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家电的环保服务探讨
2019-05-11张莉梅婧李明国
张莉 梅婧 李明国
摘 要:本文从回收和监管两方面入手,从提高国民意识出发,鼓励厂商生产并回收产品、研发绿色产品;同时可视化监管,严格监督;广泛宣传,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秉承“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具备回收再生能力的小企业,国家可以通过征收特种环保税,并将所征收的税额用于专业环保回收企业的资助、补贴。
关键词:家用电器;回收;再利用;可持续发展
中圖分类号:F407.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2-0005-02
通常家电有两种分类:白色家电和黑色家电。除此以外,还有绿色家电。一般情况下,家用电器都有一个使用寿命,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电器故障、新产品的流行,家用电器的淘汰会加快。这些被人们弃用的家电,有的被二手市场利用,也有很少一部分被回收,但大量没有回收的废弃家电对我国社会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隐患。
一、 研究背景
截至2017年上半年,我国家电中仅移动手机一项用户总数达14.1亿,每年废弃手机约有2亿部,但回收率不足2%,意味着有将近1.96亿部手机没有回收。可见废弃家电的数量已经十分巨大,如果再不合理回收,不但会污染环境,也会造成巨额资源的浪费。故技术升级与节能环保必定是家电产业的转折点。
(一)研究意义
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的迅猛研发、投入、产出,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我国的经济运行良好,小康社会正在逐步实现中。家电的普及化与淘汰,都是不可避免出现的。如何合理回收、运用废弃家电,对我国经济安全运行是一个重要的保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中对有限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国外相关论述与行为
我国作为当代社会的第二大经济体,在发展经济中,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是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在对废弃家电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摸索中,同样也须奉行“洋为中用”的务实原则。
美国政府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经济得到了平稳有序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相继出台《国家环境政策法》与《综合废弃管理结合》。西方国家在废弃家电处置上的政策安排,确实对整个社会中无论是生产制造商、商品中间销售商、社会物流管理还是消费者公众,对废弃家电的处置,在行为和认同上都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我国的废弃家电的认识与行动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基本不存在废弃家电,尽管20世纪50、60年代,我国人口也有6.5亿左右,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济的滞后,在改革开放以前,国人的家庭、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中,通常今天讲的“四大件”,是极难觅踪影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全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进入平常人家。
我国政府在2008年前后也制定了相关对家电产品的法规与使用细则,尤其是对家电产业的科研投入、绿色开发,政府相应出台了许多政策,以鼓励家电生产企业朝着绿色方向加快发展;另外,政府还规范了废弃家电的回收、利用政策,也相应有一定额度的财政支持。
综上所述,废弃家电的环保服务,在政府支持下,国人有所行动。基于该项工作的现状,我们作出如下分析。
二、 我国家电市场及废旧家电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其中家电市场规模已达到4213亿元,同比增长9.7%。
(一)废弃家电的危害性分析
废弃家电通常是发生故障或产品技术淘汰的电器或电子设备,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所含材料比较简单,对健康、环保危害较轻的废旧家电产品,如较容易拆解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等家用电器以及医疗、科研电器等;另一类是所含材料比较复杂,对健康、环境危害比较大的废旧家电,如手机、电脑、电视机等。上述废旧家电在回收及转移利用过程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的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二)废旧电子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电子垃圾在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污染物成分复杂,主要包括重金属和难以降解的有机物等。若回收处理不当,会对人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最常见的家用电器,例如电视机、电冰箱、手机等可能含有镍、铬、铜、汞在内的重金属,这些可能引发皮肤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眼部症状如发痒、结膜充血等。难以降解的有机物包括多环芳烃、多溴联苯、二氧杂芑和呋喃等,会通过呼吸、饮用水和食物链在人体内富集,引起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下降等病症。
三、 我国的废弃家电回收现状
2014年,我国以丢弃600万吨电子垃圾的数量排在美国(710万吨)之后位居全球第二,紧随我国之后的是日本、德国和印度。
我国建立的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体系虽让电子垃圾的增长速度减缓,但在进口废旧物资管理体制方面的疏忽和缺陷却成为我国电子污染的重要原因。据统计,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80%出口至亚洲,这其中大多数进入我国。
(一)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系,且回收方式比较单一,效率较低。其主要有三种回收渠道:第一种是流动上门收购,“三轮车”一族走街串巷收购旧家电;第二种是通过商场“以旧换新”收购,在新家电销售价格中抵扣结算;第三种是旧家电市场直接收购,收购来源主要是家电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积压产品或集团单位更新换代的旧电器。
然而,我国只做到了最基础的一步,消费者们大多把电子废弃物卖给小区内游走的“马路游击队”,通过这种非正规的废品回收渠道,电子废弃物最终流入私人拆解作坊,导致废旧家电很难进到正规的拆解处理企业。
(二)废旧家电回收的机遇
2017年,我国禁止进口洋垃圾后,那些原本处理洋垃圾的环保机构工作量减少,这对我国也是一种机遇。数据显示,不含手机在内,我国最近几年报废的家电总量大约在2000万台左右,其中电视机、洗衣机各约为500万台左右,不含电冰箱400万台在内,还加上其他厨卫设备,每年报废的家电数量惊人。环保机构不处理洋垃圾之后,可以致力于解决我国的家电产品废弃问题,减少环境污染,还国民绿水蓝天。
四、 黑白家电环保服务的建议
参照各个国家的回收处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如下:
(一)强化公众环保意识
增强消费者环保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各种媒体,比如在电视台投放广告来宣传废旧家电产品回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例如在书本中增加废旧家电产品回收利用的课程,从孩子教育抓起,使广大消费者真正意识到废旧家电产品回收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使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自觉抵制将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旧家电产品随意丢弃或出售给流动商贩的行为,共同推进废旧家电的规范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利用。
(二)家电回收立法
废弃家电的回收仅靠消费者的个人力量远远不够,还需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的家电垃圾回收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其原则是“谁生产、谁负责”。国家除了颁布严厉惩处的法律之外,在監督上也要实行可视化,让人人都能参与监管。
(三)大力开发绿色家电,家电以旧换新
鼓励并支持商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一方面,可以促进新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可以重新利用废旧家电产品。鼓励生产家电厂商大力开发绿色环保家电。如我国的众多家电榜上企业,海尔、华为、中兴、格力、美的、长虹、海信、TCL等著名企业,应作出榜样,同时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
(四)成立专业回收废弃家电的环保企业
①对回收进行政策补贴。国家对于那些不具备回收再生的小企业征收环保治理专项特别税收,将征收的税收用来补贴那些专业环保企业。②回收要收费,人们将废弃的家电产品交给环保处理企业时,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搬运费、运输费等。同时国家要严格监督,制定相关法律,不允许随意丢弃废旧家电,必须交予有环保标志的回收企业,消费者不配合者,除了必要的罚款以外,还将纳入诚信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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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莉,女,江苏南京人,三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教育学;
梅婧,女,江苏镇江人,三江学院高职院学生,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李明国,三江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