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在中国走私毒品被判死刑
2019-04-29
中国新闻周刊 2019年3期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死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2018年11月20日,谢伦伯格曾被中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并驱逐出境。谢伦伯格提出上诉。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省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谢伦伯格为从犯、犯罪未遂,从轻处罚不当。辽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
重审时,大连检察院补充起诉了新的犯罪事实。法院查明:2014年11月19日,谢伦伯格受从事国际贩毒活动的凯姆指派,到大连与翻译许某会合,打算将毒品藏匿在轮胎内胆中走私至澳大利亚。谢伦伯格要求许某代其购买重新包装毒品的工具,订购轮胎、内胎等。查看货物、评估工作量后,谢伦伯格将船期更改为12月。11月29日许某报案。12月1日谢伦伯格被抓获,净重222.035千克的222包冰毒也被查获。
1月14日的审理中,法院认定谢伦伯格在案件中系主犯,犯罪既遂。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可判处死刑。根据公开报道,日本、韩国、英国、南非等国的毒贩都曾在中国被判处死刑。
谢伦伯格案重审发生在中国和加拿大关系微妙的时期,2018年12月1日,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温哥华转机时被捕,引发两国争端。加拿大总理特鲁多1月14日称其“极度关切”谢伦伯格案。
在1月11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陆慷针对谢伦伯格案表示:该由法院处理的事就应当由法院来处理。“作為行政部门,外交部是不应当干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