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能指与所指的关系
2019-05-05胡英华
胡英华
摘要:索绪尔认为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他整个语言学体系的基础。能指与所指是每个学语言学的人应该掌握的,也是很多人非常感兴趣的。本文首先阐明语言符号的概念,语言符号是能指与所指的结合,继而阐述对能指和所指的理解,“能指是音响形象,所指是词的概念和内容”。其次,总结能指与所指的关系。那么,它们有着怎样的关系呢?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相加,也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的关系不是绝对的,一个能指可能对应多个所指,也可能一个所指对应着多个能指,随着时代的变化,能指的范围可能扩大或缩小;所指会因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等而不同,所以能指和所指也有一对多与多对一关系;就每个国家而言,语言都具有相对任意性,能指与所指的内在关系是相对任意性原则和线性原则。
关键词:能指 所指 对立统一 任意性和线性原则 一对多与多对一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5-0096-02
不了解语言学的人会以为语言符号是相当抽象的东西。其实不然,语言符号只有两种即能指和所指。能指与所指被成千上万的学者研究,至今仍颇有争议。能指与所指是语言符号,“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连结所产生的整体”。那么,能指为何物?所指又为何物呢?
一、语言符号
能指与所指的含义:关于“能指”与“所指”的概念,索绪尔说,“语言的实体是只有把能指和所指联结起来才能存在的,如果只保持这些要素中的一个,这一实体就将化为乌有。”能指指音响形象,不是单纯的物理声波,是经过大脑思考,形成音响的发音;能指部分是具有物质性质和物质形式的用以承载符号内容的“中介物”,是承载符号内容的表达层面,是符号中我们能看到或听到的那部分,也即符号的形象或声音,是所指的中介物,所指指概念,是事物本身的内容。比如英语的tree这个单词,它的发音就是它的“能指”,而树的概念就是“所指”。
杨茂勋在他的《普通语言学》中做了如下详细的阐述:“‘能指指语言符号的语音形式如某词的音素或音响结合。同能指相对的术语是‘所指。索绪尔认为,所指是符号在其使用者心里的表象,完全是符号使用者的心理活动,即符号所表示的是概念。‘所指并不指代某一具体的物质。例如:‘gou(狗)这个声音指狗的概念,而不是指某一个或某几个狗。”
二、能指与所指的关系
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一张纸的两面,是密不可分的。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二者不可分离,所以,它们有对立统一的关系;语言符号产生时是任意的,随着时间的发展,它会固定下来,因此,它有相对任意性和线性原则;一个能指不一定只能对应一个所指,反之也同样,由此可知,能指与所指并非一一对应。
(一)对立统一关系
能指和所指是不可能分离的,是互为依存的对象,绝非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索绪尔说,“能与物质声音相对置的‘音+观念的结合体,而绝非观念本身,能指和所指彼此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再属于符号。”它们彼此对立,但又通过符号形成统一,同时,它们自身也通过统一确认了自身的存在。”一张纸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其中一个要有另外一个的结合才能有它的价值。任何一个音都会有相对应的意。比如:一提到“飞机”,我们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它的样子。如果只有feiji这个读音而没有概念是没有意义的,反之,知道概念而不会发音,也不起作用。所以能指、所指又是统一的。
(二)绝非一对一的关系
能指和所指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无论从词义演变的角度、发音的角度、诗歌或是文学的角度,它都是一个能指对多个所指或多个所指对一个能指。
(1)从词义演变的角度。“笔记本”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以前,一提到笔记本,我们会想到是一沓纸,而现在一提到“笔记本”,使人想到就会是能记东西的一沓纸和笔记本电脑。这就是一个能指对应多个所指。“小姐”一词,有钱人家里仆人称主人的女儿为小姐,这是尊称;改革开放以后,以“小姐”的称呼取代“同志”的称呼,显示了一种开放观念和进步意识;服务员的称呼在多年前是粗鲁无礼的,而近两年在餐馆里对女服务员大喊小姐时,对方常常充耳不闻,倒是一声“服务员”能让她应声而至,因为这时的“小姐”意指甚至专指在色情场所出卖色相的女人。
(2)从发音的角度。例如,每个国家的语言中都有“父亲”这一概念,中文里可称作“爹爹”或“爸爸”,在不同的方言中还有不同的叫法;在英语里叫father、daddy、dad;德语里叫作Vater,也可叫作Papa;在日语里可叫作ちち、ちち親、お父さん。同一所指对应着完全不一样的能指,而不同的能指完全指向同一所指。再例如:“我”这个意思,英文用I、德文用ich、俄文用я来表示。“我”本身是所指,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的不同,它对应着多个能指。从中可以明白同一“能指”对应不同“所指”。
(3)从诗歌的角度。有很多诗是一个能指对多个所指。比如: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的“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这里的孤帆是能指,但在这里它不仅指孤单的一只船,而是指朋友形单影只。《秋浦歌》中“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是秋霜”,这里的“霜”是能指,头发是所指。诗歌中用有类似特征的不同的事物来指代这一事物,这也是一个能指对多个所指。
(三)相对任意性和线性原则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是指一个语言符号在产生的时候,可以任意命名。比如“羊”这个词的定义是“有毛的四腿反刍动物,人类的家畜之一”,但如果起初把这个定义命名为“鹿”,那么,随着约定俗成的、被社会化的现象,现代人就会把“有毛的四腿反刍动物,人类的家畜之一”这个定义叫鹿:如果起初把“四肢细长、尾巴較短的哺乳类动物”命名为“羊”,那么现在我们所说的鹿就是“羊”,“羊”就是“鹿”。但是,如果现在把“有毛的四腿反刍动物,人类的家畜之一”称之为“鹿”,把“四肢细长、尾巴较短的哺乳类动物”叫作“羊”是行不通的。索绪尔认为,用什么语音形式是有不同社会集团约定俗成确定的,是任意的。二者的联系确定之后,社会成员必须遵守。能指和所指联系的相对任意性可用一个简单例子说明:在英语中,可用/dog/这个能指来指具体的一种动物,但这个发音并不一定比其他发音更适合表达“狗”这个概念。如果说语言社区成员同意/tog/也能起同样的作用。但是,能指不是可以任意决定,所指也不是可以任意划定的,这种规定要得到社会成员的一致认同,否则这个能指就没有意义。符号作为事物的标记具有约定性。因此,能指和所指的联系的任意性也是相对的。
三、结语
通过对多篇文章的研读,了解了语言符号是由能指与所指结合而来,理解了何为能指,何为所指。进一步认识到了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能指与所指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能指和所指是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关系而非一一对应的关系。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不仅如此,而且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是相对的,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的,能指与所指也符合这个规律。语言符号刚开始产生的时候,可能是由第一个人决定的,他可以任意命名,因被社会化,所以语言符号就成了人们心中的预设,不能随意更改了。因此他们具有相对任意性。能指与所指只能排列在一维上,具有线性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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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宣.能指及其意义[D].华中科技大学,2009.
[4]杨茂勋.普通语言学[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