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危害及纠治
2019-04-16郭阳
郭阳
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然而从现状看,很多国有企业管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改革创新发展。本文着力于总结国有企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探究其滋生土壤,并结合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探索提出切实可行的纠治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措施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已经得到有力遏制,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天然具有隐蔽性,是下一步纠治的重点和难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必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一、国有企业管理中形式主义的具体表现
(一)在学习实践上,存在学用脱节“两张皮”的现象
有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善于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有学用脱节现象;有些同志不注重学习业务知识,满足于已有水平,凭经验做事,学习自觉性不强;个别领导干部上级不要求不学,党委不安排不学,工作任务重不学,即使学了也是翻阅报刊、文件甚至浏览网络,以简单粗浅学习代替原原本本读原著等专题性的深入学习。
(二)在会风文风上,个别时候还存在不求实效的现象
近年来,国有企业业务快速拓展、规模不断增加、工作量越来越大,“文山会海”的现象日益突出。个别会议统筹考虑不够,召集会议部门沟通不足,没有将时间相近的会议集中安排召开,使基层同志来回往返总部开会,费時费力费成本。有的会议安排经验交流的单位多,特点不鲜明,做法不突出,起不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有的会议过多强调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牵扯了基层领导的精力。在文件管理上,相比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之前,有了很大改观,但由于企业业务类型不断增多、改革重组不断推进等原因,公文总体数量仍然较大。有的部门起草文件,不管是否有业务关系,一律征求意见,要求复函回应,浪费管理资源。
(三)在具体工作上,存在不够扎实的现象
有的规章制度没有跟上改革发展步伐,缺乏针对各个不同业务板块实际情况分类指导,而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效果不理想。有的制度、规定过于空洞,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基层难以贯彻执行。有的会议精神、规章制度还停留在各类文件里,停留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案头,未得到及时传达和贯彻,未及时跟踪督办,导致会议要求与执行脱节、会议效果与实际脱节。有的工作虽然进行了部署,但没有制定明确的分工意见,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国有企业管理中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
(一)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存在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
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存在“五多五少”现象,即听汇报多,深度交流少;开座谈会多,个别访谈少;接触党员干部多,接触普通职工少;到好单位多,去差单位少;抓面上工作多,抓重点难点少。有的调研深度不够,发现不了深层次问题,有的对基层单位情况了解有限,虽然发现了问题,却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的同志得过且过,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困难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上敷衍塞责,满足于提提要求、指指方向,而真正静下心来去调研、去服务、去解决问题的时候少。个别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伤害职工群众感情。
(二)在事业发展上,离勇于担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面对企业发展的新目标、新起点、新举措,有的领导干部认识不深刻、态度不积极,未能主动融入到变革的体系中,依然停留在老思维、老路子、老体系中。一些同志过于强调自己分管的工作,对企业全局性的工作或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过问较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积极主动配合的意识。
(三)在机关工作作风上,存在“机关化”的倾向
个别总部机关人员还停留在发发文件、搞搞布置上,工作任务靠行政式的命令,作风飘浮、能力不足。在管理方式和方法上,有些部门向下发指令多、提要求多,出主意少,协调帮助少,主动服务少;对所属单位上报的事项审批或决策的周期过长,过于程序化,请求的事项不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碰到困难就躲,遇见责任就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个别机关干部高高在上,对基层的情况不熟悉,坐在办公室里搞指挥、关起门来抓创新、依靠文件抓落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打官腔”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建议
“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国企基层往往承担着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而受限于编制和工资总额,基层管理人员多头兼职较为普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基层员工疲于奔命、离心离德,在党同职工群众之间形成了一堵“墙”,严重损害了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下一步,必须用铁一般的意志、铁一般的决心坚决纠治、持续纠治、彻底纠治。
(一)进一步明确制度规定
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规定,更加清晰地界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行为,为制度落地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四风”问题惩处零容忍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深层原因,健全长效机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确保监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把制度执行的要求量化、细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制度的约束效力。
(二)进一步督促作风改进
建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具体办法执行情况的反馈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党建考核,继续紧盯文山会海、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独断专行等典型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好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解决艰苦创业精神缺失、担当意识不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问题。紧紧抓住企业总部和各级管理机构,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改进工作作风,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三)进一步从严执纪问责
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于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从严查处、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调查不清楚的不放过,责任界定不清楚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做到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新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在处分和通报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结语
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下一步,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持久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彻底有效解决,为全面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谢绍君.国有企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及整治对策的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8(18):266-267.
[2]徐西胜.当前基层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查与思考[J].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理论学习),2018(06):52-54.
(作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