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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互联网+”创新铜陵普法工作对策研究

2019-05-30查全红

中国市场 2019年13期
关键词:铜陵市普法互联网+

查全红

[摘要]近年来,铜陵市积极为群众打造“指尖上的法治”,注重“六个结合”。进一步推动铜陵市普法工作,需应用“互联网+”,突出核心、突破难点、抓住关键、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形成多维度普法格局,打造普法工作新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普法;铜陵市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3170

1前言

以互联网、移动手机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也给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近两年来,铜陵市积极为群众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实施“互联网+”战略,把拓展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作为普法工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重要突破口和创新点,持续打造铜陵普法网、铜陵普法微博、微信、手机短信、《铜陵日报》电子阅报屏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QQ群组“六合一”信息化运用推广体系,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导向正确、便捷高效的全媒体宣传阵地,取得良好成效,提升市民对法治铜陵建设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2注重“六个结合”,实施“互联网+”战略,打造普法工作新模式

在新形势下铜陵市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新媒体对普法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广覆盖,取得良好成效。

(1)“品牌化与系列化”相结合,实现普法产品广覆盖。注重发挥品牌效应,将“铜娃说法”品牌LOGO应用于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漫画等一系列普法产品,“铜娃说法”品牌LOGO由铜娃、铜妹、锤子爷爷三个卡通人物形象共同构成,突出铜陵中国古铜都的形象和铜文化底蕴,以形象化的标识统一包装,形成统一的视觉形象;对外达到提高普法产品辨识度的作用,对内达到提升普法产品标准化的作用;同时,通过立体化、全方位的产品群,使“铜娃说法”普法品牌“指尖直达”,家喻户晓,扩大覆盖面。普法产品之间无缝对接,政务信息和传统媒体新闻报道在普法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予以摘编、改编进行推送,网站、报刊、电视节目及编发的普法读本上加印微博、微信二维码,读者只需扫描即可直接关注。

(2)“贴近性与科学性”相结合,促进普法内容接地气。目前,“铜陵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已开设法治铜都、工作快递、你问我答、法律案例、普法动态、图说法治等10余个贴近网友生活、解决实际法律需求的普法栏目,深受喜爱。自2014年年底“铜陵普法”微博、微信账号上线以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进行了多重推广,不仅通过传统普法渠道和会议、宣讲活动更各种场合进行推广,还先后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向在铜大中专院校、市属各社会组织发送了《“铜陵普法”微博、微信账号微邀请函》,粉丝数、关注度、每条信息的阅读量、点赞率显著提升,普法网站点击量也达八百多万次。依托专业互联网传媒公司的数据分析和技术支持,分析微博、微信的阅读量、转发量、评论数、点赞率等对相关账户给予指导性意见,并逐步提升评估普法效果的有效办法。

(3)“网上做与网下做”相结合,培育铜陵普法生力军。不断更新普法理念,线下通过学习研讨、交流互动以及向有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的形式,听取不同社会群体对普法内容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线上则通过微博、微信在线问答、留言板等,将普法模式由传统的“单向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注重引导用户运用微博、微信、网站分享评论功能等对普法内容进行转发、评论,使其在接受普法教育的同时本身也嬗变为普法宣传者,成为铜陵普法工作的生力军。

(4)“深层次与精准度”相结合,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通过向社会征稿,组织微信评比等方式,打破普法工作原有的路径依赖。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在全市开展“说说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征文活动,征得微信法律小故事40多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通过微信平臺分期推送并集辑成册,同时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QQ群组作用,活动全程在QQ群组发起话题讨论、听取对活动的意见,以调动群众参与实现新媒体普法转型升级,提高普法内容的精准度。探索“嵌入式” 普法新模式,在覆盖全市繁华街区和社区的120多块《铜陵日报》电子阅报屏及时更新法治信息,通过全市694个各类型法治文化设施实现法治文化与环境的深度融合,在全市户外电子屏开展公益法治宣传,使群众能在娱乐休闲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推动普法工作深层次开展。

(5)“专业性与志愿性”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重参与。在市司法局内部培养新媒体应用专业人才,确定专人负责网站、微博、微信等内容更新维护,成立新媒体普法工作小组,不局限于法治宣传责任科室,还广泛吸纳其他科室的青年干部,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QQ群组中其他各单位的法治宣传员,形成素材共担、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新媒体普法的社会推广力度,使其得到更多的群众熟识和信任,邀请知名律师担任新媒体普法法律顾问,把关普法内容。引导以警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为主体的青年法治文化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参与新媒体普法,实现新媒体志愿服务规模化、正规化发展。

(6)“深融合与广协调”相结合,发挥规模效应大普法。注重挖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自的普法资源和渠道优势,大胆探索资源整合与渠道对接的方式,以此助推发挥规模效应,形成铜陵大普法格局。2015年,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在当地主流电视媒体铜陵广播电视台《铜陵新闻》黄金时段嵌入《法治铜陵》子栏目,与《铜都警方》和《铜陵法庭》两个栏目形成较为完整的法治宣传阵地。节目当期内容在铜陵网络电视台同步编辑上传,往期内容则进一步优化整合,用户可随时点击收看。铜陵市新媒体普法还注重充分调动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成员单位、普法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以青少年新媒体普法工作为例,“铜陵普法”微博、微信、网站主要发布青少年普法工作要闻、重大活动、新做法、新成效,团市委则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共青团系统QQ群以及各县区、学校、专职团干开通的新媒体账号,广泛开展多层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在重大活动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开展新媒体宣传集体拉练,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共同创建推广品牌活动,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话语、生动的法治实践增强传播效能。

3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铜陵市实施“互联网+”战略开展新媒体普法,促进了法治宣传现代化水平,构筑起全方位、多载体、广覆盖的普法新格局。但是,这项工作仍处于探索期,具体来说,在实践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是针对性、关注度不够仍需提高,受众群体结构有待优化。在利用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时,大多未对受众进行具体划分,也未明确宣传的重点对象和人群,往往是泛泛地进行法治信息的传播,使得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不强,宣传效果不佳。虽然新媒体关注度在短期内有明显提升,但主要受众群体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在铜大中专院校青年学生关注度较高;因此,广泛调动各类社会群体的关注,优化受众群体结构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新颖性、互动性仍显不足,宣传内容形式有待创新。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应用,大众获取法治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信息传播速度加快,传播方式翻新。然而目前数字化的法治宣传产品仍不够丰富,大部分还是以文字信息、新闻为主,符合大众阅读习惯的微电影、微信息、微动画、微漫画等法治宣传数字产品不够丰富,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在新媒体的背景下,虽然能够实现与社会大众的互动交流,但是这一功能并没有被充分地发挥和利用。不少部门虽然开通了网站、微信、微博,但仍然至停留在发布法治类信息动态的阶段,较少与网民进行沟通与互动。铜陵市新媒体普法目前对有些信息内容的处理仍显生硬,如对会议内容等语言的处理不够贴近群众,音视频、微动漫等新颖的传播形式还在探索中。

三是宣传力度和深度仍有欠缺,舆论引导有待加强。铜陵市新媒体普法关注本市法治建设进程,围绕信息传播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法治事件的舆论引导方面做得不足,对社会热点、群众的关注点常转载网络上比较权威的评论,结合铜陵实际进行更有贴近性的解读尚有欠缺,对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培育需进一步加强。

4做好“六个一”,推动“互联网+”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有效途径。新媒体普法互动性强、覆盖面广、形式内容新颖活泼,更具有传统普法方式无法比拟的时效性、趣味性和渗透力。新媒体普法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总结规律。应用“互联网+”开展新媒体普法工作仍处于探索期,因此推动铜陵市“互联网+”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需做好“六个一”。

(1)突出一个核心。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积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发挥新媒体普及率高、覆盖面广的优势,使它成为宣传宪法法律的有效方式。新媒体普法应当将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法治建设最新进展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开展。

(2)突破一个难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媒体普法,优化受众群体结构。新媒体普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新鲜领域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急切需要提高知晓度、认可度和关注度。要赢得受众的主动接受,首先仍然要坚持内容为王,在宣传内容上下功夫;要根据当前热点法律问题,及时整合动态信息,提供法规查询、法律案例等实用信息,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同时要注重创新推广渠道,更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媒体普法,特别是要在“法律七进”中推进新媒体普法应用,把新媒体专项推广融入法治宣传活动中重点推广;还要注重在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每一次法律服务中让新媒体普法更加为群众熟悉,促进新媒体普法对象结构优化。

(3)抓好一个关键。高度重视法治舆论正能量导向。传统媒体传递普法信息往往是一次性的,而在新媒体上的信息传递活动则因为转发、分享、朋友圈等的存在而变为N次传播,常能汇聚成原生的舆论力量。这股舆论力量对于普法者而言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此,在传播信息的基础上,要注重对法治舆论的引导,秉持法治精神和专业品格,对社会上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涉法案件事件、涉法观点等,运用法治原则进行准确解读,以案说法,就事论事,形成正面和专业的舆论导向,再重新影响受众,从而形成健康、理性的法治正能量。

(4)夯实一个基础。做好法治信息“软化”工作。准确掌握各种新媒体的特点,分析受众特点和心理,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进行“软化”解读,技术上强调简洁、高效、易操作。特别是对于法律咨询板块,要确保提出、接受和反馈咨询结果清晰、简便。在图说法治等已成熟方式的基础上,探索更多“讲法律故事”的方式,如制作音视频、微动漫、公益法治广告、微博九宫格晒图等新颖的传播形式,善于运用网络“萌”表达,有技巧地传播法治。更多地关注与本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事件,将深奥的法律语言变为更贴近群众的语言进行解读,引导群众正确认知。

(5)完善一个机制。探索长效有益双向互动机制。创新普法理念,着力活化形式交互普法,进一步激活新媒体在线留言、留言板相关栏目,善于结合热点法治事件、身边的法治故事、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适时抛出“微话题”,引导用户参与探讨,升级留言板栏目功能,不仅运行维护者可以回复,而且用户之间可以互相评论引用。拓宽普法视野,着眼法治实践多元普法,除了发挥现有的法律咨询栏目作用,还要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融入普法互动栏目,关注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通过每一次法律服务渗透式普法。此外,还可推出“微活动”,如“网上有奖法治知识竞赛”“转帖集点赞有奖评选”“随手拍身边的法治风景”等,点滴积累法治元素。应当改变固有的单向宣传模式,通过向社会征集法治宣传作品、开展评比,组织微访谈,建立粉丝微信群等方式,开展互动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实现法治宣传从“单向灌输”向“互动沟通”转变,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参与”转变,从“粗放普法”向“精准普法”转变。

(6)形成一个格局。探索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资源整合的有效方式,形成多维度的普法格局。更加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参与积极性,使之不仅成为内容的提供者,更担当起新媒体普法实践者的角色。同时,也建议上级部门通过自己运作的新媒体带动下级部门新媒体发展,形成跨地域新媒体互联互通的“普法网阵” ,以集团效应推动普法品牌建立。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无论是平台建设还是人员培训,都离不开经费的支持与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源建设,对于不同的宣传群体,不同的法律需求,以及不断变化的媒体环境,采取不同的宣传途径,才能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效果。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新媒体普法队伍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团队。根据新媒体法治宣传途径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建立一套新媒体运用维护管理制度,如建立每日更新制度,保证法治信息的时效性;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对法治信息发布制定采集、审核、更新等流程控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和安全等。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对法治宣传人员定期开展新媒体应用方面的培训,多学习新媒体相关知识,在借鉴国内外的法治宣传经验中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人员的业务水平。

媒介即讯息,不断演进的信息技术是这个时代的传播工具和通道,更微妙的在于它重构了人们的社会方式,深深地嵌入到最基础的社会运作之中,开辟了无限的可能性。“互联网+”是一种崭新的信息传播模式,引领了普法工作新业态。铜陵市实施“互联网+”战略,打造普法工作新模式,产生了数倍叠加普法效应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进一步改進与发展,必能将未知的可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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