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与创新路径
2019-04-28张家齐
张家齐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资本的硬投入。因此,资金是乡村振兴的启动引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要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儿来”,必须坚持财政保障、金融支持、社会资本“三条腿走路”,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总量不断增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银行业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主力军,要真正实现乡村产业振兴,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乡村产业支持的力度与成效。近年来,重庆市在推进“三农”工作中,十分重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促进“三农”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呈现出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但当前农村贷款难、贷款贵等现象仍然是制约农村及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和难点,客观反映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着力度不足、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现实困境
(一)农业产业贷款难、贷款贵
一是贷款额度低。据统计,2018年,虽然重庆市涉农贷款余额超过5000亿元,但直接用于产业发展的贷款余额约为290亿元,只占整个涉农贷款的5.6%。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如成熟的产业项目少、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难做实,经营主体可抵押物少或抵押物不符标准等,大大制约了银行对农业的有效贷款投放。另一方面,相关涉农银行未能较好发挥其支农作用,顾忌农村金融业笔数多、金额小、利润薄、风险大,惜贷怕贷,设置门槛过高,将农村存款过度投放到城镇其他领域,致使绝大多数存贷比“倒置”,农贷供应紧张。二是贷款利率相对较高。据了解,规模以上农业项目实际贷款利率通常达到10%以上,有的甚至还要提供风险保证金,使得本就缺乏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纷纷望而却步。
(二)贷款产品提供创新不够
从类型上看,涉农金融信贷品种主要是传统小额信用贷款,与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鲜活资产贷款、作物资产贷款、设施设备抵押贷款、“三权”抵押贷款等产品很少。从周期上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充分考虑农业产业具有投資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规避风险过于保守,往往只提供短期产品。从模式上看,目前金融机构供应产品主要是传统的银行机构对个人或对公司,而且资金量较大的项目,往往还需要国有农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三)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较差
一是环境总体不佳。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抽贷断贷情况时有发生,农户承诺同意流转土地却突然违约导致项目难产,农业企业流转土地中途违约跑路,新型经营主体出现信用违约情况逐渐增多等,正侵蚀农村农业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抵押物处置难。银行对恶意赖账逃债和贷款逾期不还等情况,苦于抵押资产处置难,严重影响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信心。
(四)产融供需缺乏有效联动
从“硬件”方面来看,目前重庆市既缺乏综合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机构,也少见农村资产评估和人员等第三方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平台服务和中介服务不够完善;基层银行网点普遍人少事多力量薄弱,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不够稳定;区县金融机构在基层较少专设金融服务部负责支农经营性贷款和担保业务,不少村镇银行不进农村,反而进了城镇。从“软件”方面来看,重点表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融资部门和农业经营主体间缺乏信息沟通整合,即银政企(农)“铁三角”联动协作不足。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政策和资讯缺乏了解,遇到资金紧缺问题往往先找农业融资部门寻求支持;农业融资部门尽管了解当地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第一手”信息和征信情况,但缺乏及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的机制和动力;金融机构则较少主动对接农业融资部门了解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和征信情况,种种因素导致三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有效需求和有效服务严重不足。
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
乡村产业振兴中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方面所遇到的多种问题,是由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累积而成的,需要深入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大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研究解决。
(一)强化规范引导,促进各方整合联动加强对乡村产业振兴的贷款支持
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抓紧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政策引导、法规约束、考评监督、用人激励等多措并举,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更多政策性贷款服务。二是加强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协作互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定位,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大力调动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乡村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放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农业融资平台的生力军作用。
(二)推进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创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乡村产业投融资体系
一是盘活农村金融资产。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对耕地、林地经营权流转和农户住宅抵押贷款要加大顶层设计,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做好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大户,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确权、优先颁证,优先支持农地林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二是创新贷款产品。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发展新特点,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开展包括“三权”抵押贷款、鲜活资产贷款、作物资产贷款、设备设施抵押贷款等在内的金融产品创新,调整信贷产品供应周期,更好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三是创新融贷保模式。鼓励各级财政和金融机构一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深入探索“财政+银行+农民合作社(农场或农户)+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新型融贷保模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公代的联动激励约束机制。
(三)着力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良性循环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区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等诚信文明建设,强化信用宣传,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诚信意识。以加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为基础,建立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级体系,将分散在工商、税务、农业等部门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大数据库,加快实现数据共享。二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财务账簿,增强经营信息的透明度。三是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在保证经营主体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保障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处置抵押物,确保金融机构能顺利实现抵押权,推进农村信贷形成良性循环。
(四)创新统筹协作思路努力构建多方合作利险联动机制
一是增强网点基础服务。鼓励涉农银行组建基层普惠金融事业部,增设乡镇网点、行政村“金融便民服务点”,为农业产业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二是大力加强中介建设和信息服务。探索建立全市范围农村资产综合流转平台,培育农村资产评估机构,大力发展融资平台服务和中介服务。切实加强市区县金融统计信息服务工作,对农村金融统计的指标增设和数据采集要精准细化及时,力求能够精准的体现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实际状况。三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由市区县政府部门牵头,分级建立定期召开涉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鼓励银政企(农)“铁三角”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及时解决乡村产业投融资难点、焦点和痛点问题。四是探索建立乡村振兴银行。由市区县金融办牵头组织涉农各部门参与配合协作,将财政及农业相关部门一部分投入乡村产业发展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有偿使用,通过积极开展乡镇村社存贷业务,用以专事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振兴。
作 者: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人民政府镇长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