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主义”要不得
2019-05-22屈凌燕
屈凌燕
“好人主义”的实质是个人主义,它只讲私情而不讲党性、只看关系而罔顾原则。针对这种病征,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事业为重,敢于担当。
近期,浙江永康市两名村党支部书记因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个村的党员受到集体提醒谈话处理,相关镇党委还对两个村党支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这是因为按照党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应给予判处有期徒刑的党员开除党籍处分,但是村党支部在召开党员会议表决时,碍于“都是同村人,尽量不得罪”的“老好人”想法,村党支部书记带头不同意或弃权,导致党支部会议未能形成决议。
在基层,一些党员将党性原则抛之脑后,无视事实依据,“装聋作哑”,或对违纪问题轻描淡写甚至为當事人评功摆好,或明哲保身不表态,严肃的组织程序被“好人主义”的庸俗作风所破坏。一些村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走过场现象,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存在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问题。
在基层尤其是农村,还存在较典型的熟人社会特征,有的党员干部之间有亲缘关系,有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一起长大的兄弟,坚持原则需要克服更多的困难,拿出更大的勇气。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主义”,只有认清“好人主义”的实质与危害,才能对症下药。
首先,“好人主义”的实质是个人主义,它只讲私情而不讲党性、只看关系而罔顾原则。针对这种病征,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事业为重,敢于担当。
其次,坚持原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拿起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防止和反对“好人主义”的有效法宝。
最后,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中,要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应充分体现增强其可操作性,形成防止“好人主义”的“硬约束”。
防止和反对“好人主义”,还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惩处的惩处,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让“好人主义”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