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法出台对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规范研究
2019-05-23代宏奇
代宏奇
摘要 随着英烈法的出台,曾经一度在网络沸腾的低级趣味得到了有力遏制,也给新时期的高职学生规范网络行為提供了法律的支持和指导。高职学生因为内外环境存在的各种不利因素而在网络行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包括上网、学习在内的多个环节,给学生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要借助英烈法规范学生的网络行为,除了需要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在学习中发现人生意义外,还当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化建设的整体氛围,以及利用网络手段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激发学习兴趣等。只有多措并举才能在实现规范学生网络行为的同时深化教育改革、实现立德树人。
关键词 英烈法 高职 学生 网络行为
2018年4月27日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获全票通过,以第五号主席令的形式颁布全国。英烈法的出台既是从法律的高度强化对伟大革命英烈的尊重与保护,弘扬了爱国主义和英雄烈士精神,也是通过立法在全社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一、英烈法出台对高职学生行为规范的重要意义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近现代中国历史几乎就是一部战争史的集合,无论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还是抗美援朝,无数人民英烈用鲜血与生命换来了革命斗争的最终胜利,也用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与信念。没有人民英烈前赴后继的牺牲奉献,就不会有无产阶级的红色中国出现,也不会有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更不会有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及“双创”中国的诞生。
尤其是在“大国工匠”成为新时期中国社会人才培养与选择的关注焦点时,责任意识、奉献精神越来越成为职业教育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所推崇的核心。而这些崇高的职业道德、从业规范恰恰是伟大英烈精神在和平年代职场上的演绎和延伸。当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不断强化对学生职业操守、行为规范、爱岗敬业等要素的培养时,本质上正是对英烈精神及其衍生的不断追忆、回顾和缅怀。
而当保护英雄烈士伟大事迹、崇高精神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时,除了再次展示国家、政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重视外,也说明社会上对英烈不够尊重、缺乏保护的现象有所抬头。事实也确实如此。近年来自媒体的日渐流行助推了“眼球经济”兴盛,也让少数心怀不轨或虚荣浅薄之徒在互联网找到了哗众取宠的途径。随着雷锋、刘胡兰、邱少云等英烈成为网络段子或不良广告的恶搞对象,极少数人的低级趣味因为网络传播的无意识在一定范围形成不小的恶劣影响。这既让英烈家属寒心,更让广大有良知的网民义愤。
但更为不利的是,那些无意间浏览或随意转发的网民中有不少正是在读学生,包括部分高职学生亦裹挟其中。网络上的恶趣味在其中一些人看来只是无谓的冷笑话,但对另一些而言却有可能是对其人生观、价值观的误导与扭曲。
因此,以法律的名义强化对英烈的保护不仅是以法的严肃性与权威力确立英烈的崇高地位与不容亵渎,也是用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领域中准职场人的言行举止,帮助高职学生找到最具参照意义的标识,从而端正学习态度、思想意识与行为规范。
二、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常见问题及其原因
(一)常见问题
虽然有近20%的高职学生表示上网主要是为了查找学习资料,但八成左右的学生依然仅仅将网络作为游戏、聊天、冲浪、购物等娱乐消遣场所。而且,随着大学生活的持续,原本在大一阶段表示网络行为对学习和生活有所影响的比重不过半数,到大二时就有近七成学生表示上网已经给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这说明高职学生在逐渐熟悉高校环境之后对网络的依赖程度有所加重,部分学生甚至开始出现了网瘾的苗头。
另一方面,当被问及遭遇病毒攻击甚至黑客侵袭等网络风险时,虽然有六成左右的学生表示具备相对基础的应对能力,但仍然有约两成的学生表示对此无能为力,完全不知如何是好。显然,在抵御和防范网络行为潜在的风险时,有不少高职学生无论意识还是能力都相对匮乏甚至岌岌可危。更为严峻的是,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例,旨在不断加强对网络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但对这些法律基本有所了解的高职学生比例不过近三成,其余三成左右的学生只听说却未曾了解,更有三成左右学生完全不知情。至于充分掌握或比较熟悉的学生则凤毛麟角。
(二)原因
从以上对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调研不难发现,高职学生乐于触网然而缺乏足够自我保护观念与能力是较为常见的问题。而追究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则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
从学生自身来说,进入高职院校的学生通常是高考录取分数较低的群体。这些学生普遍存在基础知识水平不高,实践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由于未能在激烈的高考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无法进入普通高校就读,这些学生转而选择职业院校以期尽快取得职业资质进入社会工作岗位。只是,有一部分学生对于职业教育没有树立科学、正确观念,片面认为接受职业教育低人一等,在普通高校面前抬不起头。其中更有少数学生因此自暴自弃。加之这些学生本身缺乏良好的自律意识,自我监督、自我激励能力匮乏,因而更加难以在职业教育中实现超越和突破。对不少学生来说,进入高职求学相当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轻轻松松混文凭的场所,因此在学校中更多的时候只用来放松、娱乐,而上网便成为最好的玩耍渠道。
而从学校方面说,高职教育特殊的一点在于对职业化、专业化的强调,且教学时间相对更短、但职业教育的内容并不有所缩减。于是时间紧任务重便成为高职教育的“紧箍咒”。校方和教师往往只能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尽数投入到学生的职业化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的网络行为便有所忽略。奈何不少学生又缺少配合,更使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英烈法出台对高职学生网络行为的规范途径
(一)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在学习中发现人生意义
一味沉浸于虚拟空间无法自拔,后果必定堪忧。要帮助这些避世人群回归现实,一个重要方法是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在学习中发现人生意义。对高职学生而言,对前途感到悲观是造成不少学生投身网络的主因之一。因此教育者就应努力使学生发现职业教育的希望之光,通过帮助学生重拾自信而正视现实的可贵。
比如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一个来自乡村、通过最平凡的泥瓦匠工作成為人大代表的九五后年轻人就能成为职业教育成功典范的代表。此人名叫邹彬,是个来自湖南新化的山里娃,他的职业教育仅仅是初中毕业后跟随父亲到建筑工地上当了一名砌筑工(砌墙)。但是由于时常围着老师傅“偷师”学艺,邹彬很快在同行中崭露头角。2014年在中建五局“超英杯”砌筑技能比赛中拿下第一名后,邹彬代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参加了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砌筑项目全国选拔,一路过关斩将拿到参赛资格。2015年在巴西圣保罗取得优胜奖,成为中国在同类比赛中的获奖第一人。
这个甚至没能进入高职院校求学的年轻人依然达到了职业生涯的高峰,正在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显然比他幸运。这个身边的例子不仅说明了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前途无量,也揭示出只要全力以赴、人人皆有可能的道理。高职院校在开展职业教育时,不妨时常将行业佼佼者的例子举来对比一番,让学生时刻保持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自尊心、自信心。一旦学生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则过度依赖网络的不良行为自然能够有所改善。
(二)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化建设的整体氛围
英烈法出台后不过二十日,江苏淮安一曾姓网民就几天前一居民楼火灾事件在微信中发布不实言论,污蔑因火场救人而英勇牺牲的消防战士。事发后当地检察机关迅速依据英烈法对曾某提起了民事公益类诉讼。这成为英烈法颁布后国内首个涉及英烈保护案件的民事诉讼。
显然,有了现实中司法活动的佐证,保护英烈、尊重英烈精神、弘扬英烈事迹再不只是停留于伦理道德层面的思想活动,而是成为了实实在在的法律行为。而这是最好的警示与提醒。高职教育不妨多用实例展开教学,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强制力在对英烈事迹、英烈精神全力保护与弘扬的同时,也是在全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筑。
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建设校园文化过程中不妨更加积极地营造法治化建设的整体氛围,要让校园上下、课堂内外形成越来越浓郁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气氛。当学生在法治环境下得以充分的浸润和熏陶后,其在网络活动过程中思想有所约束,行为自然规范。
(三)利用网络手段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激发学习兴趣
高职学生沉湎网络除了逃避现实,也有传统课堂教学形式相对刻板的问题。不少职业教育长期采用教师讲述或演示,学生被动收听的模式,沉闷刻板往往让不少学生深感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便对课堂学习失去兴趣,转而投入五光十色的网络世界畅游。
要对抗网络世界的多彩,就需要使课堂教学更加丰富。利用网络手段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激发学习兴趣方是良策。比如将颠倒课堂、慕课、微课引入高职教学。教师制作五至十分钟的短视频教学,每课确定一个主题详解或演示,然后划定范围与方向,并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自主学习后解答。学生则需要在课余时间上网学习课件,根据要求完成练习。而到课堂时间则是学生提出疑难问题,教师重点解答。如此,课堂不再是例行公事,而是成了针对性更强的师生互动时刻。而课后则通过学生自学提高了独立研究的能力,也有助于改变一下课就上网的不良行为模式。
英烈法出台后,法律对学生网络行为的规范起到了助力作用,高职院校不妨下大力气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将依法开展网络活动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主体元素之一。在此基础上,通过英烈法的普及,高职院校可进一步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思想品格等更多衍生环节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对法的认知理解逐步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模式。这不仅是高职借助英烈法纠正学生不良上网习惯的有益尝试,也是高职院校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实现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改革的又一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