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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研究

2019-04-17王悦刘源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2期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王悦 刘源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已经由之前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逐渐向规模化经营、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操作、科技化运营的现代农业转变。我国农业的经营主体也在跟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家庭单独经营的方式会逐渐被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所替代,“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也需要我们提前进行好道路分析与探索。

关键词: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

一、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一)农户家庭经营

在城镇化迅猛发展的时期,农业人数大量减少,农业人口也出现了分化,一部分农业人口,进入了自给自足的生产状态,而另外一部分进入了现代农业经营成为了新型农民。农户家庭经营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虽然一部分仍然进行着传统的经营方式,但是出现了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农户进行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虽然我国常住在农村的农业人口大量减少,但是留在农村的农业从业人口依然众多,而且还存在着适龄农业劳动力不足的情况。技术的缺乏,人才的短缺,适龄劳动力的不足都制约着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农户家庭经营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会一直存在的。

(二)新型农民

我国农业政策的改变升级,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发生了变化,通过农业扶贫,农业大发展等政策,很多农民走入了新型农民的行列,由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出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在农村,由于适龄农业劳动力的不足,产生了从事农业行业的打工者。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最大的区别在于,传统农民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农产品,而新型农民则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去选择种植的方向。虽然传统农民也会考虑种植的农产品,但是因其缺乏很多的信息和技术,不能达到符合市场预期的标准;新型农民则通过现代化的手段和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种植之前就考虑好了方向,有的已经取得了订单,采取订单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新型农民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市场与运营方面,而非只关注农产品生产。

(三)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都是拥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进行规模化生产,目前需要大力培养农业专业大户,无论是养殖还是种植,与传统的家庭式经营方式不同,专业化程度和规模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相比较于农业龙头企业来说,其技术、资金、机械化程度都仍需要加强,但其灵活的经营方式也使专业大户有自己的发展空间。专业大户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农业技能,但是对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考虑不多,专业大户要与合作社、农业协会积极交流,采取合作的形式探讨产业升级的事项,为农产品市场的转型升级做出贡献,也为自己下一步的发展做好铺垫。

(四)农民合作社

我国农地较多,适合开展农民合作社,土地的碎片化较多,难以实施大机械作业,通过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户之间的合作,采取分开进行农业生产的方式,相较于专业大户以及传统经营,合作社的优势在于资源的相对集中,参与者较多,采取抱团的方式经营,能够共同抵御风险,并采取一定的集中管理与相对规模化生产,通过在生产,技术,销售上的优势凸显,农民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前景较好。

(五)农业龙头企业

在扶贫的大环境下,通过对农业项目的投资,出现了农业龙头企业,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传统农户,专业大户,合作社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技术的带动,产业的扶持,各农业经营主体都将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企业通过其雄厚的资本,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长期积累的技术也给我国带来农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农产品的深加工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品牌,也会提升我国的农产品品牌形象,整个区域农业企业的發展也会进行升级,龙头企业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个个项目,还是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新思路。

二、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思路及对策。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势在必行,其道路也艰难,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深化改革,在农业供给侧突破,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以实现农产品供给侧的改革,从而帮助我国农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培养农业人才,发展新型职业农民

人才的培养是一个产业、一个行业崛起的基石,我国农业要发展,农业人才需要充实。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需的农业人才,要从田间地头发现和培养,通过在农村现有的农村能人中,寻找培育的目标。吸引农业人才,除了发展农村能人,我们还要引进新鲜血液补充到农业队伍中,吸纳更多的农业专业的大学生来到农村从事农业行业。农业专业的学生是现代职业农民较好的补充力量,较高的农业知识储备,农业科技掌握程度,对现在农业市场的见解,品牌化运营的独到嗅觉,以及对互联网农业天生的兴趣,都是新生代职业农民应该拥有的必备技能。

(二)加大对农业金融的帮扶力度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不能缺少金融的扶持,无论是资金方面的帮扶,还是保险的支撑,都是现代农业所不可或缺的金融资源。政府部门要通过农业金融政策的制定,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同时,扩宽现有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都是目前制约发展的拦路虎,因农业的特殊性,投资方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到农业中,要通过打通农业融资的各条通道,减少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度。加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积,同时根据当地农产品特色,在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的沟通下,了解当地农产品的风险情况,推出更加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政策,给予农业经营者更加贴心的帮助。

(三)农业合作社的优先发展

农业合作社是农业组织各中小经营主体的最佳合作方式,通过集体性质的行为,为各农业经营体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带来各项操作的借鉴性,合作社的发展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合作社的建立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接受政府的管理,在发展中,不能强硬的让农户加入,应该进行合适的引导,让人们看到实惠加入的意愿才会大。其次,在合作社运营中,我们要做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对于合作社内部事宜,要通过合理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一些问题,不能够采取强迫的方式。另一方面,对于合作社外部,要通过统一的方式沟通,像销售时期,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的销售谈判,来获得更多的谈判价码,也可以由合作社与采购方采取订单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使合作社成员利益得到保护。

(四)大力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我国有着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优势,像老干妈、茅台等都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通过这种优势经验,更有利于下一步农业企业的发展,农业企业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团队,打造专业化的农业人才队伍,充实先进的技术能力,培育良好的市场销售环境。通过对现有的农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发现一些具备农业现代化发展潜力,符合国家对农业发展政策的企业,进行龙头化打造,对农业企业深入调查,了解其内部的发展困境及难度,主动对其进行帮扶,通过政策性的支持,资金与金融性的优惠,为其突破现有的发展瓶颈,做出有力的推动。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通过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我国下一步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升级,转变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有新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商一星:《贵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贵州大学,2015

[2]刘国刚:《我国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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