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的问题与对策
2019-04-29徐春梅
徐春梅
【摘 要】本文论述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的问题与对策,针对高职税收实务课程中企业所得税实务教学存在的教材内容脱离实务工作、教学方式陈旧和教学手段单一、缺乏具备企业涉税实务经验的教师、考试方式落后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根据中小企业涉税实务调整企业所得税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材及授课方式调整考试方式;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税务技能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用。
【关键词】高职 税收实务课程 企业所得税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1C-0091-02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70%以上的高校都设有财会类专业,从表面上看,出现了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过剩的表象,然而在人才市场上很多小微企业、中小型企业都招不到合适的财务人员。高职财经专业的学生同本科生相比,综合素质和能力欠缺一些,很难进入大型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就业对口单位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既不像大型企业财务岗位分工那么细化,也不愿花时间去培养人才,他们更需要的是复合型实用型财务人员,他们要求财务人员到岗就能独当一面,既能独立进行账务处理,又能处理各种涉税业务,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务分析、财务风险控制、税收筹划等方案。这就要求高职财经专业加强税收实务教学,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实务教学。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一样是不同行业、各种类型企业都要涉及的税种,虽然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申报缴纳方式,不是每个月都要进行纳税申报,但它的计算方法比增值税复杂,而且企业所得税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增值税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虽然要求次年5月31日前完成,但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在年终结账前做好汇算清缴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基于企业所得税实务工作的重要性和汇算清缴工作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法规的频繁调整性,本文拟以企业所得税实务教学为例,探讨如何针对现存问题改善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
二、高职税收实务课程中企业所得税实务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脱离实务工作
教材内容基本都是围绕《税法》中企业所得税的理论体系展开,不仅晦涩难懂,更重要的是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思路脱节,理论知识与实务工作应用相脱节,难以学以致用。企业所得税理实脱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直接计算法,不符合实务工作要求。教材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本都是按照直接计算法的思路编写,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而企业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增加额及相关项目金额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是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采用的方法。
2.缺乏对企业所得税季度、年终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顺序及填写方法的阐述,难以学以致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尤其是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写的附表很多,而且附表要按照一定顺序填写,因为教材缺乏对申报表填写的详细阐述,所以刚毕业的学生很难独立填写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
3.未针对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实务设置納税筹划内容。很多高职院校的税收实务课程未涉及税收筹划内容,个别院校虽然开设了纳税筹划课程,但纳税筹划教材的内容涉及抽象复杂的计算,而高职学生计算理解能力较本科生差,这种纳税筹划教学方法不太适合高职学生。
高职学生就业对口单位以中小企业为主,他们更需要的是复合实用型财务人员,而纳税筹划在现代财务管理中越来越重要,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应针对中小企业主要税种及涉税业务加强纳税筹划相关教学,以利于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管理型会计人才。企业所得税实务应从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小企业涉及的扣除项目进行税收筹划。
(二)教学方式陈旧,教学手段单一
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基本都是单纯的理论教学,缺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方式单一,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连企业真正的票据、纳税申报表都没有见过,理实脱节,当然也就无法与企业涉税实务工作接轨。
(三)缺乏具备企业涉税实务经验的教师,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税收实务课程涉及企业的涉税实务,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实务性更强。但现在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老师多数是从学校毕业直接走向学校教学岗位,缺乏企业涉税实务工作经验,很难实现税收实务理实一体化教学。
(四)考试方式落后,难以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税收实务课程考试基本都是参照会计职称考试或者税务师考试的考试方式,题型以选择、判断、计算为主,重理论和计算,轻实务操作。
三、对策建议
(一)根据中小企业涉税实务调整企业所得税教材内容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间接计算法编写。因企业存在境外所得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计算比较复杂,高职学生由于接受能力差而难以理解,而中小企业一般不涉及境外所得,从企业实务应用性及学生接受能力两方面考虑,重点是不存在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首先,当企业不存在境外所得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纳税调整减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其次,当企业存在境外所得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纳税调整减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项目-境外所得+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本部分内容要求学生了解即可,不作为课程重点。
2.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表格的填写。可按图1所示逻辑顺序编排。
3.增加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顺序及填写要领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实务基础工作就是季度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要保证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4.增加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知识点。第一,针对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等政策,创造条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降低税负。第二,针对中小企业涉及的扣除项目,合理降低税负。如巧妙选择赠送礼品将业务招待费变为业务宣传费;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提供差旅费、会议费证明资料,保证费用合理扣除;根据实际用途确定餐饮费的费用类别,加大餐饮费扣除额度等。
(二)创新教学方式
借助微课等先进的教学手段,利用模拟报税软件辅助教学,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将企业所得税收入、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等内容做成微课,在校园网开放,让学生自主学习,课堂上借助模拟报税软件让学生实践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工作。采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老师由税务理论知识的传播者变为学生学习过程的促进者和参与者,学生成为课堂的积极参与者,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保证学以致用。同时,让学生走出课堂到征税机关、企业了解真实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和企业涉税实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选用有企业涉税业务经验和纳税筹划能力的“双师型”教师授课,真正做到理实一体化教学。此外,还可聘请有税务实操及纳税筹划经验的专业人员到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壮大学校教师队伍。
(四)根据教材及授课方式调整考试方式
配合教材的调整,改变传统重理论、重计算的考试模式,考试结合企业税收实务,以案例分析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为主要的考核方式。改变学生只注重考试结果,而对学习过程缺乏兴趣的现状,实现学有所用,促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
(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税务技能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用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以实务应用为主的各种税务技能比赛,通过参加技能比赛,发现教学存在的不足以及与其他院校的差距,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又提高学生税务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学生毕业走向工作岗位奠定扎实的税务功底。
高职税收实务课程中的企业所得税教学应以教材内容调整为基础,选用熟悉税务实务的“双师型”教师,教学过程中辅以微课教学,借助模拟报税软件,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以学生实务操作为主。以案例分析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为主要的考试方式,鼓励学生参加税务技能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賽促用,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加强学生税务技能,无缝对接企业涉税实务。
(责编苏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