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腐败感知与腐败经历对政治信任的影响
2019-05-14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反腐是人心所向,近些年来取得的反腐成就得到了民众的广泛赞许。但是,大规模、深层次的反腐所揭露出的种种惊人现象是否会动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有关政治腐败和政治信任关系的现有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它们通过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等手段,证实了政治腐败和政治信任存在负相关关系。然而,上述研究只能证明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有影响,却不能解释政治腐败如何影响民众对政府的政治信任。要试图了解这一点,应梳理政治信任的来源和腐败影响政治信任的原因,特别是尚未受到广泛关注的微观层面因素。因此本文的重点在于关注个体的各种认知腐败的途径,包括自己亲身经历、亲朋好友的经历、官方宣传和小道消息等,是否会对个人的政治信任程度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方法上,本文一方面通过描述统计展示整体的民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状况,另一方面通过二元逻辑回归来研究民众的腐败经历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
一、政治信任的来源及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学理性分析
政治信任受到关注的原因在于它既是政府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反映,又是政府能够有效推行政策的基础。政治信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政治信任指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广义的政治信任则指人们对包含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治体系及其运行的信心。李连江认为政治信任有两个重要的具体表现:其一是对当权政府的信任,可被称为政府信任;另一个则是对政府体制和政治制度的信任,可被称为政体信任〔1〕。在实证性的研究中,政治信任通常仅仅指狭义上的政治信任,即政府信任。因为政府信任比政体信任更具体、更便于测量,而政体信任则比较抽象,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他们往往对政体信任没有明确的概念。李连江表示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都是抽象的政治术语,没有或者缺乏民众可以观察、可以参与的实践形式〔1〕。所以本文讨论的政治信任主要是政府信任。
目前解释政治信任来源的理论大致可分为两种路径。第一种解释路径从制度主义出发,认为政治信任是民众根据政治领域内政府及体制的运行表现进行的理性评估。政治信任的形成源于公民对物质利益的理性计算以及对重大政治事件结果的评估〔2〕。政府及体制的运行表现良好,那么民众的信任程度就会增加,反之则会降低。纽顿就将政治信任定义为民众对政府的绩效、政治制度的可信性的一种理性的评估〔3〕。
按照制度主义的解释路径,参与评估政府绩效和政治制度的民众被设定为理性人。在理性人的假定前提下,信任是与信息相关的认识范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是建立在对这个人了解的基础上,特别是了解两人交往中彼此的动机。信任暗含了人际互动中利益的表达。如果要在一件事上取得对方的信任,那么就意味着一个人的行为应该是不损害对方的利益的。当交往过程中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那么被损害利益的一方相应地会丧失或减少对损害其利益的一方的信任;同样,如果一方增加了另一方的利益,那么利益得到满足的一方也会相应地增加对满足其利益的一方的信任。这样的信任关系不仅适用于普通个体,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被简化看作一个有利益互动的交往关系。制度的解释路径能够使人明白为何政治腐败会损害政治信任,这是因为腐败违反了民众理性的利益表达,也就不利于作为代理者的政府和作为委托者的民众之间关系的稳定,必然会损害两者关系中起到连接作用的政治信任。
第二种解释路径文化主义认为政治信任外生于政治领域,其起源植根在文化规范和早期人类社会化的形成过程中。从文化的角度看,对制度的信任其实是人际信任的延伸〔3〕。因为文化主义认为政治信任是受到文化影响的,所以一方面不同的区域文化下民众的政治信任程度会有所不同,另一方面一个人的年龄、社会地位、宗教信仰、个人的社会信任程度等一系列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身份价值要素也与政治信任相关。文化主义观点认为政府的绩效虽然看似影响了政治信任,但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有研究表明地域内的政治文化因素比政府绩效对政治信任的影响更为显著〔4〕,这代表了文化主义者认为在政治信任的形成过程中文化的因素占据最为重要的地位。文化主义的这种观点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以美国为例,美国建国伊始就形成了民众对政府不信任的政治文化。曾作为殖民地的美国人民长期经受英国政府对其自由和权利的侵害,对于权力,他们怀有深深的恐惧感。北美人民对中央政府及其权力的高度不信任深深地影响着美国的建国历程〔5〕。这种由历史传统塑造的不信任倾向,导致无论政府表现的结果如何,美国人民始终不会完全信任政府,并倾向于质疑政府。相反研究表明中国的政治信任程度一直都比较高,中国公众普遍信任政府机构,特别是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远高于各国平均水平以及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和其他亚洲国家〔6〕。政治信任的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在一个国家之内也往往会存在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信任的不同。
过往的研究表明,中国政府虽然享有较高的政治信任,但却存在对中央政府信任程度高、对地方政府信任程度低的特殊状况,李连江将这一现象界定为“差序政府信任”〔1〕。李连江通过研究调查发现,中国的国家机关在多数农民眼中并不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而是分立的,民众对中央政府信任程度最高,随着政府行政级别的降低信任程度也随之降低〔7〕。学界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都证明了在中国差序政府信任格局的存在,且明确界定了政府差序信任的概念,对这一现象的研究已有了基础性的共识〔8〕。虽然中国的差序政府信任也有制度性的因素存在,但中国的差序格局内在的特殊性却更多地需要从文化角度加以解释。叶敏和彭妍的研究分析了中国的这种“央强地弱”的信任格局源于历史传统。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生活形成了特殊的传统政治文化。历史上,皇帝和平民百姓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地方官员却会从平民百姓身上直接获取利益。对平民百姓来说皇权是他们的保护伞,贪官污吏才是罪魁祸首。这种传统政治文化深深影响了现在民众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态度,使得中国民众更倾向于信任中央政府,把罪责归咎到地方政府身上。除了历史传统塑造的文化,大众传媒也在塑造差序信任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中国人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形象的印象来自于不同途径,往往对中央政府的印象来源于官方宣传途径,而对地方政府的印象多来源于网络媒体或“小道消息”。官方宣传的内容通常都是积极正面、可控的,而新媒体及“小道消息”无法及时管控,两种不同的印象来源途径强化了已有的政府信任差序〔9〕。总之,因为文化因素的作用,各种因素往往对中央政府信任没有太多影响而对地方政府信任影响比较大,所以学者们在研究中惯常会将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区分开来。本文同样将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区分开来,逐一进行分析。
此外一个人的年龄、社会地位、宗教信仰、个人的社会信任程度等一系列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身份价值要素也与政治信任相关。文化主义强调政治信任是个人信任的延伸,那么一个人自身的性格、身份特质会影响他的政治信任。一个天性友善、倾向于愿意相信陌生人的人也会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更高。从事与政府事务相关职业的人也会比和政府没有直接利益关联的人高。有鉴于个人环境及身份因素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本文将社会信任、地域及职业变量纳入分析当中。这些身份价值同样会赋予不同的人对于腐败的不同看法。一个有腐败经历的人会对腐败有着厌恶的态度,他会比没有腐败经历的人更有可能因腐败而降低对政府的信任,而一个因腐败受益的人并不会因腐败而降低对政府的信任。总之,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的影响不完全是简单的损害关系。文化主义的解释赋予了政治腐败影响政治信任更多的可能性,正是两者之间这些微妙的关系让研究有了更多空间。
二、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研究的文献回顾
早期有关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很少,一方面是因为过去民众没有形成政府只是一个利益委托人的观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近代很长一段时间内腐败都被看作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直到20世纪70年代实证研究开始收集跨国层面政治腐败的数据,结果表明各项经济发展的指标都与腐败存在一个负相关关系,腐败才被认识到是有害于政治信任的。与此同时,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民主的各项原则形成一种共识。政治学家们开始认识到腐败的行为是违背民主原则的,因为腐败涉及政客对权力的滥用。正如Dahl指出,民主的显著特征是政府对公民团体不存在偏好,且有能力及时响应公民诉求〔10〕。腐败的发生使得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再以公民的诉求和期许为主导,腐败官员会优先为向其输送利益的人提供服务。一部分人的受益带来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当民主的观念成为主流,民众也就不再认同这种不公正的行为,所以这就使得民众降低了对政治机构的信任。
腐败对信任的有害影响在过往研究中得到了有效地证实。吴进进和刘炯言将国外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归纳出三种路径,分别为多层次分析、微观层次分析和宏观与微观混合层次分析〔6〕。其中多层次分析是研究国家层面的腐败程度对民众政治信任的影响,运用这种研究方法得出的结论多为在腐败程度高的国家民众往往具有较低水平的政治信任。Catterberg和Moreno运用第三、第四波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 Survey)的数据研究苏联和东欧国家,得出腐败与政治信任的负相关关系广泛存在于这些国家的结论〔11〕。而微观层次分析则指在单个国家或少数几个国家中研究公众的腐败经历或腐败感知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得出的结论通常是民众的腐败经历和对腐败的感知会显著损害政府信任。Della Porta运用欧洲民主价值观调查的数据发现,在意大利、法国和德国三个国家,公众对腐败的认知会显著损害政府信任〔12〕。宏观和微观混合层次分析则是指同时研究国家层面的腐败程度和民众的腐败感知对政治信任的影响。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研究主要是因为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和民众的腐败感知都只能反映腐败的局部,而不能反映腐败的全貌。腐败发生率高的国家,如果经济发展得好,民众未必会有很高的腐败感知程度〔13〕。相对而言,在一个民众对政府普遍持怀疑态度的国家,即使腐败发生率未必很高,但民众可能会有很高的腐败感知。将宏观的国家层面的腐败发生率和微观层面个人的腐败感知结合起来有助于较为客观地展现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从而更好地研究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的影响。Mishler和Rose在对十个前共产主义国家的研究中就使用了这样的方法。他们同时使用宏观腐败指数与个体腐败认知这两个维度来测量腐败,研究结果表明两者均对政治信任有负面影响,且个体腐败认知对政治信任的损害更为严重,整体腐败水平对政治信任的损害效应依赖于个人对腐败的明确感知〔14〕。
国外的相关研究多针对除亚洲之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很少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进行腐败对信任的影响研究。这主要是因为亚洲国家或地区的腐败有着特殊性,它的腐败程度虽然高,但却是伴随着高水平的经济发展而产生的。Wedeman的研究表示亚洲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是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两倍的同时,它们的腐败程度也是后者的两倍〔13〕。因此,腐败被看作是促进亚洲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而研究腐败对信任的影响通常是建立在认为腐败有害信任的前提上的,所以国外的学者很少以亚洲的国家或地区作为对象研究腐败对信任的影响。张嘉哲(Eric Chang)和朱云汉的研究则将个人的腐败感知会显著损害政府信任这一结论推广到亚洲的国家或地区〔15〕。他们分析认为亚洲的国家或地区并不是特殊的,腐败同样对亚洲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信任会产生负面影响。该文采用多层线性回归模型方法,得出我国的腐败发生率与政治信任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的结论〔15〕。另外因为我国政治信任“央强地弱”的特殊的差序格局,虽然腐败会减损政府信任,但对中央政府的政治信任没有显著影响而仅对地方政府的政治信任有显著影响。
总体来看,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多集中在实证研究方面,其中国外的研究数量较多,但国内对这方面的重视还不足,而且国内的研究是从宏观层面的腐败发生率展开的,尚缺乏微观层面民众腐败经历和腐败感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讨论。不过既有研究已经表明腐败会损害民众的政治信任,不仅实际发生的腐败会对政治信任有负面影响,民众对腐败的认识也会影响到政治信任。因而民众如何形成腐败的认识对政治信任的影响也是值得探究的问题。
三、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
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是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前文已经探讨了腐败影响政治信任的背后逻辑并且回顾了已有的国内外关于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已有的研究中有两点尚待完善:一是研究国内政治腐败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的文献较少,二是仅有的文献也只是着眼于宏观层面。所以本文选择从微观层面的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入手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在运用数据进行分析之前,有必要解释为何个体的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这两个维度能反映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的影响。
民众对于腐败问题的认识有直接接触的成分,也有间接接触的成分。一方面,在腐败对社会渗透程度较高的国家,民众的日常生活就会直接接触到腐败行为。腐败可能渗透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获取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以及谋求社会资源,如上户口、上车牌照等。这些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腐败行为形成了人们的腐败经历。另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腐败主要是少数政治精英的权力游戏,普通民众并不能直接接触到。因而民众对于腐败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由外界与腐败有关的信息塑造的。相应形成的腐败感知取决于个人对外界与腐败相关的信息接触、获取和接受的过程〔16〕。除了接受官方媒体的宣传,这样的过程还可以包括从周围人处听取小道消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小道消息传播腐败信息的途径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触。小道消息由于传播速度快、难于管控且难以证实的特点,很多时候会传播有关腐败的不实消息。有研究表明被政府控制的官方媒体会降低民众对腐败的主观感知,非官方的小道消息反而会提升民众的腐败感知度〔17〕。高腐败感知度与低政治信任度是相联系的。那么在民众有大量机会接触腐败信息的情况下,他们对于腐败现象的感知和态度到底是来自外界信息还是亲身经历?这一问题同样会对人们的政治信任产生影响。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腐败经历对其腐败感知的影响是绝对的,那么无论其是否接触有关腐败的宣传,他的政治信任都会受到损害。如果一个人没有腐败经历,那么其对于腐败的感知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外界宣传的影响也就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他对政府的信任。既往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有了不少发现。袁柏顺表明关于腐败的小道消息对公众的腐败感知和腐败容忍度都有显著影响〔18〕。李辉和孟天广则指出腐败经历在中国是影响腐败认知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不仅是因为中国有着嵌入性腐败的社会坏境,还由于中国人的腐败日常实践有其独特的形式——“关系主义”〔16〕。因此,如果要研究民众因为腐败而产生的对政府信任的改变,对民众感受影响最大的个人经历首先应作为自变量考虑进去。其次,身边的亲朋好友关于腐败的经历也有可能成为影响政治信任的重要因素。台湾社会心理学家杨国枢通过长期的实证研究,概括出中国人的四种社会取向的特征,即家族取向、关系取向、权威取向和他人取向〔19〕。这样的社会取向导致中国人在乎自己身边家人、朋友的看法,也比较信任他们的亲朋好友。以家族而言,即使一个人自己没有亲身的腐败经历,但他的父母兄弟姐妹所经历的腐败行为也会和他间接产生关联,因为他们是作为一个家族、一个集体而存在的,他们会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身边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虽然不会如亲身的腐败经历一样带来那么直接的腐败感知,但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也应该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自变量考虑进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中。
在腐败经历之外,获取外在腐败信息是一种间接的腐败感知形式。以腐败信息的来源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官方宣传和非官方途径流传的腐败信息。前者表现为官方媒体发布的反腐信息,多为积极正面的内容,旨在提升民众的政治信任;后者多以小道消息的形式流传、发布、未加管控和证实的腐败信息,会提升民众的腐败感知度,从而导致政治信任的降低。那么在研究中国民众受腐败信息影响而对政府信任可能发生改变时,这两种腐败信息获取的渠道应该被纳入考量的范围。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因变量的选择及其说明
本文使用了来自“2015年度中国城乡社会治理调查”(Chinese Social Government Survey,CSGS)的数据资料。该调查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就城乡社会治理问题所展开的专项问卷调查,由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联合设计。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来自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12所大学的师生参与了相关调查活动。调查于2015年7月启动,历时5个月,涵盖全国26个省市区,共随机抽取125个县级单位,完成有效样本4068份,有效完成率67%。调查严格按照社会科学规范操作,所获数据具有较高质量。
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是民众的政治信任。因为狭义上的政府信任具有更易于度量的优势,所以政府信任作为政治信任的操作化概念是本文的因变量;又因为中国特殊的“央强地弱”信任差序格局,本文将政府信任区分为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两个因变量。调查中涉及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的具体测量题目使用了6分制信任程度评量尺度。其中“6代表受访者认为完全可信”“5代表相当可信”“4代表有点可信”“3代表有点不可信”“2代表相当不可信”“1代表完全不可信”。这样的设计有助于测量出受访者明确的态度,从而了解受访者是倾向于信任政府,还是倾向于怀疑政府。
(二)自变量、控制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由于本文侧重于研究微观层面民众的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即一个人对腐败的认识来自于自己亲身经历、亲朋好友的经历、官方宣传和小道消息这些不同途径是否会对个人的政治信任程度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本文选取的自变量为“亲身腐败经历”、“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通过小道消息听说腐败信息”和“通过官方媒体听说腐败信息”。这些自变量在问卷中对应的题目有三条。第一条是“您自己、家人或熟人近几年来亲身经历过干部的腐败行为吗?”该问题的选项为“经历过”和“没有经历过”。如果受访者选择经历过,那么采访员不会询问受访者第三条题目,如果受访者选择没有经历过,那么采访员会跳过第二条题目直接询问受访者第三条题目。第二条是“请问主要是您自己亲身经历,还是您的亲友、熟人告知您他曾经亲身经历过”。该题选项为“我自己曾亲身经历过”、“家人或亲戚曾亲身经历过”和“朋友或同事曾亲身经历过”。第三题是“您主要是从什么地方听说的干部腐败行为”。该题选项为“小道消息”、“媒体信息”、“政府文件”和“互联网”。
因为文化因素中个人的“社会信任”程度和“传统文化”因素对个人的政治信任也会有影响,所以本文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同时因为中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也会有着各自相异的地域文化,可能会影响到该地区人民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看法,所以本文也将地域作为一个变量纳入控制变量。此外,本文还将“性别”“年龄”“是否农村户口”“是否是党员”“教育程度”等变量纳入控制变量。
(三)研究假设及方法
过往研究中已表明腐败是对民众政治信任的直接背叛,那么当民众感受到腐败行为发生时,必然会损害政治信任。民众对腐败的认识一方面来自直接的腐败经历,另一方面来自外界腐败信息的获取。其中直接的腐败经历对个人的政治信任有显著的影响,受中国特有的社会传统影响,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亦会影响个人的政治信任。而来自外界的腐败信息中,官方的宣传旨在增加民众的政治信任,小道消息则会降低民众的政治信任。现有的政治信任文献也指出,在不同因素的刺激下,民众对于中央政府的信任会维持,但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会有变化,所以在研究政治信任和政治腐败的关系时,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一: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受访者有过亲身腐败经历会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不会有太大变化。
假设二: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受访者如果没有亲身腐败经历,但身边亲朋好友有腐败经历,那么受访者会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不会有太大变化。
假设三: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受访者如果没有腐败经历,同时他对腐败的认识主要来自官方媒体宣传,那么受访者会增加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
假设四: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受访者如果没有腐败经历,同时他对腐败的认识主要来自小道消息,那么受访者会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不会有太大变化。
本文使用描述统计分析勾勒出民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任状况的整个图景,并通过二元逻辑回归模型探究各变量是否对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这两项因变量有影响。
五、数据分析
(一)中国的社会信任状况分析
图1显示了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状况,由图中可见只有4%的民众选择了中央政府是不可信的,选择中央政府不可信的民众大部分认为中央政府即使不可信,也只是有点不可信。而选择中央政府可信的民众绝大部分都认为中央政府是相当可信的,甚至是完全可信的。受访者可能出于问题的敏感性做出否认社会不希望的行为或承认社会所希望的行为,图中一边倒的选择也显示了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下民众对中央政府较高的信任程度。
图1 民众对中央政府信任情况占比
相对而言,图2显示了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明显没有对中央政府的信任那么高。由图1和图2可知,虽然受访者的选择还是以倾向于信任地方政府为主,但是受访者对地方政府的信任没有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来得坚定。首先,在比例上,与96%的受访者选择信任中央政府不同,只有大约70%的受访者认为地方政府是值得信任的。30%的受访者倾向于认为地方政府是不可信任的。考虑到受访者可能会存在社会期望偏差,结果所表现出来的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其次,虽然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状况依然呈现为民众比较信任地方政府,但在选择时受访者多是选择地方政府只是有点可信。选择相当可信的人数比例还没有多少降幅,但是选择完全可信的人数比例则下降很多。同时和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相比,受访者选择完全不信任的比例明显增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地方政府比较极端的排斥态度。
图2 民众对地方政府信任情况占比
图1和图2体现了民众对中央政府和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的不同,明显可以看出相较于中央政府而言,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要下降很多。这与中国“央强地弱”的政治信任差序格局是相吻合的。
图3显示的是受访者是否有腐败经历的整体情况,由图3可知只有1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历过腐败,而这其中还包括不是自己亲身经历只是亲朋好友经历的部分,足见选择自己亲身经历了腐败行为的受访者所占比例很少。因此什么因素使得没有经历过腐败行为的人形成了他们的腐败感知便很重要,这样可以进一步了解什么因素间接影响了民众的政治信任。此外民众选择经历过腐败行为的比例偏低似乎有些不寻常,毕竟理论研究中是把中国看作“渗透式腐败社会”的,大大小小的腐败行为诸如请客送礼是充斥于民众的生活之中的。论其原因,一方面受访者可能出于社会期望偏差不希望让别人知道自己有过送礼这种不光彩的行贿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因为中国的“关系社会”传统让受访者不把请客送礼、托人办事这种行为看作是腐败行为,而认为腐败是官员贪污公款这种和自己并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所以在回答问题时选择没有经历过腐败行为。
图3 民众的腐败经历状况
(二)逻辑回归
为了尝试探索腐败认知形成的各种途径对政治信任的影响,本文建立了二元逻辑回归模型。如前文所述,我国存在“央强地弱”的政治信任差序格局,各种因素往往对中央政府信任没有太多影响而对地方政府信任影响比较大。学者在研究中惯常会将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区分开来〔20〕,所以本文将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区分开来分别建立回归模型,通过将各项变量纳入模型中,分别观察各变量对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的影响,从而检验本文所提出的假设。模型1的因变量是中央政府信任,模型2的因变量是地方政府信任(见表1)。通过模型1和模型2的比较,一方面可以更好的体现信任的差序格局,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观察各项自变量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中国政府的信任的影响。仅仅关注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是不够的,因为对地方政府的信任某种程度上也是和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相关联的。如果民众怀疑地方官员,他们可能也会怀疑中央政府官员用人不当。
表1 政治信任的二元逻辑回归分析
表格内为标准化回归系数,括号内为标准误。*p<0.05,**p<0.01,***p<0.001
表格内为标准化回归系数,括号内为标准误。出于统计的需要,在将这两个因变量放进模型时对他们重新进行编码,将其中属于信任的选项“4有点可信”“5相当可信”“6完全可信”均重新编码为“1”,将其中属于不信任的选项“1完全不可信”“2相当不可信”“3有点不可信”均重新编码为“0”。将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区分开来作为因变量是为了顾及政治信任的差序格局。另外在自变量的处理上则将问卷中原有的问题分解为“是否亲身经历腐败”“是否亲朋好友亲身经历腐败”“是否从小道消息听说干部腐败行为”“是否从媒体信息听说干部腐败行为”等陈述命题,其中“是”的选项编码为“1”,“否”的选项编码为“0”。如此一来因变量和自变量都是由“0”“1”构成的二元变量,可以被纳入二元逻辑回归模型。
观察表中的模型1可以发现,在99%的置信区间下,控制变量“传统价值”、“政治信息兴趣”和“施政满意度”对中央政府信任均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在95%的置信区间下,“社会信任”和“教育程度”对中央政府信任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而自变量“亲身腐败经历”、“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通过小道消息听说腐败信息”和“通过官方媒体听说腐败信息”都和中央政府信任没有显著的相关性。“传统价值”和“政治信息兴趣”属于政治信任来源的文化主义解释的要素,“施政满意度”则是制度主义解释的要素。由于文化主义把政治信任看作是个人信任的延伸,而“传统价值”会塑造个人价值,所以不难理解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会增加一个人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中国政治信息皆由官方媒体发布,如果一个人乐于接收政治信息,他的观念和中央政府所宣传的价值是不相斥,他也就比较容易信任中央政府。按照制度主义强调绩效的解释,民众如果对政府的施政效果是满意的,就会提升他们对政府的信任。这就解释了控制变量中“施政满意度”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然而我们所要研究的自变量却和因变量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这基本符合了信任的差序格局所应有的特征。民众接收到的腐败信息和自身的腐败经历基本不会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有明显的影响,可以验证假设一、假设二和假设四的后半部分。但假设三中官方宣传的腐败信息会增加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这一命题却没有得到验证。
观察表中的模型2可以发现,在99%的置信区间下,“农村户口”这个控制变量和“亲身经历”这一自变量对地方政府信任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社会信任”和“施政满意”这两个控制变量对地方政府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在95%的置信区间下,“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这一自变量对地方政府信任有显著负面影响,而“教育程度”这一控制变量则对其有显著正面影响。“社会信任”、“施政满意”和“教育程度”这些变量用文化主义和制度主义的路径解释就可以理解它们对地方政府信任的积极作用。从自变量的角度来看,模型2的结果验证了假设一和假设二的前半部分。但因为“通过小道消息听说腐败信息”、“通过官方媒体听说腐败信息”这两个自变量和地方政府信任没有显著相关性,所以假设三和假设四不成立。
假设三和假设四不成立的结果,主要都是因为与民众本身没有亲身经历腐败有关。前文提到,“民众的亲身腐败经历”和“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会对地方政府信任产生显著负面影响,对中央政府信任则没有明显影响。但如果民众没有腐败经历,则民众的腐败感知对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没有明显影响。此一结果表明,一方面可能因为民众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在没有亲身经历腐败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外在短时性的信息影响长久形成的印象;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民众对各种渠道获取的政治信息均抱有一种冷漠的态度,自己亲身的腐败经历才会对他们的态度产生显著的影响。也就是说,民众的腐败感知是否会显著影响政府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是否有过腐败经历。
六、讨论与结论
近年来,我国官方发言中格外强调贪腐对于目前中国制度的危害,特别是贪腐会使得我们党与政府丧失民心。贪腐不仅会让民众对党和政府产生疏离和不信任,甚至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使得反腐败格外重要。在关注腐败的同时,腐败问题带来的更深层次的民心问题也值得深思,所以有必要研究政治腐败对政治信任的影响。一方面因为现有腐败对政治信任影响的研究都是从实证角度展开,缺乏对两者背后逻辑的探讨,所以本文首先从政治信任的来源入手讨论腐败对信任产生影响的原因和途径;另一方面现有的中国的腐败对信任影响的文献很少,仅有的也只是以宏观的腐败发生率作为自变量研究其对政治信任的影响,所以本文选择从微观层面的腐败感知和腐败经历入手,侧重于研究一个人对腐败的认识来自于自己亲身经历、亲朋好友的经历、官方宣传和小道消息这些不同途径,会不会对个人的政治信任程度产生不同的影响。
基于2015年度中国城乡社会治理调查数据,本文的分析结果表明,只有亲身腐败经历和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会影响个人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且这种影响是一种负面影响,而来自于官方宣传的腐败信息和通过小道消息传播的腐败信息都不会对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产生影响。这样的结果基本吻合了我国政府信任的央地差序格局。但是个人的腐败经历和亲朋好友的腐败经历不会对中央政府信任产生太大的影响,却会对地方政府信任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反腐力度,减少可能会产生民众经历腐败的行为。民众感受到公平公正的生活,才会信任地方政府。
然而无论是通过官方宣传的腐败信息还是通过小道消息流传的腐败信息都不会对中央政府信任和地方政府信任产生影响,这样的结果和既往研究中官方的腐败信息会增强民众的政治信任而非官方的腐败信息会降低民众的政治信任是不相符的。试析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关于官方宣传的腐败信息多是中央打贪下的成果,因此民众本身对这些信息保持较为赞同的态度;而对于小道消息流传的腐败信息,民众则抱持怀疑的心态,所以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腐败信息,都没有对民众的腐败感知度产生显著的影响。
然而即使腐败感知不会对现有的政治信任有明显的影响,但是一个有过腐败经历的人也很有可能在腐败状况改善后增加对政府的信任。这样的情况是不利于现阶段党和国家的反腐活动的。针对这种潜在的问题,本文认为,首先,政府应该革新目前较为单一的官方反腐宣传形式,增加民众在反腐活动中的参与度,或许有助于提升他们的政治信任。第二,反腐势在必行,要保持高压,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本文研究表明,一个经历过腐败的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采取比较负面的态度,而对于地方政府的信任更是显著地降低,因此必须保持目前反腐的态势。此外,日常的腐败经历属于一种微腐败,虽然规模比不上官员腐败,但却是更深入、更细微的负面影响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因此对于腐败的治理,必须“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民众生活细节中防止腐败问题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