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V不V”结构的构式研究
2019-04-21周连英
周连英
摘 要: “爱V不V”是现代汉语中常见的一种结构,它由常项“爱”、“不”和变项“V”构成,其中V多为单音节动词。句法功能上,“爱V不V”结构可充当谓语、状语、定语、宾语等。语义上,“爱V不V”表示随便义、不愿意,带有不满的主观化色彩。作为构式,“爱V不V” 的形式不能从其构成成分特征中完全预测,意义并非其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在评价性语境中,构式语义发生偏移。该构式对动词音节和动词义都具有一定的制约,因此动词进入该结构需要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
关键词: “爱V不V” 基本结构 句法功能 语义分析 构式解读
“爱V不V”是现代汉语中常用的一种结构,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关注“爱V不V”结构的学者越来越多,研究也日趋深入。向若(1958)、吕叔湘(1980)、陈建民(1991)、张卫国(1992)、范晓(1998)等较早对这个结构进行论述,迟永长(1995)、李卫中(2003)、刘承峰(2004)、江蓝生(2007)、郭圣林(2009)等从多方面对“爱V不V”结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向若认为“爱V不V”结构是由多层复句紧缩而成,结构简单但是意义复杂,比如“爱听不听”表示“如果你爱听,你就听;如果你不喜欢听,你就不听。”吕叔湘先生说明“爱V不V”表示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随便,含有不满情绪并且有时意义偏于否定。张卫国认为“爱V不V”结构是现代汉语中的四字句型,并对“爱V不V”结构的句法形式、语义、来源等方面都做了论述。他认为“爱V不V”结构中嵌入同一个单音节动词或语素表示两种不同的意义,“爱V不V”是一个紧缩复句凝结后形成的框架。迟永长指出“爱V不V”句式来源于“如果爱V,,那么就V;如果不爱V,那么就不V”这种两重复句原式的紧缩。原句式在语用层面上分布于三种不同的语境,而“爱V不V”结构是承载类语义信息即“表示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随便不满情绪”的原句式紧缩形成的。李卫中把“爱V不V”结构认定为固定格式,认为它蕴含着[+选择]的语义特征,它的语义与语境、信息密切相关。文章还具体论述了“爱V不V”结构的语义特征、语用分析和句法功能。
江蓝生探讨了“爱V不V”结构的形成,她认为“爱V不V”结构是从正反并列的双小句紧缩为单命题的四字格短语,是由省略和紧缩而产生的句法创新。刘承峰、吴爱、郭圣林、于琳琳分别对“爱V不V”结构的语义、语篇、句法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项研究。
语言学界对“爱V不V”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该结构的描写,大多数提到或说明该结构的意义、形式、句法功能,从构式语法的角度研究这种结构的成果非常少,这就為我们对该结构的进一步探讨留下了空间。本文拟从“爱V不V”的构成、句法功能及语义分析和“爱V不V”的构式解读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爱V不V”的基本结构
“爱V不V”结构由动词“爱”和副词“不”连接两个相同的动词形成,它有两个固定不变的常项“爱”、“不”,只有一个变项V。“爱V不V”结构经常出现在口语中,该结构中的动词V绝大多数是动作性较强的单音节动词。
形式上,“爱V不V”结构由双重复句“爱V就V,不爱V就不V”省略和紧缩而来,属于并列关系结构类型。
二、“爱V不V”的句法功能及语义分析
(一)句法功能
“爱V不V”结构可充当多种句法成分,主要是做谓语,也可以做宾语、定语、状语、单独成句或充当分句。
1.做谓语。这是“爱V不V”结构最普遍常用的句法功能,具体包括单独做谓语和充当谓语中心。作谓语时,其主语通常为第二人称“你”、“你们”。例如:
①你爱信不信,我说的都是真的。
②你爱吃不吃,饿了没人管。
2.作宾语。“爱V不V”结构作宾语,多见于“是”字句。如:
很多时候遇到的是爱理不理,面无表情。(北大语料库《市场报》)
3.作定语。“爱V不V”作定语,以“爱理不理”的用法居多,且其后结构助词“的”字一般不能省略,通常用来表现人物的神情或态度。如:
①他那爱理不理的表情真的很讨人厌。
②他们个个都只有三言两语,爱理不理的样子。(《少年维特之烦恼》)
4.作状语。“爱V不V”作状语,表示施事情态或行为方式,也以“爱理不理”的用法居多。如:
①她爱理不理地走了过去。
②他爱理不理地应了声。
5.单独成句或作为分句出现。日常交际中十分普遍,简洁明了,表达丰富的思想内容和生动的感情色彩。如:
①爱买不买!
②管他呢,爱来不来,不缺他一个。
(二)语义分析
通过对语料的观察,我们发现,“爱V不V”结构表达两种基本含义。
1.表示“随便V不V,无所谓”
随便义包含了选择义,具体表达说话人听凭受话人V还是不V,并含有说话人的不满情绪或者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例如:
①你爱听不听,吃了亏的时候没人听你诉苦。
②爱信不信,明天他该来找你兴师问罪了。
2.偏于否定,表示“不愿意V、不爱V”
主要用来描述对象的状态或者对象动作时的情态,暗示说话人所指的对象是一种不耐烦、不屑于或者蔑视的态度。例如:
①对于农民工,他总是爱理不理。
②她爱理不理地走了过去。
由此看来,“爱V不V”结构在使用中往往蕴含了某种主观情绪。“爱V不V”在形式上由“爱V”和“不V”两部分组成,“爱”表示“愿意”,“不”否定动作行为的发生,两者都没有“随便义”或者“不愿意”的意义,嵌入该结构中的动词V也不包含此意义。也就是说,“爱V不V”结构不管嵌入什么动词,表达的意思都不是从字面上按照汉语一般的结构分析、组合出来的[1]。因此,我们尝试用构式语法的角度进一步探讨“爱V不V”结构。
三、“爱V不V”的构式解读
(一)构式理论
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兴起的一种语法理论。它脱胎于认知语法,目前已经具有独立作为语言研究范式的特征,形成独立的研究流派。
Goldberg将构式定义为形式与功能的匹配,并指出其形式、意义上的某些特征不能全然从它的组成部分或先前已有的其他构式所推知。[2]构式是形式与意义的结合体,构式无论简单或者复杂,都有其独立的形式、意义或者功能。形式、意义和功能的不可预测性是判定构式的标准。一个构式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构式的意义常常不等于其各个部分的意义的相加。
具体到“爱V不V”,它的意义显然不是“爱V”与“不V”的意义的简单相加。说话人实际表达的是“爱V”或者“不V”两种动作行为任凭听话人选择,同时在语用功能上也传递了对听话人的不满情绪。因此,“爱V不V”是个构式。
(二)“爱V不V”的构式特征
“爱V不V”构式中的“爱”和“不”是固定部分,“V”是可变部分,可以嵌入不同的动词,具有“半固定”的特点。因此,“爱V不V”构式属于“图式构式”,或者归类于“标记性构式”[3]。标记性构式的特点是:
第一,标记性构式在构式语法中与能产性构式相对,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构式。
第二,标记性构式的意义并不是它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其语用功能也不是通过会话推理得到的。从形式上看,“爱V不V”的结构类型的是联合结構,而实际上“爱V不V”是“如果爱V就V,如果不爱V就不V”的紧缩结构。从语义上看,“爱V不V”结构的语义无法从其组成部分“爱”和“不”或紧缩结构完全推知。“爱V不V”结构是由二重复句“如果爱V,就V;如果不爱V,就不V”紧缩后固定下来的,具有比原型更复杂的语义特征。
第三,标记性构式的单位比词汇大,甚至可以覆盖整个句子。严辰松指出,半固定习语以下的构式称为图式构式,更多的图式构式在词汇上处于部分开放、半开放等各种状态,有些是框架结构[4]。
(三)“爱V不V”构式的浮现意义及主观性
构式实际就是概念整合的结果。“概念整合”的要旨可以概括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由此产生的整体意义就是“浮现意义”(emergent meaning)。[5]“爱V不V”不仅保留了原有多重复句的全部意义,而且经整合之后出现了新的浮现意义(又称为“创新意义”)。
如前所述,“爱V不V”构式表达两种语义:一种是表达“随便义”,并且蕴含说话人不满的情绪;二是在特定的语境中发生语义偏移而形成的否定义,表示“不爱”、“不愿意”,隐含说话人主观对对象情态的一种评价,暗示轻视、不耐烦的不好态度。也就是说,“爱V不V”在概念整合过程中,不仅对原来的多重复句进行了删减组合,而且将其语境意义也整合进来,产生了主观性的“随便,无所谓,不在乎”等浮现意义。
主观性是语言的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对这段话的态度、立场和感情。[6]“爱V不V”构式发生了从中性到“不满”的感情色彩的变化。
主观化是说话人越来越从自我的视角出发,用会话隐含义或语用推理来表达未用语言形式表达的意义,结果也是主观化程度越高相应的表达形式就越少。[7]既然“爱V不V”比“爱V或不V随你便,我无所谓/与我无干”的表达形式要少,因而主观化程度提高。具体来看,“爱V不V”构式义的主观性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表示听凭、听任的态度。例如:
①我们为友谊干杯,他爱喝不喝,不勉强。
②从此以后,你爱学不学,和我没关系。
2.表示轻视、蔑视的态度。例如:
①人家向他打招呼,他总是爱理不理的。
②就这个价儿,爱买不买,不买走人。
3.表示不耐烦的态度。例如:
①他气呼呼地说:“你爱要不要,让我媳妇知道了,你一个子儿也甭想得到。”
②爱吃不吃,真不知道好歹。
③你爱信不信,他就是带着钱走了。
(四)“爱V不V”构式对其组成成分的制约
“爱V不V”构式对其组成部分形成制约,其中的动词“V”需具备一定条件方可进入。“爱V不V”构式对其组成部分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动词音节和动词义。
1.对动词音节的制约
“爱V不V”是口语中常用的结构,很多学者将它作为语言中的“固定格式”,张卫国等称其为“四字语型”。张卫国指出,四字语型格式对嵌入的词有选择性,嵌入的词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四字语型的框架一般式“X…Y…”或“…X…Y”形式,以四个字为准,所以每一个可变部分只能嵌入一个字。[8]爱V不V”构式属于“X…Y…”形式,结构特点决定了进入该构式的动词一般为单音节形式,从而确保其凝固性。进入该构式的动词后面不能出现宾语,也是由于结构本身是四音节格式造成的。
2.“爱V不V”构式对动词义的制约
(1)构式使用习惯对动词义的制约
“爱V不V”构式常用于对话语体和非正式文体中,因而结构中的动词大多数是动作性很强的单音节动词。因为单音节动词一般是具体动词,多出现于口语;双音节动词一般是抽象动词,常用于书面和比较严肃的场合[9]。因此,“爱V不V”构式中一般不出现表抽象义的动词,尤其是表抽象义的双音节动词。
(2)构式义对动词义的制约
“爱V不V”的构式义是随便义,具体表达“说话人听凭对象V还是不V”或者“动作发出者听凭自己想V就V,不想V就不V”。
动词义受构式义的制约主要表现在,意义不符合构式义的表达或者不具备进入构式条件的动词不能进入“爱V不V”构式。“爱V不V”构式义是随便义,包含选择义,而有些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动作发出者一般不能随自己的便,愿意V就V,不愿意V就不V,因而不能进入该构式。下列动词往往不能进入“爱V不V”构式:
①因含贬义倾向或者让人反感而不能随便发出的动作
有的是包含贬义的,一般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因此不能随人的主观意思选择V还是不V,例如“抢”“偷”“骗”“害”等。有些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本身让人反感或者通常会引起不好的结果,例如欠、惹、逼、骂、吵、训等,也不应该随自己的意愿想V就V,不想V就不V,例如“欠”“惹”“逼”“骂”“吵”“训”等。
②与人类活动相关的非自主动词
表示动作发出者有意识地发出的动作行为,可以叫做自主动词;表示动作发出者无意中发出的动作、行为,可以叫做非自主动词。[10]
大多数非自主动词不能进入“爱V不V”构式。非自主动词表示无意识、无心的动作行为,即动作行为发出者不能自由支配的动作行为。非自主动词不管人的主观上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它都会按着一定的条件自然地发生,人们不能随便地愿意V就V,不愿意V就不V。因此,大部分与人类活动有关的非自主动词不能进入该构式,例如“吓”“犯”“病”“胜”“迷”“遇”“输”“撞”“敢”“跌”“掉”“伤”。
四、问题与展望
在对目前“爱V不V”结构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用构式语法理论研究“爱V不V”,使研究视角更为开阔,使本研究取得一定的效果:
(1)避免牵强附会,把结构的意义强加给组成部分的词语。构式语法认为每个语法格式的构式义都是构式本身所具有的。“爱V不V”构式的随便义和不满情绪是结构本身赋予的,因为结构中的“爱”、“不”和动词V并没有提供这些语义,词与词之间的组合也不能产生直接产生这种意义。
(2)避免把整体义割裂开来。“爱V不V”构式的构式义是随便义,随便义包含选择义,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表达说话人或对象随便的态度。“爱V不V”构式在不同的句法位置或语境中表现出偏离的否定义:不愿意V、不爱V。这是构式作为一个整体的语义偏离现象,表现为构式的多义性,避免了把结构中密切相关的意义从整体中分离出去,利于全面了解“爱V不V”结构。
(3)更好地理解构式对动词V的限制作用,说明部分动词不能进入该构式的原因。
但是,由于知识局限,本文探讨的内容还不够深入,有些问题虽然注意到却仍未解决。例如:
(1)“爱V不V”构式的形成与固化过程是怎样实现的?
(2)在梳理“爱V不V”的句法功能时,我们发现“爱理不理”的用法更加多样化,“爱V不V”作定语、状语多见于“爱理不理”。那么,“爱理不理”是否已实现词汇化或者有什么特殊性?
(3)“爱V不V”的其他表现形式“爱V1不V2”(V1≠V2),如“爱搭/答不理”,与之存在哪些异同?
(4)“爱V就V”结构与“爱V不V”构式在语义、用法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很多情况下可互换且句义不变(如:爱买不买/爱买就买,不买拉倒,挑进市里卖去),二者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5)“爱V不V”构式主观化浮现意义的动因是什么?
希望“爱V不V”构式能进一步得以深入研究,一些相关问题得以真正解决。这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爱V不V”是口语中常用的固定结构,其中动词V一般是动作性较强的单音节动词句法功能上,主要作谓语,也可以做宾语、定语、状语、单独成句或充当分句,“爱理不理”的使用尤为广泛。语义上,表示随便义或偏于否定。属于图式构式,在概念整合过程中,不仅对原来的多重复句进行了删减组合,而且将其语境意义也整合进来,产生了主观性的“随便,无所谓,不在乎”等浮现意义:听凭、听任,轻视、蔑视,不耐烦。“爱V不V”构式对其组成成分V形成制约,进入该构式的一般是表示具体动作的单音节自主动词。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从构式角度探讨“爱V不V”这一常用结构,可以进一步加深了解,更好地把握构式自身产生的含义,避免把整体意义割裂开来,合理说明某些动词不能进入该结构的原因。
因个人水平有限,本文研究得不够全面、深入,有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吕冀平.吕冀平汉语论集[M].北京: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2002.10:1.
[2]Goldberg, Adele. 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5.
中译本见 吴海波.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
[3]周艳芳.汉语标记性对举构式的认知和习得研究[J].语言应用研究,2014(11).
[4]严辰松.构式语法论要[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4).
[5]袁毓林.概念整合与浮现意义[R].上海:复旦大学“望道论坛”,2006.5.12.
[6]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4).
[7]Traugott, E. C.. Subjectification in Grammaticalization[A]. 1995.
[8]張卫国.四字语型及其应用.[M]. 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 1989.1:1.
[9]李临定.现代汉语动词[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
[10]袁毓林.祈使句式和动词的类[J].中国语文,1991(1).
[11]霍颖.语篇中多模态隐喻的认知构建[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8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