建满足学科教学的实验室及实习场所;在人力资源上,完善教师结构,建设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将教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对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积极引进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3)过程保障方面,在专业建设上,制定专业设置标准,将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的设置标准,同时提升特色专业的指标权重;在教学方法上,鼓励教师尝试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注重培育学生的企业家素质;在实践教学上,制定应用型专业教学质量标准,逐步推动各专业基于行业和产业需求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改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评价方式,提出具体的学习评价方法实施细则,对实践实训环节管理形成具体的制度规范,制定应用型专业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工作质量标准,同时深化校企、校地、校政合作,大力拓展实习基地,将实习基地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实践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比重,严格把控实践教学质量;在教学质量监控上,构建由教学条件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监控三部分组成的循环反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4)结果保障方面,在专业评估上,重点评估专业设置及其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契合区域经济发展、所培养的人才是否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教学质量评估上,增加学生评价的比重,打造一批校级精品课程;在学生学习效果评估上,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知识转化能力以及职业技能方面的权重;在毕业生追踪调查上,重点调查企事业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毕业生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认可度、毕业生对学校改进教学的意见建议等方面;(5)机制保障方面,对标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强化质量保障各个环节的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
三、建设目标转变:从通过评估转向人才培养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重点学科评估、一级学科排名评估、学位授权审核等等,这些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实际已成为高校教育发展的主导,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也旨在通过这一系列的评估。考察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评估被置于优先考虑事项,因为只有通过评估,才能得到政府的经费投入,也才能为今后办学打下坚实基础。
评估的指挥棒有利也有弊,但事无巨细的评估标准忽视了最终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是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根本办学目标,也是衡量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质量的根本性评价指标。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学校的其他工作,都应围绕这一根本人才培养目标展开。这就要求在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背景保障子系统时,应充分明确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所培养的人除了具有基本的学识外还应掌握哪些技能,并对这些技能对学生就业的帮助予以客观评价;投入保障系统、过程保障系统、机制保障系统的构建,都应严格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投入到有助于学生的成长中来;结果保障系统的构建应以人才培养结果为导向,加强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考核与反馈。
以福建江夏学院构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经验为例。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福建江夏学院形成了“一个目标、两个突出、三位一体、四大要素、五个结合”的人才培养思路,建立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学校、企业、研究机构”三方协同,“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特色发展课程”三位一体,“学、用、创”三环融合的“三三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调整专业布局,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形成了支撑对接区域产业链的财富管理、跨境电商、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及管理、智能光电子、审计与财务服务、现代社区服务6大专业群。福建江夏学院的探索虽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质量监控有待提升、支撑条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但已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建设重心转变:从以学校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
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标来看,学校是评估的中心,如对学校办学经费、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都赋予了较高的权重。如果说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旨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那么,学校内部的质量保障体系就应以学生为中心,真正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0世纪中期,美国学者卡尔·罗杰斯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如今“以学生为中心”已成为指导我国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尽管“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已提出多年,但在实际办学中贯彻效果并不显著。目前,我国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依然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种指标要求,为了得到政府的经费支持,科研依然被视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而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政合作形式大于内容。改变现状仅仅依靠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学校进行分类评估与审核,出台针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专门评估方案,构建有利于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其重点是降低对学术论文的要求,而提高对产学研、科研成果转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方面的指标。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心也应从以学校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强化:
一是将“以学生为中心”贯彻到内部质量评估指标设计的全过程,包括指导框架、设计思路、指导原则等各个方面;二是在软硬件的投入保障系统建设中,应充分满足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如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图书馆的升级改造、学生自习室的配备等;三是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制度、教学质量监控等过程保障系统的建设中,应加强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参与到教学建设与教学评价之中;四是在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结果保障系统建设中,应增加学生的评价权重,让学生评专业、评课程、评教师真正落到实处。
五、评估主体转变:从二元评估转向多元评估
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估一直以来都是“二元评估”模式,即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评估机构主导的外部评估以及学校的自我评估。学校的自我评估制度是我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也是合格评估的基本要求。学校的自我评估方式主要是通过参照“国家标准”和借鉴国内兄弟院校的经验,建立起一套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但这样的自我评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不尽科学合理,自我评估方法多限于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数据与材料等方面“盒子工程”检查,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二是学校自我评估制度,特别是常态化内部评估监测工作流于形式,往往是为了配合外部评估而开展的,校内二级单位在质量标准执行力度方面差异较大,对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三是学校自我评估仅针对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某些环节,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式的保障体系。
单一依靠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自身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评估既效果不佳,也是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漠视。哈佛大学文理学院院长罗索夫斯基按照密切程度把大学利益相关者分为最重要群体、重要群体、部分拥有者和次要群体四个层次。其中,教师、行政主管和学生是高校最重要群体;董事、校友和捐赠者是重要群体;科研经费提供者、产学研合作者、贷款提供者等被称为“部分拥有者”;社会公众、社区、媒体等是次要群体。[7]罗索夫斯基对高校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是基于美国教育体制以及哈佛大学办学实际而言的,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高校,但却值得借鉴。基于我国的教育体制以及高校办学实际,笔者将我国高校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最重要群体、重要群体、次要群体三个层次。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及行政人员,包括在编与非在编)、在校学生是最重要群体;产学研合作者、科研经费提供者、与高校办学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是重要群体;学生就业单位、学生家长、已毕业的校友是次要群体。
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与高校的办学质量息息相关,其中,教职员工(包括行政管理者)既是教学质量的责任者,又是教学质量的承担者,而教学质量不仅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更与学生的就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对学校的评价与认可息息相关;学生是教学质量的直接感受者与参与者,在校的学生以及毕业的学生都对教学质量拥有最大发言权;产学研合作者、与高校办学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基于对高校办学质量的评估作出合作或者不合作的决策;科研经费提供者虽更加关注高校教师的科研水平,但科研也是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就业单位根据对学生综合素养和拥有技能的考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可以作出客观的评价,而就业单位的评价比其他主体的评价更能反映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得以实现;学生家长作为学生求学经费的保障者,也有权利对高校的办学质量给予评价与监督。因此,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估,应将每一方利益相关者都吸纳为评估主体,充分听取每一方利益相关者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及建议。只有构建这样的多元评估体系,才能保证对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反馈与改进的有效性。
结语
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大众化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决定了高校必须走分类发展的道路,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建设正适应了这一发展趋势。应用型高校建设虽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但大多数仍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学生的培养质量还远达不到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作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系统,各高校都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自觉构建起一套可执行、可监控、可评价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现行的由教育管理部门主导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在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已不相适应,应赋予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通过建设动力、建设标准、建设目标、建设重心、评估主体等多个维度的转向,建立质量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意识清、目标明、管理严、责任强”的质量制度文化,让自我保障、自我评估、自我监测成为高校的文化自觉,最终实现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由“外塑型”向“内生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