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举行中国渔政亮剑行动新闻发布会
2019-04-26本刊讯
本刊讯 3月21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渔业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一同出席。发布会介绍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发布了2018年中国渔政执法十大案例,并介绍了“中国渔政亮剑2019”活动安排。
“亮剑2018”系列活动成效显著
2018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由海洋伏季休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违规违法渔具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组成,进一步严厉打击了涉渔违法违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从执法力量上看,各地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9万人次、执法车船32.8万辆(艘),检查渔船133.4万艘次、渔港(水产品交易市场、渔船网具修造厂等)21.3万个,水上巡查达到222.5万海里,以上指标较2017年有大幅度增长,增长了70%以上。
从执法组织上看,青川甘宁、京津冀、苏浙沪、闽粤、粤桂琼等区域间执法机制逐渐成熟,渔政与公安海警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合力作用开始显现,行刑衔接有力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果。
从执法结果上看,各地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745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55.1万张(顶),同比分别增长39.2%、37.8%;查办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查获涉案人员2.7万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8132名,同比分别增长130%、101.5%、174.5%;行政罚款86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00余条。
从督查督办力度看,举办了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黄河禁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网具公开拆解活动,发布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十大典型案例,推动涉渔犯罪案件在重点渔区进行公开宣判,以案释法,强化典型教育。在海洋伏季休渔中期和黄河禁渔中期,分别组织实施为期一周的区域间交叉执法督查活动。加强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通过印发《渔政执法督办》的形式抓好案件查办,对一些重大案件派员开展实地督办,全年向地方发出《渔政执法督办》23件。
通过“亮剑2018”系列行动,严厉处罚了一批违法捕捞人员,配合公安部门成功打掉了一些长期危害渔业捕捞行业的涉黑涉恶团伙,守法渔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渔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休养生息,为渔业产业兴旺、渔民增收、生活富裕提供了支撑,有效稳定了敏感海域渔业生产秩序,涉外渔业事件明显下降。
“亮剑2019”系列活动坚持问题导向
3月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方案包括10个具体的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有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内陆大江大河(湖)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边境交界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于康震指出,“亮剑2018”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给渔政执法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仍然是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的重点任务。农业农村部对2019年的“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进行了重新设计,重点强化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渤海治理、打击电鱼、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于康震强调,“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更加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更加符合渔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加有利于贯彻落实《渔业法》,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伏季休渔严上加严
海洋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的强有力的措施之一,这项活动涉及到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约有10余万艘捕捞渔船,100余万专业从业渔民。抓好海洋伏季休渔历来都是沿海地区渔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2017和2018这两年的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中,农业农村部采取了船籍港休渔、联动执法、交叉督察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回答记者关于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问题时,于康震表示,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在船籍港休渔联动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一方面,加强与海警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海区,适时与海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海上违法捕捞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构建对伏季休渔期间违法捕捞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评估,提升执法针对性。伏季休渔期间,在黄渤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区,农业农村部每月都会不定期地安排巡查力量,在渔港、海上等区域开展休渔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部署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违法捕捞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第三,加强以案说法,强化典型教育。今年农业农村部开通了中国渔政微信公众号,将不定期地公布各地执法活动、重大案件查处进展等相关信息,提高区域乃至全国渔政执法联动的能力。以凝聚最大公约数,确保监管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保证今年的休渔秩序。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绝户网”、电鱼绝迹
在回答记者关于清理整治“绝户网”和电鱼行为的问题时,张显良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到2018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清理违规渔具145万余张,“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使用蔓延的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渔民对“绝户网”危害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今后,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声势,形成舆论的正能量。
同时,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好违规渔具三年清网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标准等现象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别是在伏休期间,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违规渔具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依托渔港、码头,对在港渔船进行排查,对装载和使用禁用渔具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收缴的禁用渔具集中销毁。通过积极完善两法衔接,对查处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
张显良表示,相较于“绝户网”,电鱼的破坏力更强,是农业农村部坚决打击的一类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农业农村部改变了以往只注重打击电鱼活动的做法,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各地从电鱼的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
2018年全国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67.7万人次,查处电鱼案件1.1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员2671人,没收电鱼器具2.3万台套,较2017年均有大幅度增加,形成了对电鱼活动的有力震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保持对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同海警、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把这项工作也纳入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打击电鱼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铲除涉渔“三无”船舶滋生的土壤
2018年各级渔业渔政部门持续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力度,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活动345场次,打掉了一批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活动的涉黑涉恶团伙。截至2018年底,各地已经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98万艘。
于康震表示,当前清理取缔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一是好打的都打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二是这两年涉渔“三无”船舶旧的打掉了,又有新的出现,而且还出现了新的变种。如“浮子筏”,这种小型的船筏结构简易,建造成本也很低廉,速度快,隐蔽性高,查处难,所以很容易反弹,也非常容易引发安全事件。
于康震表示,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就如同割韭菜,割了可能还会长出来。光靠“打”这一只手还不能最终解决涉渔“三无”船舶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有关地方能够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源头治理,重在治本,努力铲除涉渔“三无”船舶产生和存在的土壤,彻底解决铲除这一“毒瘤”。
长江流域禁捕全面展开
2018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工作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马毅认为,在这么大范围内实行这么长时间的禁捕工作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全面禁捕之后渔政执法管理的任务会十分艰巨,需要多措并举、各方发力。
马毅表示,要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强化中国渔政特编船队机制建设和运行管理,打造一支服从指挥、调度高效、能打胜仗的跨部门、跨地区的长江水上联合执法力量的平台,定期开展部门协作、流域联动、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活动,推动将禁捕水域管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和相关督查督办事项,充分体现和落实地方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渔政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管理的经费投入,保障禁捕管理的需求,形成与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执法管理能力。会同各地尽快在沿江重点水域配置建设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推广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加快提高执法监管效率,有效补足执法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短板。
第三,要充实基层辅助力量。在相关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借鉴护林员等模式,鼓励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政策资金,把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地转为护渔员,作为渔政执法队伍的有益补充,协助加强禁捕水域的管护。鼓励各地在乡镇一级设立执法协管人员,推动将禁捕管理纳入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就地监管、精准防控。
第四,要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力量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加强非法捕捞多发高发的水域和时段的执法监管,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等严重破坏渔业自然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通过严管重罚,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零容忍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2月中旬,大连长兴岛公安破获一起特大斑海豹盗捕案件,共查获100头斑海豹幼崽,其中29头死亡个体已全部封存。于康震表示,大连斑海豹幼仔盗捕案令人震惊,也令人气愤。案件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第一时间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对案件严肃查处,要求务必做好斑海豹幼仔的救护工作,之后农业农村部又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辽宁省政府等组成督办组,赴大连进行现场督办。
目前,查获的71头存活斑海豹幼仔,由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圣亚海洋馆和老虎滩极地海洋馆分别安置救助,截至目前,成功救活了61头,有10头由于受到伤害太严重,没有抢救过来,救治成功率是86%。并计划在体况好转并经过专家评估合格后,择期分批全部放归野外。死亡个体编号拍照记录后,统一放置在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保存。有关渔业主管部门正在配合公安部门对此案件进行全力侦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快案件的侦办进程,对相关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保护等级再升级、保护区再扩大。
加强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重要栖息地等关键区域和斑海豹、海龟等关键物种,在水生野生动物繁殖期、洄游期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加强对出售、购买、租借、自繁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管理,避免相关活动对水生野生动物野外资源造成破坏。
农业农村部将在今年年内部署开展一次针对水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的摸底排查,并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推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修改《渔业法》推动解决涉鱼违法违规行为
近两年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各地扎实推进“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施严厉处罚,社会上一直给予肯定,称为“史上最严执法”。
在高压严打的态势下,各种违法捕捞现象、各种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渔业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法律的武器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力度不大。
于康震表示,现行法律不足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行《渔业法》是1986年制定的,期间虽然经过几次小的修订,但是这个法的总体格局一直没有变。由于年代久远,《渔业法》已经严重滞后于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
关于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的行为,现行《渔业法》对此就没有规定罚则,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对非法捕捞行为处罚标准太低。现行《渔业法》对非法捕捞处罚标准是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大多数都在5万元以下,对电鱼的处罚标准更低,这与违法捕捞的危害和获利程度,特别是违法海洋捕捞所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是完全不成比例的。
于康震表示,要解决非法捕捞等违规行为,需要尽快修订《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法工作非常重视,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修订草案准备将各种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等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纳入法治监管轨道,并合理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也就是处罚力度要大幅度提高,做到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草案现在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农业农村部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合理配备执法装备,提升素质能力,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