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在德育教育中的主体性探究
2019-04-26姚全红倪巧云
姚全红 倪巧云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人的建设,育人以德为本。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一个重要的教育类型,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基层劳动者,特别是在培养具有高素质和高专业技能的劳动者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德育工作是中职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和形成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但是,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现实面前,中职学校的德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也有不少薄弱环节,德育工作总体上面临着实效性差等困境。如果不能切实提高中职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不能针对中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不能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将无法实现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也对中职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迫切的现实面前,我们必须承认,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充分发挥德育的育人功能,不仅是中职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新时代德育建设的需要,如何发挥学生在德育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中职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是摆在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新时代如何开展中职德育工作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与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中职德育工作是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用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影响学生,启发他们自觉接受教育,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道德的过程。德育过程只有做到知、情、意、行的统一,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收到预期的德育效果。
一、增强德育教育的说服力
一直以来,中职德育中说教式教育缺乏说服力的根本原因是:这种教育方式始终把学生摆在客体的位置上,结果总是在说服中压服学生,不是引导学生以德育主体的身份通过主动的知、情、意、行过程产生对道德规范的心悦诚服。事实上,道德认知教育过程本身是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过程,因此,解决新旧道德认知的矛盾,提高学生对道德规范的认识水平,引导学生对道德规范的认同,从而实现认知是关键。
中职学生接受教育不应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主观能动的。一个观点,一个信念,一种行为,都必须通过学生内部矛盾斗争自觉地形成。解决新旧道德认知的矛盾是道德认知教育中的主要内容。解决这一矛盾不能走灌输式的老路,而应在调查、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诊断学生作为德育主体本身存在的认知缺陷,从学生原有的道德认知水平出发,在学生参与的教育活动中解决矛盾,促成学生认识新的道德规范,这才是有效解决新旧道德认知矛盾的可行性方案。
离开道德认知教育,要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和引导学生对道德规范产生认同便成为无本之木,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不仅表现在认知上,而且还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它是认识与实践、知与行的统一。因此,在德育教育过程中,既要重视道德理论的讲解,又要重视道德行为的实际训练,在精心创设的促变教育活动中实现。如在道德认知教育活动中,德育素材新颖,德育目标设置巧妙,学生有参与的兴趣,认知过程充分,师生共同参与,这比教师唱独角戏,学生当看客的教育方式更具有说服力。
二、增强德育教育的感染力
在长期的中职教育工作实践中,我们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实,德育仅仅靠讲解是不能打动人心的,也是没有感染力的。这就需要解决德育的感染力问题,促进中职学生道德情感的升华是主要目标。
如果说道德认知教育解决了学生道德认知发生的基础问题,那么,在道德情感教育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则是学生的道德信念生成于何处的问题。任何道德行为的产生,都有着它内在的心理动力,而情感是心理动力产生之源,因此道德信念的生成之处是学生内在的道德情感,重视德育中的情感教育,应充分发掘学生道德环境中的情感教育因素和搜集感人至深的具体道德形象,采取适宜的生动形式,强化对学生的感染,在情与情的共鸣和相通之中生成道德信念。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教师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学生自然流露的真情,都可以成为道德情感教育中的教育源。这当中能反映善恶分明的具体道德形象的各类素材,都要是能在学生内在情感中催生道德信念的有力方式。如教师对待学生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仅靠表达教师的愤怒之情甚至痛恨,这至多只是一种无奈的发泄。相反,若教师能制怒,把自己发自内心的对违规行为的忧虑之情和守规行为的赞许之情表露出来,引导学生对违规行为作消极的情感评价,对守规行为作积极的情感评价,这才是一种在共鸣和相通中进行的情感教育。只有如此,才能克服枯燥无味的说教和一味责难所引起的学生反感的道德教育的状况,从而增强德育教育的感染力。
在中职学生的道德情感教育中,追求外在丰富的真实情感教育而达到学生内在情感的自律,是学生道德情感升华的心理途径。这样无疑会增强德育的效果。少一份责骂,多一份情感,德育教育不至于那么艰难,“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重视德育教育感染力的至理名言。
三、增强德育教育的意志力
在一定的道德教育环境中,中职学生面对基本的道德规范,知而不行,行而不知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反映出中职学生道德愿望低下是其道德行为不稳定的心理因素。从学生个体而言,学生的道德行为能否顺利贯彻和实施,除外在环境制约之外,主要取决于学生自身的道德愿望,而不是外部施加的强制力。在道德评价中,善于发现学生道德行为中的亮点和闪光点,并能作较为及时的中肯评价和恰当的赞许,往往能起到激励学生内在道德愿望增强的作用;视而不见,甚至作出不公正的评价,往往起到抑制学生的副作用。
我们常说,在中职学校德育面临的挑战中,社会影响超过学校德育对学生的影响,主要是社会道德的现实弱化了学生尚不稳定的道德信念,破坏了学生道德意志力生长的良好环境,实现道德意志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在道德是非的辨别能力的培养和营造道德小环境的浓厚氛围中实现的,从而引导学生在讨论式道德教育中增强学生的道德意志力。
要指出的是,德育小环境的营造对中职学生道德意志力的生长具有特殊的意义。营造一个舆论正确、是非分明、从善如流、竞相上下的德育小环境,对于中职学生道德意志力的发展非常重要。
四、增强德育教育的实践力
促进中职学生主体道德行为的逐步定型是中职德育的主要内容,德育中广泛存在的以说代行、一味惩罚、面壁式改错的教育模式之所以无助于德育效果的优化,主要是忽略了学生主体道德行为的过程性,其解决途径在于依据道德教育的目标,重视道德行为的养成教育,对于中职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中职学生道德行为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道德行为教育的目标只能在长期的行为教育中实现。“做一件好事容易,一辈子做好事却很难”。在中职学生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实践中,学生主体道德行为实践的养成教育是值得重视的,也是有效的一种道德教育模式。与其埋怨社会道德环境,不如把德育环境创设成学生道德行为实践的养成之所。
总之,德育是中职学生作为主体由知到行的教育过程。在这一复杂的教育过程中,学生道德品质是在教师指导下,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下,通过自身的社会实践和内部矛盾斗争逐步形成的。确立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性,旨在探讨学生作为德育主体培养知、情、意、行的过程,以及实施德育的原则、主要内容和实现途径,优化学生思想品质形成的教育方法,以达到增强中职德育教育的实效性和发挥德育的育人功能。我们应坚持不懈,从學生的实际出发,从社会的需求出发,不断进行德育教育的改革和实践,从而开辟中职德育教育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朱守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