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跳河身亡更该反思“龌龊”
2019-04-27毕晓哲
文_毕晓哲
2019 年2 月9 日下午,远在浙江绍兴柯桥打工的“快手”用户郝中友,在拍摄“跳河”短视频时不幸头部触底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前,郝中友曾告诉同乡网友黄一虎(化名),等他火了,以后就可以不用上班了,“就靠直播赚钱”。2019 年2 月18 日,元宵节前一天清晨,在女儿、母亲的啜泣声中,郝中友被埋葬在了父亲的身边。一起被埋葬的,还有他“等将来火了,就不用上班了”的“网红”梦想。
这起事件只不过是近年来又一起“网红悲剧”。此前还有媒体报道,一位大连男子在平台直播喝酒后死亡,此前他曾长期直播喝酒、喝油等。再有之前被媒体披露的某男主播“直播吃辣椒吃到送医院”,以及“直播跳楼导致死亡”“直播割腕自残”等等,无不以严重损伤直播者身体健康为代价。一些为了吸睛的直播者,采取“自虐”或“自残”方式直播,肢体受到伤害还是轻的,那些因为“自虐”“自残”导致死亡的直播事件也并非孤例,这些都直接反映出时下的网络直播市场的混乱与无序的事实。
从某种意义上说,以直播方式赚钱没有错,甚至以“搞笑”方式增加粉丝也无不可。但此类以“伤己”为代价的直播,让人感觉到的只是直播“网红”的悲哀。这些靠直播走红或想通过直播走红的人,想迅速“出位”或一夜成名,靠的其实并不是什么正规的方式和真正的“技艺”。唱歌跳舞走红的主播当然也不少,通过才艺表演获得“暴富”的也不是没有,而一些参与者在不具有真正的才艺的前提下,为了赚钱和吸引人,最终只能走“自虐自残”的歪门邪道。
无论“喝几斤酒”的直播,还是直播“跳河”,不过就是以自己可怜的尊严和人格获得一些“点击量”,何谈什么人格?为了几个可怜的打赏,拿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开玩笑,也就只有封建社会才有的事情吧?且不说他们“喝酒”“脱衣服”,为了打赏“学狗叫”“被驴踢”都愿意。不能不说这些直播者的媚俗到了什么地步,其被贬低人性的又到了何种地步,而一些人追名逐利的“执着”又到了何种地步。这都是那些“自虐自残式”直播者或“低俗式”直播者应该被鄙视的地方。
但此类直播的出现,却无不与市场存在的不良环境和需求有关。“龌龊的表演必有龌龊的看客”,且这还是主要原因。“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没有需求就没有生产。这些不良、低俗甚至是“危险”的直播,正因为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存在一大批心态极度不良又极其无聊、自私的“打赏者”,才会导致他们的大量催生。这些“打赏者”看待自虐自残式直播,犹如古罗马贵族们观看“斗兽”,何尝有过一丝人性同情的影子?而在贬低主播人格尊严的市场环境下,出现自己贬低自己的直播者,有意外吗?
治理不良网络直播市场,须标本兼治。一方面需要严格网络直播市场的主体准入,提升直播人群的素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让他们懂得珍视生命和自身健康。另一方面应该加强“不良视频”的监管,从源头上切断此类视频的传输入口,并强化网络平台的监督义务。其三,对于鼓励或纵容此类自虐自残式直播的“打赏者”,也应依法采取惩戒手段;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他们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以还市场一个干干净净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