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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的思考

2019-05-07阮利平赵神祖

浙江国土资源 2019年4期
关键词:文化村遗迹利用

□ 金 星 阮利平 赵神祖

地质遗迹是人类揭示地球环境演化规律的重要窗口,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成旅游景观的资源基础。地质遗迹的保护是指保护地质遗迹本身的完整性、真实性、天然动态平衡状态不受破坏。地质遗迹的利用是指对其作为资源的价值的利用,包括科学研究、景观旅游、科普教育利用以及其他的经济性利用。

当前,绍兴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地质遗迹的保护与利用,积极探索地质遗迹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通过建立地质公园、创建地质文化村等方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谐统一的目的。

一、绍兴地质遗迹资源分布

绍兴市地质遗迹资源比较丰富。根据《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06-2020年)》,绍兴市省级以上出露型地质遗迹共24处(见表1),其中国家级有11处、省级有13处,是浙江省出露型地质遗迹的重要分布区之一。2012年嵊州市开展地质遗迹调查,发现35处,2016年10月诸暨市开展地质遗迹调查,发现40处,截至目前,绍兴市经过调查掌握的地质遗迹有87处(嵊州和诸暨发现75处,包含了省规划中的12处)。根据环境地质条件、地质遗迹资源类型与分布特征,结合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水平现状,部分地质遗迹简述如下。

越城区东湖古采矿遗址:东湖遗址以露采条石为特色,经过后人别具匠心的园林营造,把遗址内岩石、岩洞、石桥、湖面巧妙结合,成为浙江最著名的园林之一。主要景点有陶公洞,仙桃洞,东湖石桥,东湖亭台,碧水泛舟,程寿楼,扬帆船,小稽轩。其中陶公洞为竖井式洞穴,洞高五十余米,三面岩壁回圆如削,仅一口朝北,而且洞口狭窄,一叶扁舟,才能入洞,越是往前,漏光处就越窄,终于只剩洞顶的小块蓝天,洞穴曲折而多变,湖水清黛而清冷。

绍兴柯岩古采矿遗址:浙东沿海重要的古采石遗址景观。白垩系凝灰岩采矿遗址,记录了绍兴漫长的采矿历史。柯岩遗址以自然的雕琢与宗教的介入为特色,主要景点有云骨、柯岩造像、七星岩等,其中云骨高30余米,底部呈不规则的扁形体,长约4米,宽度1-5米不等,中、上部形态丰而凹凸险峻,远处望去,宛如一柱烟霭,袅袅升腾。

绍兴县兵康平水组地层剖面:细碧角斑岩、凝灰岩和泥质粉砂岩组合,记录了距今约10亿年扬子古陆东南缘岛弧火山岩系特征,浙江蓟县系标准剖面。

绍兴县上灶斜长花岗岩岩体:岩体形成于距今约9亿年,是地慢岩浆结晶分异产物,华南地区大洋斜长花岗岩唯一实例,国内典型中性岩体。

诸暨王家宅韧性剪切带构造形迹:由糜棱岩带组成,距今约4.5亿年,记录了深部塑性变形特征,江山——绍兴拼合带典型构造形迹。

诸暨陈蔡群变质岩剖面:斜长角闪岩、变粒岩和片麻岩组合,记录了距今约13-10亿年变质变形特征,浙江蓟县系标准剖而。

诸暨次坞辉绿岩岩体:岩体形成于8.1亿年前,在中国东南沿海出露面积最大,约14平方公里,与道林山碱长花岗岩共同构成了晋宁期华南大陆裂解双峰式岩浆侵入模式,浙江典型基性岩体。

诸暨道林山碱长花岗岩岩体:岩体形成于8.1亿年前,华南地区最古老的A型花岗岩,与次坞辉绿岩共同构成了晋宁期华南大陆裂解双峰式岩浆侵入模式,浙江典型的酸性岩体。

诸暨石角球状辉闪岩岩体:具有球状结构的超基性岩浆岩,山围绕球心韵律分布的辉石层与角闪石层组成,距今约8.4亿年,全球唯一已知实例。

嵊州硅藻土矿:为典型的非金属矿床,主要集中分布在嵊州市崇仁镇-鹿山街道浦桥-鹿山街道岩后-剡湖街道沙园-崇仁镇应桂岩,分布面积约65平方公里。研究硅藻土矿,有利于了解本区的成矿地质作用,并为工业部门提供原料。硅藻土的特性——遇水膨胀,对研究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有一定的科研价值;硅藻土可指示当时的古环境,对研究嵊县组地层、反演当时的古环境有一定的科研价值。

表1▲绍兴市省级以上地质遗迹名录▲▲

新昌国家地质公园。位于新昌县境内,面积68.76平方公里,2004年建立,主要地质遗迹为安溪——王家坪硅化木化石,穿岩十九峰——倒脱靴奇石群丹霞地貌等。

安溪——王家坪硅化木化石:目前华东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原地埋藏的木化石群,其特色是硅化木数量多、分布广,化石层多达六层,观赏价值高,并发现了硅化木新种——新昌南洋杉型木。新昌硅化木树杆粗大,最大直径可达3.5米,一般均在0.5-1.0米,已发掘最长硅化木达14米,多属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穿岩十九峰——倒脱靴红色砂砾岩丹霞地貌:与凝灰岩地貌在垂向上叠置与横向过渡的共存状态,是研究其形成演化的典型地区。大佛寺——十里潜溪一屏风岩景区丹霞地貌与厚层空落成因的凝灰岩构成的“百崖天烛”地貌共存一区,国内罕见。见表1。

二、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

当前,国内外地质学、地理学、旅游学及相关学科的学者广泛研究了地质遗迹保护开发的途径、保护开发的协调性及与旅游业的关系等,认为地质遗迹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对地质遗迹的保护要包括对地质遗迹所处区域内部动植物以及水、大气、土壤等生态因素的保护,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大于经济利益,是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并提出了“以发展地质旅游开发来促进地质遗迹保护,以地质遗迹保护来支持地质旅游开发”的全新理念。

(一)国外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

美国为了保护间歇性喷泉等独特的地质遗迹及生物多样性,1872年率先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现已有多种内容的国家公园380 个,其中有160 个有重要地质意义,140 多个分布有重要化石,66 个有海岸带地质景观区,75 个有岩溶洞穴系统,49 个有火山活动遗迹,24个有地热活动。

欧洲对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进展较快。德国对具有特殊地质意义的具有可观赏价值、具稀有性、独特性的动植物化石、岩石矿物露头、地形景观等都列入保护对象。有法律依据并有专门机构负责这一工作,决定保护技术。瑞士要求每个州对地质遗迹进行登录,取得详细资料,经描述登录选择和研究评分,确定每一个地质遗迹的重要性和价值,决定保护措施,而且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7年11月在第29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创建独特地质特征的地质遗迹全球网络”的决议。2001 年6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再次通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决定,从而使“世界地质公园”与“世界遗产”具有同等法律地位。2002 年5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开始启动了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

(二)国内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

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利用工作起步较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地质遗迹调查研究与开发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强。主要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及自然文化遗产等方式实现保护和利用地质遗迹的目的。

自然保护区方面:截至2016年底我国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60 个,其中地质遗迹类120 个,古生物遗迹类40 个。

地质公园方面:全国已通过了241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审批,已有世界地质公园33 家,占全球世界地质公园总数(119 家)的1/4 多,是世界地质公园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

矿山公园方面:2005 年9 月开展首批矿山地质公园资格评审,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矿山公园30个,批准国家矿山公园资格42个。

风景名胜区方面:截至目前国务院总共公布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全国各类风景名胜区中,含地质遗迹的名胜区可达半数以上。

自然文化遗产方面: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共有世界遗产50项,包括自然遗产11项、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35项。其中,约有3/4的世界自然遗产和双遗产涉及到地质遗迹。

(三)绍兴市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

近年来,绍兴市地质遗迹保护利用工作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的途径与模式。总的来说,主要有建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文化村、地质遗迹保护点(区)等方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前期大量水文地质试验及现场profound压水试验情况,第四系松散层渗透系数取1.58×10-6cm/s。根据评价区地层、构造分布特征及注水试验数据,岩溶含水层渗透系数取值为1.5 m/d。

1.风景名胜区

对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打造成风景名胜区。目前,全市共有4处省级以上地质遗迹建成省风景名胜区,分别是吼山古采矿遗址、东湖古采矿遗址、柯岩古采矿遗址及鉴湖。

2.地质公园

建立地质公园是国际上为保护地质遗迹采用的一种通常做法,通过将地质遗迹比较集中的区域建设成地质公园,形成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循环。一方面以地质遗迹资源带动旅游业飞发展,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以旅游收入来进一步保护各类地质遗迹。

新昌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2004年1月获得批准,2006年4月29日正式开园。位于新昌县西部,由硅化木景区、十九峰景区、大佛寺景区、十里潜溪景区、屏风岩景区和韩妃江景区构成,总面积68.76平方公里,该园内已发现地质遗迹资源多处。其中安溪——王家坪硅化木景区,是目前华东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原地埋藏的木化石群。硅化木最大直径达3.5米,树干最长可达16米,被称为中国硅化木之王。穿岩十九峰——倒脱靴景区,区内红色砂砾岩丹霞地貌与凝灰岩地貌共存,是研究其形成演化的典型地区。大佛寺——十里潜溪景区,是目前新昌旅游吸引游客的主要游览区,为国家4A级旅游区。公园中的硅化木群、砂砾岩丹霞地貌、凝灰岩“百崖天烛”地貌,被专家们誉为“硅化木的宝库、复合型丹霞地貌的代表、火山活动的全息档案馆”。

3.地质文化村

为结合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浙江省开创性地提出“地质文化村”建设工程。地质文化村是一种集地质遗迹资源、特色农业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于一体的新型乡村,以丰富的地质遗迹为载体,以特色农产品、民俗民风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旅游休闲与科普教育活动。

嵊州市通源乡地质文化村:通源乡是国家级生态乡,拥有高达94%的森林覆盖率,连绵有致的山脉上遍布种类丰富的植物,生态优势明显。拥有嵊州第一高峰——西白山主峰、千年香榧林、万年巨石阵、壮观的万亩榧茶套种基地等特色景观资源。白雁坑村周边还有神仙洞、石笋岩、高山湿地、睡美人岩、五通岩(仙姑庙)等独特的崩塌地质遗迹景观,千年香榧与万年巨石相映成趣,别具一格。通源乡也是香榧的原产地和香榧文化的传承地,是全球农业遗产——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核心区,拥有百年以上古香榧逾4043株。白雁坑、西三等村由于海拔高,环境好,还是理想的避暑胜地。

该项目作为国内首创、全省首个地质文化村建设项目,为今后同类建设起到了示范和指导作用,对浙江省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和农业地质环境研究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对创新地质环境资源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创建、推动农村地质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

4.地质遗迹保护点

2013 年,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印发了《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第一批)》(浙土资厅函〔2013〕916 号),该名录共计包含110 处重要地质遗迹,绍兴11处。绍兴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的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方案,做好标识工作,有效地保护地质遗迹。

三、存在的问题

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对绍兴市旅游事业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尤其是通过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地质文化村建设,带动了地方旅游产业和增强了地区知名度。但地质遗迹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其开发利用也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因此在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一)专业地质调查有待加强

地质遗迹资源家底不清。从绍兴市来看,只有诸暨和嵊州开展了地质遗迹的专项调查,其他区、县(市)均未开展调查工作。因此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市所有的地质遗迹资源的基础资料。

(二)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全市查明地质遗迹87处,省级以上24处。但据初步了解,通过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途径保护与利用的不足20%,大部分仅进行立碑标识予以保护,还有30%以上甚至处于自然保护状态。比如诸暨市40处地质遗迹,有13处未进行立碑标识保护,处于自然保存状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些未被正式保护及尚未发现的地质遗迹正面临工程建设、采矿和环境覆绿等人类活动的破坏。

(三)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有待加强

一是已建的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往往在申报时候比较积极,但可能在后期运营中游客不多,经济效益不好,地方上不能持续投入保护经费,使得前期建设的保护与科普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维护与更新,地质公园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地质公园名存实亡。二是工作规范与制度有待加强。地质文化村作为国内首创,在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与规范,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实际操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地质遗迹的科普宣传有待加强

一方面,大部分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导游员(讲解员)不具备地学专业知识,只是按照提前拟好的宣传材料进行介绍,不能很好地向游客科普地学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地学科普知识相对生涩,游客本身比较难理解,因此更加需要加强科普宣传范围与丰富科普宣传趣味性。

四、几点思考与建议

针对当前地质遗迹保护利用现状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依托专业队伍,全面开展调查;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因地施策,推广地质文化村建设;加强科普宣传与教育等。

(一)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目前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的相关制度为《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一九九五年五月四日地质矿产部第二十一号令发布)。建议设立《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法》或者在有关法律中补充有关保护地质遗迹的条款,使地质遗迹资源和土地、矿产、森林等其他资源一样,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制订和完善地质遗迹工作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使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开展地质遗迹资源调查

目前仅诸暨和嵊州开展专项调查,建议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本地地质遗迹的分布、类型、数量、丰度、形态、规模、景观特征与保存与保护现状,划定地质遗迹类型,开展地质遗迹区划,研究地质遗迹的成因机理以及形成、发育演化过程,做好重要地质遗迹登录,提出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议。

(三)注重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可持续

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一是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坚决禁止缺少有效保护手段的资源开发利用,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二是要加强已有地质公园的建设,在此过程中发挥政府服务职能,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必要的基础建设;三是要处理好投资开发者利益与地质遗迹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四)引导推广创建地质文化村

地质文化村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创新了地质环境保护中共建共享新方式。嵊州通源乡地质文化村作为国内首创,值得进一步推广与借鉴。一是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当地村民的需求,开展地质文化村建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惠顾民生;二是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与论证,选择地质遗迹丰富,地质地貌景观独特,历史文化内涵深厚、地方产业特色鲜明的乡村,有序推进地质文化村建设,不可一哄而上,防止过度热炒与消耗;三是总结经验,出台办法,形成制度,为绍兴市其他具备条件的乡村提供参考,确保有序推进地质文化村建设。

(五)加强科普宣传与教育

利用互联网、博物馆、景区标识、电视等多种媒体,加强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地质遗迹知识,做强保护意识;利用地球日、地质公园日等节日及学生夏令营等形式,每年定期组织公众参与地质遗迹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着力培养一支精通业务的地质遗迹保护与科普宣传队伍;统一地质遗迹资源信息化规范标准,建立和完善地质遗迹资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等等。

在新形势下,绍兴市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工作将坚持生态引领,保护优先原则,在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科研科普、推进生态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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