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因素对我国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影响研究进展
2019-04-18王煜
王煜
摘要:文章采用综述法对文献中影响我国大学生自杀的社会因素进行梳理,并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提出未来应着重开展保护性因素的研究。
关键词:大学生;自杀;影响因素
大学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人才资源,是我国实现“科技兴国”和“伟大复兴”的人才保障。大学生自杀问题是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重点内容,大学生自杀现象也成为社会各界积极关注的焦点。杨振斌等2015年统计大学生自杀率为2.37/10万,占我国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47.2%,成为首要原因。目前我国大学生自杀率与上世纪末相比,已显著下降,处于较低水平,而大学生自杀风险仍居高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自杀预防工作应持续、深入的开展下去。
大学生自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神经生理、遗传、家庭、教育、心理、社会等,本文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影响大学生自杀的社会因素做一个梳理。
一、社会变革
许多研究者从社会学的角度阐述了自杀的宏观影响因素。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不同的社会结构是自杀的主要原因,并根据不同的社会结构类型把自杀分为三种:利他型自杀易在高度整合的社会中产生;失范型自杀易在秩序混乱或动荡的社会中产生;利己型自杀易在个人主义盛行的社会中产生。吴彩虹研究认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变革中,社会整合力相对降低,社会价值观多元化,新旧价值判断标准和社会规范逐渐交替,加重了社会失范现象,增加了大學生个体的压力,同时也滋长个人主义和分散主义,这些因素会令自杀的风险增加。
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宏观因素会通过具体的微观因素作用在个体身上。例如经济发展形成的打工潮,造成人口的迁移,进而引起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自杀风险增加;经济发展引起竞争加剧,进而引起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自杀风险等等。即社会变革让我国进入所谓“风险社会”,造成人均资源不足、机会缺乏、相对剥夺,引起“意义缺失、信任危机、安全感威胁”,增加了大学生自杀的风险。
而来自张杰等的研究发现,我国自杀率1987-2008年间呈显著下降趋势,即中国的自杀率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及流动人口的增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吴才智等也提出,进入21世纪后,我国大学生的自杀率显著下降,与我国同期全人口自杀率的下降同步。显然与“社会变革引起自杀增加”这一假设相矛盾,其中具体的原因尚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
二、文化、宗教
文化和宗教对自杀有一定的影响,如丹麦的自杀率位居世界前列与国内民众对自杀的认可度有关系。各主要宗教对自杀的态度不尽相同,否定自杀的宗教,教徒的自杀率相对较低;接受或肯定自杀的宗教,教徒的自杀率相对较高。国内对于我国大学生群体中文化和宗教因素——如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同宗教之间——对自杀的影响尚缺乏定量的研究可供参考。
三、媒体宣传
对自杀事件的媒体报道会影响受众人群的自杀倾向,对自杀进行模仿,使得自杀率升高,称为“维特效应”。郭素然等研究发现,媒体的自杀报道通过大学生的抑郁状态增加其自杀意念,而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可起到调节作用;刘雁书等的研究归纳了媒体的自杀报道对受众群体自杀倾向的作用会受到案例的真实性、自杀者的身份、媒体报道的覆盖面、自杀报道的详尽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四、求职、就业压力
多位研究者都发现,大学生在毕业期间,求职失败和就业压力会增加自杀的风险,尤其在与其他应激性生活事件相叠加时。
五、社会支持
大学生对社会支持系统的获得与利用会影响他们的自杀倾向。社会支持可以是来自家庭、重要他人、朋友、同学或老师;切实帮助、信息分享、情绪理解和关怀都可以是支持的形式。徐慧兰等的研究显示,社会支持少是大学生自杀意念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刘艳等也发现有自杀意念的医学生在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支持总分上均低于无自杀意念的医学生。
六、应激生活事件
应激是指为了改变或适应应激源而伴随生理、生化、认知和行为反应的任何负性情绪体验。应激源是指能产生紧张或诸如恐惧这样的负性情绪以及令个体做出打或逃反应的任何事件,应激源可能是生理的(疾病或身体损害)、环境的(自然灾害、生活环境改变)、人际-社会的(人际关系矛盾)或者心理上的(突然意识到期末考试是明天而不是后天)。
黄乔蓉等通过调查发现,影响大学生产生自杀意念的生活事件依次是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丧失因子;李蒸波等将负性生活事件划分为“较少、心理障碍相关、家庭环境相关”负性事件组三个潜在类别,发现经历“心理障碍相关”和“家庭环境相关”负性生活事件的大学生自杀风险更高,其中“心理障碍相关”的最高。吴才智等通过一项历时九年的回溯性研究,对100例自杀死亡大学生进行心理解剖,采用讨论一致的质性方法,评定应激事件在个案中的检出率与影响,发现89%的个案遭遇过应激事件,前3位分别是学业受挫、爱情受挫、严重家庭冲突,其中79%的应激事件发生在自杀前的3个月;74%的个案遭遇了转折性应激事件(自杀前一年内所发生,促使个体情绪行为发生重大负性变化的某一个最为重要的应激事件),前3位是爱情受挫、学业受挫、严重家庭冲突,其中84.85%的转折性应激事件发生在3个月内。
七、保护因素
心理健康教育的使命在于提升人们的心理健康,发掘任何可能的积极方面。让已经具备上述危险因素的大学生个体逐步摆脱该类因素的困扰,发展积极方面,成长为心理健康的人,是心理健康从业者的目标之一。
家庭方面,家庭是我们第一个接触到的社会细胞,是给我们提供范例和参照的最具影响力的地方,也是影响我们人格塑造的主要因素。在个体尚年幼时给予足够的关注和爱,科学的教养方式,保护个体不受到各种形式的虐待,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即便不能保持完整、核心的家庭结构,家庭主要成员或照顾者间关系保持和谐、亲密、适时沟通及情感表达仍能使个体感受到关注,得到良好的示范榜样,为今后形成健康和适应性的人格打下基础;同时成员间的支持也为个体日后在面对应激性事件时寻求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持提供了缓冲区域。
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是自我效能感的获得是心理健康的一条主要标准,自我效能感或称自我评价水平又体现在我们学习、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亲密关系等各项社会功能之中。在大学中,将心理健康和心理学的知识融入思政教育、生命教育和其他专业课,引领学生发展更积极正向的生命价值观系统。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认识、悦纳、发展、完善自我,逐步获得良好的自我效能感;进行压力应对方式的相关教育,让大学生在遭遇应激性生活事件时调整原本不适宜的认知体系和观念态度,有效调动自身的心理及社会资源以度过生命中客观存在的各式挫折,调整情绪,重新恢复到更为积极的状态,再次获得良好的自我效能感,维持心理健康,减少自杀风险。高校思政教育的持续开展和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逐步普及,或许可以部分解释我国大学生人群的自杀率与上世纪末相比成下降趋势这一现象。
今后应更多开展对自杀行为保护因素的研究,明晰自杀的防护机制,建构更系统的自杀防护策略和体系;通过不断发展和强化个体心理机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应对自杀的“免疫力”,提高自杀防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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