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培代表: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的建议
2019-04-20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5期
(摘要)
一是建立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专项基金。通过投资、贴息和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性产业和接续产业发展,新兴动能培育壮大,以及具有资源型城市特色的工业设计、工程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展示资源型城市制造与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二是加大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支持力度。资源型城市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标准比照西部地区政策(补助标准提高到总投资的45%—60%)。放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范围,将尚未灭失的治理主体纳入支持范围。比照采煤沉陷区治理,将其他矿山矿坑治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范围。
三是加强资源型城市工业遗产遗迹保护利用。加大资源型城市工业遗产遗迹资金投入和政策供给,尽快出台工业遗产遗迹保护利用指导意见,启动全国性普查认定和保护工作,对濒危高价值的工业遗产遗迹进行抢救性修复,支持依托历史悠久的大型骨干企业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和建设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
四是支持资源型城市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尽快启动转型创新试验区和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創建,优先支持像安徽铜陵、淮北等具备条件的资源枯竭城市,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