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熵值法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测度
——以华中三省为例
2019-04-04
(武汉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2)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这进一步巩固了绿色金融的战略地位。绿色金融的主要功能是为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融资支持,而由于我国的财政资源只能满足10%至15%绿色产业的年绿色投资需求,为了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发展绿色金融势在必行。
发展绿色金融,就有必要先对目前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在量化基础上针对性地改进,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在对绿色金融的测度方面,虽然国内外已经有了一些研究,包括对微观主体的研究[1-3](测度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理念的实践效果)和对宏观主体的研究[4-10](以各个地区或国家为研究对象测度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两类,可是已有研究多侧重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使用较少,目前也并没有得到公认和权威的测度体系。已有的定量分析采用的主要是专家打分法,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容易产生主观偏差。
本文的主要贡献是采用客观赋权的熵值法来对华中三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分析华中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的优劣势,并对症下药提出今后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经济绿色转型,为建设美丽中国出一份力。
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及方法
(一)测度指标及数据来源
表1 华中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
在已有文献[8~10]的基础上,依据目的性、重要性、可操作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原则,结合华中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取测度指标,并建立测度指标体系。华中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体系由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构成。其中,准则层分为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以及碳金融,每个准则分别包含两个具体指标,因此指标层共包含10个评价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
指标的原始数据来自于2011-2016年河南、湖北和湖南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金融运行报告》以及《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中国保险年鉴》以及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中的CDM项目数据库等。
(二)测度方法
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测度的已有文献中,对指标赋权的方法均为主观赋权法——专家打分法。考虑到主观赋权法太过依赖于决策者的意向,会使测度结果具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本文采取与之相反的客观赋权法——熵值法,它利用评价指标的固有信息来判别指标的效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主观因素带来的偏差。某个指标的熵值越小,那么它蕴含的信息量越大,在决策时的影响力越强,被赋予的权重理应也越高。
三、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
(一)实证过程及结果
1.数据的预处理
由于各指标采取的均是百分比形式,量纲已经统一,不需要进行无量纲处理。但是在10个指标中有8个正向指标,2个负向指标,所以需要将2个负向指标高耗能行业利息支出占比和高耗能行业市值占比进行正向化预处理,才能统一指标方向,进而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本文采取的是极差化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其中,min{Xj}和max{Xj}分别为所有年份中第j项测度指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2.具体过程
第一,计算第i年份第j项指标值的比重:
第二,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熵值:
第三,计算第j项指标的信息熵冗余度:
gj=1-ej
第四,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
最后,计算综合评价得分:
式中,Xij表示第i年份第j项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k=1/lnm,其中m为评价年数,n为指标数。
3.最终结果
利用上述步骤可以得到目标层的最终得分,也即得到了华中三省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结果表示在表2中。
表2 华中三省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
(二)结果分析
1.为了从总体上评估华中三省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我们将所得到的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得分采用“厚今薄古”的原则以时间进行加权,得到时间加权综合指数。结果表示在表3中。
表3 华中三省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时间加权综合指数
综合来看,2011-2016年,华中三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时间加权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湖南、湖北和河南,这表明湖南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高,而且与湖北和河南两省相比优势非常明显(时间加权综合指数上,湖南比湖北高3.16,而湖北比河南仅高出0.79,高出了近3倍)。
因此,湖北和河南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上不尽如人意,还需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继续关注绿色金融的发展,更多地将绿色理念融入到金融领域中,以此推进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实体经济的发展。
2.为了方便观察纵向动态变化过程,我们将华中三省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用折线图表示出来。
图1 华中三省2011-2016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
从图1可以看出,2011-2016年,湖南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只有2013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有微弱的下降,说明湖南在绿色金融方面维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而且除了2013年,湖南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指数均高于湖北和湖南,这表明华中三省里,相较湖北和河南,湖南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上几乎一直维持着领先地位,并且是三者中上升势头最好的。
2011-2013年,河南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上涨幅度很可观,然而从2014年发展势头骤然下降,相较于2013年只升高了0.17,接着2015年更是经历了大幅下降到14.95,2016年又小幅上升到15.21。综合看来,河南在2011-2013年经历了绿色金融发展的黄金时期,上涨幅度很大,接着在经历了缓慢上升、甚至下降的低潮期后,2016年又呈现出微弱的上升势头,后续发展还是希望可以继续维持上升势头,把握机遇。
2011-2016年,湖北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看起来是波动最大的。通过计算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标准差,湖北(6.96)>河南(5.27)>湖南(4.28),这也与我们通过图1直观观察到的结果吻合。华中三省中,湖北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在2013年是最高的,然而2014年就变为最低了,波动幅度可见一斑。希望湖北能够尽量汲取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提高的经验,降低波动幅度,努力争取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在参考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三层次包含10个指标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测度体系,并选取华中三省2011-2016年的面板数据,运用熵值法测度了其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得出如下结论:
1.总的来看,2011-2016年,华中三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时间加权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湖南、湖北和河南,这表明湖南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最高,而且与湖北和河南两省相比优势非常明显。
2.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纵向动态变化过程上,华中三省具有迥然不同的特征。2011-2016年,相比湖北和河南,湖南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上几乎一直维持着领先地位,并且是三者中上升势头最好的。尽管湖北和河南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在2011-2016年波动性很大,很难看出趋势如何,然而对比2011和2016年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湖北和河南的上升幅度也十分可观。这表明虽然华中三省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可能有波折和起伏,但是在2011-2016年这五年之间依然成果颇丰。
(二)建议
1.强化监管力度,支持绿色信贷。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目前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的限制力度,并严格把控流向“两高一剩”行业的资金规模;此外,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税收减免、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具体措施,在贷款规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给予环保企业更大的优惠,提升绿色信贷规模。
2.降低准入门槛,发展绿色证券。适当降低环保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准入门槛,降低绿色证券的发行条件;同时,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发行证券的审核,限制高耗能行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规模。
3.创新绿色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除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之外,政府还要引导保险公司创新性地开发多种环境保护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多样化需求;此外,地方环保部门应该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4.鼓励绿色投资,拓宽融资渠道。推出多种绿色基金和绿色理财产品,让大众投资者有更多渠道了解绿色项目并投资绿色产业,为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创造条件;此外,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宽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保证绿色项目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
5.完善碳金融市场。继续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碳交易产品可以采用类似碳金融工具等间接的形式,发展多元化的碳金融产品,逐渐拓宽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拓展行业产业链,促进形成规模市场。