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探讨
2019-05-10商丽莉祝士明
商丽莉 祝士明
【摘 要】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企合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还有待完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人才培养战略意识以及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共建共享生产实训基地不够规范,雙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专业课程设置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等。建议构建“政校企协同,产学研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政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模式保障条件;政校企积极协作,健全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政校企共建共管,加强校企合作要素建设,以期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应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9)04-0067-04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成为教育改革及理论研究的热点。
一、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一)订单式模式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学校接洽,及时公布人才培养订单,经过学校和企业的协商沟通,按企业订单规格进行的一种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1]这种模式,高职院校把企业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根据企业的岗位用人需求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方式,设置教学专业课程,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零对接,实现招生、培训、就业一体化,一般高职院校和部分用人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会选择这种模式。
(二)工学结合模式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发挥学校、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强调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教学资源,将以课堂教学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工作经验的企业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2]这是一种“学习—工作—再学习”学校企业双向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特点是每学年由学习学期和工作学期组成。学生在学习学期在校学习理论知识,在工作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使理论知识与实践得到有效结合,提高学生的岗位操作能力。培养过程中企业全面参与培养方案制定、校内学习培训和校外实习教育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积极性。
(三)“2+1”模式
“2+1”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2”指三年制职业学校学生前两年在校参加理论知识学习,辅以部分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1”指学生最后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将课程学习结合实际,并结合生产实际完成最后学年的毕业设计或论文。[3]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产学紧密结合,培养主体由院校和企业组成。院校负责完成理论知识的教育,企业负责完成专业技能培养,并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有利于将理论知识转变成专业技能。作为培养对象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在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准员工。
(四)校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模式
校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模式是院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生产任务,双方共同提供资金、设备、技术和师资力量,将生产和实训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这种模式是最有效的产学研结合方式,院校和企业都是培养主体,把理论学习和顶岗实习有效结合,有利于院校教学,也有利于解决企业所需场地、资金和技术的问题,做到双方资源共享。学生在实训中,既能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还能为企业生产创收,个人也能获得一定报酬。
(五)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
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是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科研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之中的教育模式。[4]产学研合作中科研院所或高职院校是技术供给方,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二者进行合作,对技术创新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合,主要是企业和研究人员之间的对接,适合综合性、研究型高职院校。
二、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有待完善
政府越来越重视校企合作教育,但推进校企合作法制化进程还较慢。目前,关于校企合作的原则性、建议性、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居多,具体可操作性政策的偏少。比如缺乏税收、信贷、合作、权益保护、监督评价和行为激励等方面的法规与政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还不够,资金筹措上得不到具体政策支持;没有明确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合作双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合作仍处在自发的浅层次。
(二)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
政府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组织机构,也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校企合作指导准则和机制,对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规划、监管和考核。造成现行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主要停留在规定层面,很多合作事宜得不到企业、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支持,使得合作缺乏稳定性,制约了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与可持续发展。另外,各级政府在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所需技能型人才方面的前瞻性和组织调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并且需要组织好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并根据所需及时动态调整决策部署。
(三)企业对人才培养战略意识与合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和学校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组织,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需要建实训平台、配备教学设备,组建教学队伍,必然会对企业人力财力和正常生产带来一定影响。这种合作投入大、周期长、回报不确定的事情难以激发企业的合作热情。加上缺少政策制度支持,导致多数企业更倾向于从市场直接招聘人才,及时需要企业短期合作,企业也觉得比校企合作来的划算。因此。企业对合作培养人才的意识淡漠,参与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四)共建共享生产实训基地还不够规范
校企共建共享生产实训基地的模式多数是由院校根据发展需要,寻求适合的企业共建。而企业则根据自己的利益追求和对人才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高职院校合作,共建规模往往受限于企业的产业和经济状况。由于合作停留在自发层面,又缺少国家的法规政策支持与保障。因此,在生产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方式、运行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主要依靠共建双方协商实施,存在一定的合作风险,建设规范有待完善。
(五)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一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数量偏少。目前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还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大部分教师都是从院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学岗位,实践经验比较欠缺。二是双师型教师素质偏低。一些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学历、职称偏低,或是这类教师以理论教学为主,整体上还达不到双师标准,不能满足职业教育教学要求。三是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评价机制还不健全,还缺乏双师型教师流动学习平台和完善的培养体系。
(六)专业课程设置需要进一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区域经济的发展必将带来产业结构调整变化,对人才的需求也不同以往。高职院校容易忽视人才培养的前瞻性和周期性,缺少根据市场变化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尤其是及时调整设置专业课程,确保学生所学专业符合市场需求方面还比较欠缺。目前,校企合作在专业课程调整改革、灵活增设新的急需专业、开发特色教学教材和建设实训实习项目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构建“政校企协同,产学研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政校企协同,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在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协同下,把课堂教学、校外工作以及研究有机结合,利用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培养应用型人才,形成具有“三位一体、四点对接、四个促进”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是指:坚持“政府主导、高职院校为主体、企业参加”的三位一体,实现“教学与实训、实训与实习、实习与就业”四点对接,促进学生能力素质提升,促进高职院校教学发展,促进企业建设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政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模式保障条件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根据区域经济特点颁发专门的校企合作教育法规,明确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明确高职院校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寻求适合的企业进行合作;明确企业要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并接收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营造好外部条件。
2.健全政策制度
一是制定奖励实施办法,保护好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大力政策支持参加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和企业,在税收、资金、人员等方面实施优惠,并大力表彰合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二是制定鼓励和规范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政策制度,为实训基地建设提供可靠保證,并利用区域优势与本地企业达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建立起实训基地建设管理机制。三是建立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制度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定期派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对实践中和人才培养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嘉奖。
3.设立专项经费
政府要设立校企合作教育专项资金,大力提供财政支持,也可以通过捐赠、资助、奖励等方式多方面吸纳社会资本,降低合作各方的成本,并规范好高职院校和企业为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师、学生提供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和适当的劳动报酬,以鼓励参与者的积极性。
(三)政校企积极协作,健全模式管理运行机制
1.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管理优势、资源调配优势,统筹规划不同区域的校企合作,调控和指导校企合作有序进行;要统筹规划各地校企合作模式,确保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协调校企利益等方面精准高效;要对校企合作过程进行管理、规范和评价,督促那些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和企业承担其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此外,政府还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实施各项政策制度,在教育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2.高职院校坚持主体地位
一是高职院校应组织院校领导、企业专家建立合作发展管理机构,形成院、系、专业三级组织机构,各级成立相应的人才培养委员会,实施三级管理机制,对校企合作进行推动、协调、监督和验收,并建立健全各类管理、保障、激励制度。二是建立参访机制。高职院校要定期组织教师、学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业务,了解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是否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等。三是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健全校企两级教学管理组织,完善教学督导和学生督导体系、相关行业和企业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毕业学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企业满意度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四是建立学生就业管理部门。通过职业咨询、职业培训、举办企业嘉宾讲座,加强学生与企业间的交流与沟通,协助学生与企业对接。
3.企业积极参加支持
一是要参与招生就业。企业要积极参加人才培养全过程,与院校共同选拔学生,共同确立培养目标,并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接收毕业学生就业。二是要参与专业课程建设。企业应在教学中参与课程改革和专业建设,并保障实践教学条件,为学生实训提供场地、设施等。三是要参与师资培养建设。企业要积极接收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培训,并提供一些在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实践指导等教学任务。
(四)政校企共建共管,加强校企合作要素建设
1.成立政校企协同管理机构
政府要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企业要以市场和自身岗位所需人才类型和数量为需求,高职院校要把政府导向和企业需求作为创新教育的目标,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企业需求,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首先,要从政府层面建立校企合作教育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相关人员组成。该委员会是决策机构,主要制定和落实政策制度、规划人才培养、推进教学改革、协调各方资源和利益等问题。其次,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层面建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由高职院校的院、系领导和企业的专门负责人组成。该理事会是执行机构,主要负责院校与社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抓好校企合作具体事务。例如,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广西高职院校中率先成功建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理事会有54个理事成员单位,设有校、系、专业(群)三级组织机构,形成了“统一规划、上下联动、各急所需”的运行机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2.校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
校企双方要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资金、设备、技术和师资力量投入,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培训、课程设置、实习和就业方面紧密合作。院校还可以与国外高职院校、知名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共建学生海外培养实训基地。例如,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实践“共建共管”“筑巢引凤”“品牌效应”三种实训基地建设模式,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14个校内实训基地、涵括全院六大专业群50个专业(方向)的183个校外实训基地。同时实施“跨国培养,服务东盟”人才培养战略,与东盟国家12多所高职院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办學,还与对应东盟国家的多个知名行业企业,建立跨国式实践基地。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第一,建立起完整科学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并健全管理、评价机制。第二,制定好培养计划,选送教师到国内外名校进修学习,并到企业参加实际岗位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第三,从合作企业聘请人员担任实践教学教师,兼任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其培养人才的能力。
4.共建专业体系,优化设置课程
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要紧密协同,根据市场变化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调整、规划专业建设,核心是打造具有特色的专业群,灵活增设新的急需专业、开发特色教学教材和建设实训实习项目。例如,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紧密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14+4”千亿元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依托优势行业和大品牌企业,全面优化学院的专业结构,使专业布局覆盖广西及周边区域,基本构建起适应广西产业新发展需求的品牌专业框架。[5]
5.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一是采用参与互动的教学模式。根据企业需要和专业课程设置情况,鼓励企业参与教学,积极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二是把企业内容纳入日常教学。将企业日常工作内容纳入课程,采取设置实境和讲解案例的方式,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效益。三是举办竞赛活动。由企业提供主题,院校组织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让企业获得创新思路,让学生得到实践锻炼。四是立足网络平台实施远程教学。在与国外高职院校、知名企业进行交流合作方面,积极推行网络远程教学,实时动态开展国际的交流与教学。
总之,由政府为主导、高职院校为主体、企业参加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只有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紧密协同,不断健全法律法规、调整政策制度,才能构建出培养目标明确、教学方法合理、管理运行机制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促进高职教育教学健康协调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