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视角下开放街区的公共空间利用模式研究
2019-05-25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王中德
文/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李 秦 王中德
1 开放街区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市场快速发展,封闭式住区逐渐成为标准化的开发方式和空间组织模式。此类住区多主张小区内绿地只供内部居民使用,故大量城市空间被私有化,造成了城市空间形态的割裂和城市空间资源的浪费。
近年来,市民对多元化的社交与休闲场所的需求增加,公共空间作为承载市民生活的重要载体愈加匮乏。封闭式住区建设模式已无法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2016年,我国开始推广街区制,开放街区成为住房建设新趋势,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开放街区的公共空间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成为亟待研究的问题。
目前,开放街区推行仍面临着不少困境。住区开放意味着社区私有空间彻底转变为社会公共空间,如何排除社区安全隐患、维护社区居民权利并保障其生活质量是极大挑战,这无疑增加了住区管理的难度。开放街区制度的实施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博弈。推行街区制须处理好与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包括政府部门、小区业主、开发商、社区管委会等。
2 开放街区公共空间共享的可行性分析
2.1 共享经济模式提供路径引导
共享经济快速崛起为开放街区问题解决提供了新思路。从产权结构角度看,共享经济本质是“产权私有,收益共享”,作为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经济模式,常包含供给端、需求端、互联网共享平台。其中所有权对应供给端,管理权对应互联网共享平台,收益权共享。因此,依靠互联网技术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和快速转换就能实现收益共享。
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城市公共空间涉及的可让渡权责包括管辖权、管理权、建设权、使用权等[2],这为共享经济模式下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空间权责的转让并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提供了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在共享经济模式下,通过整合开放街区公共空间资源,在空间共享平台上对资源的需求方和供给方进行匹配,可降低供给和需求两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提升公共空间资源对接和配置的效率。
2.2 公共空间多样性提供了共享基础
与传统居住小区的大型集中式中央景观不同,开放街区的公共空间通常具有尺度小、分散等特点。同时,不同层次的公共空间也能容纳更多样化的活动,按其不同的开放程度可将公共空间划分为“公共—半公共—半私密—私密”等层级(见图1)。
从规模等级看,开放街区的公共空间可划分为区域级、住区级、邻里级;从空间形态看,又可划分为节点空间、线性空间、面状空间,这些共同构成了开放街区公共空间类型的多样性(见表1)。
开放街区公共空间的使用者除住区内的居民,还包括住区范围内的其他市民。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活动需求和行为模式,如针对散步、交谈等私密性较强的活动需提供安静、围合感较强的场所;针对运动、娱乐、休闲等活动,则需提供开敞、安全的场地;线下社群交往等临时性、个性化的活动则需交通可达性高、环境品质好的场所。开放街区公共空间丰富的空间层级关系和多样的空间形态为不同人群共享公共空间提供了物质基础。
图1 开放街区公共空间的层次划分
表1 多样的公共空间类型及其层级划分
3 开放街区公共空间的利用模式建构
3.1 明晰产权,加强政策引导
激烈的市场竞争离不开公平,而公平竞争的前提是产权明晰。笔者按照开放街区中不同的公共空间层次对各类空间权属进行了划分(见表2)。
表2 开放街区各类空间权属的划分
3.1.1 空间的所有权
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政策,开放街区的所有公共空间都归政府所有。
3.1.2 空间的使用权
公共层次的空间是社会性活动发生的重要场所,可供所有市民使用,如区域级公园和广场;半公共层次的空间可供服务半径内的居民日常生活使用,如社区公园、街头广场以及生活性的街道空间等;半私密层次的空间是指社区内部邻里间的庭院活动空间,主要供社区内部居民和邻近社区的居民使用;私密空间仅供社区内部居民使用。
3.1.3 空间的建设管理权
公共层面的空间可鼓励私营企业或机构通过公私合营等模式,直接为使用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参与空间的建设和管理,以此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半公共层次的空间则可以由社区管委会与开发商进行合作,同时,居民自治组织可作为居民参与空间营造的途径,使居民实现空间使用者、实践者和管理者的多重身份的转换;半私密层次的空间则应主要由社区管委会和居民自治组织进行合作,提供最贴近居民需求的服务;私密层次的空间则主要交由社区管委会负责。
3.1.4 空间的收益权
公共空间具有正外部性,即开发者(常为政府)的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或他人收益,更多收益未被收回而是外溢到城市,为公众带来福利。然而,长此以往将导致投资者处于“入不敷出”状态。
政府和社区管委会可采取政策激励模式将正外部性转化,即直接赋予开发商和居民自治组织一定的建设管理权和收益权。开发商和居民自治组织通过运用直接收益、商业回报、增值经营三种模式,从中收获一定经济效益,而政府和社区管委会也能因此实现公共空间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文化效益的最大化。
3.2 推进空间共享平台的建设
3.2.1 资源收集
城市规划部门和社区管委会作为空间共享平台的构建者,其首要工作是建立开放街区空间资源数据库。首先应对街区中的公共空间潜在需求方和供给方进行摸底调查,对需求方和供给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初步分类,依据类别打上标签,形成对资源本身的基础数据库(见表3)。
表3 供给方和需求方资源分类示意
3.2.2 供需匹配
实现精准的供需匹配的前提是对供给双方的需求有较深入的了解。对于公共空间的供给方,一方面需记录其对空间使用者的要求;另一方面,需为待使用的空间资源建立日程表,明确公共空间常规化的使用时段,将明显闲置的时段和空间分布作为空间供给资源。对于需求方,应记录其每次活动所需空间的刚性要求,如面积、是否露天、公共设施、区位、价格、可用时间等。基于建立的空间资源库和对供需双方需求的详细记录,新交易产生时,平台将首先在数据库中根据标签进行匹配搜索,选出可选空间选项,后通过线上、线下沟通以及实体探访等形式进行个性化筛选,促成空间使用合作。
3.2.3 平台管理
空间共享平台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共享评价和信用管理。例如,平台通过事后活动反馈,对空间资源是否达到要求、活动是否达到了组织者承诺的客流量、供给双方对合约内容执行的程度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评价,建立平台信用管理机制,为后续使用者提供有效参考和约束。若产生纠纷,空间共享平台可作为协调者帮助解决问题。
3.3 构建二维共享的公共空间
3.3.1 基于时间共享的全时段活力公共空间
人们基于自然规律的循环在不同时间段于公共空间中进行着不同日常活动,但某些时间段公共空间的价值常未被充分挖掘。虽不能创造时间,但可通过合理利用的方式,以时间换空间,达到公共空间最高的使用效率。
长沙某街道启用首个智能共享停车系统,盘活了住区内工作日白天的闲置车位,解决了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通过与开发商合作,对该住区内的地面开放式停车位进行了联网登记,统一纳入互联网平台进行管理,并为每个车位配备智能车位锁。寻找车位的用户只需登入平台,即可查询车位信息,进行停车预约等。该共享停车系统不仅有效利用了闲置车位,实现了错时共享,且为车位业主带来了一定停车费收益,具有极强推广性。
美国许多住区公园会定期开放绿地空间,组织开展周期性市集活动,为附近居民的生活提供便利,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农夫市集(见图2)。政府大力提倡这种经营方式,会在每年农产品大量上市的时候设立固定的“农夫市场”周。除农产品外,也有一些市集会为居民提供各类小商品以及服装,如美国奥斯汀住区的Pan Am Park举办的市集。
此外,还可以对住区内的运动场所如篮球场、网球场、游泳池以及跑道等进行分时共享,为附近的健身人士以及夜跑爱好者提供安全、高品质的运动空间。
图2 美国农夫集市
3.3.2 基于空间共享的绿色、安全、活力街道
开放街区中最能体现空间共享的就是交通空间的共享性,开放街区的建设主张街道回归以人为本尺度,尤其是街区中的生活性街道,应具有适宜步行的尺度和高度可达性。在鼓励人车共享的交通空间内,提倡减少机动车辆并控制车速,同时完善交通设施。
澳大利亚南安普顿青年街区进行的共享街道实践,整合现有道路空间资源,改造道路两侧人行空间,通过运用显著的路面铺装来区分地面停车位和车行道路,同时在人行空间边缘种植植物来实现人车空间的分隔。街道两侧的店面之间划斑马线,便于行人的购物与交流。
英国针对传统开放式街区内“窄马路”进行的设计与改造项目——家园地带,该理念试图从街道元素的利用和街道使用权的重新分配等角度来探讨人车共享街区的可能性,其整合的街区建设理念很快被欧洲其他国家借鉴。设计改造目标是从根本上缓解生活和交通空间的矛盾:一方面,家园地带提出以非机动车为主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机动车限速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利用无障碍户外家具来引导居民活动,同时运用有创意的地面铺装和丰富的绿色植被及花卉来增强“窄马路”的吸引力,营造出宜人的街道空间(见图3)。
4 结语
开放住区为城市增添活力,使空间回归城市,是城市与住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开放街区建设并非简单“拆墙运动”。产权明晰的城市空间系统、尊重产权的社会意识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无形界限的缔结,是拆除围墙与门禁这种有形边界的替代与前提。通过借鉴共享经济模式中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产权转换的理念,开放街区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得以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