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明代金器探析
2019-04-17姚滢
姚滢
摘 要:20世纪70年代,陇西县原昌谷乡湾儿坪发现了明代正德年间进士畅华及其夫人的合葬墓,文章对墓葬出土的葫芦形镂空金耳环、如意纹金耳环、金耳挖簪、“保右孙子”金箔钱等金器的历史、工艺、文字、用途进行探究分析,对研究山西迁陇畅氏家族的历史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关键词:金耳环;金耳挖簪;金箔钱;瘗钱;畅华
20世纪70年代,陇西县原昌谷乡湾儿坪出土了一批墓葬陪葬品。根据墓志铭文考证,这座墓葬是明代正德年间进士、巩昌府陇西人畅华及其夫人齐氏的合葬之墓,出土文物有畅华及其夫人的墓志、石刻、服饰、锡器、铜器、金首饰、金箔钱等,后移交陇西县博物馆收藏管理。这批陪葬品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分别认定为国家二级、三级文物。在这批出土文物中,尤以金器最具特色,现介绍如下:
明代葫芦形镂空金耳环一对(图1),通长8.7厘米,通宽3.7厘米,总重21.916克。耳环上端为约0.3厘米直径的细长弯钩,明代时将此弯钩称为脚。下端整体呈镂空的葫芦形,葫芦颈部有下垂的叶片覆盖,叶片瘦长,下端卷曲,叶上有簇状小圆珠点缀,每片叶两侧均有向上卷曲的卷状装饰,卷上有圆片覆盖,圆片上点缀有簇状小圆珠;弯钩与葫芦交接处以金丝编盘缠绕;葫芦内为空心,束腰,上小下大,表面镂空饰以菊花纹;葫芦底部饰以仰莲瓣托蒂。该耳环做工精致,采用了锤揲、镂雕、錾刻、累丝、焊接等技法,反映了我国古代金饰精湛的工艺技法,是陇西地区研究明代等级与服饰制度的实物例证。
我国耳饰的历史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早的耳饰多以石头或动物牙齿、骨骼制成,后来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青铜制成的耳饰。从考古发掘来看,我国最早的金耳饰出土于甘肃玉门市火烧沟夏代墓葬,宋元时耳饰开始广泛流行,明代正德年间刊行的《大明会典》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耳饰的形制纳入皇家服饰制度规范[1],即从明代开始,耳饰的种类和款式开始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并延续至清代。陇西县博物馆馆藏的明代葫芦形镂空金耳环,在当时直接以材质和做工命名为“四珠葫芦环”,又称为“葫芦环”。该款式始流行于元代,明代时是宫廷后妃、命妇正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耳饰款式[2]。《大明会典》卷六十之《冠服》中对皇妃、王妃等冠服的规定中,均有四珠环一对;《大明会典》卷六十七之《婚礼·天子纳后仪》中纳吉、纳征的告期礼物中均包含四珠葫芦环一对,卷六十八皇太子纳妃仪、卷六十九亲王婚礼中纳征礼物均包含金脚四珠环一对(金脚五钱重),四珠葫芦环在当时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明代如意纹金耳环一对(图2),直径2.3厘米,总重10.198克,环形,一端作长条状绕成环形,其上錾刻着简易的如意纹;另一端呈细丝状以便穿戴。该耳环小巧精致,轻便简洁,根据磨损情况判断,应为墓主人生前常戴之物。这种光素形的耳环实际上是最早出现的耳环变式,它盛行于辽宋时期,清代发展到了顶峰[3]。《明史·舆服志》中规定:“乐舞生冠服”之抚安四夷之“文舞”中,东夷四人、西戎四人、南蛮四人皆着“明金耳环”。可见这种圆环状的金耳环,也是当时少数民族最常见的耳饰。
明代金耳挖簪(图3),通长9.5厘米,重10.611克。簪柄呈圆锥形,耳挖与簪柄连接处由细圆形颈部相连,簪柄打磨平洁光滑,有明显的使用痕迹。这种设计有利于手握的牢固性,也方便挖耳时的灵活转动。我国最早的耳挖簪出现于魏晋时期[4],簪柄长度大小不一。陇西县博物馆收藏的这支耳挖簪簪柄设计较短,仅长9.5厘米,明代無论男女均挽发用簪,发髻多戴冠或罩网巾,因此发簪长度偏短[5]。
明代“保右孙子”金箔钱(图4),共七枚,直径3.9厘米,圆形方孔,宽缘,方穿。色泽金黄明亮,质地轻薄,系由金箔剪制而成。其中六枚正面阴刻“保右孙子”四字,一枚正面阳刻“保右孙子”四字,均楷书直读,七枚钱币面文的“孙”“子”二字均需反读。器表有大小不一的穿孔痕迹。黄金具有良好的延展性能,《辞海》解释“金箔”为“用金捶成的薄片,常用以贴饰佛像和器物”。最早发现制作金箔的是公元前1200多年前的古埃及尼罗河流域,据考古资料考证,我国最早的金箔出土于河南安阳殷墟,厚度仅0.01毫米,足以证明了早在3500年前的商周时期,先民们就已开始使用金制品,并熟练掌握了加工制作金的工艺技艺。
我国最早关于金箔加工的文献是明代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其上记载:“凡造金箔,既成薄片后,包入乌金纸,竭力挥捶打成。”说明最晚从宋代开始,金箔的制作便开始使用乌金纸。明清时期的金箔制造工序和现代金箔制造相差无几,主要由“熔铸→开坯(成坯)→打箔(打坯)→装匮→打箔→切箔(切金)→包装(成品)”等步骤组成[6]。其中的装匮就是将金箔包入匮纸,匮纸即乌金纸,金箔工艺中乌金纸的运用促进了金箔制作技术的飞跃。从时代判断,陇西县博物馆收藏的这组金箔钱应是使用乌金纸制作而成。金箔钱上有明显的缝缀穿孔痕迹,说明它们当时或许是附着在陪葬织物甚至逝者衣物之上的,因墓葬出土信息不足而无从考证其放置位置与排列形式。其数量共七枚,也与丧葬习俗中的“七星引路”有一定的关系。
这七枚金箔钱的錾刻文字为“保、右、孙、子”四字,按钱币面文“上下右左”的直读顺序念,可读为“保右孙子”;若按“上右下左”的旋读顺序念,面文可读为“保孙右子”。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无“佑”字,徐铉在“右”字下注云:“今俗别作佑。”按:又、右、佑当为一字分化。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祐、右实同字,今据许书,凡助为右、为佑,神助则为祐。”如《诗经·大雅·大明》“保右命尔”和《诗经·大雅·嘉乐》“保右命之”,由此看来,“保右”即为“保祐”之意。《辞海》中“孙子”有两种释义:其一是孙子以后的各代;其二是儿子的儿子。此处应取“孙子以后的各代”之意,如《诗经·大雅·文王》“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唐代杜甫诗《吾宗》“吾宗老孙子,质朴古人风”,由此可知,直读“保右孙子”之说成立。而旋读法的“保孙右子”,将“保右”和“孙子”拆开,则无法解读。经上分析,这组“保右孙子”金箔钱被后人寄予希望,寄托着逝者能够保佑后世子孙的美好愿望。
这组作为墓葬陪葬品的金箔钱,按其属性可定义为瘗钱,瘗钱是传统丧葬文化中用于“鬼事”的钱币。《辞海》解释“瘗钱”为“殉葬的钱币”,《汉书·张汤传》有“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的记载,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瘗,埋也。埋钱于园陵以送死也。”《新唐书·王玙传》:“汉以来葬丧皆有瘗钱,后世里俗稍以纸寓钱为鬼事。”
瘗钱虽也用于丧葬,但它或是实币、经改造的实币,亦或是用类同实币的有价值的材料如铜、银、金、玉等特制而成,用饰有图案或用与货币性质无关的文化性语言作币文的特质瘗钱[7]。最早的金质瘗钱出现在唐代,明代时各类民俗币发展到了鼎盛时期,金质瘗钱作为随葬器物也极为流行,因此金质的瘗钱开始普遍出现在墓葬中,以明嘉靖和万历年间最盛[8]。金质瘗钱的币面文字多以年号、佛教用语和祈祷吉语为主,陇西县博物馆收藏的这组金箔钱便属于吉语类瘗钱。
墓主人畅华系第四代山西临汾迁陇畅氏,明武宗正德丁丑科(1517)进士,历任常州无锡知县(正七品)、刑部广东司主事(正六品)、山西按察使司佥事(从五品)。分巡冀宁道,不出十天便捕获山西岢岚县巨盗,歼灭盗首,协从者均予释放,以功得到赏赐(两匹缎、十两银子);分巡河东道,上任后平息盗贼,稳定民生,把跟随白莲教的人召集在一起,给他们讲清祸福义理后,民众纷纷退教并安居生产。后来,山西猗氏县参与白莲教的人大多数都被株连杀戮,人们才明白畅华曲突徙薪的深意和恩德。畅华为官临政善裁,明正公允,果敢刚毅,赏罚分明,任佥事三年后,以“年将六十,西山日薄”之由乞休还家,吏部以畅华“廉能素著”准其告休,授奉政大夫,去世时59岁。畅华之妻齐氏,巩昌人,武德将军、巩昌卫千户齐忠之女,16岁为畅华继室,50岁时去世。齐氏的墓志铭记载了丈夫畅华对妻子的赞语:“惟吾学若官,惟吾妻综家事,无贻虑,曰遗勤;惟吾居京师,无贻忧,曰遗孝;惟吾有庶子,惟吾妻子之如己出,无贻妒,曰遗爱。惟吾与居室,惟吾妻相宾敬,无贻愠,曰遗顺;吾不忍覆吾妻,使无闻也。”齐氏逝于嘉靖六年(1527),畅华逝于嘉靖十三年(1534),与齐氏合葬于陇西巩哥山。从墓志铭铭文记载来看,畅华41岁中进士,47岁封六品官,56岁时才升了从五品官。齐氏也只是安人之封,成婚三十余年,齐氏上孝公婆,下恤子女,劝夫致学,与夫相敬如宾,勤、孝、爱、顺这四个字凝聚了她一生的心血,成就了她为孝妇、令妻、慈母的美名。
综上所述,陇西县博物馆馆藏的明代葫芦形镂空金耳环、明代如意纹金耳环、明代金耳挖簪、明代“保右孙子”金箔钱应为畅华夫人齐氏去世时所葬之物。由于明代有着严格的丧礼制度,墓葬陪葬器物极少,另一方面也证明了畅华为官清廉,其妻子去世时,也只能用其恪守身份之例的生前之物作为陪葬。
参考文献
[1][2][3]李芽.明代耳饰款式研究[J].服饰导刊,2013(1).
[4][5]邓莉丽.“耳挖”與“耳挖簪”研究:以魏晋至明考古发现实物为核心[J].艺术设计研究,2017(2).
[6]郭文钠.金箔再定义及其技术脉络概述[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科学社会版),2014(6).
[7]王雪农.中国的冥币瘗钱及其演变过程[C]//中国钱币论文集(第三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8]杨海涛.略论明代的金质瘗钱[J].中国钱币,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