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道护理干预在重症颅脑损伤患者中的应用效果
2019-05-20张璟刘美娟孙萌
张璟,刘美娟,孙萌
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 300121)
重症颅脑损伤是临床常见的一种急危重症,易诱发患者身体功能紊乱,具有发病迅速、病情危重等特点[1]。目前临床主要通过紧急抢救、手术及纠正休克等方案进行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多处于昏迷状态,且痰液无法排出,易导致痰液堵塞呼吸道,因此患者需要及时进行机械通气辅助治疗。呼吸机治疗过程中极易诱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给临床治疗增加一定难度。因此,患者在机械通气治疗过程中及时给予有效的气道护理尤为重要[2-3]。本研究旨在探讨气道护理干预在重症颅脑损伤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我院收治的重症颅脑损伤患者132例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各66例。对照组男36例,女30例;年龄22~68岁,平均(41.32±5.24)岁;颅内血肿25例,弥漫性轴索损伤18例,广泛性脑挫裂伤23例。观察组男34例,女32例;年龄23~69岁,平均(42.31±5.31)岁;颅内血肿28例,弥漫性轴索损伤16例,广泛性脑挫裂伤22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已获得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标准:有颅脑外伤病史,入组前未出现感染的患者。排除标准:伴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及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未完成本研究的患者。
1.2 方法
两组均进行无创呼吸治疗。对照组给予体位、排痰、营养支持等常规护理干预。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气道护理干预。(1)排痰护理:实施振动排痰护理,帮助患者取侧卧位,使用YS8002CX型多频振动排痰机扣于患者肺底部下叶位置,沿着肺底部向肺尖移动,以促进聚集在毛细支气管痰液全部振落,以此达到排痰效果,扣击力度及时间根据患者具体身体情况进行调整,正常情况下设置振动频率为10~15 转/s,扣击约5 min,3次/d;然后进行吸痰处理。(2)吸痰护理:使用密闭式吸痰器,于吸痰前做好相关消毒清洁工作,护理人员佩戴口罩,采取T形连接口无菌操作,与负压吸引设备及呼吸机Y形管和气管连接,构建密闭系统,实施吸痰处理,吸痰时间保持在15 s内,连续进行吸痰3次,避免损伤器官黏膜。(3)气道湿化护理:因患者痰液比较黏稠,吸痰前需进行雾化干预,将氧流量设置为6 L/min,并实施体位引流护理干预,将患者床头抬高30°~45°,以利于吸痰,也可避免鼻饲过程中因体位过低发生误吸,进而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1.3 观察指标
(1)血气指标:使用血气分析仪分别测定患者干预前及干预后动脉血氧分压(PaO2)及血氧饱和度(SpO2)水平。(2)排痰情况及机械通气时间:护理人员详细记录两组吸痰时间、吸痰次数及每日排痰量。(3)并发症: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损伤压迫、胃肠胀气、通气不良等。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血气指标比较
干预前,两组PaO2、SpO2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PaO2、SpO2均高于同组干预前,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干预前后血气指标比较
注:与同组干预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干预后比较,bP<0.05
2.2 两组排痰情况及机械通气时间比较
观察组吸痰时间、机械通气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吸痰次数少于对照组,每日排痰量多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排痰情况及机械通气时间比较
2.3 并发症
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27.27%(18/66),其中呼吸机相关性肺炎3例,损伤压迫4例,胃肠胀气6例,通气不良5例。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0.61%(7/66),其中呼吸机相关性肺炎0例,损伤压迫2例,胃肠胀气3例,通气不良2例。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971,P=0.015)。
3 讨论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是机械通气治疗中常见的并发症,主要指在机械通气治疗48 h或在拔管48 h后患者出现肺部疾病,一旦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极易导致患者出现脱机困难情况,在增加治疗难度的同时延长患者住院时间。因此,预防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有重要意义[4]。重症颅脑损伤是外科常见病,患者多存在意识昏迷状态,且吞咽咳嗽等功能受到严重抑制,易出现反流、误吸等不良情况,且在进行机械治疗后,增加了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风险。常规临床护理以呼吸道湿化干预为主,以保证患者呼吸道畅通,但因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处于昏迷状态,常规护理无法将下呼吸道内痰液彻底清除,效果不甚理想[5]。
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两组PaO2、SpO2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吸痰时间、机械通气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吸痰次数少于对照组,每日排痰量多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气道护理干预可促进重症颅脑损伤患者呼吸道痰液排出,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究其原因为气道护理通过使用多频振动排痰机,可有效将聚集在毛细支气管的痰液全部振落,避免痰液阻塞气道,继而改善患者通气功能,增加其机械通气耐受性,改善血气指标,促进内血液循环,避免出现平滑肌痉挛及肺胀气及通气不良等情况,从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雾化及吸痰护理干预,可以稀释痰液,实现快速吸痰效果,减少每天吸痰次数并缩短吸痰时间,保证患者舒适度,同时避免长期频繁吸痰对患者器官黏膜的损伤,继而减轻患者呼吸困难及肺部感染情况,利于患者身体恢复[6]。
综上所述,气道护理干预可改善重症颅脑损伤患者的血气指标及排痰情况,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加快患者康复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