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驱动发展途径研究
2019-04-29淮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文/郭 宝(淮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为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就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安徽作为农业、教育、科技大省必然要采取系列创新驱动发展举措,为解决主要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安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实施措施与成果
从2012年开始,在制度层面上,安徽统筹推进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战略平台建设,提出创新型省份建设“三步走”战略,先后出台“1+6”“1+6+2”、科技创新十条等若干政策,优化整合6 大类省级财政科技计划,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系列政策。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创新型县(市)建设。2012年以来,安徽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中部地区前列。2017年,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0.2%,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对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3.5%。新兴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2.7%。在量子通讯、智能语音、超薄玻璃制造、新型显示、瓦斯治理等技术创新方面处于国际前沿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徽作为科技大省,抓科技创新动作快、力度大、成效明显,值得肯定。
二、安徽创新驱动发展存在的问题
1.安徽R&D经费投入与科技人员投入仍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安徽R&D经费为564.9亿元,增幅为18.9%,高于全国平均增幅水平12.3%,同2016年相比仍然保持全国第11 位;研发强度为2.09%,比2016年的1.97%提高0.1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3%,同2016年相比仍然保持全国第9 位。同江苏相比,差距较大。江苏2017年R&D经费超过2000亿,研发强度为2.63%,全国排名皆为第3 位。安徽R&D人员全时当量约为14.05 万人年,比2016年增加2.9%,高于全国均值13.01 万人年。每万就业人口从事R&D活动人员为32.1人年,低于全国均值51.96人年,但比2016年增加了3.2%。从研发投入、投入强度及人力资源投入上看,安徽的R&D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仍然处于中等水平,还远达不到先进省份的水平,还要大幅度提升财政科技拨款,提高R&D活动人员的数量及管理效率。
2.安徽创新产出质量与效率还较低
2017年,安徽申请专利数为175872 件,全国排名第7 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为93527 件,居全国第5 位,授权发明专利数为12440件,居全国第7 位,发明专利授权比为13.3%,远低于全国授权比26.24%。每万人专利申请量为28.2件,高于全国均值26.6 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98 件,小于全国均值3.02 件。而在同类指标上,江苏专利申请量为514402 件,居全国第2 位,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87005 件,居全国第1 位,发明专利授权量为41518 件,居全国第3 位,发明专利授权比为22.2%,略低于全国均值。每万人专利申请量为64.06 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为5.17 件,皆大于全国均值,也远大于安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安徽创新驱动发展的产出效率和质量还没有达到全国前列。
3.安徽规上企业的整体创新表现较弱
2017年,安徽规上企业R&D投入为436.13亿元,居全国第9 位,R&D人员全时当量为10.36 万人年,居全国第7 位,有R&D机构、有R&D活动规上企业占规上企业比重分别为22.16%、24.9%,而全国均值分别为21%、27.4%,R&D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01%,小于全国均值1.06%。而江苏规上企业R&D投入为1833.88亿元,全国第2位,R&D人员全时当量为45.55 万人年,全国第2 位,R&D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有R&D机构、有R&D活动的规上企业占规上企业比重分别为1.23%、48.46%和42.5%,皆高于全国均值,更高于安徽。总的来看,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而言,安徽规上企业一方面创新投入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研发产出的质量与研发管理同强省之间差距依然很大,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持力还有待提升。
4.创新服务平台与研发平台还不充足
截至2017年底,安徽科技企业孵化器为151家,包括国家级25家;众创空间26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9家、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13家、国家级研发平台168家。而江苏科技企业孵化器为416家,包括国家级190家;众创空间337家、国家级星创天地84家、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45家、国家级研发平台202家。尽管现阶段,安徽平台建设得到逐年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安徽创新驱动发展,但创新驱动发展支撑环境显著落后于江苏。
5.安徽地市之间创新发展极化严重
安徽主要地市在R&D投入、创新产出、研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分布如表1所示。
从全省来看,合肥在创新投入、产出、平台等一系列指标上都占绝对优势,位列全省首位,而芜湖位列第二位,马鞍山在大部分指标上,位于第三位,蚌埠则位于第四位或其他更低的位次上。合芜蚌在R&D投入、R&D人员全时当量、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全省占比上都大于55%,如果加上马鞍山,这四项指标的占比超过60%。同样,各类支持或服务平台的分布上,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三地都占巨大优势。这表明安徽创新发展极化严重。而事实上,合肥、芜湖、马鞍山已获批建设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合芜蚌又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除这四家之外,其他地市的创新投入、创新条件虽然近年来有所增加与改善,但远不及创新驱动发展所需。
6.高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的创新能力较弱
表1 2017年安徽省内主要城市创新投入与产出状况
2017年,除合肥、芜湖高校发明专利过千件,淮南为981 件外,其他地市都不超过350 件。合肥因其高校最多,在这一指标上占优势,但是相对芜湖、淮南,其他地市高校的创新能力还较薄弱。而除合芜蚌以及黄山的科研单位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两位数外,亳州、宿州、六安、池州科研单位的发明专利授权量为0件,其他各市都不超过10 件。可以看到除合肥、芜湖、蚌埠、黄山外,科研单位的创新能力过于薄弱。机关团体发明专利授权量上,合肥184件,淮南21 件,马鞍山38 件,芜湖112 件,安庆22 件,铜陵0 件,其余城市都不超过10 件。从这项可以看出,社会机关团体上,合肥、芜湖较为领先,创新能力强,而其他城市的机关团体创新能力较弱。
三、新时代安徽创新驱动发展途径
1.创新研发资金与科技人员的持续投入与配置机制
首先,要创新R&D投入机制。安徽应多渠道、多形式筹措研发资金,创新税收、金融机制,激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鼓励社会组织、个人的资金,激励省外、境外资金流入到创新活动、创新组织中去,保持R&D投入持续高强度增长。其次,要加强创新型人才或高素质人才的供给。一方面,安徽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大中专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类专业创新创业机构,培育合格的多层次高素质创新人才。另一方面,还应加强人才引进,更加开放地引进各类人才,既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的专业人才,也要大力引进高层次的创新人才、领军人才、人才团队。最后,加强对创新投入的管理。既要加强对创新资金配置、监督,也要加强人力资源培训、配置、激励,使得创新资金与人力资源能够被高效地应用到各类创新活动或项目中去。
2.促进全省均衡创新驱动发展
首先,破除创新驱动发展的单极化副效应。这意味着一方面要扩大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幅射范围,加强公共创新资源、普适性创新资源供给;另一方面,在省政府统一统筹下,省内各地市也要加强本地方的创新投入,这样既要发挥省内合蚌芜马等先进地区或地市的创新发展带动作用,又要省内各地市减少同合蚌芜马之间的创新发展差距。其次,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多向协调发展。既要重视市县之间、县乡镇的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形成省市县上下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途径,也要重视同兄弟地市之间的合作分工。依据各地方的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核心产业、特色产品,而不是盲目、重复发展同样的产业,盲目追求高大上的科技创新。既要发挥各类研发平台对国家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持作用,进行尖端前沿性科技创新的研究,更要重视高新科技的应用创新,重视解决民生需求、更接地气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最后,需要多点驱动发展。这要求各地市政府根据各自实际发展情况,既要求当地大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也要促进创新资源向当地有创新潜力、有较高创新声誉、有创新能力的各类组织、机构、个人集中,以完成多样性的科技创新任务,从而构建定位明确、任务层次不一的多元创新体系。
3.完善创新环境,挖掘社会整体创新潜力
安徽各地市都要重视对社会环境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生态环境建设。安徽各地市要加强当地环境保护,完善各类生活工作基本设施,建设宜居城市,这才能真正吸引住高端人才。二是创新环境建设。安徽各地要建设政府主导、企业主导、社会机构主导、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主导的,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的创新创业创意平台、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专业的技术、市场、管理、金融等方面的服务,制定较完善的金融、税收、竞争、财政等创新驱动发展配套政策,这将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打下坚实的创新创业基础。环境建设最重要的是县级环境与不具有区位优势的市级环境建设。省市两级已形成较强的创新虹吸效应,县级各类创新资源向省市级涌入而创新平台又较少,一些不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市,比如淮北、阜阳、池州等地也同样面临这样的困境,急需省政府大量的资金与政策扶持建设较好的社会创新环境。
4.提升省内各类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首先,要重点提升主要企业的创新能力。安徽要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各个地市也要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区域性或全国性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其次,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既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建设,又要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准入门槛,使其产品或技术至少是全国领先,国际一流,同时,要重点引入或培育那些能够满足当前社会所急需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次,要重视小微企业的创新。建设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实施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与资金扶持,促进小微企业与大强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特别是重视县域内的小微企业创新,在资金、技术上要更加扶持。再次,要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型企业园区,吸引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强创新能力的外地企业入驻。第四,建设更多的专业类型、规模类型的企业合作、创业平台,既要有围绕大强企业建立的合作、创业平台,也要有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作、创业平台。
5.推动科研院所与高校的管理机制创新
目前,科研院所与高校主要参与基础科技创新,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推动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安徽一方面仍要加大对这些机构的创新资金的投入,加强科研单位的引智力度,促进各个科研单位的合作,大力支持建设强烈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另一方面还需要完善科研院所与高校的创新成果价值评价机制、创新人才晋升奖励机制、科技项目资金与成果管理机制、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推动科研人员创新成果利益分成的多形式制度安排,同时要联合社会、企业力量建设更多元化的高校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各类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提高这些知识创新机构的创新带动能力。【本文系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研究项目“新时代安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途径研究”(项目编号:2018CX02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