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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药物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的临床效果对比

2019-05-29徐瑛

世界复合医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泪膜干眼症滴眼液

徐瑛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江苏张家港 215600

白内障是临床上较为多见的一种眼科疾病,好发于中老年人群,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和致盲率,主要表现为怕光、视物模糊等[1],对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目前,临床上对白内障多是采用超声乳化术进行治疗,可有效改善患者的视觉质量,但在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有部分患者出现干眼症,会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不利于患者的眼睛康复[2]。因此,对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3]。临床上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的药物较多,包括用聚乙烯醇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4]。为了研究采用何种药物治疗的效果更佳,该文选取2016年10月—2018年10月期间本院门诊治疗的58例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进行此次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该院选取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58例,均为单眼患病在门诊接受治疗,根据治疗药物的不同,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其中观察组28例,男性13例,女性 15 例;年龄:42~76 岁,平均(58.45±5.36)岁。 对照组 30例,男性 14 例,女性 16 例;年龄:43~78 岁,平均(58.55±5.41)岁。纳入标准:①均符合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临床诊断标准;②既往无干眼症病史。排除标准:①伴有其他眼部疾病患者;②伴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患者。所有参与该次研究的患者均知情同意该次研究。将患者基本资料纳入统计学处理得到无差异(P>0.05),可比较。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聚乙烯醇滴眼液 (0.5 mL/支,国药准字HC20060014)治疗,滴注术眼,1 滴/次,3~4 次/d,连续治疗四周。观察组采用玻璃酸钠滴眼液(5 mL:5 mg/瓶,国药准字 J20130510)治疗,滴注术眼,1 滴/次,5~6 次/d,连续治疗4周。

1.3 观察指标

观察并对比两组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术后1、4、12周后的干眼症状,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眼部灼烧感、异物感、干涩感等症状,分值为0~3分,评分越低则表示眼睛恢复越好;对术眼进行角膜荧光素钠染色实验(FL),分值为0~12分,评分越低则表示眼睛恢复越好;并记录泪膜破裂时间(BUT),BUT>10s为正常,低于10 s则表示泪膜不稳定,存在结膜杯状细胞损害。

临床疗效:根据患者眼部症状、裂隙灯检查结果对患者治疗疗效进行判定,治愈:眼部症状完全消失,裂隙灯检查示已恢复正常;显效:眼部症状明显改善,裂隙灯检查示改善显著;有效:眼部症状稍有改善,裂隙灯检查较前好转;无效:眼部症状、裂隙灯检查无明显改善,甚至出现加重。总有效率=(有效例数+显效例数+治愈例数)/总例数×100.00%。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其中两组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的干眼症状评分、角膜荧光素钠染色评分及泪膜破裂时间采用(±s)的形式来表示,并用t检验。临床疗效采用(%)形式来表示,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干眼症状评分、角膜荧光染色评分及泪膜破裂时间的比较

观察组术后1、4、12周干眼症状评分和角膜荧光染色评分均要低于对照组;泪膜破裂时间长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 1。

表1 两组患者干眼症状、角膜荧光染色评分以及泪膜破裂时间的比较(±s)

表1 两组患者干眼症状、角膜荧光染色评分以及泪膜破裂时间的比较(±s)

组别 时间 干眼症状评分(分)泪膜破裂时间(s)对照组(n=30)角膜荧光染色评分(分)观察组(n=28)术后1周术后4周术后12周术后1周术后4周术后12周2.25±0.47 1.76±0.24 1.58±0.22 1.42±0.26 1.12±0.35 0.74±0.05 2.41±0.44 1.96±0.21 1.42±0.11 1.61±0.35 1.45±0.23 0.66±0.06 3.27±0.15 6.78±0.17 9.44±0.19 4.21±0.16 8.43±0.18 10.04±0.08

2.2 临床疗效

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分别为96.43%、76.67%,观察组要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对比两组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的临床疗效[n(%)]

3 讨论

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多是由于患者泪腺、睑板腺及杯状细胞功能的异常而引起,常表现为眼部异物感、干涩感、视物模糊、畏光及流泪等症状,严重影响到患者视觉质量[5]。因此,当患者在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确诊后,应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消除患者眼部的不适感,确保手术治疗效果[6]。在对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的治疗上,临床上多是采用各类滴眼液滴眼治疗为主[7],包括聚乙烯醇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可有效促进患者眼部细胞修复、提高泪膜稳定性、促进伤口愈合以及眼部保湿等,改善患者眼部灼烧、干涩等症状[8]。

聚乙烯醇滴眼液属于高分子聚合物,具有成膜性和较强的亲水性,同时还具有人工泪膜类似的功效,可有效改善患者眼部的干燥症状[9]。玻璃酸钠滴眼液具有修复、保湿及抗炎等功效,具有较好的亲水性和生物相容性,可效缓解眼部药物刺激,促进网状透气膜形成,维持角膜细胞氧化正常代谢[10],改善患者干眼症状,该药为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常用药物,沿用已久,具有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该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干眼症状评分、角膜荧光染色评分及泪膜破裂时间在术后1、4、12周时分别为(1.42±0.26)分、(1.12±0.35)分、(0.74±0.05)分和(1.61±0.35)分、(1.45±0.23)分、(0.66±0.06)分及(4.21±0.16)s、(8.43±0.18)s、(10.04±0.08)s,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96.43%、7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知,玻璃酸钠滴眼液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的临床效果要优于聚乙烯醇滴眼液。刘艳艳[11]学者针对收治的72例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患者分别给予玻璃酸钠滴眼液治疗和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治疗,结果显示,观察组术后第 7、30 天及 3 个月干眼症状评分(1.22±0.16)分、(1.01±0.23)分、(0.69±0.11)分和角膜荧光染色评分(1.70±0.38)分、(1.41±0.32)分、(0.74±0.12)均要低于对照组;泪膜破裂时间(4.42±0.21)s、(8.22±0.25)s、(9.84±0.34)s 均长于对照组(P<0.05)。与上述结论相符,再次表明了玻璃酸钠滴眼液对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治疗具有较好的疗效。

综上所述,玻璃酸钠滴眼液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后干眼症具有显著的疗效,可有效改善患者干眼症状,提高泪膜稳定性,促进创口愈合,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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