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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做邻居的“人贩子”

2019-05-16正裕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5期
关键词:赵丽梅姨拐卖儿童

正裕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此案轰动全国!

寻找被“抢”走的儿子

“差几天,就是我儿子申聪被人贩子入室抢走14年了。”这是被害人申聪的父亲申军良最不愿意回忆但又刻骨铭心的事情。

2004年11月,申军良夫妇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申聪,从老家河南周口来到广州,租住在增城市沙庄江龙大道的一栋4层民宅的305房内。每天,申军良外出上班,妻子则独自在家带孩子。“简单、幸福。”回忆当年自己在增城的打工岁月,申军良如是形容。那时,这个从农村走出的大男孩儿28岁,刚刚结婚生子,并在增城沙庄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一家塑料玩具厂内的中层,“不下一线,每月能拿薪水5000元”。申军良成为同乡羡慕的人物。

然而,这一切都在儿子丢失那天戛然而止。申军良永远记得那一天——2005年1月4日。这天上午,申军良在工厂上班时,邻居周容平等人闯进他家,把申聪抢走,坐上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逃走。儿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抢走,申军良夫妇陷入了天崩地裂……孩子丢失后,申军良辞掉工作,拿出所有的积蓄,追逐与申聪有关的各种线索。从此,他的体面、志向、自尊和申聪一起没了踪影。一夜之间,他成了悲伤、困窘的中年人,妻子整日以泪洗面。“谁能想到,人贩子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那么近!”他至今认为,是自己年轻时的无知毁掉了儿子一生的幸福。

申军良寻找儿子用的是“最笨”的方法。有人说他儿子被拐到了珠海,他就打印几万份寻人启事,挨个街道(工厂)去发。三年中,他白天抱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摞厚厚的寻人启事和一瓶胶水,在大街小巷贴传单;晚上困了,就靠在路边睡一会儿,醒了继续贴。后来他接到线索,说儿子还在增城,他又挨个街道、村(居)再发几万份寻人启事。寻子10余年,他走遍广州、东莞、珠海、深圳的大街小巷,心力交瘁。而申军良的妻子因受到严重打击,一直在接受治疗。申军良也想过讨巧的法子——悬赏。2008年,他在寻人启事中将赏金喊到了10万元。遗憾的是收效甚微。

为了找孩子,申军良欠了不少外债。为了活下去,他会打一段零工,但一有新的线索,就赶紧跑过去。但往往是激动而去,受挫而归。

2016年,涉案嫌疑人张维平、周容平等人先后落网。通过关系,申军良得知张维平把申聪卖到了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虽然线索的范围是一个县城,但申军良觉得,这是十几年他离孩子最近的一次,他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申军良在媒体的帮助下,求助国内顶级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林宇辉根据夫妇俩的照片以及申聪出生至1岁的照片,模拟画出了申聪13周岁(如今)的画像。“哦,很像我弟弟小的时候。”

>>被拐儿童的家长们聚在法庭外 作者供图

带着上万份印有儿子模拟画像的寻人启事,申军良开始“疯狂”地在紫金县寻找申聪。有一次,他觉得一个孩子应该就是自己儿子了,他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在那人家门口蹲了几天,偷偷看孩子进进出出。“真像!”申军良已经想好怎么叫亲戚一起跟那家人说,他还赶紧让家人整理出一个房间,还给申聪买了书包、椅子、被子和一大堆学习用品,还想买几件衣服。他跟家里的孩子说:“你的哥哥要回来了!”但他也想好,要是有意外情况呢,“要是孩子不想回来,就随他”。然而,就在最后一刻,DNA比对结果没成功,这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在大街上号啕大哭,引得一片路人围观。

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和陈寿碧等五人,因涉嫌2005年拐卖申聪一案,被增城警方先后抓获,几人均来自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黄杨镇清溪村。经审讯,张维平交代了由他作案的另外8起拐卖儿童案……13年来,申军良是9个家庭中唯一坚持寻找孩子的人。他充当了家长们和警方的联络人,成了“队长”,他详细询问了每个孩子的出生日期、被拐卖日期、体貌特征等,并印成彩色宣传单。申军良组织大家进法庭旁听,设计寻人启事并组织家长们一起找孩子……

选择租房“做邻居”伺机下手

据张维平供述,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他经常更换租房地点。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物色目标。他喜欢寻找那些由女人、老人照管的小男孩儿,不怎么会说话的婴幼儿最佳。从锁定目标到诱拐得手,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贵州人赵丽(化名)至今记得14年前的那个冬天。那时,她和丈夫、儿子、婆婆住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一间出租房里。儿子“小前进”刚满两岁,白白胖胖,非常可爱。白天,她和丈夫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照料孩子。一天早上,赵丽的婆婆正在做家务,住在隔壁的一名老乡说可以帮忙看孩子。婆婆还和人家开玩笑:“你是不是要把我家孩子抱走啊?”老乡笑了:“怎么可能?我才不是那样的人。”一个小时后,老乡和小前进一起消失了。那个老乡兼邻居正是张维平,赵丽只见过他一两次,叫不上他的名字。

那是2003年10月,张维平就住在赵丽家附近巷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两家相隔不过百米。平日里,他不怎么出门工作,也不在家生火做饭,每天都在外面吃快餐。但他会主动与赵丽的家人搭讪,逗赵丽的儿子玩儿,还给孩子买吃的,热情得有些过分。赵丽也曾提醒孩子的奶奶对陌生人多加注意。但老人认为张维平长相朴实,不像坏人。

在邻居式的日常交往中,张维平渐渐摸清了赵丽家的情况。“他表现得很喜欢孩子,哄孩子玩。”直到小前进丢了,赵丽才想明白张维平的套路,哄孩子是为了让孩子和他熟悉,抱走时不哭不闹。利用类似手法,张维平多次得手。小前进失踪后,赵丽跟着警察闯进了张维平的出租屋。“他的屋子里连牙膏牙刷都没有,床板上只铺着报纸,根本不像有人住过。”起初,赵丽辞掉工作,疯了似的寻找孩子。但两三个月后,她感到大海捞针似的搜寻希望渺茫,生活还要继续,只能放弃。

>>为找到儿子,申军良已经奔走了14年。作者供图

2005年7月,张维平在博罗县龙溪镇,结识了湖南人李树全,两家的房子相隔不到20米。张维平不上班,经常帮着李奶奶带孙子“小成青”。后来,李树全一家搬到了龙华镇,没过几天,张维平跟了过去。他对李树全谎称“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在李家的客厅里和李树全一起睡了三四天。“我们每天同吃同住,我给他介绍工作,骑单车载他上下班……”想起这些,李树全心里窝火。

张维平落网前,李树全始终认为拐走自家儿子的是个王姓的四川人,张维平从来不是他的怀疑对象。而一旦获得孩子的信任,张便寻找时机,果断下手。往往只需要一次和孩子独处的机会,便能成功。2005年8月5日,张维平抱走小成青的那天,李树全不在家,李的妻子正在为家人和张维平准备晚餐。张称要带小成青到附近买包子,便抱着孩子走出了村庄。走到镇上后,他直接坐上了开往增城的公交车。之后,他和小成青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湖南郴州人邓自和哭诉说,2004年10月6日上午,在增城区沙庄的租屋内,他爱人在厨房做饭,不到两岁的儿子邓云峰坐在门外,当时张维平悄悄进来,抱起儿子就走。“我们租在一楼,他租在二楼,老是带我儿子去超市买零食吃。我还提醒过我老婆,要小心这个人,又不上班,鬼鬼祟祟。”邓自和一直后悔,当时没有足够的警惕性。

拐卖孩子的“打工仔”

出生于1971年10月的张维平,是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人。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与邻居相比,老房子低矮简陋。张维平读到初二时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打工挣钱。张维平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消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当年,他穿着朴素,笑起来一脸憨厚。“和一般的打工族没两样。”李树全说。

上世纪90年代,广东成为中国大陆最开放、发展最快的省份。张维平也随着这股热潮,从贵州跑到邻省打工。1996年后,他辗转来到增城,在荔城区(现增城区荔城镇)的一家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一次,张维平听老乡说起一些拐卖孩子的事。可能从那时起,张维平心里就埋下了拐卖孩子的“毒种子”。等到适当的时机,这颗种子就会发芽。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打工妹“陈英”,相处了一段日子。两人一起住在张维平在化纤厂的宿舍里。一天,“陈英”把张维平拉到东莞的石碣镇,指着马路边的一个小男孩儿问他:“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孩子卖掉?”小男孩儿被一个女人抱着。“陈英”说,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是自己的四川老乡。

两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儿来到张维平的宿舍。张维平找吴某帮忙,寻到了买主。那一次,张维平、“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买家也没问孩子的来源。事后,“陈英”从买家手里拿到了9000元的“抚养费”。“陈英”分了张维平500元。不料,半个多月后,张维平便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他因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3年10月,获得减刑的张维平刑满释放。无处可去之际,他来到了石湾镇。在石湾车站附近,他租了一间临时房,每晚只要10块钱左右。没事时,他就到附近村口的一家小店闲坐。店里两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听说张维平因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一个行里人——“梅姨”。初次与梅姨合作,张维平十分谨慎。偷孩子前,他在电话中告诉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个孩子。因为家中还有妻儿,这个1岁左右的男孩儿无法带回家抚养。他希望梅姨介绍一个人家收养孩子,收养的人家只需付一笔“抚养费”。在张维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亲手偷走别人的孩子。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其中的1000元,他给了“梅姨”当作介绍费。

仅仅两个月后,张维平便与“梅姨”有了第二次合作。他开始熟悉带孩子与买主见面、买主带孩子体检等流程。他还得到了“梅姨”的承诺:无论男女,只要有小孩儿,她都要。张维平的良知已经泯灭,他不再想着到工厂做工,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这二人之间还有一种默契,张维平不说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梅姨”也从不过问。据张维平交代,仅2004年,他就拐走并卖掉三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四次。通过“梅姨”,张维平还帮表弟周容平联系过买家。被卖的正是周容平邻居家刚满1岁的男孩儿,由周等4人入室抢走的申聪。张维平落网后,警方曾问他,是什么心态让他多次拐卖儿童。张维平称,究竟是什么心态,他自己也说不清。他能说清的一点是,卖孩子得来的收入,都在赌博时输光了。

五名拐卖儿童案犯受到法律严惩

2017年11月2日,广州市中院在增城区人民法院对张维平等五人涉嫌拐卖儿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4日,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和陈寿碧4人在增城一出租屋将申聪抢走后,交由张维平卖至河源市紫金县。张维平称,他贩卖申聪得到13000元,其中1万元交由周容平分配给其他同案人。起诉书显示,另外8起拐卖儿童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5年。张维平将作案地点选在增城以及惠州一带的出租屋,被他拐走的8名男童,当时年龄在1岁至3岁之间,孩子父母为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的南下务工人员。庭审中,张维平等4名被告人对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被告人陈寿碧表示自己没有参与拐卖儿童。她说2005年那起拐卖儿童案件发生时,“自己一直在楼下,没有参与抢孩子,只留他在家里住了一晚。”她因此认为自己无罪。

2018年10月26日,在增城法院一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由于9名被拐孩子尚未找到,孩子贩卖地也成为此次庭审的关注点。张维平当庭供述,除了一名男童贩卖到惠东县大岭镇,其他孩子贩卖地的具体信息都“不记得”。不过他供称,9名儿童都是通过一名中间人完成交易的,这名拐卖环节的关键人物就是“梅姨”。张维平说,他和“梅姨”最后一次联络是2005年年底。当时电视里多次报道东莞警方的打拐行动,张维平被吓到了,想金盆洗手。他换掉手机卡,主动切断了与“梅姨”的联系。

“梅姨”一时成为难解之谜。2017年6月中旬,增城公安分局公开了“梅姨”的模拟画像,向社会征集线索,称绰号“梅姨”的女子可能涉及多起拐卖案件,“真实姓名不详,现年约65岁左右,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地区活动”。

2018年12月28日,广州中院对民众与媒体高度关注的张维平等五人拐卖儿童案作出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

听到宣判结果后,坐在被害人席上的案涉儿童的家属泪流满面,因为此案中涉及的九名幼儿至今下落不明。目前,“梅姨”仍未归案,广东警方正在全力侦破之中。据办案人员披露,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后,收到了不少线索,“我们一直没有放弃,任何线索都没放过,但是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请您断案》答案

2018年10月2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1月1起施行,该规定属司法解释,其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本案发生于2017年7月26日,卢菊武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时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裁定继续有效。

接 P58 断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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