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凉山扶贫路径优化研究
2019-05-23缪书豪
缪书豪
[摘 要] 四川农村贫困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凉山州作为全国最大彝族聚居地区,其贫困问题更是其中典型。根据大凉山扶贫过程遇到的困境,在借鉴周边区域成功脱贫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常态下脱贫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从扶贫运行机制、贫困对象筛选、扶贫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提出一些操作性强的建议与对策,希望能为全国范围内,特别是边远民族集聚区在推进精准扶贫、开发致富方面提供参考。
[关键词] 大凉山 精准扶贫 路径优化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志码:A
自1956年民主改造以来,大凉山人民就在党的领导下与贫困问题做斗争,在反贫路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受民族贫困共性、自然资源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影响,贫困问题仍是制约凉山州农村经济发展、全民奔向小康的重要阻碍。新常态下精准扶贫实践过程中务必要提高效率,而路径优化就是其中的关键。
科学的精准扶贫路径设计应加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各环节的衔接,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體系设计中应兼顾考虑统一性、灵活性,从而实现按照统一的标准流程指导, 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工作,并建立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扶贫工作考核质量,引导扶贫资源的正确配置,真正将扶贫项目落实到位,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一、运行机制优化
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贫困个体等多元参与的扶贫体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整体向好,但新常态下扶贫攻坚所面临的形势也日益复杂化,单纯依靠政府扶贫开发已微显力不从心,因此,鼓励、发动更多的群体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显得越发重要,构建众创式、社会化扶贫体系刻不容缓。
在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新型扶贫体系时,要以参与方自身优势、生产要素为考量,充分规划好各主体的职责,各司其职推进这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稳步前进,最终形成百姓脱困、企业盈利的共赢局面。其中,政府在精准扶贫工程中主要的职责就是做顶层制度设计,包括扶贫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扶贫的相关制度、加强公共性社会保障服务等。政府应协调各方力量,确保贫困地区的扶贫规划能有效执行,还应不断加大资金、技术、人力等的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和人群的交通、饮水、用电、水利等难题。此外,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通过税收、土地流转、参股扶贫等途径,鼓励龙头企业、养殖尖兵带头发展,促进产业扶贫成为贫困村群体脱贫致富原动力。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贫困个体等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劳动力教育培训、资源挖掘开发、特色产业培育创新、开展结对帮扶等方面寻找突破口,精准发力。
二、贫困对象筛选机制优化
(一)进一步完善动态扶贫对象筛选制度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是扶贫资源高效使用的前提,国家在这方面提出了"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基层实际操作的关键就是保障建档立卡工作质量。由于扶贫对象的筛选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村组织完成,群众缺乏主动权,造成真贫困群体没有建档立卡,部分伪贫困群体享受着扶贫政策,造成扶贫预期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贫困对象优化筛选机制,要加强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度,在住房、劳动力、产业、疾病等方面设定统一测评指标,通过开小组会推荐、开大会评比选等手段,进行量化打分,确保最终结果为群众普遍认可。
(二)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筛选工作的针对性
实际中,贫困户致贫原因复杂多样,各贫困主体贫困程度、脱贫能力互有差异,因此,准确掌握贫困群体基础情况,制订分类扶贫方案尤为重要。如因病致贫的群体,要通过加大医疗救助、参加医疗保险等方式进行帮助;因残致贫的群体,要加大社会救助、社保、低保等力度进行帮助;因学致贫的群体,要切实解决贫困子女入学、职业培训、就业等困难;因缺乏致富途径致贫的群体,要充分结合当地实情,通过引进致富产业、扶贫资金、土地流转等形式拓宽增收渠道,同时以入股分红、互帮互扶等方式解决产业扶贫离散化难题,在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方面形成合力,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基础设施落后致贫的群体,要加大财政资金扶贫投入力度,着力加强道路桥梁修筑、农网改造、饮水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切实解决“交通难、饮水难、通电难”三难问题,从源头入手帮助其脱贫致富。
三、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优化
(一)加快建立多方机构参与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
凉山州扶贫资金涵盖了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省财政扶贫资金、乌蒙山片区扶贫资金和州及下各级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对这这些来源渠道不同的资金实行有效统筹监管,是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必须形成合力,构建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同时,各相关部门必须协调分工,财务部门、扶贫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应各司其责,加强对扶贫资金流动关键环节监控把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贫困群众等群体也应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二)建立完善转款专用机制
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专人负责、专户储存、专帐管理”转款专用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到位,杜绝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出现漏洞。一方面,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报账管理,做到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范围、使用结果三公开;另一方面,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在州、县市、乡镇、村直至贫困户的刚性流转,避免截留、挪用、调项等违规行为。
(三)加大资金管理下行延伸力度
扶贫资金最终对象为贫困户,因此应加快建立村级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资金管理权。应成立由贫困村村干部、驻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及驻村帮扶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共同组成的贫困资金管理小组,通过集体协商、明确分工,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扶贫项目规划、实施、监管过程,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公告公示、招标议标、竣工验收各环节标准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公布制度,实现对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督,使基层群众实实在在看到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帮扶中。
四、脱贫、返贫监测机制优化
(一)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监测机制
扶持开发工作是一项动态工作,过程涉及扶贫资源的持续投入,通过实施科学的脱贫、返贫监控机制,可有效杜绝已脱贫群体一直占用扶贫资源的情况,同时也能将因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贫困的人纳入扶贫对象,及时建档立卡、享受相应的扶贫政策,从而实现对扶贫工作的动态管理,将扶贫资源利用最大化。
(二)建立贫困户摸底长效机制
及时对建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其就业、居住、收入、健康及家庭成员接受教育情况,以半年或一季度为基准,定期对这些指标进行分析比较,甄别扶贫对象贫困程度,并按照扶贫需求的程度进行排序,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类扶贫。一是急需得到扶贫帮困的家庭,应及时按照流程尽快对其建卡立档。二是贫困情况改善或正在进行时的扶贫群体,要对其发家致富给予针对性指导,帮助其进一步增强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三是已脱贫的群体,要及时将其从建卡立档的群体中脱离出来,同时要充分发挥这部分脱贫人员的引领作用,积极总结推广其脱贫经验,帮助更多的人脱贫致富。四是已脱贫但又重新返贫的群体,则及时对其进行再救助帮扶,切实提高其抵御因灾因病因学致贫的能力,继续巩固脱贫成果。
(三)完善脱贫倒逼机制
全面小康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100%脱贫,为确保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完成,应建立科学严谨的扶贫考核机制,倒逼精准扶贫工作提速提质。一方面,实施未达到100%的脱贫“一票否决”机制,保持在绩效考核方面的高压态势,产生强力的扶贫开发推进效果;另一方面,健全“质+量”双重考核机制,实现考核扶贫的工作量、贫困户及地区经济改善量双提高,促进扶贫地区、扶贫户在经济增長、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等方面有显著的改善。
(四)扩大脱贫、返贫监测指标
在设计脱贫、返贫量化监测指标时,要紧扣精准扶贫新形势,准确把握精准扶贫各阶段环境的任务和内容,以贫困群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是否提高为衡量标准,同时综合考虑实施村级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培育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扶贫、危房改造、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教育扶贫、就业技能培训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精准地设计各项考核指标,并对每一项考核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按照三定原则“定位、定量、定时”实施精细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