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外国文教类专家聘请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4-04刘鎏
刘鎏
摘要:随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蓬勃发展,国内高校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需求量不断上升。与此同时,高校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聘请及管理也遇到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通过分析高校外国文教类专家聘请与管理的现状,发现其存在聘请渠道窄、地区差异大,日常管理不够规范,评价机制不够科学、流于形式等问题。为提高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聘请效益,切实提升教学效果,高校应拓宽聘请渠道,严把聘用关口;建立适当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建立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
关键词:外国文教类专家;聘请及管理;聘请渠道;日常管理的策略
随着教育国际化的深入,尤其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蓬勃发展,国内高校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在外国文教类专家大量涌人高校的情况下,高校在聘请及管理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过程中遇到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本研究就高校如何做好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聘请与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高校聘请与管理外国文教类专家的现状
(一)聘请标准及渠道
外国文教类专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2015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台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中,进一步细化并提高了外国文教类专家的准入门槛。比如,明确提出语言类专家应具备学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原则上应来自母语国家等要求,为高校选择语言类外教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目前,国内高校聘请外国文教类专家主要有以下渠道: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招聘信息,与海外合作院校签订教师来华授课协议,参加当地外专局的海外招聘,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介绍。
(二)管理模式
外国文教类专家的管理主要分为合同管理、教学管理和生活管理。合同管理主要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颁布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来执行。教学管理指高校针对外国文教类专家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及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而提出的明确要求,并使用恰当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生活管理,一般由外事部门承担,有专人负责外国文教类专家的出入境证件管理、生活指导以及文化交流等活动,确保外国文教类专家在国内的教学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为外国文教类专家教师的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评价机制
大多数高校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教学评价主要由出勤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督导部门随堂听课情况、学生网上评教以及教师同行评价等几个部分组成。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生活管理评价一般以其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等内容来进行衡量。
二、高校聘请及管理外国文教类专家存在的问题
(一)聘请渠道窄,地区差异大
外国文教类专家聘请渠道不通畅。从表面看,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聘请渠道呈现多样化,但实际的聘用效果并不好。海外合作院校每年按合作协议派教师来华讲学,一般仅限于合作专业的外国专家;国内普通大专院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上岗的外国文教类专家数量极为有限;通过曾经任教的文教类专家介绍的外国专家数量也较少。因此,大部分高校选择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聘请外国文教类专家。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高校聘用外国专家的工资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院校聘请优质外国文教类专家的难度加大。
(二)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合同管理方面,除国家标准合同外,每个高校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同附件。在附件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方面,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比如,多数院校附件中规定外国文教类专家在“必要的情况下,协助完成第二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却未对“必要的情况”“如何协助”以及相关工作量的计算等做出详细说明,这样权责不明的规定使得部分外国专家有借口逃避其应承担的教辅任务,对正常的教学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教学管理方面,学校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缺乏与国内教师一样严格的管理模式。一般来说,只要外国文教类专家不迟到、不早退,不在课堂有不恰当的言行等,都算是“合格”的外教。這与聘请外国文教类专家的初衷——给学生更好的教育相背离。生活管理方面,外事部门主管外国文教类专家的引进和日常生活。但实际上,通常都是在问题发生后,才由相关部门的人员想办法解决。这种事后补救的生活管理方法缺乏前瞻性,也给外国文教类专家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不便。
(三)评价机制不够科学,流于形式
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评判,一般从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教学和生活情况都是评估外国专家的重要部分,如果不能掌握其表现的全貌,会影响对外国文教类专家的判断。大多数高校虽然建立了对外国专家的评价体系,但较为笼统,且流于形式,只要外国文教类专家遵纪守法,没有合同纠纷,不出教学事故就好,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评价方式,让外国文教类专家养成了惰性,也大大降低了聘用效益。
三、优化高校外国文教类专家聘请与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聘请渠道,严把聘用关口
目前仅依靠中介机构招聘外国文教类专家显然不够,高校应借助官方平台或学术交流平台,着力拓宽招聘渠道,增加引进人才的多样性。相关部门要建立官方的外国文教类专家人才库或引智平台,将有意愿并符合来华工作要求的外国文教类专家的信息数据上传,将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信息上传,形成双向选择的良好渠道。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通过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推荐人选,同时,充分利用海外校友组织推荐,大力拓展非官方渠道。
外国文教类专家的素质和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聘用效益。在招聘外国文教类专家的过程中,把好聘用的关口可以确保外国文教类专家在专业水平以及自身素质等方面的质量。在招聘时,高校可以通过skpye等通信工具进行网络面试,了解其口音、沟通能力和自我表达能力。如果应聘者已经在国内任教过,高校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其前工作单位,了解其工作情况及转聘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