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地摊银行”研究
2019-04-07吴桂林晏念辉
吴桂林 晏念辉
摘要:本文对中缅边境“地摊银行”的现状、经营模式和类型开展研究,并深入分析了“地摊银行”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梳理了“地摊银行”的利弊,从而有根据地对“地摊银行”规范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对“地摊银行”不能强行取缔,也不能任其发展,而是要进行综合治理,疏堵并举,从而营造良好的边境金融生态和外汇市场环境,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地摊银行 中缅贸易 结算 汇兑
缅甸作为我国的重要西南邻邦,与云南省的7个州市接壤,中缅边境线长2169公里,有沿边口岸11个,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地理环境,为中缅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但缅甸连年的内战和相关政策限制了经济发展,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无疑将缅甸纳入了全面发展提升的阶段,随着“一带一路”各项目的合作进展,作为“丝绸之路”中心节点的缅甸必将与中国加强经贸合作,一起实现双边互赢。但目前中缅两国中央银行未签订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中缅双方不能直接进行跨境资金清算,“地摊银行”仍活跃在边境一线,这将直接影响中缅经贸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一、中缅贸易及银行结算
(一)中缅贸易
中缅双方睦邻友好,1988年9月以来中缅贸易,尤其是云南与缅甸的边境贸易发展很快。1997年以后,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中缅贸易额一度下滑。自2000年以来,中缅两国贸易恢复增长,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建设的深化,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中缅贸易迅速增长,规模快速扩大。中缅双方于2017年5月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当前,中缅双方正在共建经济走廊。据中国海关和云南省商务厅统计,2005年中缅贸易额只有12.09亿美元,2010年中国成为缅甸第一贸易国,贸易额44.44亿美元,2017年中缅贸易额达到135.3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9%,2018年1-9月,中缅贸易额达到115.04亿美元,同比增长20%(中缅1995-2018年贸易情况见下图)。
(二)银行结算
中缅两国央行未签订结算与合作协定,中缅双方不能直接进行跨境资金清算,经过多年的实践,中缅间形成三种结算方式:一是境内人民币代理结算。2009年9月以来,工行、农行、建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先后与缅甸经济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并为其开立中缅边贸结算人民币往来账户,实现中缅银行间货物贸易人民币划转结算。二是非居民NRA账户境内结算。缅甸非居民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用于与境内居民贸易结算。三是现钞结算。边境口岸直接用现钞进行结算,结算货币以人民币为主,主要在境内完成。
二、边境“地摊银行”主要类型及模式
随着中缅贸易不断发展,产生了对贸易支付结算手段的内在需求,然而由于中缅双边结算渠道不畅,一些“民间货币兑换点”活跃在中缅边境,因其常以摆地摊的形式经营业务,也被称为“地摊银行”或“板凳银行”。根据规模和运作方式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散户”。指小而散的货币兑换商,外界多称“背包客”或“私人流动兑换点”。主要是在路边设置经营摊位,设施简单,一张小桌子、几把小凳子、一台点钞机即可进行货币兑换。主要办理个人旅游、边民互市等小额资金兑换,一般通过电话了解汇率,可在短时间内获取准确信息,兑换的币种主要为缅币,基本以现金当场交割。
二是“固定户”。经营地点主要是在自己家里或者一些私人场所,部分甚至在缅甸也设有相应的兑换场所。这些“专门民间兑换机构”主要通过电话了解汇率,特点是兑换金额大,隐蔽性强,不便于调查,兑换币种以缅币为主。兑换方式主要有“境内完成”和“境内外联动”两种,一般以现钞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交割。“境内完成”,即个人或中方企业在境内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兑换商,兑换商直接将缅币现钞兑付给个人或中方企业,反之亦然;“境内外联动”,即中方在境内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兑换商,兑换商告诉中方企业到缅甸指定地点、找指定的人提取缅币现钞,交易币种不跨境,反之亦然。这种兑换方式避免了现钞携带出境的不便和风险问题,长期、稳定、大额的交易一般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的隐蔽性更强。
三是“贸易公司”。贸易公司自营或代理其他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中方企业主要从缅方进口木制品、矿物燃料、珠宝玉石、橡胶、农产品等商品,缅方主要向中方企业进口车辆及零件、机械、钢铁、电子、服装及面料等商品。在双方有真实贸易背景情况下,由于中缅银行间汇路不通,贸易公司双方进口和出口业务之间结算金额相互轧差。轧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境内轧差,另一种是在境外軋差。这种方式已经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及出口退税政策的推进逐渐削弱,目前已基本退出市场。
三、中缅边境“地摊银行”产生的原因
中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贸易支付手段的内在需求,在中缅双边结算机制不完善和金融服务缺失的情况下,“地摊银行”应运而生。“地摊银行”的产生和存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贸易投资等需求诱致“地摊银行”自发产生
边境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带来对货币兑换、结算和融资等金融业务的巨大需求。一是中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缅边贸量快速增长,产生了对边境贸易支付结算手段的内在需求;二是为实施国家“走出去”和“毒品替代”种植战略,与缅甸、老挝等国家合作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工作,近200家替代种植企业境外投资产生了大量的汇兑和跨境支付需求;三是近些年来,中方企业不断加强与缅甸的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资力度,中缅双方在石油管道、电站、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上取得突破,中方企业“走出去”战略产生了大量的融资和支付需要。由于受历史、政治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制约,中缅两国银行在边境经济交流中无法提供金融服务,客观需求诱致了“地摊银行”这种民间金融组织以其特有的灵活性自发产生和存在。
(二)银行结算渠道不畅,导致对“地摊银行”产生依赖
中缅双方中央银行未签订双边结算协议,给双边合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当前中缅银行间合作仅限于缅方银行在我方商业银行开立单边跨境人民币结算账户,而我方银行尚不能到缅方银行开立缅币账户。由于缅甸政局不稳、缅币币值不稳定、汇率波动大,且中缅两国进出口业务发展不均,使得商业银行无缅币平盘渠道,中缅双方银行合作仅限于点对点的单一合作,双边结算机制尚未健全。同时,缅方金融服务落后,银行现代化程度低,银行清算体系不健全,缅甸无国家支付系统,银行间的清算主要依托电话平台或现金清算。中缅间资金如通过第三方(香港或新加坡)结算,资金速度慢、成本高,以致在大部分贸易中人民币与缅币的兑换都通过“地摊银行”进行。
(三)“地摊银行”具备较强的灵活性和弹性,扩大了其生存空间
“地摊银行”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具有手续简单、完成所需时间短、费率低等优点,以及可按照外部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满足个性化需求,因而对个人和企业有较强吸引力。中缅边境贸易具有货品杂、金额小和笔数多等特点,加上边民长期习惯使用现钞进行结算,因此“地摊银行”能较好地满足边贸需求。相比之下,银行边贸结算因为各银行票据和管理制度不统一,缅甸金融现代化程度低,跨国单据凭证要通过手工传递,导致结算速度慢、手续繁杂、费用高,拉长了资金在途时间,增加了交易成本,使得人们青睐“地摊银行”。
(四)正规金融取代“地摊银行”短时间内仍不现实
目前商业银行非居民结算业务存在结算方式单一、渠道不畅通、结算网点少、效率低下、周期较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缺乏,金融电子化水平低、电子支付方式滞后等问题,短期仍然无法取代“地摊银行”。同时,特许兑换机构作为金融新生服务力量,虽可经办缅币兑换业务,但仍受政策、汇率、手续等诸多限制,尚未能成为双边兑换、结算的主力军。
四、中缅边境“地摊银行”利弊分析
“地摊银行”是伴随边境地区经贸发展出现的,边境地区“地摊银行”存在弥补了银行相关业务的缺失,对中缅两国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是纯货币交易,不需要贸易背景,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很难实施监管。因此,在看到“地摊银行”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危害性。
“地摊银行”为货币兑换和资金流动提供了非正规渠道,存在多方面的危害性。一是“地摊银行”粗放的、缺乏保障的家族式管理及纯民间信用经营模式,存在着极大的不规范性和随意性,发生卷款出逃、支付危机等风险的概率远远高于正规银行。二是“地摊银行”属非正规金融活动,通过其往来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地摊银行”出现经营风险,个人和企业往往是最终受害者。三是“地摊银行”为黄、赌、毒、洗钱和走私等非法资金提供流动渠道,影响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可能和条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缅间经济合作广度和深度将不断拓展,中缅“地摊银行”亟待规范。
五、规范“地摊银行”政策建议
“地摊银行”是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应市场的需求而产生的,在缺乏完全替代结算和兑换机制的情况下,“地摊银行”的治理需要循序渐进,若单纯打击、取缔,不仅会影响边贸的发展,还会使得“地摊银行”的取缔流于形式,且使其从现在的半公开转入完全的地下或境外运作,不仅对边贸结算不利,也令治理更加困难,进而带来更多负面影响。“地摊银行”问题的解决,需转变观念,在治理方式、方法上创新发展,既要解决边境地区经贸往来中支付结算、货币兑换等实际问题,逐步以规范、合法渠道取代“地摊银行”,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市场进行综合引导和管理,要疏堵并举,实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合作,营造良好的边境金融生态和外汇市场环境,从根本上治理“地摊银行”。
(一)加强中缅双边政府合作
一是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谋求长远的宗旨,进一步开展深入合作,共同规范和改善边境地区经济环境。不断加强双边政府在经济、金融等领域的交往合作,畅通银行结算渠道,完善结算服务、货币兑换、跨境人民币流通以及反洗钱等相关服务功能,尽快与边境国家签订双边银行结算协议,引导货币市场需求合理回归银行服务体系,不断从管理源头上整治“地摊银行”。二是从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联合打击或综合治理的合作机制,双方统一思想,密切沟通,对双方存在的恶性“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应依法实施联合打击,依法严惩。
(二)创新贸易结算服务方式和渠道
以创新和发展的观点,开创多种结算渠道,满足贸易投资金融服务需求,以“正规金融”抑制“地摊银行”。以人民币国际化为契机,采取积极措施、多种形式,与周边国家的银行开展金融合作。我国商业银行应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增加业务品种和业务办理机构,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的货币兑换和结算服务,推出手续简化、操作便捷的结算工具,积极尝试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业务开展。
(三)加强对境外银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援助,加速其金融发展
边境地区“地摊银行”产生和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是由于周边国家金融发展水平低下,特别是境外银行在结算方式、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较落后,双边银行系统无法对接,造成双边清算结算渠道不畅。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周边国家银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援助,帮助其提高现代化程度和银行电子化水平,建立健全国家支付体系,加速其金融业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非居民账户管理政策,扩大银行结算渠道
在规范和方便非居民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基础上,不断推进银行卡在边贸结算中的使用,允许非居民用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开展贸易,降低大量现金在边境地区频繁流动而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同时,扩大NRA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展个人边贸银行结算结算账户的使用渠道,为境外机构开通NRA账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
参考文献:
[1]王乾星.新疆与云南邊境贸易发展比较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2011.
[2]张风科.非正规金融视角下的地摊银行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3]郑艳玲.对中缅边境“地摊银行”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博览.2006(10).
[4]孙磊.瑞丽“地摊银行”调查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
[5]孙磊.滇越“地摊银行”问题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35).
[6]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课题组.云南边境“地摊银行”生存根源及治理对策[J].西南金融.2005(02).
[7]潘永.中越边境贸易结算中“地摊银行”模式的竞争优势研究——基于业务效率的视角[J].学术论坛.2010(07).
[8]徐友仁.中越边境探访“地摊银行”[J].金融经济.2007(05).
[9]孙磊.中缅边境“地摊银行”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12).
[10]罗本祥.云南省德宏州反洗钱工作任重而道远[J].时代金融.2006(06).
[11]刘翔峰.缅甸的产业发展及中缅贸易投资[J].全球化.2014(04).
[12]鲁炳荣,郭大山,翟庆锋,朱建明.银行卡跨境交易本币结算研究[J]. 《上海金融》.2016(12).
[13]严佳佳;梁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及展望[J].福建金融》.2010(05).
[14]胡俊琨.人民币跨境流通对红河州边境地区经济的影响及对策探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