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改革探索
2019-04-04林思瑶
林思瑶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因此,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改革的探索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进行了概述,详细探讨了当前社会保险征缴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改革对策,旨在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改革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就一直重视对社会保险的完善与强化。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对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制而言,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就必须要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进行改革。
1 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承担对社会人民法定社会保险责任的保障,与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2011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规定国家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由养老、医疗和失業三项保险费扩大为五项,新增工伤、生育两项保险费用,它的颁发表明国家对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视,更广泛的保护了人民权益。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人民生活于社会的重要保障。
2 当前社会保险征缴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2.1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相关政策落后
虽然我国已经在2010年颁发了《社会保险法》,但是由于其还没有对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进行有效定论,导致各地政府仍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始终没有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问题上统一新政策,而是默认由社会保障厅以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权负责,这就导致在遇到社会保险费少缴、漏缴问题时,难以实行有效的制裁对策,而且社保部门也没有强而有力的行政处罚能力,导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缺乏制度的强制性。
2.2单一征缴主体排斥其他部门的参与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会带来巨大的部门利益,这就导致当前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的社保部门不乐意其他部门参与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因为一旦有其他部门的参与,比如地税部门,那么社保部门手中所掌握的“权利”,比如扩增人员编制以及申请财政预算的权利就会被限制,这是社保部门人员所不乐意见到的。但是由于营改增的实施,地税部门的主要业务国交由国税局负责,这就会造成大量地税人员的闲置以及地税部门税务收入的空白,这也就说明地税部门有能力,也有人力参与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中。
2.3社保费管理与运作缺乏安全性
通常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由社保部门全权负责的,那么在这其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即社会基金的监督部门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自律能力较差。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以及政策文件,但是关于社会保险费的违规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贪污、挪用、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屡见不鲜。这除了社保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以及操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之外,最关键的还是社保部门内部征缴体制单一,征缴工作不透明,以至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很难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良好运行。
3 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改革对策
3.1确保社会保险费的支出工作由人保部门负责
在地税部门负责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之后,应保证社保部门还继续负责社会保险的支付管理工作,这就对地税部门的征缴权利进行了有效的限制。同时,实现社会保险费用征缴的“两个部门”、“两条线”开展。在社会保险费的工作中,地税部门与人保部门属于权利对等的关系,可以起到相互的监督与协助。这就不仅能够避免单一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还能够充分发挥两大部门的优势:社保部门有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的详细数据,可以进行合理调配;地税部门的财务征收能力更为专业,从而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更加透明化与支付的干净化。
3.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建设严格执法
(1)完善宣传制度。对企业自觉缴纳税费的工作来看,需要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体会自己应尽的义务,使其自主参与到缴费的队伍,配合国家工作,规范自己缴纳行为;对于群众个体来说,加大宣传力度,有利于群众增强维权意识,保护自我利益,对社会保险费征收起到监督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规范缴费。(2)逐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建设。划分税务机关各部门具体职能,明确各机构定位,将征缴部门工作归纳统一,建立有效政策,并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确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3.3加强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宣传
第一,创建新型的宣传平台,构建能够长期宣传社会保险的机制,不断应用新型的宣传工具与宣传平台。社会保险宣传部门应充分运用手机网络平台、有线电视、传媒广播等宣传工具,并且还可以制定一些趣味性较强的宣传漫画或者动画,提高其对人的吸引力,在潜移默化中加强人们对社会保险知识的认知;第二,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加强社会保险相关费用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氛围。社会保险费的宣传作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比如构建“社保发放、地税代征、财政审计监督”的三位一体征缴模式,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第三,保证缴费工作依法进行,确保缴费的公平性。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应保证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确保缴费制度的规范化开展,进而提高缴费人的缴费积极性以及参保意识。
3.4创新社会保险内容
随着社会体制变革的不断深入,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五险一单,一票征缴”,这一申报核定标准颁布和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应和,很多人对这个审定制度表示比较满意,认同这个体制。且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到来的形式下,应该要注重建设和发展社会保险的信息化。信息建设方面可以实行网上联名参与社保,联网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值得相关人员重视和思考。
3.5完善社会保险费的法制建设
第一,保证征收管理权的完整性。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实质,各地政府应结合当地的社会保险征缴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确定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地税部门的社会主体地位,保证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全过程中都能够体现出地税部门管理权限的完整性。第二,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障权。通常各地社会保險机构都会开展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而档案也是交由相应部门进行保存的,但是由于每个地区之间信息沟通的不畅通性,导致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效率低,为了提高征缴效率,就必须要构建信息化的共享平台,实现各个地区信息的共享,构建以社会综合治费为主的社会体系,建立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改革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改革对策,这样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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