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路径
2019-05-25何帆
何帆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这不仅体现在城市的高速发展上,也体现在乡村的高速发展上。但是经济得到了发展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仅城市存在着诸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问题。许多乡村地区也存在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党中央的新农村发展战略中的构建美丽乡村的构想,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是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然后分析了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会面临的难题。最后基于国家的构建美丽新农村的战略,分析了构建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有哪些。最后在得出这些路径后,通过一系列分析,得出了在这些路径中的最佳路径就是扎实开展环保法制宣传。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路径分析
一、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指引与相应倾斜,我国农村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但是在农村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与之共生的另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的破坏可谓是触目惊心。众所周知,近些年,我国城市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令人堪忧。而如今乡村遇到了和城市一样的问题,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产生了令人紧张的环境污染问题。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与城市环境污染問题的成因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不完全相同的。所以,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分析的方法与城市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分析的方法也不一样。下文将具体分析我国农村环境建设的现状。
我国农村环境建设的现状总体来说不算太糟,但是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对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产生巨大的影响。
1.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我国当代农村环境污染中最严重的一种污染形式。我国农村的土壤污染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农作物生产,进而严重污染相应产生的农产品。进而影响到农村居民乃至消费农产品的城市居民的饮食安全的地步。我国乡村土壤污染的根源基本可归因于不科学的种植模式。受传统种植模式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大多数农村过度追求农业质量,因此在农业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这些能大范围导致农产品增产的化学品。这些传统做法所造成的土壤板结、农药残留、水体污染异常严重。同时,广泛使用的农作物地膜没有得到有效科学的处理,这也严重危害了土壤的质量。
2. 水体污染
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水资源甚至比城市地区的水资源更加丰富。但现实的问题是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垃圾引起的水体污染严重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些具有污染性质的工矿企业正在不经意之间由城市转移到乡镇,再加上许多农村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排污系统,因此,未被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河沟与水渠当中;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用水消耗量与排放量也在逐年提高,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污水伴随着土壤中化肥与农药的残留物渗入到地下,进而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
3. 空气污染
不仅城市有空气污染问题,我国农村地区也有空气污染问题。我国农村空气污染问题的原因与我国城市产生污染问题的原因是一样的,都是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但是我国农村空气污染问题的成因与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的成因完全不同。农村空气污染问题的根源在于大量人畜粪便的堆积、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的随意焚烧以及没有使用清洁能源等原因。这些原因都造成了农村中的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二、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难题的成因
1. 传统发展模式根深蒂固
我国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但长期以来,在传统发展观的指导下,片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能正确定位与认识生态环境的价值,从而导致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一直以对立和冲突为主。由此引发了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这种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小农意识以及传统发展模式根深蒂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很多农民也忽视甚至是漠视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明明知道会付出环境代价,甚至刻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为固有的一种传统思想观念也是势在必行的。
2. 基层环保执法部门懈怠执政
我国最基层的环保部门是县一级的环保机构,乡镇一级尚无相关职能部门。在我国大部分农村,执行环境保护与监督的职能便由乡镇政府代为行使。无论是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还是基层政务纷繁复杂的因素,很多基层行使环保执法职能的相关工作人员懈怠懒政。
3. 一些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多农民由于受教育的程度比较低,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甚至是完全漠视,这一点也是造成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屡屡出现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缺少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学习,不能在思想上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底线的同时,身体力行,除了自己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理念始终印刻在脑海,同时还敢于同针对环境的不良不法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因此,一旦这些农民发现了危害环境的行为时,既不会制止,也不会劝阻。一些乡村干部遇到危害环境的行为时,也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采取消极的、怠慢的、默然的态度,进而环境问题被忽视,从而让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构建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路径分析
习主席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讲话中提到,我国农村经济要发展,与此同时,农村的生态环境也要协调发展。人类文明与生态保护是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五位一体”布局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生态文明建设搞好了,也是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一个表现。如何做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生态文明呢?这就需要探究如何构建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的路径?具体措施如下:
1. 坚决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
传统的发展观念是单方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顾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发展模式。首先要从意识层面进行更正,要树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行不悖的发展的理念。首先政府应该在这方面起到一个主导作用。上级政府应该给乡村政府官员开展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的讲座。通过这一系列讲座,让乡村政府官员树立环境保护的强烈的意识。一旦这些乡村政府官员真正树立了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后,就算为了政绩,不断发展经济,也不会忘记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着手生态文明建设,尽最大努力构建美丽乡村。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乡村官员摒弃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而且也可以不那么追求乡村经济发展,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正是由于上级政府对乡政府有太多的经济发展的政绩要求,才会导致一些乡镇为了满足政绩考核,盲目发展经济,不加选择的招商引资,鼓励了许多可能会产生污染源的制造型企业在乡村生根发芽。这些制造型企业为了盲目追求利润,在生产产品时完全不顾会产生污染物的情况,进而产生了许多对乡村环境造成污染的事件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可以采取的办法是上级政府关闭或勒令撤走一些可能产生污染源的企业,同时在对乡政府进行政绩考核时不再只注重对乡政府所作的经济成就即乡村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一味地苛刻追求,也应该考虑该乡村的生态环境状况。
2. 多种措施并举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环境监管是环境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的同时加大监管的力度。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一律要严惩不贷。但是仅仅依靠环境监管这一种手段是不够的,需要多种措施并举。具体而言,就是依靠法律监管、道德约束等多种手段并举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多种措施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合适的奖惩措施。对于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严惩不贷。但是对于为保护环境积极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无论是乡村基层政府做了保护环境的事情还是普通民众做了保护环境的好事,都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相应奖励。奖励的程度要一样,不能因人而异。同样,不管是乡村政府还是普通民众,还是制造型企业,只要有破坏环境的行为,就要受到惩罚,并且受到惩罚的力度和轻重程度也应该是一样的,不能有差异。
3. 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
要想让农民有非常好的环境保护意识,那就离不开必要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如何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呢?那就需要通过政府来发动各种各样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需要把环境保护法制宣传落到实处。具体而言,上级政府应该派人到下级政府部门去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比如说县政府派人到乡政府去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或者县政府组织全县各乡的乡政府的官员统一到县里来集中学习,学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县政府在举办各种各样的针对乡政府干部的环境保护法制知识学习班的同时,也可以在环保法制学习班结束时,举行相应的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者才能被授予结业证书。这样通过考试的方式,可以更好地促进乡村政府官员更好地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且深入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且设置结业考试以及授予结业证书可以更好地激励前来学习的乡镇政府官员更好地掌握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由于环保局最低也只是到县一级,所以很多乡镇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由乡政府来执行。一旦这些乡村政府官员通过考试取得了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学习班的结业证书。那么他们在环境保护实际执法过程中,就更加有法可依,并且制定的方针政策也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会对解决乡村的环境污染问题起到很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此外,要想真正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有序发展,光靠上级政府派公务员到下级政府去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是不够的,还需要对普通民众(即村民)开展一定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为了更好地达到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可以采取县政府和乡政府联合开展宣传教育的模式,这样可以更好地促使乡村居民形成環境保护意识以及深入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县政府派公务员前往本县的各大乡村,去宣讲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让村民树立环保意识只是其中一方面。在另一方面还需要乡政府来本乡或者村政府在本村进行各种各样的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只有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促使乡村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工作更好、更有成效地进行。另外,省级政府或者市级政府可以尝试建立环境保护干部学院,聘请高校教授或者是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如环保立法领域的专家,环保技术层面的专家来环境保护干部学院授课或担任客座教授。邀请省、市、县环保局相关领导或基层公务员以及各乡政府干部、村政府干部前来参加环境保护干部学院的学习。或者借助高校的力量,建立隶属于高校的环境保护干部学院。目前国内虽然有环境保护干部学院,但是针对乡村干部培训的环境保护干部学院寥寥无几。所以建立针对乡村干部的环境保护干部学院,对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建立环境保护干部学院,这样既可以实现环境保护干部学院的创收,也可以实现对乡政府官员、村政府官员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进而实现乡政府官员在环境保护实际执法过程中更高效。进而促使乡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结语
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是我国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路径。因为只有开展好了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无论是乡政府还是普通村民,才会因此树立强烈的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良好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而其他的促使我国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的路径,如坚决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多种措施并举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都是要以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为基础的。只有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才能更好地通过多种措施并举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2]刘依依.我国乡村旅游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2017(03).
[3]高为民.生态文明试域下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探析[J].农业经济,2014(12).
[4]罗贤宇,俞白桦,曾丽萍.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研究[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4).
[5]陈群元,宋玉祥.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探析[J].生态经济,2007(03).
[6]徐玉明.积极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农学通报,2009(02).
[7]梁静.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探究[J].农业经济,2018(03).
(作者单位: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新农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