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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理智德性与求真品质*

2019-05-24吕纯山

外国哲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努斯明智求真

吕纯山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提到的技艺、认识/知识、明智、智慧和努斯这五个求真品质中,只有明智和智慧是理智德性,它们都因为包含努斯而是最好的品质;而另外三种求真品质,即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都不是理智德性,相反,它们的德性都是智慧,而它们本身或者是灵魂对可变或不变对象进行认识的结果,或者是灵魂的能力。总之,《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提到的五个求真品质并不都是理智德性。

一、引言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①本文使用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希腊文本是:L.Bywater,Aristotlelis: Ethica Nicomachea,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894。参考的英译本是:Terence Irwin,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Inc.,1999。参考的中译本是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在具体的翻译上或有修订。第六卷第三章(以下简称NE.6.3)开篇提出的灵魂的五种求真品质,即技艺(τχνη)、认识/知识(πιστμη)、明智(φρνησις)、智慧(σoφα)和努斯(νoς),是研究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如高秉江在《亚里士多德论灵魂求真的五种形式》②高秉江:《亚里士多德论灵魂求真的五种形式》,《哲学研究》2009 年第10 期。一文中从词源和哲学史的角度,详细讨论了技艺、知识、明智、智慧和努斯的特性和功能。文章视野开阔,梳理清晰,阐述了灵魂的这五种求真形式是如何发生作用的。聂敏里在《亚里士多德论理智德性》③聂敏里:《亚里士多德论理智德性》,《世界哲学》2015 年第1 期。一文中认为,五种求真品质是“理智德性中五个主要的环节”,文章主要强调了“各环节之间的体系性的关联,尤其是明智在沟通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一般和具体上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理论”④同上,摘要。。高秉江文章没有就这五种品质是否是理智德性进行讨论;聂敏里的文章把求真品质定格为理智德性的主要环节,但也没有就此展开讨论。海德格尔在《柏拉图的〈智者〉》一书中用了3 章、23节、中文版⑤海德格尔:《柏拉图的〈智者〉》,熊林译,商务印书馆2016 年版。237 页的篇幅讨论了这五种求真品质,其主旨在于强调明智和智慧是去蔽(ληθεειν,我们翻译为“求真”)的两种最高方式,是最好的品质(βελτστηξις),因为它们都关乎本原,都包含努斯。他还提到,明智与技艺相比是德性⑥同上书,第63 页。,因为它是中道,不具有更完满的可能性,不具有德性,而其自身就是德性①海德格尔:《柏拉图的〈智者〉》,熊林译,第73 页。。海德格尔还认为,智慧是技艺和知识的德性。②同上书,第76、83 页。或如他在第91 页所说:“对于技艺和知识而言,智慧同时是其德性。”只是这些研究都没有以五种求真品质是否均为理智德性为宗旨进行讨论,虽然他字里行间肯定了明智和智慧是理智德性,但他没有讨论努斯是否是理智德性。赫费(O.Höffe)认为,明智是政治生活的德性,知识、智慧和努斯是理论生活的德性。③O.Höffe (Hrsg.),Aristoteles Lexiken, Alfred Kröner Verlag Stuttgart,2005,S.77,参见赫费对ρετ这一词条的解释。他排除了技艺,而肯定了有四种理智德性。库波特(N.Kubota)在专门讨论努斯的词条中,明确认为努斯是理智德性。④Ibid.,S.384,参见库波特对νoς 这一词条的解释。有些《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家指出,这五种求真品质不等于五种理智德性,只有明智和智慧是理智德性。但限于词典形式或注释文本的格式,这些研究者都没有展开讨论。⑤《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注释者J.Burnet,A.Grant 和J.A.Stewart 都这么解释。参见J.A.Stewart,Notes on the Nicomachean Ethics of Aristotle,Oxford Clarendon,1892;J.Burnet,The Ethics of Aristotle,London: Methuen &Co.,1899;A.Grant,The Ethics of Aristotle,illustrated with essays and notes,London: Longmans,1885。综上所述,明智和智慧是理智德性这一点无人质疑,但对于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是否是理智德性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肯定技艺是理智德性,多数研究者否认它是;有人肯定认识/知识是理智德性,也有人否定;对于努斯是不是理智德性,也有正反两种说法。这些说法的共同缺憾就是都缺乏具体论证,没有明确它们各自在何种意义上是或不是理智德性。笔者认为,在没有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断言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是理智德性,恐怕既不符合亚里士多德在NE.6.2-6.3 的说法,也不符合亚里士多德在整个哲学体系中对这几种求真品质的定位,因此本文的宗旨即在于说明:什么是理智德性?这三种求真品质,即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在何种意义上不是理智德性?

在展开论证之前,让我们先看这段充满争议的文本,即NE.6.2 结尾和6.3 开篇部分是怎么说的:

因此让我们从头开始再来对它们讲一讲。就让灵魂以肯定或否定的方式把握真(ληθεει)的方式有五种品质吧,即技艺(τχνη)、知识(πιστμη)、明智(φρνησις)、智慧(σoφα)和努斯(νoς),因为对于见解和意见有可能为假。(NE.6.3,1139b14-18)

第一段话是NE.6.2 的最末一句话,它很明确地肯定了理性有两个部分,即思考不变事物的部分和思考可变事物的部分,前者可以称为认识的部分(πιστημoνικν),后者可以称为计算的部分(λoγιστικν),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考虑(βoυλεεσθαι)和计算(λoγζεσθαι)是一回事。它们的最好的品质也就是它们的德性。而关于这句话与第二段话,即NE.6.3 的首段话的关系,研究者们发生了意见的分歧。一些人认为,6.2 的末句话所说的两个部分的德性,就是6.3 首段话中的五种求真品质;而另一些人认为,6.2所说的“这二者的德性”和6.3 首句话中的“它们”指的是明智和智慧,而非五种求真品质,因为就后文表述明确的文本中亚里士多德肯定明智和智慧是这两部分的德性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在6.3 的首段话中表示要“从头开始再来”讨论理智德性,6.2 和6.3 之间不是直接的衔接,而是有某种意义上的过渡作用,即暗示有两种理智德性,然后从头考察五种求真品质,看这些品质中哪些是理智德性,或者说这些品质中哪些是“最好的品质”。毕竟,“求真的品质”是否是德性,无法从这里得到确认,这一观点也是笔者所持观点。这一点,也能从NE.6.1,1139a2-16 的说法中得到佐证。6.1 后半部分已经明确,灵魂有理性的部分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δo μρη):一个部分思考其始因不变的那些事物,另一个部分思考可变的事物。推理的部分是灵魂的理性部分中的一个单独的部分(ν τι μρoς τoλγoν)。亚里士多德认为,对于不同性质的事物,灵魂也有不同的部分来思考(νν δπερτoλγoνχoντoς τν ατν τρπoν διαιρετoν)。“所以,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些不同部分的何种状态是最好的,因为那种最好的状态就是它们各自的德性。”(ληπoνρ’κατρoυ τoτων τςβελτστηξις.ατη γρρετκατρoυ,ρετπρς τργoν τoκεoν.)(NE.6.1,1139a14-16)总之,理性两个部分最好的状态(βελτστηξις)就是它们的德性。所以,6.1 末尾和6.2 末尾直接呼应,但与6.3 开篇恐怕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说6.1 和6.2 是NE.6的导论,而6.3 是“从头开始”的论证,在上述引文之后就开始了对认识/知识的论证,并不是对理智德性的论证。为证明我们的观点,以下展开具体论证。

二、何为理智德性?

既然我们的宗旨是廓清求真品质是不是理智德性的问题,那么有必要首先阐述清楚的是,德性究竟是什么?理智德性究竟是什么?我们只有在统一的标准之下进行讨论,才能有的放矢。那么,我们从何为德性、何为道德德性的问题开始谈起。

(一)德性

②我们所有的道德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们身上造成的。(NE.2.1,1103a17)

③德性在我们身上的养成既不是出于自然,也不是反乎自然的。首先,自然赋予我们接受德性的能力,而这种能力通过习惯而完善。其次,自然馈赠我们的所有能力都是先以潜能形式为我们所获得,然后才表现在我们的活动中。……但是德性却不同:我们先运用它们而后才获得它们。(NE.2.1,1103a24-31)

④一个人的实践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NE.2.1,1103b21)

⑤德性不仅产生、养成与毁灭于同样的活动,而且实现于同样的活动。(NE.2.2,1104a29)

⑥一个人并不因做了一件正义或勇敢的事,他就是正义或勇敢的人。因为除了具有某种性质,一个人还必须是出于某种品质而行动的。首先,他必须知道那种行为。其次,他必须是经过选择而那样做,并且是因那行为自身故而选择它的。最后,他必须是出于一种确定了的、稳定的品质而那样选择的。(NE.2.4,1105a30-b2)

⑦德性是同感情和实践相联系的。(NE.2.6,1106b24-25)

从①②③④⑤这五个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说马或眼睛的德性出于自然的话,那么人的德性则出于习惯或教导,是在实践中养成的,需要经验和时间;亚里士多德甚至强调人的德性不是自然生成的,人只是有接受的潜能而已。由此也可以看出,原初意义上的德性——状态好、功能发挥得好——在人的德性这里已经有了扩展,不仅强调自然的卓越,还强调了习惯或教导的重要性。尤其是道德德性,根本上它不仅产生、养成和毁灭于做有德性的事这样的实践活动,而且实现于同样的活动,这与认识/知识和技艺之类求真的品质是有很大不同的。⑥强调了德性或道德德性必须是出于稳定的品质,是出于选择的,并且以知为前提。⑦除了强调与实践的关系,还强调了德性或道德德性与感情有关,也就是与快乐和痛苦有关,而感情显然属于灵魂的非理性部分。总之,《尼各马可伦理学》对德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道德德性)的进一步讨论,已经大大拓深了德性的规定性,从对自然的卓越的强调拓展到人的实践上,当然也强调了理智德性的产生和发展需要经验和时间。

(二)道德德性与理智德性

正如我们刚才已经提及的,亚里士多德对德性概念的发展和进一步规定绝不仅限于此。事实上,在笔者看来,在我们上文提到的NE.2.6 开篇对马、眼睛和人的德性的阐述后,他紧接着的一句话才是他在NE.2.6 的重点,或者说才是他有意要发展德性概念的地方:

但是对德性的本性的研究也有助于说明这一点。(NE.1106a24)

德性的本性是什么?就是过度和不及之间的中道和适度,这种中道和适度不是2 和10 之间的6 这样的对所有人而言都一样的中道,而是“对我们而言的中道”,也就是与感情和实践相关的东西都不能过多或过少:

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对于适当的人、出于适当的原因、以适当的方式感受这些感情,就既是适度的又是最好的,这也就是德性的品质。(NE.2.6,1106b20-21)

当然,这里所说的德性,指的是道德德性。道德德性就是一种中道的品质。与不及和过度相比,德性就是善,就是一种适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道德德性就是指人的非理性灵魂部分的德性,如勇敢、节制、慷慨、大方等。

理智德性没有一个明确定义,就亚里士多德明确给出的文本来看,理智德性当然是人的理性部分中求真的品质,这一点毫无疑问,这也是与道德德性不同的地方:道德德性求适度,只能要求大概,无法做到精确,而理智德性求真。但是,求真的品质是否都是理智德性?文本并没有给出这样的暗示,甚至给出了相反的说法(见下文)。就他对理智德性的讨论来看,他强调最多的是明智,明智作为五种求真品质之一是理智德性这一点毋庸置疑。在他看来:

明智是有关人的善与恶的、合乎理性的、求真的实践品质。(λεπεταιρα ατν [φρνησις] εναιξινληθμετλγoυ πρακτικν περτνθρπγαθκακακ.)(NE.6.5,1140b4-6)

从这两句近乎相同的表述来看,可以认为它们是亚里士多德对明智这个概念做出的定义,它强调明智与人的善有关,与理性有关,是求真的,还是实践的品质。除了理性和求真这两项,善和实践也是道德德性的特征。他还这么说过:“在灵魂的两个有理性的部分中,明智必定是一个部分的德性。”(NE.6.5,1140b25)这句话明确肯定明智是理智德性之一,也就是实践理性的德性。但为什么明智是五种求真品质中“最好的品质”或“最好的品质”之一?我想,如果我们结合NE.6.13 开篇亚里士多德对于自然德性(φυσικρετ)和严格意义的德性(ρετπρς τν κυραν)的区分,这个问题就清楚了。在那里,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德性是自然德性,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然所赋予的,但如果没有努斯,就像躯体没有视觉一般,因为明智这一理智德性依赖实践努斯把握最终本原或小前提,是实践努斯真正使明智成为最好的品质。正如海德格尔所说:“明智也是智性直观(即努斯。——笔者注)和看,是对本原的真正揭开。”①海德格尔:《柏拉图的〈智者〉》,熊林译,第198 页。“明智包含着对本原作为本原进行一种直接把握的可能性,即包含着一种超越理性(λγoς)的揭开方法。”②同上书,第201 页。“只要明智和智慧这两者,每一个都以自己的方式是智性直观,那么,这两者都会被亚里士多德认作最好的品质。”③同上书,第198 页。一句话,明智这种理智德性,由于实践努斯在发挥作用,从而成为最好的品质之一,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在6.1 和6.2 中所说的理性灵魂可变部分的德性。

在NE.6 的其他论述中,亚里士多德强调了两种理智德性,也就是明智和智慧,他说:“我们可以说,智慧和明智作为理智的两个部分的德性,即使不产生结果,也自身值得欲求。其次,它们事实上产生一种结果,即幸福。”(NE.6.12,1144a2-4)“关于明智和智慧的性质、各自的题材,以及它们各是灵魂的哪一个部分的德性,我们就谈这些。”(NE.6.11,1143b15-16)这一说法也与我们上文提到的NE.6.2 末尾的话相呼应,即理智德性有两种:一个是明智,一个是智慧;前者是实践理性的德性,后者是理论理性的德性;前者的对象是变化的事物,后者的对象是不变的事物。因此,理智德性只有两种,这一点应该是无疑的。只是他对智慧是理智德性的论述,不如对明智的讨论那般明确清晰。他这样介绍智慧:

智慧是德性总体的一部分,具有它或运用它就使得个人幸福。(μρoς γρ〔σoφα〕τςληςρετς τχεσθαι πoιεκατνεργεν εδιμoνα.)(NE.6.12,1144a6)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强调智慧是德性总体的一部分,却没有继续说明智慧何以是理智德性。但我们结合NE.6-13、NE.10.6-10 以及《形而上学》①古希腊文本参见W.Jaeger,Aristotelis Metaphysica, Oxford Classical Texts,1957;英译本参见J.Barnes,The Complete Works of Aristotl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中译本参见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2003 年版。A1-2中集中讨论智慧的文本知道,出于惊异(θαυμζειν)和困惑(πoρεν),智慧产生于静观(θεωρεν)。在《形而上学》A1 中,感觉、记忆、经验、技艺、知识各个阶段的发展都是智慧的准备阶段,智慧关注的是知识整体、最困难的东西、最普遍的东西,是为了自身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智慧是对最初的本原和原因的关注,与算术和几何这种知识不同,虽然后者的本原也是智慧要关注的。所以,在NE.6.7 中,亚里士多德强调智慧是认识/知识和努斯的综合,不仅要知道从本原推论出的结果,还要知道那些本原——知识是从本原开始的论证,而对本原的把握只有努斯做得到。也正是因为智慧中包含有努斯这一最神圣的部分,智慧和明智都成为最好的品质。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作为第二种理智德性,智慧从开始起就不是实践性的,而纯粹是静观的,是人完全自主的行为,且智慧并不关注属人的幸福。

总之,由以上对亚里士多德明确肯定的两种理智德性(明智和智慧)的分析可知,理智德性有如下特征:①与理性相关;②求真;③都有努斯在发挥作用;④是理性灵魂最好的状态(βελτστηξις 或μλισταξεις);⑤需要经验和时间。其中,“最好的状态”是德性本来的特点,就像自然事物的卓越一样,虽然亚里士多德对人的德性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即通过习惯或教导,但“最好”仍然是其特性:在理智德性中,实践努斯在明智中发挥作用,理论努斯在智慧中发挥作用,理性的两个部分因此都达到了最好的状态。①②⑤是五种求真品质共有的,不能用以区分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与这两种理智德性。换句话说,③和④是明智和智慧与其他三种求真品质之所以不同的特点,明智和智慧都有努斯而是最好的品质。当然,技艺和认识/知识中不会有努斯,那么努斯本身是不是理智德性?让我们一一进行区分。

三、技艺不是理智德性

技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讨论很多的一个概念,例如《理想国》首卷在讨论正义时,提到技艺是为了对象的利益,从而证明正义也是为了被统治者而非统治者的利益。那里没有严格区分正义究竟是一种技艺还是一种知识,其他多篇对话也多处没有区分技艺与知识,因此鉴于在他们那里技艺和知识的界限模糊,我们不多赘述。到了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技艺有时候也被与知识放在一起讨论,强调它们的相似性,如在《形而上学》A1,他在考察何为智慧时,罗列了感觉、记忆、经验、技艺、知识和智慧,把技艺置于经验和知识之间,并把技艺与知识归入更为相似的一类事物,且认为技艺来自于经验:“当一个对同类事物的普遍判断从经验的众多观念生成的时候,技艺也就出现了。”(《形而上学》A1,981a5-6)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了技艺与知识对象的普遍性,这一点与经验对待的是一个个的具体的东西形成鲜明对比;并认为技术就像知识一样是可以传授的,经验则不行;还认为技艺和知识都是对原因的把握,而有经验的工匠仅仅是出于习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以为技艺比经验更接近知识。然而,更多的时候,在他那里,技艺往往是创制性领域的一个概念,但经常作为工具性的东西而与知识进行类比使用,或者说技艺创制的人工物经常作为解释自然物的工具而存在的。他经常举的例子是医术、建筑术,例如医术造成健康,建筑术把一堆砖瓦建成房屋;他还经常提及铜球的制作过程,或青铜雕像、石头雕像等(如在《形而上学》Z7-8),还有纺织技艺(《形而上学》Θ8);《物理学》①参见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徐开来译,载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B 卷提到众多技艺的例子,如医术、建筑术、支配质料的技艺(如造舵的木工的技艺)、支配形式的技艺(如舵工的技艺)、铜匠的技艺(《物理学》B2)、雕塑家的技艺等;除此之外,他还提及战术、理财术等(NE.1)。

(一)技艺与知识有双重作用

虽然技艺及人工制品与知识及自然物相比较居于工具性的地位,但亚里士多德似乎更愿意强调技艺和知识的相似性,尤其是在技艺和知识是否必然制造善的问题上。如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2 中用了很长的一段话来说明技艺与知识的双重可能性:

这段话明确指出,技艺作为一种创制的知识,是一种潜能,是一种理性的潜能;就像潜能都具有双重作用一样,知识作为一种描述,既能揭示事物,又能揭示其对立面即缺乏,虽然前者是更本质的,而后者是偶性意义上的。例如作为技艺的医术,既可以造成健康,也可以造成疾病,正如医生能很好地给人治病,他也当然更有能力给人造成疾病。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了技艺和知识的目的在求真和求善上的不同,或者说,它们只求真,在善恶上则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也就是说无关善恶。退一步讲,虽然泛泛而言,有技艺、有知识是一种能力上的卓越,是善,因为有技艺、有知识总比无一技之长和无知要好,但严格来讲,就技艺和知识本身而言,它们无关于善恶,它们应该是中性的。从这一点而言,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思想,两人都已经开始明确区分真和善了,关于柏拉图的相关思想后文会稍加讨论。

(二)技艺无关德性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①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载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九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中强调工匠、商人和农民都是低贱的,公民不能过那样的生活,因为德性的生成需要闲暇(《政治学》7.9,1328b39-1329a2)。如果说这还没有直接指向技艺或有技艺的人的话,那么,在其他地方亚里士多德则经常是把农民、有技艺的人和工匠相提并论的。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城邦应该有的是大量的农民、技师或工匠、武装人员、富有阶层、祭司和各种公共急务的仲裁人员(《政治学》7.8,1328b20-21),而按次序,武装人员以后的人都属于公民,才是城邦的部分,因此,农民、技师或工匠以及所有的雇工,都不是城邦的部分,虽然他们是城邦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政治学》7.9,1329a34-36)。亚里士多德还说道:“工匠就不是城邦的一部分,从事其他不能产生德性的行业的人员也一样。”(《政治学》7.9,1329a20)又如在讨论公民德性的一章,亚里士多德说:“我们知道,奴役有多种形式,从而奴性的活计也是多种多样。例如手艺人就是其中的一种,正如其名称所示,用他们的手工活;工匠或技师也包括在内。”统治者应当具有完美的道德德性,而奴隶根本不具有审辨能力,且奴隶所要求的德性,显然只限于不要使他由于懦弱或失控而无法实现其职能。(《政治学》1.13)

根据以上引述的《政治学》所陈述的关于技师和技艺的种种,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亚里士多德把公民的德性和技师的技艺分裂开来,从根本上不认为技艺与德性有关,否则亚里士多德不会让技艺和德性分属不同阶层的人。从这一点看,技艺也不是德性。而他经常把技师与工匠、奴隶相提并论,也为他的技艺的工具性地位提供了佐证。

(三)技艺不是德性

当然,在把技艺与德性相区分这一点上,《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讨论更为集中而鲜明。在NE.2 解释何为德性的这一章中亚里士多德专门用技艺做比较,强调二者的不同:

技艺与德性之间也不相似。技艺的产品,其善在于自身。只要具有某种性质,便具有了这种善。但是,合乎德性的行为除了具有某种性质就是,譬如说正义的或节制的,一个人还必须是出于某种状态的。首先,他必须知道那种行为。其次,他必须是经过选择而那样做,并且是因那行为自身故而选择它的。第三,他必须是出于一种确定了的、稳定的品质而那样选择的。说到有技艺,那么除了知这一点外,另外两条都不需要。而如果说到德性,知则没有什么要紧,这另外的两条却极其重要。它们所述说的状态本身就是不断重复正义的和节制的行为的结果。(NE.2,1105a26-b5)

这段话中亚里士多德强调了技艺重在知,而德性(或更准确地说,道德德性)不仅体现在一个人知道某一善的行为,还必须是因为这一行为本身而选择它的,甚至是出于稳定的品质才选择它的。在这一章的最后,亚里士多德还专门提到那些自称爱智慧却整日空谈的人,并不能使自己变成一个好人。此外,在NE.6.5 中亚里士多德又说道:“存在技艺的德性,却没有明智的德性(λλμν τχνης μνστινρετ,φρoνσεωςoκστιν)。而且,在技艺中出于意愿的错误更值得追求①海德格尔对此的解释是,技艺允许并鼓励试错。他说:“技艺越是敢于尝试失败,它越是走得稳当。恰恰通过犯错可靠性才得以形成。恰恰是那不僵化于某一确定的技术、某种惯常处理方法,而总是一再进行新的尝试、打碎固定行事风格的人,那将自己带入精通之正确可能性中的人,方才占有技艺相应的那种去弊之正确方法,才更多地占有这种揭开类型。……能够犯错是一种属于技艺本身的优点。技艺恰恰基于这种可能性而是可更加完满的。能够犯错这种可能性对于技艺的发展来说是构建性的。”参见海德格尔:《柏拉图的〈智者〉》,熊林译,第72 页。;而明智,就像德性一样,情况相反。因此,显然明智是一种德性,而不是技艺(δλoν oντιρεττιςστκαoτχνη)。”(NE.6.5,1140b22-25)从这段专门区分明智和技艺的段落,我们得到的信息是,明智是一种德性,没有明智的德性,但存在技艺的德性。毕竟,按照德性都是出于意愿的要求,在明智中如果出于意愿的错误肯定是不好的,但在技艺中却相反。也能说明技艺不是德性。另外,NE.6.7 还说道:

智慧这个词,我们在技艺上用于述说那些技艺最完善的大师……在这种用法上,智慧仅仅是指技艺上的德性。(NE.6.7,1141a8-20)

如果说前文我们所讨论的还只是推论,那么这段话则明确地告诉我们,技艺的德性是智慧。换言之,技艺不是德性,因为技艺从根本上而言,是灵魂的可变部分认识能力的产物,与知识是灵魂的不变部分的认识能力的产物相对应,技艺达到的最好状态才是智慧;当然这里的智慧不是严格定义中作为认识/知识和努斯之总和的智慧,而仅仅是技艺的智慧,这也说明技艺不是德性,因为技艺有好或不好,而德性总是好。

亚里士多德还这么说过:“明智不仅仅是一个合乎理性的品质。这可以由下面这个事实得到证明:纯粹的合乎理性的品质会被遗忘,明智则不会。”(NE.6.5,1140b28-30)在亚里士多德讨论明智这一理智德性的章节末尾,他强调明智不是“纯粹的合乎理性的品质”,因为后者会被忘记,而前者不会。联系他在前文中区分技艺和明智的说法,笔者认为这里的“纯粹的合乎理性的品质”指的是技艺——人肯定会忘记一项技艺,比如在长期不练习一件乐器的情况下。但作为德性,如果一个人是明智的,他就具有这样的稳定的品质,他不会忘记明智,在清醒时他都是明智的。在笔者看来,这也是明智或理智德性与其他求真品质的区别。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求真品质并不必然是理智德性。

总之,通过《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对于技艺与德性、技艺与明智的对照,我们看到他强调德性与它们的不同,最后更是明确地把智慧这一理智德性划给技艺,那么,技艺不是理智德性就是一个明确的结论了。当然,“技艺是一种与创制相关的、合乎理性的、求真的品质”(μν oν τχνηξις τις μετλγoυληθoς πoιητικστι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除了是一种求真品质,它既不具有道德德性所需要的善和实践,也不具有理智德性所需要的努斯,从而它不是“最好的品质”。毋宁说,在NE.6.4 中,亚里士多德正是从实践和创制的不同来区分明智与技艺的,因此在这里,如果我们足够细心,便会看到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在这里的复杂性:技艺和明智相比较,都是灵魂的可变部分的求真品质,但技艺的“最好品质”不是明智而是智慧,因为技艺强调的是知而非做。那么,这样看来,灵魂的可变部分的德性既有明智又有智慧,而灵魂的不变部分的德性是智慧。总之,技艺不是德性,因为与明智不相关而非明智,也因为它的德性是智慧从而否定了自身是德性。

四、认识/知识不是理智德性

把认识/知识与德性相关联并统一起来,一般认为,是柏拉图对话的主题,它是苏格拉底首先提出来的,在后世有“德性即知识”这一著名的伦理学命题。亚里士多德对于“德性即知识”——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来说,就是:“苏格拉底因此认为德性就是理性,他常说所有德性都是知识的形式。”(NE.6.13,1144b29-30)——有他自己的解释。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苏格拉底这里的德性,是道德德性;而知识,是理性,是明智;说所有的道德德性都是明智的形式是错的,但他说离开明智所有的道德德性无法存在是对的,因为明智意味着理性的正确。换句话说,苏格拉底认为道德德性就是明智,这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道德德性与明智一起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把苏格拉底的“德性即知识”这一命题,转化成“道德德性即明智”,并进行了批评,认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道德德性与明智一起发挥作用”。或者说,苏格拉底的著名的命题并不涉及我们这里要谈的知识与德性的关系问题。

事实上,在柏拉图那里,虽然善和美、真的统一一直被强调,如在《斐勒布》和《理想国》中,但是,对于知识,强调最多的还是它的真,强调爱智者就是热爱观察真的人。《理想国》中著名的四线段比喻正是从模糊到清晰、从真假混合到真区分了灵魂的认识能力和相应的认识对象,指出知识的真理性,到《泰阿泰德》和《智者》,对真的追求从灵魂状态进一步发展到语言表达上,指出智者是在思想和语言中制作假判断的人。①詹文杰:《真假之辨——柏拉图〈智者〉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21—22 页。“将爱智慧了解为对‘真’的追求,这是柏拉图对哲学的基本规定。”②同上书,第161 页。或者说,对知识是求真的品质这一点,从柏拉图那里已经开始了,并把德性与之进行了区分,虽然不是那么清楚。因为对于何为知识、何为德性这些问题,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并没有给出一个严格的定义。

与两位前贤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因为大力发展他们的定义理论,也积极进行各种知识的分类,他对于知识和德性都有专门的定义。他肯定无论知识和德性,都是一种品质或状态,属于范畴理论中性质这一范畴。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所谓性质,我是指决定某一事物如此这般的原因。性质可以在多种意义上被述说。有一类性质我们叫作状况或习性。状况和习性又有不同,前者比后者更持久、更稳定。各种知识和德性就是状况或品质。因为知识似乎很能持久,而且难以忘记……德性也是一样,如正义、节制以及所有类似的事情,这些德性似乎难以被取代,难以发生变化。……很显然,人们倾向于把这样一些更为持久、更不易变化的性质叫作状况。”(《范畴篇》A8,b25-9a5)①参见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秦典华译,载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这一表述首先肯定了德性和知识都是品质,都是性质。对于德性是一种品质,我们已经从上文对德性的阐述中表述过了,那么,究竟亚里士多德是如何规定作为“求真品质”的知识的?既然作为认识/知识和努斯综合体的智慧是理智德性,那么其中的一个部分是不是理智德性,就是需要讨论的问题,而绝非自明的。

在《后分析篇》②参见亚里士多德:《后分析篇》,余纪元译,载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4.2 开篇,亚里士多德所给出的知识的定义是:

当我们认为我们在总体上知道:(1)事实由此产生的原因就是那事实的原因,(2)事实不可能是其他的样子时,我们就以为我们完全地知道了这个事物……。显然,知识就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事实是纯粹知识的对象,那么,它就不能成为异于自身的他物。(《后分析篇》4.2,71b9-16)

我们知道,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道事物的东西。(《后分析篇》4.2,71b18-19)

在亚里士多德对知识的解释中,我们注意到几个关键词:知识是对事物的原因的考察,对象是不变的、必然的,是与证明有关的。在NE.6.3 专门讨论知识的这一章中,他同样强调了这样几个关键点:首先强调我们是在准确的意义上而非派生的意义上来讨论知识的,同时也强调了知识的对象是不变的、由于必然性而存在的、永恒的,知识可以以演绎方式或者归纳方式传授。

认识/知识是我们可以凭借它来做证明的那种品质,认识/知识还具有我们在《分析篇》中所举出的其他品质,即只有当一个人以某种方式确信,并且对这结论依据的本原也充分了解时,他才是具有科学知识的。(NE.6.3,1139b31-34)

知识是对于普遍的、必然的事物的一种说明。(NE.6.3,1140b31)

这段文字强调了认识/知识与证明的关系,同时强调了知识对于本原的认识。那么,综合而言,亚里士多德认为知识是对不变的、必然性的事物、始点的把握,且与证明密切相关。NE.6.8 还把数学知识和几何知识与明智进行对照比较,认为青年人可以掌握很好的数学和几何知识,但他们却因为缺少经验而缺少明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诸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都是数学的本原,是哲学家把握的对象,也就是努斯所把握的本原,因此数学凭证明而有的只能是知识,无法达到智慧。也凭这一点,亚里士多德肯定,为数学奠基的哲学家是智慧的,智慧是认识/知识和努斯的综合。NE.6.12还提到:“因为懂得医学和运动学并不使我们更能从事有益健康的事情。”(NE.6.12,1143b27)毕竟,仅仅知道德性并不能使我们做事情更有德性,这与健康和强壮的情况一样,仅仅知道什么是健康和强壮并不等于做有益健康和强壮的事。当然这里所强调的是知识与道德德性的显著区别。但是,既然理智德性是理性的“最好的状态”,而认识/知识既不如努斯高级,能把握事物的本原,也不如智慧综合,并且亚里士多德已经肯定了它绝非理性的“最好的状态”,因此它不是理智德性,这是可以肯定的。另外,我们上文所引的《形而上学》Θ2,1046b2-23 这一长段虽然旨在论证技艺不是德性,但这段话同样可以用作对知识不是德性的证明,因为技艺和知识作为理性的潜能和描述,都既能造成好的结果,又能产生不好的结果,它们与善恶的关系不那么密切,是中性的能力,而德性则必然是善。

五、努斯不是理智德性

亚里士多德的努斯概念不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还有神圣实体和人的理性之分。广义的努斯泛指理性,狭义的努斯就是我们在NE.6 要讲的,在人的理性之中的、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中都起作用的既把握知识的本原又把握可变事实终极小前提的能力(δναμις),分别被称为理论/思辨努斯和实践努斯。①如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Γ10,433a15-16 说道:“努斯是为某一目的而进行计算的东西,即实践努斯:它与作为其目的的思辨努斯不同。”NE.6.6 集中讨论了这个概念,但在NE.6.8、6.11、6.13 论述明智等问题时有更为详细的讨论。亚里士多德在NE.6.6 突出强调了一点,那就是与其他五种求真品质相比较,只有努斯才能把握本原。首先知识据以进行推论和证明的本原不是知识本身能达到的,技艺和明智更不能,连智慧也不行,因为智慧也要依靠证明;因此要求真,只有依靠努斯。在后来的文本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不仅在证明的本原上需要努斯,实际上,努斯在两端都把握终极事务:在证明中,努斯把握本原;而在实践中把握可变的、终极的小前提。努斯不同于推理或证明,而更类似于感觉或直觉。

结合《尼各马可伦理学》与《论灵魂》②古希腊文本参考的是W.D.Ross, Aristotelis De Anima,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6。“那些对灵魂的部分进行划分的人,他们按照其能力的特点来进行划分和区别,那就会产生更多的部分,营养能力、感觉能力、思维能力、思虑能力,还有欲求能力。”(τoς δ διαιρoσι τ μρη τς ψυχς,ν κατ τς δυνμεις διαιρσι κα χωρζωσι,πμπoλλα γνεται,θρεπτικν,ασθητικν,νoητικν,βoυλευτικν,τι ρεκτικν.)(《论灵魂》Γ3.10,433b1-4)的相关文本,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灵魂有多个部分(τμρη)、多种能力(τδυνμει):有植物性的营养、生长、生殖能力(有时候简单称为营养能力,θρεπτικν);有动物性的感觉(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的部分(ασθητικν);有运动的部分(亚里士多德在《论动物的部分》中说人的营养、感觉、运动部分都在同一个部分,也就是心脏部分);有非理性的部分或者说听从理性的部分,如欲望、情感;还有有理性的欲求,即希望在理性部分。而有理性的部分又分为多个部分:一部分是推理(λoγιστικν)和考虑(βoυλευτικν)的部分;一部分是认识(πιστημoνικν)、思维(νoητικν,包括想象和判断)的部分;一部分是努斯,努斯既在考虑部分发挥作用,体现出的就是明智这一理智德性,又在思维部分发挥作用,体现的就是智慧这一德性;一部分或许是理解;还有一部分或许是聪明。如果我们还记得NE.6.4 关于技艺的说法,知道技艺也是在灵魂计算部分产生的,但技艺的德性不是明智而是智慧,那么就会注意到这里其实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即:五个求真品质中,只有认识(πιστμη)和努斯是理性能力,技艺应该是计算部分的产物。亚里士多德明确智慧是认识/知识和努斯的综合,也就是认识和努斯都发挥作用时,理论理性达到最好状态时才是智慧。同理,明智也非灵魂的能力,而是在思虑和实践努斯以及其他成分都发挥作用时才是德性,正如道德德性是适度的表现一样。事实上,πιστμη 这个概念,根本而言,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既是灵魂的理性能力,也是理性产生的结果。正如德特尔(W.Detel)所说:“πιστμη 一方面是一种确定的理智状态(作为意向性认识能力的潜能,作为已经实施的认识能力的现实),另一方面是认识状态的对象或内容,是知识内容(作为不被区分的被给予的内容的潜能,作为已被区分的不给予的内容的现实)。”①O.Höffe (Hrsg.),Aristoteles Lexiken,S.200,参见德特尔对πιστμη 这一词条的解释。因此,NE.6.3 的πιστμη 兼有认识和知识的意思,我们把与努斯并列的πιστμη 翻译为“认识”,与技艺并列的πιστμη 翻译为“知识”。

同时我们知道,构成智慧德性的是认识和努斯,而认识和努斯是两种理性能力,而智慧是认识和努斯的德性。技艺和知识,一个是理性的可变部分认识之后的结果,一个是理性的不变部分认识之后的结果。明智的德性,表现的是实践努斯、好的考虑、好的理解(σνεσις)、体谅(γνμη)和聪明等能力的德性。如亚里士多德谈到什么是好的考虑时说道:“我们需要弄清楚什么才是好的考虑,以便把它同知识、意见、判断,以及其他这类东西区别开来。”()(NE.6.9,1142a32-34)“而一个正在进行考虑的人,不论是考虑得好还是不好,都要做某些研究或计算。”(δβoυλευμενoς,ν τε εν τε κακακς βoυλεηται,ζητετι καλoγζεται.)(NE.6.9,1142b14-15)换句话说,考虑是一种能力。而对理解的解释是:“就像运用认识能力的学习被称作理解一样,运用意见能力来判断别人所说的有关明智的事情(以及判断得好,因为理解与理解得好是一回事)也被称为理解。”(σπερ τμανθνειν λγεται συνιναι,ταν χρται τπιστμ,oτως τδξπτκρνειν περτoτων περνφρνησςστιν,λλoυ λγoντoς,κακρνειν καλς.τγρ ετκαλς τατ.)(NE.6.10,1143a12-16)即是说,理解也是一种能力,是运用意见能力进行判断的能力。在认识能力中的学习是理解,运用意见进行判断的能力也是理解,后者是有关于明智的事。也就是说,理解涉及灵魂针对可变事物时的能力,与推理或考虑属于同一部分。对于聪明,亚里士多德这样说:“有一种能力(δναμις)叫作聪明(δειντητα),它是做能很快实现一个预先确定的目的的事情的能力。”(NE.6.12,1144a24-25)总之,无论是认识抑或是努斯,无论是考虑、理解还是聪明,归根究底都是灵魂理性部分的一种能力,这些能力发挥得好,才可以说具有某一德性。当然,其中的努斯,不会有发挥不好的时候,有它在发挥的地方就是好的,但它本身是灵魂的能力而非某种德性,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而且就明智而言,它体现在不同学科中,如在伦理学、政治学、立法学、理财学中。

六、结论

总之,NE.6.3 开篇所提及的五种求真品质中,只有明智和智慧是被亚里士多德明确肯定的理智德性。技艺和知识作为认识的产物,当然不是德性,且它们本身无善恶;而努斯作为一种理性,也不能称之为德性;毋宁说,技艺、认识/知识和努斯的德性都是智慧(当然,如果说得更精确一些,实践努斯的德性应该是明智,只有理论努斯的德性是智慧)。泛泛而言,理智德性可以不仅限于明智和智慧,尤其在明智这个复杂概念中,比如好的理解可以称为理智德性,如亚里士多德本人在NE.1.13,1103a6-7 就明确地说过:“我们说智慧、理解(σνεσιν)和明智是理智德性,慷慨与节制是道德德性。当我们谈论某人的品质时我们不说他智慧或善于理解(συνετς),而是说他温和或节制。”而在笔者看来,NE.1.13 还只是作为提纲或前言来解释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只有NE.6 正式进入论证的结论才是最为严格的,毕竟“好的理解”或“善于理解”即使作为理智德性,也仅仅是明智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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