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国合规管理兴起的秘密
2019-05-22法人任雪松郭宪功吴尚轩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任雪松 郭宪功 吴尚轩
一位美国比较法学者曾经用现代公司法类比中国古代的家族法,以解释作为伦理实体的传统家族所具有的经济逻辑。反观之,随着家庭的核心化、原子化以及生产方式的高度组织化,企业作为现代人的主要工作生活场所,其属性也在日渐超越传统上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领域,进而介入政治、社会、伦理等诸领域。
我国合规管理大潮的兴起正是在这种现代性语境下展开的。然而,在围绕合规管理的实务讨论中,这一隐含背景得到的披露与研究并不充分。合规风险而对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训,并在“协同联动”原则下强调“风险导向”的各类职能的协同联动,尤其是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职能。实务当中,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3个主题也通常被并置在一起。
西方风险概念逐步变迁
规范性理由与风险管理
在被公司治理实务界对译到合规这一专门术语之前,英文中的才compliance一词其实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在《超越规训:从服从到共同体 》(Beyond Discipline: From Compliance To Community)一书中,教育学家艾尔菲·科恩(Alfie Kohn)为我们揭示了一点,即从行动的施受关系来看,合规的“规”并非法规的“规”(regulation),而是规训的“规”(discipline)。合规体现的是一种对于规训指令的服从状态,其本身并不具有规范性。
关于合规的规范性理由,当前实务界的论证主要是从风险管理角度展开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对合规管理的定义是为防控
根据澳大利亚学者狄波拉·勒普顿(Deborah Lupton)的梳理,西方社会的风险概念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变迁。
中世纪的风险观念特指一个客观危险(神的行为、自然事件等)的可能性,这种观念排除了人的过失和责任因素,人类只能粗略估计发生此类事件的可能性并采取行动减少其影响。
17飽19世纪,风险概念不仅覆盖了自然领域,也被扩展到人类自身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当中,原本彻底非确定性的宇宙被改造成一个可管理的宇宙。这一时期,风险仍是基于可预见性或可知性,当某一事件不可预见或不可知时,它就不再属于风险而进入到了不确定性(uncertainty)的范畴。与此同时,这一时期的风险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到了20世纪末,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好风险”和“坏风险”之间的细微差别逐渐消失。除了在经济投机领域获利时会提到“好风险”之外,风险常常被用于特指一个消极的不利后果。同时,可计算的概率问题很大程度上被日常用语所忽略,风险与不确定性在概念上被等同起来。
与这些变化并行的则是旨在回应、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围绕风险建构的意义和策略。而合规管理体系正是这种宏观蓝图的一个组成部分。
任雪松,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合约法务部主管
郭宪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硕士,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政策研究员
吴尚轩,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博士在读,《国际商事法务评论》杂志责任编辑
中国风险话语特征与局限
西方社会风险概念的范式变迁固然是基于其地方经验而发展起来的,但随着近代中国被深度拖入现代全球体系,这种风险概念便具有了普遍性。
近代中国并不具备风险概念生根发芽的土壤。清末,现代理性的观念尚未占据主流,到了民国及新中国建立后的前三十年,革命建国的历史主调也决定了风险更多地集中在政治社会领域,与忠诚、牺牲等概念关联到一起。唯有到了改革开放之后,风险话语中的经济理性才被真正激活。
然而,这也决定了赋予风险话语以规范性力量的逻辑并不健全。当前中国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已经高度工业化、商业化。在风险话语的经济逻辑下开展合规管理工作会面临一个个体与组织的悖论。如果个体和组织都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仅合规要求可以被经济逻辑轻易突破,更重要的是,组织内会遭遇明显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合规个体会收敛到自保状态,直到公司风险集中大规模爆发。
发掘风险话语内在潜能
为有效发挥风险话语的规范性潜能,我们或许需要超越经济逻辑,重新唤醒伦理责任逻辑,引入商业伦理乃至生命伦理的维度。目前在我国广泛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其实就是一项强有力的探索。但仅靠社会责任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重新定位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伦理关系,并配置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机制。
在个人与企业的伦理关系上,需要认识到,在当今社会,企业是个人人格发展的核心场所,是超越经济的伦理联合实体。在此意义上,企业最大的风险不是经济风险,而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个人在企业环境下人格尊严不能得到健全发展的风险。如此,我们或可实现风险话语从经济逻辑向伦理逻辑的转化。
让合规成为生活的方式
总的来说,在当前经济风险、伦理风险等多重风险叠加耦合的情况下,对于生活于企业中的现代人而言,合规是一种生活方式。这样一种生活方式的形成不仅是基于利益权衡的认知判断,还是基于通过文化植入而被发展了的审美的或者意义价值判断。
在这种生活方式之下,风险规避纳入他们日常生活习惯的一部分。员工让公司作为一个共同体能够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中有声誉有品牌地存续下去,从而确保自己能够经由这一组织共同体在社会环境中自由尊严地活下去。在此过程中,个人能力也被改变,进而成为自治的、负责任的理想公民。
唯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美国合规监管体系的先进合理之处及其不合理的霸权,也是在此基础上,我们才可以真正开始探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