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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老五更”中“五更”的产生年代

2019-05-22张寅潇黄巧萍

唐都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礼记汉书史记

张寅潇, 黄巧萍

(华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广州 529000)

学界在谈到周代养老问题时,多据《礼记·乐记》“食三老五更于大学”认为“五更”与“三老”俱始于周代[注]持相同观点的主要有刘修明《汉代以孝治天下发微》(《历史研究》1983年第6期)、李玉洁《“三老五更”与先秦时期的养老制度》(《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温乐平《汉代“五更”考析》(《史学月刊》2010年第7期)和吴丽娱《论中古养老礼仪式的继承与兴衰——兼析上古宾礼之遗存废弃与皇帝的礼仪地位》(《文史》2013年第4辑)等。,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如杨筠如《三老考》根据《汉书·王莽传》“养三老五更”认为“三老五更”始于王莽[注]参见杨筠如《三老考》,原刊于《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第二集)1928年第21期,后收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主编、李辉选编《杨筠如文存》,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03~209页。,万义广《汉代“乡三老”身份再探讨》亦云“‘三老五更’本为传说中的上古养老礼仪尊崇对象,早期见于汉儒议论,最早设立可能在西汉末年”[1],王雪岩《汉代“三老”的两种制度系统——从先秦秦汉的社会变迁谈起》则认为上层礼仪系统的“三老”与“五更”基本是到东汉才出现,其标志是东汉明帝养三老、五更于辟雍[注]参见李雪岩《汉代“三老”的两种制度系统——从先秦秦汉的社会变迁谈起》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2期。李文将“三老”分为两种制度系统:一为上层礼仪系统,一为基层行政系统,其中养老礼中的“三老”“五更”以及国三老、郡三老俱属于前者,而县、乡三老则属于后者。。

“三老五更”始于王莽的观点虽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近来又有万文、王文对其进行重申与改进,但由于论据方面略显薄弱,一直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笔者通过对先秦秦汉文献的爬梳,发现先秦、汉初“五更”稀见而“三老”频现,而到了西汉后期尤其是东汉时“五更”出现的次数才骤然多起来,说明“五更”的确很有可能产生于西汉末年而非周代,故不避浅陋,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的论证,以就教于方家。

一、先秦、汉初“五更”稀见,而“三老”频现

从文献记载看,“五更”最早见于《礼记》。《礼记·文王世子》:“天子视学……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孔疏:“蔡邕以为更字为叟。叟,老称。又以三老为三人,五更为五人。非郑义也,今所不取”[2]1410。

《礼记·乐记》亦云:“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揔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2]1600。《礼记·祭义》与《史记·乐书》也有相似记载。

以上几则材料基本上构成了汉儒心目中周代大学“养老礼”的主要内容,天子在视学时,会在东序举行养老礼。在行礼时,老人中较为显贵的“三老”和“五更”会受到特殊的优待,天子亲自袒衣为他们切割牲肉,拿肉酱送给他们,端着杯子供他们漱口,还亲自戴着冕,拿着盾牌为老人们跳舞。郑玄、孔颖达又进一步解释说,“三老”“五更”各为一人,“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然而,“先秦礼书中的内容多为儒者对礼制的设计,并非信史”[3],这些所谓的“三老五更”礼仪是否确实存在于先秦时期,汉儒的解释是否符合周制,还是值得商榷的。

赵逵夫《〈礼记〉的当代价值与文献学研究——兼序王锷〈礼记〉成书考》认为“今本《礼记》中的篇章,绝大部分形成于先秦时代,是由孔子的弟子、门人、后学传下来的,但流传中有所修改和增补。其修改有的牵扯到内容,有的则在传习中以当时之语述之,只字句有所变化而已”[4]。纸张尚未发明之前,古人多将文字书写于简牍之上,这些简文在传抄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错简、讹误的现象,再加上秦汉之际战争和社会变乱的影响,众多经典佚失,师徒之间只能口耳相传,《礼记》中初步成文的一些篇章在流传中出现与原文不同的地方也就不足为奇了。

美国汉学家夏含夷先生曾将上博简、郭店简的《缁衣》与今本《礼记·缁衣》进行对比研究后,指出“《礼记》本缁衣是变形后的版本,其中夹杂着汉代的一个或多个整理者的大量错误”[5]47。既然《缁衣》存在着改动,那么今本《礼记》的其他篇章也有被后人改造的可能,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五更”也是后人加入《礼记》的。

另外,《史记·乐书》的成书也存在着问题,因为包括《乐书》在内的十篇在《史记》成书后不久就亡佚了,《集解》裴骃案:“《汉书音义》曰:‘十篇缺,有录无书’”,张晏曰:“迁没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律书》……”。《索隐》司马贞案:“《景纪》取班书补之……《乐书》取《礼·乐记》……”[6]4029。后来学者多认同《乐书》为后人所补一说,如梁玉绳《史记志疑》认为“《乐书》全缺,此乃后人所补,托之太史公也”[7],余嘉锡《太史公书亡篇考》亦云:“《乐书》之非太史公笔,晓然易见”[8]。既然《史记·乐书》为后人所补,且其与《礼记·乐记》又比较相似,那么很可能如司马贞所言,《乐书》正是取自于《乐记》。如前所述,既然《乐记》中“五更”的存在值得怀疑,那么《乐书》同样也有这样的问题。

除《礼记》三篇以及《史记·乐书》外,先秦及汉初关于“五更”的记载几乎没有[注]本文所讨论的“五更”一词均是礼仪意义上的用法,而作为时间概念的“五更”的确在汉代典籍中有所出现,《续汉志》注引蔡质《汉仪》曰:“卫士甲乙徼相传,甲夜毕,传乙夜,相传尽五更。卫士传言五更,未明三刻后……”参见《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98页。此外,在汉代,“更”又有“更役”之意,汉简中也有两条关于“五更”的记载。《二年律令·史律》:“以祝十四章试祝学童,能诵七千言以上者,乃得为祝,五更”,又“畴尸、茜御、杜主乐皆五更,属大祝”,参见张家山二四七号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81~82页。荆州松柏汉墓47号木牍《南郡卒编更簿》:“临沮八百三十一人,五更,更百六十二人。”彭浩《读松柏出土的西汉木牍(四)》,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网2009年4月1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19,又见彭浩《读松柏出土的四枚西汉木牍》,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40页。然而,无论是时间意义上的“五更”还是用于更役之意的“五更”,均与本文所探讨的礼仪用法的“五更”无关,故未将其纳入统计范围。,此外,由于蔡邕曾认为“五更”中的“更”字应作“叟”,《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注引《明堂论》曰:“叟,长老之称,字与‘更’相似,书者遂误以为‘更’。‘嫂’字‘女’傍‘叟’,今亦以为‘更’,以此验知应为‘叟’也”[9]。我们通过对先秦秦汉典籍的梳理,同样没有发现有关“五叟”的相关资料。

与“五更”稀见于先秦不同的是,早在春秋时期即有了关于“三老”的具体记载,如《左传·昭公三年》“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10],《逸周书·大匡解第十一》“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于大庭”[11],《墨子·备城门》“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12]527,《墨子·号令》“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12]603,《管子·度地》“三老里有司伍长者,所以为率也”[13],《礼记·礼运》“三公在朝,三老在学”[2]1425-1426。《史记》中也有战国时“三老”的记载,《滑稽列传》:“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敛百姓……’”[6]3900-3901,《赵世家》:“武灵王少……及听政……国三老年八十,月致其礼”[6]2137。

虽然上述材料中有一些指的是基层行政系统的“三老”,如《墨子·备城门》《墨子·号令》《管子·度地》和《史纪·滑稽列传》等。然《礼记·礼运》和《史记·赵世家》中的“三老”属于上层礼仪系统的可能性则很大,而还有像《逸周书·大匡解第十一》和《左传》中的“三老”身份存在着争议。但不管怎样,这些关于“三老”的诸多材料说明,先秦时以“三老”为大学“养老礼”的主要对象存在着可能,而先秦“三老”频现而“五更”罕见的现象,不得不使人对“五更”于周代出现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值得注意的是:在汉初几则同样关于先秦“养老礼”的材料中,也没有发现“五更”的记载,这就更加印证了我们对于先秦无“五更”的推断。《韩诗外传》卷3第十三章:“坐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所以教诸侯之悌也”[14]。其中“三老”后本无“五更”二字,清人赵怀玉校注时据《乐记》文补之,许维遹采纳了赵氏说法。我们认为赵、许二人的做法似有欠妥,在没有确证的情况下,擅自增改删字是不符合校勘学原则的。假设《乐记》本来有误,岂非画蛇添足?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和赖炎元《韩诗外传今注今译》保存了原样,作“坐三老于大学”[注]参见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巴蜀书社1996年版,第264页;赖炎元《韩诗外传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6页。,我们认为可取。《汉书·贾山传》:“孝文时,言治乱之道,借秦为喻,名曰《至言》。其辞曰:‘……古者圣王之制……养三老于大学,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故以天子之尊,尊养三老,视孝也”[15]2327-2330。

韩婴、贾山均为汉文帝、景帝间人,他们的著作中只有“三老”而无“五更”,这就说明至迟到文、景时,先秦“养老礼”的礼仪中很可能尚未加入“五更”的内容。

另外,贾谊的《治安策》中也提到了先秦“养老礼”,但养的对象是“国老”。《汉书·贾谊传》:“三代之礼:……春秋入学,坐国老,执酱而亲馈之,所以明有孝也”[15]2249,又见于《新书·保傅》《大戴礼记·保傅》[注]参见贾谊撰,闫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卷5,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84~185页;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卷3,第53页;孔广森撰,王丰先点校《大戴礼记补注》卷3,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6页。按:《新书校注》何孟春曰:“本传在《治安策》,《大戴礼》实取之”,第186页。另,黄以周《礼书通故》卷32《学校礼二》引《保傅》却言:“坐国老于牖下”,王文锦点校《礼书通故》,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362~1363页,不知何据?。《大戴礼记解诂》注引蔡邕《月令章句》云:“三老,国老也”[16]53,《大戴礼记补注》曰:“国老,三老也”[17]66,按照蔡邕与《补注》的解释,我们得知上层礼仪系统中的“三老”与“国老”在先秦时期应当指代的是同一类人。

《大戴礼记》也提到养国老之事,《大戴礼记·千乘》:“子曰:方冬三月……于时有事,烝于皇族皇考,息国老六人,以成冬事”,《解诂》云:“国老,国之卿大夫致仕者”[16]163,《补注》曰:“息,亦食礼之属。《乡饮酒》曰:‘息司正国老卿大夫致仕者’”[17]171。学界多以为包括《千乘》在内的《四代》《虞戴德》等七篇正是亡佚的《孔子三朝记》[注]参见徐喜辰《〈大戴礼记〉及其史料价值》载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6年第3期;朱赞赞《〈孔子三朝记〉考述》,曲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其书内容见引于《荀子》《左传》,说明《千乘》所述亦为先秦材料。

以上两处记载都提到了先秦时期的“养老礼”,但与“食三老五更”又有所区别,《保傅》是“坐国老”,《千乘》是“息国老”。联系“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养三老”和“坐三老”来看,这里的“坐”“食”“息”和“养”均指养老的方式,即行食礼,“国老”或“三老”乃养老的对象。苏勇《周代养老制度研究》认为“三老五更是国老”[18],我们认为暂时没有证据表明此种关系,这里的“国老”应指国中德高年耆的长者,他们大多是公卿大夫致仕的官员,而与“五更”或“五叟”无涉。

总之,从文献记载来看,礼仪意义上的“五更”一词在先秦、汉初仅见于《礼记》三篇和《史记·乐书》,而与“五更”同属上层礼仪系统的“三老”却频频出现。更为关键的是,在汉初同样关于先秦“养老礼”的几则材料中,都只言“三老”或“国老”,而未提及“五更”,那么,笔者认为“五更”产生于周代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而《礼记》和《史记·乐书》也存在掺入成书年代时内容的可能性,那么,笔者认为今本《礼记》“五更”极有可能为后人所加,“五更”的产生年代不应始于周代。

二、“五更”多见于西汉末期与东汉

既然礼仪意义上的“五更”不是始于周代,那么它是何时出现的呢?除《礼记》三篇与《史记·乐书》外,最早记载“五更”的是《汉书》。《汉书·王莽传》:“居摄元年正月,(王)莽祀上帝于南郊……养三老五更,成礼而去”[15]4082,西汉末年,王莽首次将养“三老五更”的礼仪付诸实践。《汉书·礼乐志》亦云:“显宗即位……养三老五更于辟雍”[15]1035,继王莽后,东汉明帝也在辟雍施行了养“三老五更”的礼仪。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也有“养三老五更”的记载,却非出自孔门,而是墨家,“墨家者流……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15]1738。徐华《墨学新论:〈墨子〉佚文及墨家学说研究》认为“《艺文志》中关于墨学内容方面的解读,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以孝视天下’,本儒家之论、汉室所彰扬,一与墨家实不相属”[19]58,我们认为徐文观点是可信的,从先秦墨家学说来看,并无“养三老五更”的思想,不排除汉人以儒家配诸子的可能。

迨至东汉,关于“五更”的记载就更多了,《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软轮,供绥执授。侯王设酱,公卿馔珍,朕亲袒割,执爵而酳。祝哽在前,祝噎在后。升歌《鹿鸣》,下管《新宫》,八佾具修,万舞于庭。……三老李躬,年耆学明。五更桓荣,授朕《尚书》……其赐荣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20]102-103又“(永平八年)冬十月……临辟雍,养三老、五更。”[20]111

据《礼记》《汉书》看,“三老五更”似乎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但到了东汉明帝时,首次将“三老”与“五更”区分开来,明帝在永平二年(59)的“养老礼”诏书中提到以教授自己《尚书》的老师桓荣为“五更”,这是典籍中以具体人物充任“三老”“五更”的首次记载,也是王雪岩以明帝养“三老五更”为“三老”“五更”出现于东汉的主要依据。王说有一定道理,然《汉书·王莽传》已言王莽“养三老五更,成礼而去”,不管当时“五更”有没有从“三老五更”中独立出来,但“三老五更”确已出现,不待明帝始出,所以我们认为“五更”的出现年代还应以西汉末年为准。

桓荣被授予“五更”后,“五更”便成为一种荣誉称号,后人即以“五更”称桓荣,“昔五更桓荣,亲为帝师”[20]1254,“昔我先君五更,学为儒宗”[20]2797,可见地位之高。桓荣后,又有冯鲂、周泽等人为“五更”,《后汉书·冯鲂传》:“建初三年……其冬为五更”[20]1149,《后汉书·儒林列传》:“(永平)十八年,拜(周泽)侍中骑都尉。后数为三老五更。”[20]2579

明帝永平二年的“养老礼”不仅首次将“三老”与“五更”区别开来,而且与《礼记》所载相比,在礼仪的细节方面也有了完善与改进,如增加了“安车软轮”等礼节,而去掉了“执酱而馈”和“冕而揔干”的步骤,这说明“三老五更”的礼仪制度也处在不断完善发展之中。

除《后汉书》外,《汉官仪》和《白虎通义》等诸文献也提到“五更”。《汉官仪下》:“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天子割牲,三公设几,九卿正履,祝哽在前,祝咽在后”,又“三老、五更,三代所尊也。安车软轮,送迎至家,天子独拜于屏。……五者,训于五品。更者,五世长子,更更相代,言其能以善道改更己也。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完具”[21]。《白虎通义·乡射》:“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者何?欲陈孝弟之德以示天下也……五更者,欲其明于五行之道而更事也。三老五更几人乎?曰:各一人。曰:何以知之?既已父事,父一而已,不宜有三”[22][注]“《文选》注、《初学记》《艺文类聚》引此并云:‘礼三老于明堂,所以教诸侯孝也。礼五更于太学,所以教诸侯弟也。’似得其实”,参见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16潘岳《闲居赋》李善注,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26页。案:《礼记·祭义》等诸篇均言“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郑注:“祀乎明堂,宗祀文王”,非三老明矣,且“五更”于先秦并不存在,故《文选》等引不确。。

从《礼记》三篇、《史记·乐书》到《汉书·王莽传》再到《后汉书·明帝纪》《汉官仪》,最后到《续汉志》,可以明显地看出“三老五更”的礼仪制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步步发展完善而来,那么作为主要施礼对象的“五更”,或许也是在后世才加入进来的,毕竟西汉末年之前关于“五更”的记载甚少。而在这为数不多的记载中,“五更”也都是与“三老”一同出现,从未单独存在,如果我们将“五更”从“三老五更”中剥离,并不会影响对文献整体的理解,这种现象无疑给我们以启示:先秦时期“五更”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总之,礼仪意义上的“五更”一词多见于西汉末期与东汉,“三老五更”的礼仪也是逐渐完善发展起来的,那么,“五更”一词有可能也在“完善”的内容当中。而根据《汉书》王莽“养三老五更,成礼而去”的记载,我们认为“五更”的产生年代应不晚于西汉末年。

三、结语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有关“三老五更”的记载主要出现在西汉末期与东汉,虽有看似较早的《礼记》《史记》的记载,但亦不排除其掺杂了汉代内容的可能性。另外,与先秦记载甚少的“五更”相比,“三老”见于春秋战国的材料却比较常见,这也从侧面印证了礼仪意义上的“五更”不会产生于周代的推测。

更为关键的是,在《汉书·贾谊传》《汉书·贾山传》与《韩诗外传》几则汉初同样关于周代大学“养老礼”的材料中都只提到了“三老”,而无“五更”,说明在汉初文、景之时,“五更”尚未加入周代大学的“养老礼”。而根据《汉书·王莽传》“养三老五更,成礼而去”的记载,我们认为“五更”的产生年代当在西汉末期,周代大学“养老礼”的对象并不包括“五更”,“五更”当为汉代的产物,不可混为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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