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智慧立体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
2019-04-13蒲泓洁秦威林理科
蒲泓洁 秦威 林理科
摘 要: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发展立体停车提高泊位供给已迫在眉睫,但立体泊位利用率低、存取车候时长、泊位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阻碍立体车库的推广与应用。本文以立体停车库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互联网技术,浅谈通过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和智慧停车平台缓解停车难问题。
关键词:立体停车设施;智慧停车;停车难
1停车难背景研究
据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10亿辆,汽车保有量达2.17亿辆,相比2016年,全年新增2304万辆,增长11.85%。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泊位需求也持续增加,意味着停车空间的拓展。针对不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提高土地和空间利用效率”是城市停车场建设发展的原则,发展立体停车设施向空间要泊位是目前比较好的解决途径。
然而,停车难问题不单单是泊位数不足所造成。《2017年中国智慧停车行业大数据报告》指出:2017年,我国停车缺口达50%,但平均空置率也达51.3%。所以,停车难局面的造成,一方面是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泊位缺口持续增大;另一方面是没有完善的停车诱导充分利用泊位资源。
2存在的问题
但是,在发展立体停车和共享泊位信息以实现提高泊位供给及利用率的进程中,存在这不少阻碍。1986年,北京建成了第一座立体车库。国内使用立体车库的时间并不算长,国民对立体泊位相对陌生。同时因缺乏完善的停车诱导系统和适当的停车指导,造成立体泊位使用率低。
即使是熟悉立体车库位置和停车操作的车主也会因立体车库存取车长。由于立体候时长,而对使用立体泊位产生抵触情绪。车库存取车需要将目标车辆及载车板移动至取车口,鉴于安全考虑,在该过程中移动速度不宜过快,造成了立体车库存取车候时长的情况。
3设计解决思路
基于以上问题,未来的立体车库发展应当向智慧停车平台出发,完善立体泊位停车诱导系统和停车指导,还应在无法调节目标车辆及载车板移动速度的情况下开发立体车库预约存取车功能。拟解决因泊位共享壁垒高、停车诱导平台缺失所造成的立体车库存取车候时长等问题,提高泊位供给、资源利用率,从而缓解停车难问题。
3.1智慧停车平台
结合互联网、云计算、车牌识别与物联网等技术,搭建立体停车库云端大数据平台及终端发布平台,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与集成,使得资源利用达到最大化。
如图3-1工作流程图所示,停车场通过配套的停车场接口将数据上传到智能网联云平台,云平台通过一定的算法将停车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由停车场管理员进行后台管理操作。
诱导系统控制中心在收到停车请求后,及时响应,负责泊位最优分配、身份验证、导航等数据处理,同时将诱导停车信息更新发布。用户通过手持终端和互联网进行停车预约,预约系统控制中心立刻响应,负责泊位预约、泊位退订等数据处理。
3.2智能泊车引导系统
智能泊车引导系统是以平台应用软件为载体,通过向停车场运管方和驾驶者提供车场中泊位的位置状态等实时信息,引导驾驶者泊车的系统。此系统由泊位信息检测终端、数据处理和发布中心以及用户交互系统组成,采用NB-IoT通信方式,将泊车位状态信息纳入总系统中,并通过客户端软件实时发布和展现。可避免车库运管者同停车需求者之间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有效解决立体泊位利用率低的资源浪费问题。
4结语
有效规划、建设、管理停车设施来解决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利用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的“停车难”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发展立体停车提高泊位供给,建立智慧停车平台提高资源利用率是现目前较为合理的缓解停车难问题的解决途径。据研究,智慧停车平台可使泊位周转率提高25%,路边停车场和商业区停车场的利用率提高了32%。
智慧停车平台将实现市域级立体停车泊位数据实时查询、泊位导航预定、泊位无人化共享等功能;通过GPS/NB-IoT定位技术提供泊位精准化预约取车功能,降低取车等待时间。未来,基于该平台还可开展P+R停车换乘、汽車分时租赁、停车充电、精准监控、汽车维护保养、周边商户O2O等功能,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提供数据化、智能化支撑。
参考文献
[1]经济日报.中国公安部: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0亿辆[D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89637772901143504&wfr=spider&for=pc,2018-01-15/2019-02-26.
[2]环球网.2017中国智慧停车行业大数据报告[DB/OL].http://it.chinabyte.com/89/14388589.shtml,2017-12-20/2019-2-26.
[3]于坤鹏.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控制系统设计及路径优化研究[D].河北科技大学,2019.
[4]黄溅华,刘海峰,李翔.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停车云服务实践研究[J].交通工程,2017,17(05):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