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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2月:《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出台

2019-04-15

澳门月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規劃規定大灣區

二月,迎來一年中最為熱閙的傳統節慶春節的到來,澳門到處一片喜慶洋洋的節日氣氛,短短七天,近四百萬人次通關,熱門景點警方實施,人潮管制遊客居民有讚有彈。此外,本澳還有多件備受關注的大事件陸續有來。積極備戰了两年之久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出台,全城期待;繼上月以來又一單警員開槍案發生,始因於百元劫匪拒捕兼襲警;本澳五年一度的政治大事件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工程揭序幕;議員和團體合力助嚴重家暴女受害人復明手術募捐,引起社會關注;曾經震撼本澳社會的幼園校工性侵學童案被宣佈暫歸檔,在坊間留下一個個問號;政府修《酒店法》法定文物可設酒店,引發社會上不少的關注;社會上談論多時的修訂《司法組織綱要法》國安罪由中國籍法官審已獲立法會通過;春節近四百萬通關人次,遊客居民卻是冷暖自知。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正式出台

2月19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面世,全文分十一章近三萬字,涵蓋總體要求、空間佈局、城市聯動、科創建設、金融分工、基建聯通、生態文明等衆多領域。目標是到二○二二年,基本形成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二○三五年,全面建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

規劃綱要前言提到,港澳特區和廣東九市,總面積五點六萬平方公里。一七年末總人口約七千萬人,是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規劃綱要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二○二二年,粵港澳大灣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粵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廣泛,區域內發展動力進一步提升,發展活力充沛、創新能力突出、產業結構優化、要素流動順暢、生態環境優美的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遠期目標到二○三五年,大灣區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大幅躍升,國際競爭力、影響力進一步增強;大灣區內市場高水平互聯互通基本實現,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區域發展協調性顯著增強,對周邊地區的引領帶動能力進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中華文化影響更加廣泛深入,多元文化進一步交流融合;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全面建成。

規劃綱要指出,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其中,澳門的定位是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規劃綱要在科創較重着墨,將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探索有利於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措,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台。亦提到支持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台建設,推進港澳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建設。

交通與基建方面,構築大灣區快速交通網絡。以連通內地與港澳以及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力爭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一小時通達。編製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推進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橫琴口岸(探索澳門蓮花口岸搬遷)。

規劃綱要提到,積極拓展粵港澳大灣區在教育、文化、旅遊、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合作,共同打造公共服務優質、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探索推進在廣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其中會加強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銜接,探索澳門社會保險在大灣區內跨境使用。

金融方面,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務平台。同時,支持澳門以適當方式與絲路基金、中拉產能合作投資基金、中非產能合作基金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開展合作。

21日特首崔世安在大灣區規劃綱要宣講會上表示,《綱要》出台為建設大灣區明確了方向、清晰了內容,描繪了精彩的藍圖。澳門作爲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之一,正積極部署、加快對接和佈局,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發揚澳人愛國愛澳的情懷,全力參與大灣區建設。

劫匪拒捕襲警遭槍擊

據本地傳媒報導,2月3日祐漢第二街清晨發生鳴槍擒賊事件,司警追捕一名涉嫌搶劫的內地男子時,遭人揮刀襲擊,遂開槍擊中疑人大腿。受傷男子被送往山頂醫院救治,大批警員事後封鎖現場調查。事發經過如下,當日凌晨零時許,台山巴波沙大馬路新城市花園第一街一食店發生搶劫案,一名男外僱事主與三名男友人同在食店宵夜及聊天,店舖已關門,只開啟側門作出入之用。至凌晨一時,突有一名陌生男子從側門闖入,掠去事主放在舖面檯上的手提包,事主見狀即聯同兩名朋友追出,追至新城市花園第二街附近橫巷,三人將疑人截獲。  四人在巷內發生糾纏,疑人突從斜袋內拔出一把長約十厘米的生果刀,劃傷事主其中一名男性朋友右前臂,事主和友人見狀退開,不再上前。疑人從手提包內取去現金後即棄置,向關閘巴波沙大馬路方向逃去無蹤。

司警局接獲治安警通知發生搶劫案,即展開調查。清晨約五時十五分,司警人員在祐漢第二街附近發現懷疑搶匪,擬上前調查,疑人見狀即拔足逃走。至祐漢萬壽樓一樓梯間時,四名司警人員追至,有人強烈反抗,更一度想將警員推落樓梯不果,並拔出利刀相向,司警拿出警棍喝止無效,疑人揮刀進襲刺向警員,警員感生命受威脅,即拔出佩槍鳴槍一響,擊中疑人左邊大腿,並將之制服。疑人隨後被送院治療,無生命危險。

警方其後封鎖有關路段搜證,有關彈頭已在萬壽樓一樓案發現場尋獲,並帶返局中檢驗。司警於下午五時舉行新聞發佈會時表示,案中開槍的警員於一四年入職,其心理和生理沒有問題,暫無需調離崗位。當局有嚴格的指引使用配槍,認為事件中警員當時符合指引。檢察院訊:涉案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四條第一款及第二○五條規定的“取物後使用暴力罪”、第二六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持有禁用武器罪”及第三一一條規定的“抗拒及脅迫罪”。根據法例規定,上述罪行最高分別可處一至八年徒刑

警方一個月內連開兩槍,年初二出現當街斬人事件。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一個月內兩次開槍並非好事,但開槍是執法部門無可避免下的一種選項。在必要情況下應該果斷執法,警方亦按照實際需要,二月一日已經為花紅更及巡邏警員配置胡椒噴霧。作為保安司司長,當然希望開槍事件愈少愈好。相信開槍不會成為警方執法的常態,而是以保障市民和自身安全為目的的最後手段。畢竟作為旅遊城市,開槍會對旅客和市民造成影響。

這是本年度繼上月三日在路氹城某酒店外,有治安警為阻止內地客違法吸煙遭襲擊而鳴槍以來,二個月內第二單,故引起居民熱議。坊間不禁擔憂澳門區內治安環境惡化,若說容易發生犯罪的賭場上一次鳴槍,令社會關注賭場周邊治安問題,本可理解,但今次匪徒出現在居民區公然搶劫,雖說搶得金錢僅為一百元,顯示作為旅遊城市,衍生罪案不絕,逐漸影響至社區,頗堪關注。

第五屆行政長官

選舉工程揭序幕

第五屆行政長官選管會主席及委員13日下午四時在政府總部黃廳就職,終審法院法官宋敏莉、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新聞局長陳致平,在行政長官崔世安等監誓下宣誓。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立法會主席及副主席等出席儀式。宋敏莉受訪時表示,就職後隨即有序開展選舉工作,過程中必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公平、公開、忠實執行法律、履行職責、行使權利,目標是公平公開有效順利進行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期已訂在六月十六日,法律規定行政長官選舉日與之相隔至少六十日,即最快八月中旬。

2月13日立法會傳媒春茗活動,再被問及會否參選特首?賀一誠坦言“考慮嚇,積極考慮吓”。隨即又補充,“咁加多句,積極審慎考慮啦。”

特區管治被形容為一個“熱廚房”,被問及是否願意走進“熱廚房”,處理澳門問題。賀一誠笑言,“廚房熱唔熱,是自己識唔識煮餸的問題”。自言已經歷六十載,見過風風雨雨,“任何熱(廚房)都不怕,不是好大問題”。立法會亦被視為“熱廚房”,要面對公眾壓力,但其自出任議員後,一直堅持至今。“當你去到一定階段,社會認為你可以做這個位,你咪去做”。傳媒問及有沒有感到強的競爭對手,他表示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只要取得六十六名選委提名,就可以參選,故不會去推論參選人。笑言“不會去感覺有咩強的對手或無對手,個個都強過我”。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亦是坊間盛傳的大熱人選之一。14日出席活動時再被傳媒追問會否參選時表示,一直以來立場不變,無論任何工作崗位與他自己能力相配合,祇要為國家、為澳門作出承擔和貢獻,他都願意承擔。

他認為,這不單是個人選擇,亦包括了國家交予的任務,以及澳門未來的福祉。因此需要聆聽各方面意見,以積極態度、大局思維、認真分析、綜合考慮而作出思考。

議員團體助嚴重家暴

受害人復明手術募捐

去年7月12日晚一名31歲女子遭丈夫家暴,被潑以滾油及通渠水,造成頭部、臉部及身體大面積皮膚深度燒傷,容顏被毀,雙目失明,手足無法動彈。事後警方拘捕該名丈夫,而檢察院亦將他羈押候審。事隔7個月,該名女子的家屬聯同議員林玉鳳及善牧中心主任狄素珊修女召開記者會,宣佈將會為案中受害者發起緊急募捐行動,期望可以為她籌集生活費、醫療輔具及藥物費用、復明手術及復明後重整眼眶費用。

案中受害者劉夢瑩的父親、原居於四川劉科表示,事發當日收到本澳警方的通知後,就立刻從四川趕赴澳門。而女兒在醫院昏迷了13日後才蘇醒,過去6個月先後接受了10多次手術,現時仍然是雙目失明、右手臂殘廢、面部及身體大面積燒傷、嘴巴肌肉大面積萎縮至無法正常進食,完全喪失工作及行動能力,出入需要輪椅,起居飲食都需要別人照顧。而日常需要在頭部及身體套上壓力衣協助植皮後的皮膚康復,並同時承受因復原皮膚緊縮而引致的巨大痛楚。

劉科亦表示,早在去年10月中,山頂醫院醫生就反復希望女兒出院回家休養,被拒後於11月13日趁女兒赴港做手術回澳之際,院方以矯形科沒有床位為由,將她轉至精神科加床置放,迫使家屬當日提出出院,立即獲批。而女兒至今已出院近3個月,復明手術無果,連山頂醫院矯形科、眼科的覆診計畫也沒有了。另外,據衛生局訊:本澳一慈善會月前得悉家暴案劉姓女傷者的案情,經向衛生局了解各種治療方案,願捐款資助劉姓女傷者前往新加坡的手術費用,並由衛生局協助聯繫新加坡醫療機構,以適時進行手術。就衛生局昨發出新聞稿,議員林玉鳳回應,指是因應提供消息的政府人員要求而沒有公開慈善會,指曾在募捐記者會當日再度詢問相關官員,對方表示“不可以(公開),因為還沒有落實”,即在發起募捐那刻,關於慈善會捐款的一切都沒有落實,因此她只能盡力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發起募款。

幼園校工性侵學童案暫歸檔

據檢察院訊:二○一八年五月八日,檢察院接獲檢舉,指魯彌士主教幼稚園發生校工性侵學童事件。經對案件進行偵查並基於證據不足的理由,檢察院於今年二月十一日將案件暫行歸檔。

由於事件廣受社會大眾關注,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和澄清事實的需要,檢察院在法律容許的條件下將案件的部分內容予以公開。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二六五條第一款規定,如偵查期間收集到充分跡象,顯示有犯罪發生及何人為犯罪行為人,則檢察院須對該人提出控訴;同條第二款規定,充分跡象,係指從該等跡象能合理顯示出嫌犯可能最終在審判中被科處刑罰或保安處分者。

案件資料顯示,涉案男職員於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擔任校工,其日常工作除整理課室及進行清潔之外,還需承擔男女學童清潔身體的工作。

經進行系列的偵查措施,包括綜合分析案中相關當事人和證人的陳述、案中專業報告、嫌犯的供述以及對嫌犯生活用品和家居物品進行查驗的報告等,目前未能查明足以顯示嫌犯觸犯性犯罪的充分跡象。為此,檢察院現階段依法對案件先行作出歸檔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二六一條第一款規定,歸檔批示不影響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之內提出預審或聲明異議;同時,在收到相應的新證據之時,檢察院亦可適時對歸檔案件重新展開偵查。

檢察院指出,根據《刑法典》的規定,對未成年人或無能力自我防衛的人士實施性侵行為均屬法定的加重處罰情節,對於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行為,檢察院將依法進行刑事追究。

政府修酒店法

法定文物可設酒店

行政會2月2日完成討論《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容許在包括世界文化遺產在內的法定文物建築開設酒店。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社會已出現相關建議,最適合交給立法會決定。他相信,大家既想保護世遺,又想利用世遺的資源,令本澳的旅遊發展得更好。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建議,可以在“已評定的樓宇”內開設酒店。“已評定的樓宇”是行政會新聞稿的用詞;除了特區政府列為法定文物的建築外,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建築,也是“已評定的樓宇”。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僅表示,收到在法定文物建築內開設酒店的申請後,文化局將考慮文物保護等相關法例的規定,經評估後發出可行或不可行的具約束力意見。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指出,若法定文物建築的土地用途原本不是酒店,則須獲批修改土地用途後才可開設酒店。

另外,《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建議,酒店房間的最低數目要求由原來的四十間減至十間;也放寬二星酒店的設備及服務方面的要件。法案亦將公寓式酒店級別分為三星及四星,也增設經濟型住宿場所,這類場所可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將之出租。

澳門論壇17日探討《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胡玉沛認為,該法案有助私人擁有的文物建築再利用,令閒置和日久失修的舊建築獲得機會重生,外國也有不少成功改造例子,相信可以吸引深度遊旅客。他建議,具偉人或重大歷史的建築物不宜改建為酒店,文化局亦要與其他部門,共同為改建提供意見。有出席論壇的市民雖然認同此政策方向,但關注到資源問題,質疑本澳有多少具條件可改建的古舊建築物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廳長陳露應邀出席論壇時指,該法案是對文物活化、建經濟型酒店作鬆綁,法例對建築物的要求有清晰規範,包括酒店的走廊寬度、窗戶大小等,審批部門會與文化局共同就申請個案研究,協助制定合適改建方案。又指,是否允許文物建築開設酒店,需要綜合工務、消防、衛生等條件,不只取決於單一法律。

修司法組織綱要法

國安罪由中國籍法官審

2月14日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法案,對於法案建議須由確定委任的中國籍法官和檢察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犯罪,議員蘇嘉豪質疑有關規定是否不信任外籍法官及會否違反自然法官原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澳門有責任確保國家最核心利益,而法案中的中國籍法官是在案件發生前預先指定,正正符合自然法官原則。

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考慮到行政長官地位的特殊性,是特區的首長,認為維持由終審法院作為一審比較合適。對於法案建議須由確定委任的中國籍法官和檢察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犯罪,陳海帆強調,特別情況下的刑事管轄權是涉及國家統一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根本利益,澳門有責任確保國家最核心利益,她表示本澳是非常開放的地區,世上極之罕有允許有外籍法官進入司法體系任職,若是不信任外籍法官,又為甚麼要聘用他們。陳海帆稱規定是對國家的根本利益上作出保留,她又表示,自然法官原則即不可以把特定案件交由特定法官審理,而法案中的中國籍法官是在案件發生前預先指定,正正符合自然法官原則。

春節近四百萬通關人次

據本地報章消息,農曆新年年三十至年初六期間,本澳各口岸合共錄得約三百九十四萬通關人次,同比去年上升逾一成八,當中尤以關閘口岸最為繁忙,共錄得約二百五十一點二萬人次出入境、其次港珠澳大橋口岸共錄得約四十三點二萬人次出入境。

治安警表示,新春期間,市面人流暢旺,尤其是年初二至年初六,大批旅客前往中區的新馬路及大三巴一帶觀光,由於人流較多,故治安警察局在新馬路實施了臨時疏導措施(包括封閉新馬路部份行車道以擴闊行人道疏導人流,以及新馬路的車輛不可左轉入龍嵩正街等)疏導人流;同一期間一連五天,在大三巴街啟動了五次單向人潮管制措施;治安警察局亦加派警員在道路交匯點引導和指示行人,市民及旅客均積極配合現場警員的指示有序行進,整體秩序良好。

有住在大三巴街的居民抱怨,指人潮管制對日常生活有很大影響,要繞道到關前街才能到新馬路一帶,多花約十分鐘。亦有居民反映,警方的人潮管制廣播聲浪影響到要輪班工作的市民作息,但認為警方會為長者開路,有照顧到受影響的居民。有居民認為,封路措施令出入較麻煩,旅客聲音滋擾作息,但明白只有實施管制才能分流人潮,唯只好接受。另有關前街一帶的居民表示,新春期間進入區內的旅客量較平日多近五倍,旅客多了亦難免會打擾到居民的生活,認為若要活化社區,旅客人流是必須,但建議政府要做好規劃,分清居住區及旅遊區,免居民受到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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