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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地方政府 角色履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19-04-11吴琼龙爽

牡丹 2019年6期
关键词:黔东南州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吴琼 龙爽

在全社会倡导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的基础上,本文针对黔东南州各级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中政府角色履行存在的问题,以政府角色相关理论为支撑,对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尝试分析黔东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政府角色履行问题产生的原因,为黔东南州今后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相关工作中提供一点参考和思路。

一、黔东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政府角色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存在缺位现象

在黔东南州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政府应该制定相关制度,采取合理措施加以保护。在实际过程中,政府虽然起到了引领作用,采取相关措施,组织相关活动,但是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创造出良好的保护大环境。

报塘古建筑群是天柱县的著名文化遗产,当地村民不遗余力自发保护,但是缺乏保护经费,一些祠堂面临损毁的危险。针对从江加榜梯田,政府为了保护梯田,不让建一些基础设施,老百姓只能依靠人背马驼来运送货物,却没有享受到保护所带来的旅游收益。

在黔东南州,由于民间自发组织的活动缺少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鼓励,所以这些活动在实施期间容易中断,因此,政府应该正确履行角色,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做出贡献。

(二)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存在越位现象

目前,黔东南州的少数民族文化仍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存前景堪忧。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产生。例如,一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其生存的土壤;许多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无数珍稀、罕见的民俗技艺和民间文艺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面临失传危险;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珍品及民俗文物大量流失,损坏了黔东南州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资料的完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经费匿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不到征集收藏,研究人员和保护管理人员短缺;投资者只注重商业利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由于不少人缺乏足够的认识,看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的意义与价值,认为这只是些小玩意儿,既不稀罕也不贵重,不值得重视,于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政府作为传承的扶持者,一方面,专门的传承场所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需要特定的环境和场所,虽然绝大部分民族乡镇、民族村都有文化站、活动室,却缺乏足够的文化遗产传承的特定环境和场所,文化传承人只是在自己家里开展传承、传授工作,一对一面传心授,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学习传统制作技藝人数较少,人员流动导致民族文化流失,这就导致民族文化传承人不断减少。同时,全州的民族文化传承体系还不够完善,保护措施力度还不够大,很多优秀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空间小。

(三)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存在错位现象

1.政府践行角色时发生角色冲突和角色不清

政府部门工作的涵盖范围非常广,工作量也比较大,其不仅要制定相关制度与对策,还要负责实际任务中的各项职能,全面考虑在执行政府角色时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首先是角色冲突。政府具有扩张性,从权力的角度看,“权力是一种能量和动量,也就是说,权力本身富有扩张性、侵略性以及进犯性”。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不仅是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运动员”,而且是“裁判员”,政府如果有制定和主裁规则这一职能,就可能产生削弱遵守、服从等义务的执行,同时对于同一种工作,政府会造成两种角色冲突。正因为如此,为了防止政府行为的随意扩张,就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对政府行为加以限制,而且要将政府行为公开透明化。

其次是角色不清。政府践行角色时发生角色不清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利己性下的角色不清。政府是由人和各级工作性单位所构成,因此,政府相关人员不仅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同时还是自己个人利益的保护者。当群众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产生矛盾时,政府相关人员就可能利用公共利益来保护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政府的利己性。政府在实践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主体这个角色的过程中,必须要提供长期的资金和人力支持,然而这种财政和人力上的支持在较短的时间内是看不到明显结果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政绩目标,寻求个人的短期利益,就开始实施了政府利益化行为,最终造成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不加限制的大力开发与利用,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等,不仅对当地文化没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还破坏了少数民族原生态环境,给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造成严重的影响。

2.缺乏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整体性规划

从总体上看,黔东南州各级政府对于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文化来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增强,但人们也要看到,全州文化产业规模总体分散,没有统一、科学的指导性政策,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一哄而上、大干快上、盲目跟风的做法,可能带来资源浪费、同质化竞争和经济效益不高的严重影响,因此,急需制定一个总的文化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在作为商业牵引者方面,目前,黔东南州缺乏相应的民族文化研究创作生产机构,产品体系不健全,产品生产仍以个体工商户手工加工为主,产品结构较单一,而且基本上集中于批发零售环节,粗制产品较多,精细产品较少。尤其是缺乏创新创意型、复合型、高端型文化人才参与研究开发,致使文化产品发展创新创意思维缺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原创能力不强,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较多,新兴产业较少,个体工商户较多,大公司太少,缺少骨干企业、龙头企业拉动,从而导致全州文化产业发展规模较小、市场化程度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处于较低的水平。

3.创意研发利用中存在“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

现阶段,创意研发利用中存在“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整体上忽视对少数民族文化完整性、原真性以及其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只是对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文化事项或表象进行过度开发利用。二是随意对文物古迹进行维修、复建,例如,有的地方在文物保护过程中拆除真文物塑造假古董,使文物古迹的文化价值减弱或消失。三是文化创意研发利用收入反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制尚未建立,因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缺乏经费支撑。从长远发展来说,这不仅影响了文化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直接损害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创意研发利用的核心是人才,尤其在创意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利用、创意、设计和策划等都需要大量的人才智力支持,而黔东南州则缺乏创意研发人才队伍。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地方政府法制建设贯彻不到位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法治建设贯彻不到位是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一大共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不仅要把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且要把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黔东南州州、县两级政府未执行有关规定,重经济、轻文化的行政理念仍然存在。特别是黔东南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制度自2010年建立以来,州级财政一直未将州级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一大批珍贵民族文物面临损毁甚至消失的危险。

另外,从对乡镇文化工作的检查情况看,多数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知晓度不高,而且文化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状况令人担忧,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未能建立长期有效的保护激励机制

近年来,全州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总体态势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传承力度不断加大,文化传播不断拓展,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但传承人断层、传承人队伍老龄化和濒危项目传承难的情况也越来越突出。

首先,非遗名录项目多,传承人认定人数少。全州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部分项目缺少相应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来继承和发扬,加之已经认定的少数传承人离世,使黔东南州名录项目与传承人对应难度加大。从当前传承人与项目点对应情况看,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6人,去世6人,实有20人,国家级53项72个保护点中有54个保护点没有传承人;省级非遗传承人139人,晋升国家级21人,去世4人,实有114人,省级192项242个保护点中有160个保护点没有传承人;州级294人,晋升省级77人,去世9人,主动放弃3人,实有205人,州级254项300个保护点中有146个保护点没有传承人。

其次,濒危项目传承难,急需传承人职业化抢救。在十大国家划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中,黔东南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对应的传承环境不容乐观,除了传统工艺、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类相对宽松外,其余项目传承难度不断加大。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和民俗的民族服饰,目前,全州有传统工艺国家级传承人7人,占同级26人的26.9%;省级传承人64人,占同级139人的46.1 %;州级传承人130人,占同级294人的44.2%。有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国家级传承人10人,占同级26人的38.5%;省级传承人38人,占同级139人的27.3%;州级传承人68人,占同级294人的23.1%。然而,黔东南州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如苗族古歌、苗族刻道,民俗类项目如侗族萨玛节、苗族鼓藏节等濒危项目,必须采取特殊政策、加大经费力度保障,通过濒危项目传承人职业化来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传承。

最后,由于传承人队伍老龄化和断层现象严重,非遗可持续传承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从黔东南州州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情况看,国家级傳承人男12人,女8人,无40岁以下的传承人,平均年龄62岁,最高龄84岁,最低龄48岁,年龄差36岁;省级传承人男71人,女43人,40岁以下的有8人,平均年龄57岁,最高龄79岁,最低龄35岁,年龄差44岁;州级传承人男138人,女69人,40岁以下的有30人,平均年龄56岁,最高龄92岁,最低龄24岁,年龄差68岁。由此可见,加快认定、大力培养、培训提升黔东南州一大批非遗传承人,已显得尤为紧迫。

三、结语

政府应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中有效发挥自身作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工程,政府应该履行好几个方面的角色,即履行好基本制度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履行好市场化和产业化监督者的角色;履行好社会参与协调者的角色等。

(1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贵州省凯里市凯里学院)

作者简介:吴琼(1980-),女,苗族,贵州凯里人,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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